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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团宠的那些年 (李请夏)


  次日,尉迟墨找到了李慕书。李慕书把他带到“秘密基地”,那里已经有两个人在排练。

  ☆、初次登台

  小屋子不足15平米,除了乐器还堆满了各种杂物和还没有来得及扔掉的垃圾,眼前的现实场景像一盆冷水浇灭了他方才的热血。
  尉迟墨皱了皱眉,俊秀的脸庞上浮现出一丝茫然和无奈,他哭笑不得:“哈?这什么破地方。”最后几个字说的极轻。
  李慕书转头问道:“嗯?你刚刚说了什么?”
  尉迟墨撇了撇嘴,心虚地摇了摇头,“没,没什么。”
  李慕书狐疑地眯起眼睛审视了一番一脸心虚的尉迟墨,随后朝对方摆了摆手,“算了。你在这里等一下。”
  然后他径直向屋内走去,跟另外两人打了声招呼,排练便暂时终止了。躁动震耳的音乐立即停了下来,屋内瞬间变得鸦雀无声,令人不适应。
  李慕书朝着那两人说着些什么,还伸出手指向门口指了指。顺着李慕书手指的方向,林逸看到了门口站着的尉迟墨,他一边笑着挥手,一边朝尉迟墨的方向走去。林逸停在他面前,亲切地揉了揉他的脑袋,“小墨!好久不见了!都长那么大了啊!”
  尉迟墨无奈地推开对方的手,“你好,好久不见!有话说话,别没事摸我的头。”
  林逸叹了一口气,蹙起眉头故作出一副受伤的模样,“哎,你这孩子……”
  尉迟墨一脸无语地摇摇头,不听对方继续唠叨,扭头走向角落里的沙发,把沙发上的东西都移开便窝在角落里不吭声。
  这时李慕书领着另外一个人向尉迟墨走来,“小墨……”
  “啊?你叫我什么?那么没大没小。”尉迟墨抬起头,俊眉微蹙,佯装动怒,朝对方挥了挥拳头。
  李慕书连忙改口,双手合十讨好般的说道,“我错了,我错了。小舅舅,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大学同学章启程,在我们乐队里担任吉他手。”
  尉迟墨站起身,伸出手,“你好,我叫尉迟墨,叫我尉迟就行了。”
  章启程也伸出了手,但没有跟他握手而是轻轻地跟他击了一下掌,“你好,尉迟,叫我阿启就行了。”
  在这边交谈之际,林逸走了过来,手里提着几份外卖,招呼大家:“先吃点东西吧。”
  尉迟墨讶异万分:“你什么时候出去买的?”
  林逸突然有点害羞,眼神飘忽不定,脸上浮起淡淡的红晕,他挠了挠后脑勺,支支吾吾地解释道:“不是我买的……”
  大家这才发现门口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位相貌清纯的女大学生,她梳着马尾辫,身材纤细高挑,看到大家都转过来看她,脸上挂起甜甜的微笑,有点不好意思地向大家挥了挥手。
  众人:“哦~”
  林逸放下外卖,向门口指了指:“咳咳,你们先吃,我还要送她去补习班,马上回来。”
  尉迟墨拿出自己的那份外卖,慢悠悠地调侃道,“诶,别急着回来呀。”
  另外两人在一旁使劲憋笑。林逸涨红了脸,“你个小屁孩懂那么多做什么。”
  门口的女孩子似乎也意识到大家是在谈论自己和林逸,她红着脸,低下了头又往门边缩了缩。林逸在众人的欢笑声中把女孩子带了出去。
  其余三人在吵吵闹闹中吃完了外卖,之后大家都各做各的事情。李慕书那个书呆子在写大学暑期作业,章启程则瘫在沙发里,翘着二郎腿手里拿着漫画书翻阅。
  尉迟墨无所事事,在小屋子里转了转实在无趣,便把目光放到章启程手上的那本漫画书上,他绕到章启程后面,手撑着沙发扶手跟章启程合看那本漫画书。
  章启程正沉迷于漫画剧情,突然感觉到颈部处微微传来温热的呼吸。他正好奇,猛地转过头,一眼就看到尉迟墨秀丽的面孔。尉迟墨显然被对方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杏眼圆睁,表情迷惑又无辜。
  尉迟墨疑惑不解地看着章启程,表情似是嗔怪埋怨。
  章启程突然感到有点慌乱,一时间连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你,你怎么长得跟个女孩儿一样?”
  “什么?”尉迟墨语气里带着略微的不满,他从小就被调侃男生女相,所以最讨厌别人谈论他的相貌。
  章启程连忙改口,“不是,我是说你怎么跟个女孩儿一样突然出现在我旁边……”
