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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过得很好 完结+番外 (梁骁野)


  突然逼近的身躯带着灼热的鼻息,斯剑后脑靠着冰凉的玻璃,脸颊触着扑来的呼吸,他突然有些紧张,艰难抿嘴,藏起自己被挤得向外撅起的嘴唇。
  气氛变得有些暧昧。
  李柬没有看他牙根的兴致了,他触手所及,是斯剑脸颊柔软光滑的细腻,他入目所见,是斯剑浓密如同张开扇面一般的睫毛,是斯剑眯着眼睛垂下眼帘露出清晰柔和的重睑弧度,是斯剑高挺笔直的鼻梁上一颗嫣红的小痣……
  满心满眼全成了眼前人,好似不知名的精怪缠身蛊惑,李柬手上使力,逼迫着斯剑叫他张开嘴巴。
  他也的确做到了,斯剑如同受了惊吓汗毛倒立的一只猫,急慌慌开了口,“哥,我,我告诉你!”
  李柬停住,松手坐了回去,摁着火机点了三四次,终于给烟卷带上了火星,“抱歉。”
  大概太久没有去见女朋友了,他那时候这样给了自己一个解释。


第三十章 ——倒霉的斯剑(二)
  一场暴雨之中,白色牧马人宽阔的后排车厢里,青灰烟雾徐徐散开,缓解了尴尬又微妙的一场对峙。
  斯剑讷讷开口,在雨水敲打车窗的动静里娓娓道来。
  那是他对着父母都说不出口的坦白。
  他直言自己成绩越来越差觉得被人瞧不起,直言自己不愿学习所以更加没有动力,直言自己人生新目标受到打击所以开始质疑自己……
  “我知道这挺逗的,是我选错了,把一个混混当做楷模,你想笑就笑吧。”斯剑自嘲着做了结尾,“就是,别告诉我妈,她还盼着我以后能坐办公室享清福呢,就算是我这种废物……也不想让妈妈失望。”
  他没听到预期而来的嗤笑,迟疑着转头去看时,李柬窝进座椅里,用一个随意且舒适的姿态,他伸手随意扒拉斯剑的脑袋,半晌感叹,“你长大了。”
  斯剑那时候并不太懂,只随着李柬的动作摇摇晃晃。
  “没什么对和错。”李柬摁灭了烟蒂,扔进档位边的易拉罐里,“曾经喜欢的东西,现在让你难堪,并不是喜欢错了,只是你长大了,别怀疑自己。”
  “还有啊,忘记说了,别人的眼光和看法,听一听就罢了,横竖活着的人是你自己。”那天临下车前,李柬好似这才想起来似的回身又补了一句,“但是我这句你一定记着,学校外面还是学校,要想活的好就逃不开学习,好好念书。”
  “呵,站着说话不腰疼。”斯剑跟在他身后,举着书包遮住脑袋,几步跑进楼道,很有些不服气,“你自己不就是早早没去念书了么?”
  “我?”李柬摇了摇头,像是有些无奈,他说,“我命不好啊。”
  那一声悠悠的叹息扩散出去,点亮了下一层昏暗的夜灯。
  彼时斯剑只是一怔,不知道这句话背后的深意,他跟李柬道了晚安,转身推开自家大门的时候,心里在想。
  长大……我大概真的是长大了。
  从前讨厌的,譬如说教,能让他跟妈妈怄气不肯吃饭,能让他跟老师对峙不进课堂,可现在话从李柬嘴里说出来,他忿忿之余竟觉得有些道理。
  一颗被很好的抚慰到的心,便是从那天开始,稳稳当当落到李柬身上去的。
  张晓莹第一个察觉了儿子有些不对头,只是偷摸翻完了斯剑的日记,也没找出什么可疑的女孩子,外加几次大考斯剑名次稳步上升,甚至把之前宝贝的紧的MP4都交给自己看管,她细细想来,终于是没有再多加看管。
  也就没能及时阻止斯剑陷到人迹罕至的另一个坑里去。
  斯剑开始在意一切与李柬相关的事情了,有些不由自主,他那样聪明,于是不久之后就心下了然。
  他看穿了自己,破天荒的犹豫和无措,甚至唯一一次撞上陌生女人来看望李柬妈妈,有些莫名的心虚和不安。
  斯剑用未经历练的克制压抑自己,藏起想要亲近的欲望,却管不住私自打量的渴求,他也就逐渐看穿了李柬,发觉那样张扬夺目的狠眉戾目之下,居然是个堪称坚毅温润的灵魂,这人表里不一。
  斯剑少年时曾有许多不着边际的幻象,瞧着李柬眉弓一抹凌厉的疤痕,摸着这人手心粗粝的茧子,想这一定是打架斗狠留下的勋章,毕竟有这样威武的体魄和气势,就像小孩怀抱着猎枪,热血冲头总会难以控制。
  不曾想李柬指尖划过眉间那抹痕迹,懒洋洋解释,“跑长途的时候想撒尿,停车准备进路边树丛里解决,翻过排水渠的时候没注意,被铁丝网挂了一道,没勾掉眼珠子实在算是运气好。”
  他又翻转手心看了眼泛白凸起的老茧,旧事重提看着斯剑,“这就是没有好好念书的代价,只能干些力气活儿来养家。”
  甚至当斯剑打卡似的拍打他的大臂,询问如何练就这样一身肌肉的时候,李柬叼着烟卷笑出声,刚吐出的眼圈重又给他吸进嘴里,像个新手似的被自己呛得咳嗽,“不用练,天生的。那话怎么说来着,天生我材必有用。”
  彼时斯剑伸手拍打他的背,撇撇嘴角表示不屑,“呦,这会儿不是个文盲了,还会背诗?”
