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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灰 (余酲)


  他学画的时候经常出去写生,见过许多比这更美的景色,可这次给他的感觉不一样。
  火车在铁轨上飞驰,天上的云走得很慢,耳边有小孩的哭闹声,人们交头接耳的说话声,一切仿佛都在诉说——你还活着。
  只有活着,才能感知到这些美好。
  只有活着,才不会被遗弃。
  抵达首都正是晚饭时间,一行三人去订好的酒店办理入住后,马不停蹄地出门吃饭。
  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江雪梅这一路嘴巴就没停过,以前在那边打过工,这里以前有家烧饼店,前面拐个弯再过两条街就是一晖念过的小学……回归故土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他们搬离首都时江一芒在念初中,早就记事了,更遑论江一晖那会儿已经是个步入大学的成年人了。
  然而易晖从小在S市长大,对首都的了解仅限于几处名胜古迹,还有哥哥嫂子带他吃过的几家当地美食,生怕多说多错,只听她们聊,打定主意不插嘴。
  江一芒说想念城南某家店的煎饺,江雪梅心觉这些年亏欠女儿良多,哪舍得说不行,当即打车前往,易晖趁机坐后排,无处着落的视线继续停放在窗外。
  相对于S市满眼摩登大楼的现代化,首都许多街道还保留着古朴传统的建筑,鳞次栉比的青瓦白墙中偶然夹着几座独树一帜的高楼大厦,在易晖眼中别有一番风味。
  路口拐了个弯,进入一条名为韶光路的街道,灯下的路旁街景让易晖觉得有些熟悉。前方红灯停车时,他扭头从另一面的窗户向外望,一幢以红白色为主调的哥特式建筑立在周围低矮的房屋中,四周有灯光簇拥,格外显眼。
  江一芒也看见了,惊呼道:“这里晚上竟然这么漂亮!妈你还记得不,当年哥来这里写生,咱们俩陪他一块儿,有对新婚夫妇在这里结婚,白纱一直拖到台阶底下……”
  易晖看得入神,难得被叫哥哥都没听到。
  江一芒得不到回应觉得无趣,抬胳膊肘碰了他一下:“当年画了那么多次,还没看够?还是说……”说着眼珠一转,凑到易晖耳边,压低声音问道,“你也想在这里结婚?”
  “结婚”两个字触到易晖深埋心底的某根弦,他条件反射地摇头:“不、不是。”
  江一芒笑起来:“反正肯定是你在我前面成家,到时候就在这儿办婚礼呗,咱妈肯定同意,对吧妈?”
  坐副驾驶的江雪梅连连称是,母女俩就着这个话题又聊了起来。
  易晖将目光再次投向那座教堂。
  方才的否认里有一半在撒谎。
  他不想结婚,因为他结过婚,举办婚礼的地点正是眼前这座教堂。
  晚上近七点,周晋珩开车行驶在韶光路上,这条路不算拥堵,红灯却很密集,经常起步不久就要踩刹车,开得人火大。
  紧赶慢赶,还是在约定的时间前到达餐厅。周晋珩先把菜点了,等到第二道菜上桌,方宥清姗姗来迟。
  他边坐下边说:“抱歉,路上堵车,等很久了吧?”
  周晋珩恍惚片刻,想回答“是”,转念又觉得自己莫名其妙,人家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他。
  “没有,我也刚到。”终究选择了最普通的回答,周晋珩看了方宥清一会儿,让眼前的面孔与记忆中的重叠,似在确认他跟从前没什么不同。
  那天周晋珩从S市赶回首都,混在机场出口的人群中,看着身穿一袭风衣的方宥清出来,一股蓄势已久的冲动使他向前迈了两步,而后又被已经趋于平静的心跳生生逼停,退回原地。
  他看着熟悉的身影走近,与来接机的亲友拥抱,又看着那背影远去。
  眼下,就坐在对面的方宥清面带微笑,举杯道:“听说你现在很红,恭喜你得偿所愿。”
  “得偿所愿”四个字听上去无端带着点讽刺意味,周晋珩本该慌乱无措,可不知为何,他前所未有地镇定,也举杯,嘴角勾起:“还听说了什么?”
