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君牯凌真的从口袋里掏钱,李同脸色一下子黑了,手一伸:“那好,这些药算你便宜点,二十好了。”
“靠?二十?你抢钱啊!”君牯凌掏钱的动作立马顿住,索性将掏出半个口袋里的钱又塞了回去,看的李同很是鄙视,小样,刚才不是还说好要给钱的麽?
“这怎么能算抢呢?这是光明正大地取好不?那边校医室可是有那么多人,你觉得我买个药容易麽?”
发着牢骚,李同语气也是颇为不耐烦地横了起来:“快点,给钱!”
没想到他这话刚说出来,坐在一旁病床上打点滴的杜若兰“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害得方才还在斗嘴的两人尴尬地候在当场。
眼前的两人嘴上斗得凶是凶,杜若兰却看得仔细,明显两人的关系好得不得了。
瞧瞧两个人,一个给对方买了药不要钱,另一个偏要给,两个人竟为这样的问题计较起来,貌似君牯凌的这个朋友很不错。
这么一想,她突然对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有点好奇了。
被她这么一笑,两人自然不能拌嘴了,君牯凌看着病床上若有所思的杜若兰,不好意思地讪笑:“你别见怪,我们两个这样惯了。”
“没事没事。”杜若兰忍着笑说道。
周末回到家,还没进家门,李同就看到大门紧锁。额,这什么情况?
掏出手机给父亲打了个电话:“喂,爸,你们在哪呢?怎么家里没人啊!”
“小同,你妈昨晚病又复发了,今天早上送到医院,刚刚安顿好。家里早上没开火,你自己做着吃点吧!”
一听这话,李同有些着急,老妈这病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时不时复发就像是不□□弄得人心惶惶的,只是这次不知道怎么样,他连忙对着电话那头说道:“我妈怎么样了?严不严重?”
“你别着急,大夫刚才检查过了,说是住院治疗几天就没事了。”
听到儿子焦急的声音,李父赶紧劝道,说完还补充了一句:“今天你就不要来医院了,你五爷说下午要去他家取点东西,你等着他吧!明天早上的时候再过来,顺便给你妈待几件换的衣服,我们走得急了忘了带。”
“知道了。”李同说的有些不甘情愿。
“还有,我们今晚就不回去了,你要是怕的话,就把你秦叔家的幺儿叫过来给你做伴吧!”许是不放心自己的儿子,李父又再三叮嘱起来。
“不用了,我一个人就行了,不用麻烦别人,等会我还要做饭,挂了。”
果断挂掉电话,从门框上面的隔板上摸索到钥匙,开了门,将书包放在房间,走到厨房里一瞧,不由叹了口气,果然是冰锅冷灶,好不容易由于周末放假带来的好心情,立马被这眼前的一切毁灭的支离破碎,唉,感觉不会再爱了。
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并不是自己的,而是借住五爷家的老房子。而他们家的房子,实在是破旧不堪,不能住人了,只得出此下策。
整个院子里的房子,除了一间厢房一间厨房加上小隔间的房子让他们住,其他都被锁得严严实实的,隔三差五的主人家还要回来看一下,想想比“寄人篱下”也相差无几了。
没办法,家里条件不好,只能这么将就着过了。
李同烧了点开水,热了下馍馍,炒了一碟青椒土豆片简单地吃了个饭,然后在家看电视。再就是五爷来的时候,他出去打了个招呼,再就直到饭点都没出过自己所在的屋子。
换言之,他吧,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宅男。
电视上演的是什么,其实他根本没有看进去,本想着拿出《时光里的月影》好好写上一些,心里却烦躁地动不了笔,索性搁置一旁。
其实他这人就是心性懒散惯了,就像这本《时光里的月影》,字数并不多,情节上来说也是快接近尾声了,可每次提笔的时候总有一个声音在说:先放着吧,等有心情再写,反正快完了,用不了多久的功夫。
以至于一拖再拖,李同估计自己再这么拖下去,真的就得到猴年马月才能完本了。
等第二天早上李同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了。
其实做早饭用不了多长时间,骑着单车赶到医院也花不了多长时间,至于能这么晚才到医院,除了他的拖延症,还有他的选择恐惧症。
昨天父亲交待他要给老妈带换洗的衣服,可是他又不知道该带什么衣服。于是打电话咨询了下老妈,又翻箱倒柜找了半天,才总算找到了那几件要穿的衣服。
“妈,你好点了吗?感觉怎么样了?”刚进病房,将背包放到床头柜上,李同顺势坐在床边的凳子上,握着李母很是粗糙的手问道。
看到儿子来了,李母将打点滴的手举在半空,身子挪移着坐起来,柔声细语地问道:“我好多了,你吃了吗?小同。没吃的话让你爸出去给你买一份。”
“不用了,你来之前在家里吃过了。”
“妈,你这次严重吗?大夫怎么说的?”不管怎么说,李同关心的,始终还是自个老妈的身体。
“说是要调养一段时间,情况不是很严重。”
“这次又是什么原因?我不是看你这段时间都好好的吗?”李同将父亲端过来的白开水放到床头柜的一边,十分无奈地说道。
“昨天中午洗了衣服,可能是几个大件的有点重……”
说完李母心虚地看了眼儿子的表情,然后低下头,只不过这些李同并没有看到,有些恼怒地说道:“不是叫你不要干重活吗?你非要逞能!”