  李柬眼神一顿,笑意收敛了,目光落向遥远的虚空,“你不知道,文盲懂的东西也有很多。”
  斯剑摸着牧马人的保险杠恋恋不舍时,觉得这头蛰伏野兽一般的钢躯铁体,一定是李柬翻山跨水带回货物的坐骑,它穿越狰狞原始的林间绿野,负重捆绑着试探律法的违禁暴利商品。
  可能是走私偷渡的芯轮部件,是封面性感的露骨杂志,是堆积如山还未宣发的智能手机……
  但他没想到种种臆想全是假的。
  牧马人的确走野路,却不是多么风景卓越的地方,而是那种遇上下雨就滑的寸步难行的狰狞乡道,常常需要掏钱请农户开着拖拉机前来牵引。
  李柬十天半月之后回来,推开泥泞不堪的车门下来站定,拉开后备箱给他看一眼,里头全是形状丑的不定性,颜色脏的不分明的海绵样品。
  他踹一脚轮胎,干涸的泥巴落雨似的掉在地上,堆成一座座脏乱的小山包,随手抹一把车玻璃,露出个能看到内里的窗口,歪着嘴角笑,“你说这车?借钱买的,到现在还欠了一屁股债。那时候太年轻,不懂事,该买个五菱小面包之类,结实耐用,还省油。”
  斯剑本该死了心的,李柬早跟他透了老底,连一层遮羞布也没能留下,他还有什么能够幻想的呢?
  这一点也不酷,大他两轮的老男人,完全就不是个一呼百应的大哥,他甚至常常被海绵厂里雇来干活的民工以罢工相威胁,整日忙的头打脚后跟,全然是个疲于奔命的,普通男人。
  可斯剑觉得自己有些过度成长了,他跟不上自己的喜好,也控制不住对着李柬油然而生的心疼,隔三差五登门拜访的陌生女人让他又难受又愧疚,他只能尽力把心思放到书本上去,以期忙碌和紧张能驱散无孔不入的李柬的身影。
  那是张晓莹人生最轻松惬意的一段时日,再不用操心儿子的成绩,想着多年辛苦没有白费,斯剑已然一只脚踏进好大学的门槛了,是以收拾收拾人至中年发现了新的爱好,开始饭后睡前,跑去跳跳广场舞。
  而斯剑同班三年之久的同学,却是自打那时开始,才认清了这人的真面目,原来这蔫吧自闭的小孩儿其实很暴躁,说话做事直接的让人有些打脑壳。
  最著名的一次事件发生在高三下半学期,张晓莹闲谈过后带回来几句闲话,说李柬和他女朋友就要订婚,已经开始商量彩礼了,斯剑闻言并没有异动,照常背包去了学校。
  那时当班的英语老师怀了孕,大着肚子一般不会在课堂上下来走动,据说是生怕同学们带着手机会有辐射,可她又向来是个绵软的性子,是以课堂上吵闹不堪听不清听力,还有过分者居然坐在最后一排偷偷传着篮球。
  女老师气急了也只是开门出去,在通风良好的楼道里大喘气。
  班长拍桌站起来,扶一把眼镜弱弱喊了声,“都别吵了!好好听课行不行?”
  浑惯了的几个小子无人理睬,一片混乱之中,安静做着阅读题的斯剑对了下答案,往卷子上画了个大大的红叉,翻着书包找出体育课用过的乒乓球拍。
  他直直走向最后一排,球拍狠狠掼向喧哗最盛的那人,电光火石之间,球拍打中课桌书兜的挡板,发出一声巨响旋即擦着那人鼻尖过去,打掉了一片墙灰。
  这样大的力道若是真打在人的脑门上,免不得要见血,没人知道斯剑是相信自己的准头,还是根本就不在意会不会打中人。
  像被人摁了暂停键,教室之内陡然生出一片寂静,女老师闻声推门进教室时,便是一根针落下也能听见响动,斯剑捡起地上的篮球横肘一把丢出了窗外,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人,很有些阴恻恻,“狗日的,欺负孕妇?”
  同窗几载,斯剑一鸣惊人,此后在同学之中的风评一度超越了涛哥,是个实实在在的狠人。
  某个角度来讲,斯剑实现了自己曾经的理想,虽然这是在对李柬的不满和求不得的怨气的推波助澜之下的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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