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老师,这个是我最大的梦想。”饶星海说,“做你男朋友,和你生活在一起。”
“……这算什么梦想。”沈春澜毫不客气,“换一个。”
“不换。”
“换一个。”沈春澜坐在他身边,“这个梦想你已经实现了。”
饶星海噌一下挨到他身旁,炯炯的眼睛离他极近。沈春澜仿佛又看到他眼底蕴藏的火光。
“我可以吻你吗?”饶星海喃喃说,“就现……”
没等他说完,沈春澜便凑过来亲了他。
这突如其来的主动让饶星海愣了一会儿,随即立刻反应过来,攥紧了沈春澜的手。
“我爱你。”在热吻的间隙,沈春澜低声说。
声音又轻又弱,像纠缠的气息一样令人恍惚。
饶星海一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沈春澜又重复了一次。他的手指发颤,亲吻沈春澜鼻尖的嘴唇也在抖,整个人像是陷入了过分的激动之中。
“怎么了?”
“……我害怕。”饶星海抱着他,模糊不清地在他耳边说话,“我太高兴了,可是我又怕……我……我怕这是假的。”
沈春澜强迫他直视自己。
“你傻了吗?”他笑着说,“我是真的,饶星海。我爱你也是真的。”
饶星海又吻他,鼻子一抽一抽的,把他紧紧抱在怀里。
他感觉自己又从沈春澜身上学到了一课:他懂得什么是幸福了,幸福原来是令人快乐,又令人恐惧的东西。
“……拍毕业照的时候你会来吗?”饶星海问,“还有毕业典礼,我也想见到你。”
“当然去啊。”沈春澜轻拍饶星海的背,他其实挺喜欢饶星海这种依恋自己的姿态,他们密不可分,无论□□、灵魂还是命运。
天竺鼠和黑曼巴蛇早就将石子堆弄得乱七八糟,一个用爪子,一个用蛇尾,互相比试怎样才能扔得更远。黄金蟒不断把石子捡回来,也不堆好,只胡乱扔在两只小兽身边,供它们随意取用。
饶星海看着小蛇,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如果Adam也能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就好了。”
深夜,姑婆山。漆黑的山路上传来隐约的说话声,莹莹绿光在浓墨一样的夜里微微发亮。
Adam走在前方。他比两年前要壮实了一些,背更直了,但头发凌乱,下巴上尽是没剃好的胡茬。
宫商走在他身后,正比对着经纬仪和指南针测算位置。
“就在两公里以外的山坳里。”她眯起眼睛,“我们速度要快,天亮了就找不到他了,他总在夜里出来活动。”
她抬手要揉眼睛,Adam抓住她手腕制止了她的动作,从口袋里掏出纸巾:“脏手别揉。”
宫商看起来比他要整齐一些,马尾辫已经剪成了齐耳短发,几只半透明的红晕绡眼蝶围绕在她周围。
这是远星社的一次搜索活动。两个月前,一个特殊人类婴儿诞生在这里。他背上有深红色的毛发和斑纹,瞳孔红得发紫,长辈害怕,偷偷把他丢在山里自生自灭。孩子的父母进山找了许久,连尸骨都没看见。遗弃和失踪的案子上报到华南地区危机办,最后被远星社的人收到了风声。
远星社已经在这儿搜索了一个月。据山民所见,最后看见婴儿出现的地方,就在姑婆山的一个山坳里。婴儿至今仍活着,哭声嘹亮,且行动速度极快。
“照这个生长速度来看,可能真的是中国野人。”宫商和Adam坐在道旁休息,和另外两个方向的搜寻人员联系,“深红色毛发和斑纹,明显的中国野人特征。如果被我们找到,那就是第一次在广西境内发现野人。”
“但野人怎么会有红色的瞳孔?”Adam不同意,“我觉得这是某种动物基因的特征。他可能是狼人。”
“姑婆山从来没发现过狼人。而且狼人出生的特征不是这样的。”
“猴子人?”Adam开始乱猜,“老虎人?猩猩人?什么动物有红色眼珠子?”