“唉……农村女人哪有不做家务的?不然放着谁做?”
看到老妈那无奈的表情,李同也是心软了,撇了眼身旁的父亲,然后握着她的手轻声道:“那就尽量少干点重活吧!家里不是还有我爸在麽?你干不了的让他干,你病了他还不是得照顾你,再说我周末回了家也能帮着你分点。”
“行,我听你的。”
李同知道自己的话肯定会被自己的老妈当成耳旁风,可他不能不说,至于结果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了,毕竟很多事情我们往往都身不由己,以自己绵薄的力量,根本改变不了什么。
☆、第六章 朋友难得
在医院待到下午两三点后,李同就辞别“病母”赶往学校。
他来的时间挺早,起码与他以往下午四五点多才到宿舍来看,今天是早的不能太早了。
一路悠哉,顺着街道来到学校门口,猛然间听到有人叫他,转过头,发现是跟自己一个班的袁莉。看到她坐着公交到校门口,李同估摸着她也是刚来,便打着招呼:“是你啊,袁莉,今天来的挺早啊!”
他们高一的时候也是一个班,袁莉的成绩挺好,不过没有让人受不了,反而性格好的缘故,让李同这般木呐的人也能跟她成为朋友。
“早什么啊!我以前一点就到学校了,今天是路上半天打不到车,才这会来。”袁莉也说不清当时是怎么跟李同熟识的,之前一个班的都知道,李同性格孤僻的很,很少说话,也很少跟人相处,每天都是趴在自己的课桌上,不知想些什么,那浑身透着的淡淡忧郁和和神秘,总是让人对他充满好奇。
跟他相处久了,她也知道,李同的内心像是筑起了一道城墙,他不出来,也不让别人进去查看,他像是这个世界的孤者,将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离开来。她也很想知道,他的内心到底想些什么,到底这人有有过怎样的经历,才能形成这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性格。
可是,哪怕是他的朋友,袁莉自己,现在还是看不透这个人。
不过所幸,他并没有冷漠到灭绝人性,作为他的朋友,袁莉在每次跟这人相处的过程中,也发现他对自己的朋友都挺好。性格随和,很容易相处,朋友遇到困难他也绝不含糊,哪怕自己也正好遇到困难,这样的人,做朋友确实不错,但你若是想要跟他成为朋友,确实难上加难了。
说到底,他的开朗大方与义气,是留给自己的朋友,并不是对谁都非常冷漠的。
“这样啊,那可能是我来的太晚了吧,我通常都到下午四五点了。”说着李同倒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按照别人这勤快程度,自己这般懒惰,是不是得人神共愤了?
“没事,你家离得近,来的时候也方便,哪像我们,来趟学校不仅等车不容易,还要那么长时间。”看到一向没有表情的李同,此刻黢黑的脸上流露出的不好意思,她憋着笑给对方开解道。
“你这样一说,我更加不好意思了。不过我也是来的早了待着也没意思,每次来都感觉像是被人提着砍刀架住脖子押来的。”
没有一个学生是喜欢来到学校的,噢,有人不同意了。好吧,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那么一群人将学习当成精神食粮,甚至咀嚼的津津有味的变态,他们的学名貌似被称为,学霸。
“也不是你这么说的。李同,你来的早一点,也可以看看书,写下作业,另外也可以跟你们宿舍的聊个天,交流下感情,平时生活中也好相处一些啊!”
袁莉说的字字真诚,句句肺腑,也是两人相处了这么久,她才会对这个朋友这么了解。起码她能猜到,就这开学一周的时间里,李同肯定跟他宿舍的几个说话不多,更别提有多熟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