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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洛李维斯回信 完结+番外 (冷酷荔枝)


  我不傻,能够察觉有异,只是当时还不明白其中的弯弯绕。
  没想到今天夏翊仍然把我当傻子看,那我必须要让他再接受一次来自我的毒打。
  愤怒的阈值慢慢弹回最低值,我松开玻璃杯,说:“夏翊,你知不知道,我昨天报的号码是沈路的。”
  我的声音很轻,在乐声中完全掩盖,但他一定听见了。
  你为什么会觉得找我有用呢?我继续说,如果你愿意付五倍费用,我或许会劝他接这一单,你觉得呢,夏翊。
  他今晚下血本了,特意开了一瓶酒,我见沈路喝过同样的包装。我握着酒瓶,左右摇了几下,将剩下的六分之一倒进杯里,不打算再喝了。
  我竭力保持清明,尽管今晚多喝了两杯。我不愿意再留下来和他废话,慢慢吞吞起身,往酒吧入口走。
  夏翊心有不甘,全然不顾自己一千线明星的身份,在我身后拔高声音:“阮言!如果当初——”
  他后面讲什么我都没听见,也不愿意听他忆往昔。我的确是喝多了,转过身奇异地瞥了他一眼,微微笑道,蹩脚逼西,滚呐。
  从酒吧打车回家只要花二十分钟,假使不堵车的话。长路灯火通明,上海没有夜晚,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白天。隔壁小巷里急色的男男女女是工业时代下相同的产物,搂抱接吻手往下滑,每一个动作都无比贴合,换谁过来都是固定的流程。
  我迷迷蒙蒙睁开眼,别说未接来电,连一条短信也无。我是真受痛了,捏着手机上下翻看,他怎么就不找找我呢。真是对我言听计从,我说不要等我回家,这都十一点半了,册那,啷个小王八在哪里逍遥快活呢。
  我不敢闭上眼,一步一步往前走,一闭上眼就要想起五年前的那个晚上,也是这样晚。
  那是我们租的第二套房子,离律所又近了一点,也比二十岁的出租屋要宽敞上许多。一月前我在电话里同朋友介绍的一个副教授委婉提了分手,人家是要正经找个男朋友搭伙过日子,爱不爱的只是可有可无的调剂。我做不到,我已经有家了。
  沈路两个月没进家门,他好忙,前一个月飞去广州,替一个大明星打官司,足足一个月都待在广州。他给我发信息,宝宝,我在这里遇到了特别有意思的人,我本来想说,我去广州找你好不好,这话给我憋回去了。
  我说好哦,恭喜你呀。