  方宥清仍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笑容温和道:“还听说,你结婚了。”
  没来由的,周晋珩心中升起一丝不耐,他垂眼把玩手中的杯子,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但他仍然期待看到方宥清的反应,三年来他时长会设想这个场景,那个抛下他头也不回地离开的人,是否真的从来没有后悔过。
  “恭喜你。”方宥清又道一遍恭喜,声音听起来真心实意。
  仿佛悬在半空中的石头缓缓落地,惆怅茫然的同时,周晋珩竟久违地感受到了一丝轻松。
  “谢谢。”他回敬道,“听说你考取了心仪的学校,恭喜你。”
  这顿迟来三年的晚餐,原本应该保持这样疏离的氛围,最后以交换联系方式作为收尾,哪怕明知道这串号码会躺在通讯录里积灰尘封。
  可惜事与愿违,不知是谁起的头,桌上又开了一瓶酒,两人你来我往,边喝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方宥清不胜酒力,周晋珩自认没有劝他少喝点的立场,席间话题渐渐丰富,从桌上的菜品聊到工作,又说起母校,记忆的闸门被打开,汹涌的潮水漫了出来。
  “你结婚了,你真的结婚了。”方宥清面颊坨红,口齿也变得不清晰,掀起一双含水的眸子望周晋珩,“你……你开心吗?”
  周晋珩干笑一声:“你猜?”
  方宥清真的喝多了,迟钝地摇头,肯定道:“你不开心。”
  周晋珩不想说话,瘫靠在座椅上,仰头看反射着摇曳灯火的天花板。
  也许他也喝多了,思绪浮游飘荡,冷不防想起当年的婚礼宴席就是在这里办的。
  本该在S市办,后来因为小傻子的哥哥希望把婚礼从S市挪到首都来办,哪怕知道他意在监督,周家那会儿急于倒贴拉投资,还是同意了。
  周晋珩不擅记事,尤其是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只记得,在附近的教堂走过场后,他碍于大舅哥在一旁虎视眈眈,牵着小傻子走进这家餐厅,小傻子一进门就抬头看流光溢彩的琉璃穹顶,小孩子般地发出感叹:“哇,好漂亮啊。”
  当时他是如何回应的?
  周晋珩仔细回想,自己当时很不耐烦,只想把流程过完赶紧离开,牵着小傻子径直往里面走,嘴上低声催促:“别看了,下回带你来慢慢看。”
  现下有空欣赏这穹顶,不得不说确实挺漂亮的,小傻子学美术,就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后来为什么没带他来看呢?
  酒精有时候会产生奇妙的催化作用,周晋珩记起来了,小傻子当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隔三差五变着法子在他跟前提,什么“肚子饿了”“想去晒太阳”“坐在那里画画肯定特别快”,各种啼笑皆非的理由,往往还没说完,就被他以工作忙为借口推脱了。
  周晋珩轻嗤一声,似在嘲笑,更像在自嘲。
  怎么会有人这么蠢,把别人随口的一句话放在心上惦记这么久?
  自己开车来,代驾开车走。
  回去的路上,周晋珩躺在后座做了个梦,关于那场轰轰烈烈的初恋,关于那个今天未曾提及的诺言。
  当年他和方宥清跟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也曾幼稚地许下过终身之约。这个约定像烫在他心口的一道疤,每一次回忆等同于把刚长好的伤口再次撕开。如今想想,让他忘不了的是这份经年累月反复发作的痛,那个人本身的分量反而模糊了。
  所以,到底为什么要跟小傻子结婚?
  怀疑一旦在脑海中成型,就会引来无数种假想和猜测。不可否认的是,除去拿进演艺圈作为交换筹码这一点,这段婚姻还有其他地方吸引着他。
  直到刚才那顿饭之前,周晋珩都认为,易晖是有点像方宥清的。
  一样的白皮肤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眼睛里好似水光满溢,乖巧又天真;一样不高不矮的匀亭身材,从背后刚好能抱满怀;一样细腻恬淡的心性,不惹人注目,也不需要特别关照,给他画纸和笔他就能安静一整天。
  可这些特征很多人都有,除了这些呢?
  他们俩分明是不一样的。
  晚间车流量激增,行至韶光路,停车的次数比来时更频繁。
  周晋珩换了个姿势,视线落到窗外,夜里的教堂灯光璀璨,却不失庄重肃穆。
  就像那天,钟声敲响,身着白西装的易晖竭力收敛笑容,强压嘴角,学神父摆出严肃的表情,生怕被周围的人取笑,并不知道弯起的眼睛和眉梢洋溢的笑意早就将他的内心出卖了个彻底。
  他站在红毯的起始位置,伸出手,在钟鸣声中红着脸说:“你……你牵我过去呗。”
  那画面生动清晰地在脑海中回放,终于让周晋珩捕捉到了以前未曾留意的东西。
  他牵得随便,易晖却交付得珍重。
  自他牵起易晖的手的那刻起,那双饱含爱意的、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就落在他身上,再也没有移开。
  夜色渐浓,直到身后的教堂远到看不见轮廓,彻底消失在视线里,周晋珩还在踌躇不定。
  手机界面上停着易晖的电话,只要按下拨通,就能把他叫回来。
  叫回来之后呢?昨天把他的玩偶扔在地上,哆啦A梦的肚皮蹭脏了一块,他回到家会不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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