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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另一座城市爱你 (岑僧)


  等到李同从北京回来的功夫,这里都弄得这么好了,他是看着挺新奇的。
  新奇归新奇,他是不去参与的,只是看着他们课间趁着宋宇不在的时候偷放几首歌,或者打几把拳皇,自己就权当看客,睡醒的时候瞅上几眼。
  坐在角落里的安逸跟李同差不多,睡觉次数也多,经常能看到他在早读的时候睡着,无论是语文还是英语。
  见安逸上去打过几把拳皇,就是班长林彬也是上去过几次,宿舍那几个家伙,放了学,最着急的不是去打篮球,还是围在电脑跟前等着玩拳皇。
  宋宇很能猜到大家的心思,每天中午放学后,还会悄悄摸到教室,看谁在玩电脑,瞅着玩的,说几声也就回去吃饭了。
  就是课间休息的时候,也是会搞个突然袭击,看谁在玩电脑,李同觉得有些无聊,这样的行为也是太过幼稚。
  不过宋宇也就比这些高二学生大个几岁,要不是这班主任老师的头衔,看起来也就是年纪大一点的哥们罢了。
  这个时候,英雄联盟还没风靡,大家玩的最多的也只是DNF,CF,红警,QQ炫舞,QQ飞车什么的,电脑里的农场牧场也是玩的嗨起,对到别人的农场偷菜更是得心应手。
  比谁开的钻多,什么黄钻,绿钻,紫钻,一个人的号码好,等级高,甚至也能卖出一笔不少的钱。
  大多的当然还是课程,与电脑,与游戏的接触,只不过是在周末,在每个偷偷摸摸,害怕被老师查岗的晚上。
  安逸似乎是很能跟大家玩的来的,他的健谈,以至于不论在本班,还是其他班级,都有很多认识的朋友。
  李同觉得,跟这样的人,肯定是会越走越远的,明明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就像自己跟田思语,何尝不是如此,自己所要求的,不过是一个不可能的结局罢了。
  是自己想的明白,不过是不打算让自己明白,他能清楚的感觉到,他在学校可以有很多朋友,很开心的事件,有喜欢的人,可是回到家里,自己还是那个自己,家庭拮据,是与学校那样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存在。
  多想就这样,不愿意醒来,持续着这样一个梦,哪怕是没有时间啊,没有机会什么的去实现,可总该让他在这个能够做梦的年纪,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梦啊,又是谁说往事不要提及,那里是一个最为明媚的自己啊!
  众星捧月是不适合自己,那就让自己孤单成光,在光临过的时候,照亮过自己的样貌,这样子,就已经足矣!
  北方的冬天,偶尔有暖和的时候,晒着太阳,暖烘烘的照着,还能让你沁出一层细汗来。时间这么久,李同照了照镜子发现,头发又变长了,这么丑的的样子,他觉得是时候要理发了,哪怕是要花出一些他自认为很贵的钱来。
  上次理发,什么时候来着,两个月前?
  噢,是太久的时间了,自己是不修边幅,但不是不注意形象,再怎么,打理好了,才能迎接更好的未来。
  理出个什么样子呢,又能是个什么样子,花少量的钱,自己头型也不知道适合什么样的发型,还是老样子吧,看着凉快精神些,省得衣服病怏怏的样子。
  自从上次到校医室看望君牯凌遇到他的同学杜若兰,大家彼此相互认识后,李同与杜若兰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至于地点,自然是在李同他们的教室。
  基本上都是杜若兰来找的君牯凌,三番五次的找,看着也没事,每次找完还到李同的座位转转,指正下李同做的试题,知道的人晓得是来找君牯凌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直接来找李同的呢!
  人往往会输在自认为最为通达的地方,譬如李同,自认为喜欢别人,可是并没有别人眼中那深沉的喜欢,他自认为不是情圣,但对小女孩子的心思比一般人懂得多很多,但是遇到别人喜欢他的时候总是显得后知后觉。
  年少的苦难,他总认为,自己是比别人成熟很多,殊不知自己在很多事情的处理方面显得极为幼稚,没自己的主见意识,常随大流,人往往自认为了解别人,但自己都尚未清醒的认识,又怎么能够去了解别人。
  活在自己的意识中,便是将世界与之隔绝,凄凄惨惨唱着几段衰歌,当做整个世界都欠着自己一番。
  杜若兰来教室的次数越多,班级里风言风语开始传起,说是这女生喜欢李同,所以借着君牯凌的路去接近李同。
  杜若兰听到,恍若未闻,君牯凌听到,暗笑了下,不去揭穿,也不去阻拦,自己身边的这些女性朋友,样貌一个个虽说不是太好,但是性格那绝对一顶一的好,自己哥们这闷葫芦,性格孤的很,也是时候找个人来开导他了。
  直到有天,晚自习结束,人走了七七八八,李同待在教室继续做着习题,这几天君牯凌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走得特别早,甚至跟李同打声招呼的功夫都没有,杜若兰每次在楼道明明看到君牯凌打算回宿舍离开教室,却也只是彼此打个招呼,径自一人走到李同他们教室来,这下不去找君牯凌了,直接向着李同问将起来:“李同,你看到君牯凌了吗?”