第12章
  后一个月我做什么都兴致缺缺,在家里整整宅了三十天,沈路的朋友圈更新了许多动态,明显都是两个人的活动,吃饭看电影,甚至忙里偷闲,改道香港,去了一趟迪斯尼。
  我不晓得那人是男是女,相片里至多只露了一条手臂,我这个小气精,对着镜子伸出胳膊,仔仔细细地瞧自己。
  白是足够白,晒不着太阳,是要比那条胳膊好看些。但我整天不是操纵鼠标,就是握着压感笔,虎口结了薄薄的茧,比那只漂亮的手掌不知差到哪里去。
  我受不了这样无意义的对比,索性断掉一切联系方式。沈路到底还是关心我的,同在上海的大学同学敲开家门,见到奄奄一息的我,大呼作孽哦作孽哦,侬怎么跟小宁似的不懂事哦。我躺在床上紧闭眼睛,同学以为我睡着了,卷起袖子给沈路打电话,喂,哎对,是我哦沈哥,嗯,见到小阮了,在家里呢。
  听见我的名字,我竖起耳朵做了偷听的丑事。
  同学语带迟疑,又拨了电话给另个同学,婉转得知我与副教授掰了的事,我心说怎么扯到这事上来。他将电话拨过去,又是沈路接通,同学说,沈哥,我问过了,小阮和谢老师前几天分了,谢老师这几天也没有见过他啊。
  ——这些个碎嘴子,我在被窝里痛骂,告诉沈路做什么,他在广州同心上人吃早茶游夜街好不快活,不必来管我的零碎破事。
  我猛咳几声,同学挂了电话,进来对我好一番关爱,而后离开。
  仅仅过了一天半,第二天晚上十点多,我坐在沙发里啃桃子,叮叮当当的钥匙声近在咫尺,沈路拖着行李箱进门,风尘仆仆。
  我刚下啃了一半的桃子,颇有些近乡情怯,两月没见着他,我问,路儿,你的案子结束啦?
  他两手空空,穿着齐齐整整,直奔沙发而来,用了十成力把我抱起来,我下半身离地,吓得抬起小腿,用力勾住他的腰。两根手指上的桃汁往指缝里淌,沈路攥住我的手指,轻轻地舔,不让桃汁继续蜿蜒。我缩了缩手,怪不好意思的,啐他,脏不脏啊。
  沈路不说话,抬起头来,对准我的两瓣嘴唇,撬开唇齿,急风骤雨地吻。我好久没和他这样亲密,顿时脑袋空空,本能地迎合他,气喘吁吁,他抱着我走进卧室,我忽然清醒过来,费力从他怀里挣脱。
  路儿,你不是——谈恋爱了吗。
  我还遵循着所谓的道德标准,时刻谨记我俩的关系定位,关键时刻悬崖勒马。
  沈路说了今晚的第一句话,分了。
  真是好巧,我一月前方才踹掉根本谈不来的大学教授,他这边也和来自广州的有趣知己分道扬镳。
  我半跪在地毯上,仰头看着坐在床沿的沈路。这么一出,他的领带被我蹭得歪歪扭扭。我晓得已经到家了,解开替他挂好才是最优解,但我偏不。我往前膝行两步,跪在地上,两手替他重新系好领带,掌心抚平微皱的衬衣,又是一个完整的沈路。
  沈路扣住我的手,居高临下地看我,见了鬼了,我忽然发现他眼睛里的血丝,以及要掉不掉的一颗泪。
  我将他扯下来,扯到地上,同我面对面坐在一处。我浑身都在颤抖,他又没有在说话了,空调呜咽一声,持续运作让它疲惫不堪,选择在此刻自我调解,停上一会。
  ——他需要我。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事实,我连忙手脚并用,爬过去抱住他,下巴搁在他的锁骨上,磕得生疼,但我毫无知觉,我巴不得再痛一点,最好将他的痛苦悉数转移,由我承受。
  很明显,上帝不给这个机会。我只好咬紧下唇,渗出血珠,以拙劣的方式陪他一起痛。
  怎么会有人不爱沈路?
  是因为他要回上海吗,是因为他不能留在广州吗,我越想越混乱,一片混沌,死活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不爱他。倘若是我,别说广州和上海,在地球另一端都要追他过来。
  那是沈路第一次对我痛下杀手,不动一兵一卒,真真是兵不血刃,让我从里到外死了个透彻。
  几个小时前他又故技重施,一具活尸在街头游荡,二十分钟的车程化作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没有办法,活尸也是要回家的。
  我生平鲜少的狼狈都是在他面前,今天破例展现给全上海人民一同瞻仰了。一个笨拙的醉鬼扶着栏杆,横跨几公里,一路进行醉酒行为艺术表演——摇摇晃晃,走一步歇三步。
  小区门卫自然认得我,也晓得我和沈路同住。老伯戴上眼镜,从岗亭探出头来和我说话,阮先生啊,你朋友在不在家啊,要不要我拨号给1801,让他下楼来接一下你啊。
  一阵血气上涌,我连连拒绝,手指攥着栏杆,和老伯说,谢谢您了,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行。
  我进了楼道,在电梯口坐下来。十一月的夜里,风嗖嗖,还好小区管理得当,我一踏进楼道,密码门应声合上,隔绝了外头的夜风。
  瓷砖冰凉,就当给我醒酒了。
  我想——
  真是个蠢货。十几岁时还能称得上一句漂亮蠢货,这是赞美呢,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满二十九,怎么能担得起漂亮二字。
  我该上楼去告诉他呢,我这个百无一用的废物,从头到脚,从身到心,是死是活,都完完全全属于他一个人。
  这话放十年前,我还学不会怎么表达,欲盖弥彰地讲,哥哥,我不喜欢夏翊。却忘了之前是怎么在他面前绘声绘色地夸赞,夸赞小窦唯太酷了,我好喜欢,好喜欢这种感觉。
  对不起,我该咚咚磕两个响头,给窦唯道歉。
  搁当时的情境,他能信就怪了。
  我垂头丧气,这不能怪我,像我这样的蠢人,总是要死一回才能晓得利害。往后的几年,我缝缝补补又活了过来,能活多久全指着沈路的吩咐。
  明面上他对我言听计从,可我这里——装着定时炸弹呢,他按一下,我就轻飘飘地赶去赴死。
  我好想活啊,家里的小阳台上摆了好几盆花,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我半夜睡醒总要去看看她们,看见这么漂亮的花,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要活下去。
  声控灯啪嗒亮起,我打了个喷嚏,在灯光暗下来之前,按开了电梯门。


第13章
  兴许是借了酒劲,我察觉不到名为焦虑的情绪,满心满眼只剩英勇,双手合十,祈求天父做十分钟好人。
  电梯大开,我局促地不敢迈腿,一抬眼,对上了门外站着的人。
  打好的腹稿尽数作废,我站在门里,呆若木鸡。他还穿着早上的衬衣,现在一点多了,久违的熬夜叫他神色疲惫,眼圈发红。楼层里的玻璃窗向外开着,冷风直直灌进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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