宫商捏他脸:“又胡说八道。”
Adam:“这是合理猜测。”
萤火虫和红晕绡眼蝶玩在了一起,它映得小蝴蝶身上似乎也散出了荧荧红光,是这无星之夜的唯一光源。
“那小婴儿畏光……什么动物是畏光的?”宫商忍不住说。
这回换Adam捏她脸:“你也胡说八道。”
他现在是新希望学院的大三学生,入学时间比饶星海迟一年,路上见到屈舞和饶星海,他会恭恭敬敬笑着喊一声“师兄”。
再次加入远星社,完全是因为薄晚的大力拉拢。Adam原本对自己全无信心,但是和远星社的伙伴们行动次数越来越多,他渐渐变得开朗起来。
最显著的变化是,他的萤火虫已经能够在白天显形——不再是没用的向导,他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和喜欢的人牵手踏遍深山和峡谷,这些全都让他感觉,自己仿佛重生了一次。
他还拥有了一个弟弟,一个哥哥,还有许多新的朋友。而偶尔,他也会想起远星社的人,比如聂采,比如柳玉山和关黎。他们现在还不允许探视,Adam等待着再见面的那一天。他又很多问题想问,还有一些想对关黎说的话,全都放在心里,没跟任何人谈过。
“对了,毕业照我们是赶不上了。”宫商算了算时间,“但你哥的毕业典礼,你肯定能参加。”
“那也是你的毕业典礼。”Adam说。
休息够了,两人整理好背包的物品,再次出发。Adam拿着自己的身份标牌,不知是戴还是不戴:“那小孩子又看不懂标牌上的图案和文字,不戴了吧?”
他手里是远星社的徽章,银色的星辰和浮凸于星辰之上的RS字母。在星辰下方,是他小小的名字:饶星舟。
这是他大哥起的,翻足三天字典,最后总算敲定。
“戴上吧,这是规则。” 宫商给他别好了标牌。
夜路难走,两人手牵着手。
“毕业典礼的时候,我也会给你送花的。”Adam突然说,“你作为学生代表发言结束之后,我就捧着花上台。”
“太可怕了,别。”宫商脸色发白,“好尴尬!”
“那……那我准备一条横幅,写‘祝贺宫商毕业’,举在你可以看到的地方……”
宫商:“你要是敢这样做我们立刻分手。”
“好吧,我再想想。”Adam只好继续苦想。他发现饶星海给自己出的建议没一个是能用的,不禁开始怀疑哥哥是怎么追到的沈老师。
夜最深的时刻已经过去了。山头泛白,夜色褪入西方,晨雾从林子里涌出。
萤火虫和红晕绡眼蝶围绕在他们身边,照亮了脚下的踽踽光明。
他们走入山林深处。
(番外一·完)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个番外到此结束,他们的故事也到此为止啦。
下一个番外是吸血鬼、狼人和泉奴的故事,大家可以把它当做一个基于本文/本系列世界观的独立小故事,这会是一个很可爱也很带感的短篇。(王婆顽强地说明:我写短篇也不错的!
在这个番外里,我让阳得意知晓了饶星海曾经为他做的事情。
而在这整个故事里,我让一个同样拥有蛇类精神体的哨兵在面对选择的时候,坚定地选择了站在爱人和朋友的身边。
这两点算是对非正常海域和逆向旅行里某些人物关系的一点点呼应,但,不是弥补遗憾。无论哪一个故事里,他们都没有因自己的选择后悔过。
第119章 番外:爱人逾期(1)
地铁隧道是黑魆魆的, 镜面一样的玻璃上映出余今的脸, 他半天才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趟车上。
——因为某种愚蠢至极的行为。
末班车的最后一个车厢,除他之外还有两个人。
狼人早就注意到了他。他们曾在王都区有过一面之缘, 但余今很不喜欢他身上的气味。狼人是一个很好的玩伴, 他们上过床, 余今知道狼人对自己充满兴趣,但他永远对毛绒绒的东西敬谢不敏。
吸血鬼的嗅觉在不必要的时候总是过分灵敏。余今不久前已经吸过血, 他很满足, 甚至有些犯困,身上还萦绕着一种特殊的气味, 像干草被烈日晒过了头, 热烘烘的。但他仍旧有嗅闻新鲜血气的余裕。
一个金发的青年坐在狼人身边。他抬着头跟自己的护卫者说话, 用一口漂亮的英文。他的手肘上有伤,包裹几层纱布,让余今兴奋的气味正从那处散发出来。
余今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为任何人的血液而兴奋,这感觉陌生又熟悉。他就像回到了很久之前——比如他在母亲指导下开始狩猎人类的时候。
他总是很难控制自己, 一点儿血腥气都能让他露出獠牙, 发狂,甚至伤害别人。
而撕咬血肉的感觉, 此刻回忆起来反倒令他恶心。他为自己习性的改变而难过,转头再看那青年时, 目光被狼人挡住了。
“修泽尔?”狼人喊出他的本名, “你剪头发了。”
“……是的。”余今彬彬有礼,“小安, 你好。”
狼人打量他,眼睛微微眯起:“我喜欢你长发的样子,你的眼睛会更漂亮。对了,你的中文名叫什么?”
“那是谁?你在担任他的保镖?”余今岔开话题,“危机办什么时候开始做这种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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