  开玩笑,这个班级,杜若兰除了君牯凌,只认识李同一人,不问这人问谁?
  “啊?没有,我没看到他。”
  上次的月考,李同退步很明显,本来尚算一般的成绩,这下更加目不忍视,宋宇看了直摇头,李同也是急了,心下不能就这样下去,也开始比以往努力起来。
  别看他这人平时懒散,但始终有自己的自尊心的,以前在班级里也算是好学生的自己,怎么可能还越活越回去了呢!
  最为重要的一点,只有成绩好一点,才能在月考的时候跟安逸一个考场,李同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在考试的时候能够跟这人在一起,那一定是莫大的幸运。
  他们的考试是按照名次来的,名次前面一半人在教室考试,后面的在外面考试,看着安逸经常睡觉的样子,可是你很少在外面的考场看到他的影子,李同好几次名次就差了那么几个,自然跟这人分不到一起,这是极为悲哀的地方所在。
  跟一个人在一起最多的,他想,还是祁文寇这货了。
  这段时间的李同,晚自习结束也不急着回去了,再说这么冷的天,教室里还算暖和,哪怕宿舍也是暖和的,不过回去太早始终有些冷清,还有就是从教室到宿舍的这一段路,这么冷的天,也够李同受的了,想想还是尽可能待在教室比较好。
  至于说道关教学楼,那时再说吧!
  李同看了下杜若兰,便又转头看着桌子上的习题,想步骤思路来,同时在数学课上做的详尽的数学笔记也能够派上用场,照着做,很多题都能做出来,只不过是需要思考的时间了。
  正在这时,教室一阵不怎么和谐的声音,搅动了这里的安静:“我去,听说他们两个在交往?”
  “那是当然,你看看这女生的样子,三番四次往咱们班跑,还老是到李同这人跟前来,很能说明问题啊!”
  “这不是早恋吗?可是被学校禁止的,让宋宇知道可就有好戏看了。”
  “这跟咱们没关系,不过有热闹不看也不是你我的作风啊。哈哈!”
  “你们说够了没有?”李同听了,腾地一下从座位站起来,怒不可遏地斥道。
  “怎么?想打架?”
  这两个人李同一向不怎么理,当然两人在班级里的人缘也不咋的,只是他们是处于县城人的圈子,多少有些高高在上,瞧不起人的样子。
  李同当然不会巴结,甚至瞧都不愿意瞧上一眼,可是如果惹到自己,他也不会宽容到原谅别人冒犯自己的行为。
  一人正想要跟李同干一架,没办法,看李同老实巴交,瘦瘦弱弱的,还有脾气?冒出头的钉子,当然要打下去了。
  另一人连忙凑到那人跟前说了句,也就是三个字,祁文寇。
  这三个字一出,两人才意识到,他们觉得好欺负的这位,貌似跟那混人关系很好。
  想到这里,便撂下狠话来:“你别得意太早,我们走着瞧!”
  李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走着瞧就走着瞧,who怕who!
  “实在不好意思,他们这……”看着眼前的杜若兰,李同有些不好意思,不知从何说起。
  “没事,对了,一起出去走走吧,跟你说点事。”
  杜若兰却是丝毫没放在心上,只是李同一阵纳闷,为啥是找自己说点事,而不是君牯凌?
  还是出去说?
  两人很快来到后面的操场,今夜没有月亮,只有路灯在那一圈圈荡出橙黄色的光晕,明亮了一片地方。
  这么冷的天,还有一部分跑步的人,不错,精神可嘉!
  不知道杜若兰要跟自己说什么,围着操场走了两圈半的样子,杜若兰没有说话,李同本就是沉默寡言的人,自然不会搭话,李同乐得自在,只是这么冷的天在这瞎晃悠,他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不过更加让他着疯的事还在后面,只因杜若兰的一句话:“李同,我喜欢你有一段时间了,能跟我交往试试看吗?”

  ☆、第二十六章 不爱就是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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