  “啊?”尉迟墨一头雾水。
  章启程心中暗骂自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耳朵都红透了,眼神飘向其它地方不敢直视面前的人。
  好巧不巧,这时林逸回来了,带着愉悦的声音向大家打招呼,“孩子们,我回来了,有没有想我啊!”
  章启程像是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冲向林逸,“哥!哥!你终于回来了!”
  林逸见章启程如此反常的热情,连忙摆了摆手,向后躲了躲,“不是,怎么了,你这小子怎么突然叫我哥了?”
  李慕书听到声响后摘下眼镜,调侃道,“不是让你别急着回来了吗?”
  林逸故作镇定,“咳咳,慕书,别跟小墨学坏了。”
  尉迟墨此时陷在沙发里,听到自己无辜被殃及,挥舞双臂,蹬着双腿不满道,“又关我什么事!”
  林逸无奈,“还不是你起的头!”
  林逸走进屋,把背包放到桌子上,倒了一杯水猛灌了几口,然后瘫坐在椅子上,朝大家招了招手,“说正事,现在主唱也有了,我们排练几首歌然后去“地下室”驻唱怎么样?”
  “地下室”是位于北京西城区的一家酒吧,很多地下乐队都去过这家酒吧驻唱。
  李慕书一脸的跃跃欲试,他带着兴奋的语调说道,“那我们赶紧选歌排练吧!”
  林逸笑了笑朝李慕书做出“冷静,冷静”的手势,“不急。”
  而后转头询问尉迟墨,“小墨怎么样?昨天慕书给你的MP3里有你喜欢的歌吗?”
  “唔,Green Day的歌都蛮不错的。”尉迟墨低头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回答道。
  “那好,我们就选Green Day的歌!”
  “好!”大家齐声回应。
  “慢着,我想知道我们乐队的名字是什么?”尉迟墨突然出声问道。
  李慕书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道,“咳咳,黑琉斯。”
  “太阳神。”尉迟墨低声念着。
  接下来的日子里四人都窝在这一方小天地里排练,尉迟墨跟大家的磨合并不困难,就像李慕书说过的那样,他唱歌还可以,毕竟以前也是在学校合唱团呆过的,还曾跟着合唱团出国访问表演。
  从美声唱法到流行唱法的转变,对尉迟墨来说并不难。但是尉迟墨内心还是感到隐隐的紧张,也难怪,毕竟接触流行朋克没几天。每个人对新鲜事物都有好奇心和敬畏心。为了打消这种不安感,尉迟墨每天加倍排练,试图让自己做到最好,不留下遗憾。
  几天后,酒吧驻唱表演的日子如期而至,四人都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对待这次初次登台演出。尉迟墨站在酒吧窄小的舞台上,看着台下一张张戏谑不屑的面孔。他闭上眼睛,轻轻呼出一口气。
  伴奏响起,尉迟墨轻启双唇——
  “I walk a lonely road
  我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
  The only one that I have ever known
  我唯一记得的路上
  Don't know where it goes
  我不知道他通向哪里
  But it's home to me and I walk alone”
  但我知道他通向我的家,我孤独的走着
  ......
  尉迟墨明朗清脆的少年音以及天籁般的歌喉让台下一众酒客呆愣在原地。
  “哎,我起鸡皮疙瘩了。”一听众撸起袖子向身边的同伴展示。
  “闭嘴,好好听歌。”那人的同伴低声训斥对方。
  独特的嗓音,贝斯与鼓声的完美配合,结尾电吉他的独奏……
  无疑这是一场成功的表演,让底下原本不屑的观众大吃一惊。
  四人的表演在掌声中谢幕。
  这支初出茅庐的乐队让观众刮目相看,同时也吸引了台下一位带墨镜的中年男人。

  ☆、出道

  演唱完毕,尉迟墨等人在后台整理乐器,四人还沉浸在初次登台演唱的喜悦之中。尉迟墨只感到自己的心脏在猛烈地跳动着,大脑嗡嗡作响,帮忙整理乐器时双手还在微微颤抖,表明着他现在抑制不住的激动。
  这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那个,不好意思……打扰了。”
  众人闻言纷纷抬起了头,面前站着一个中年男子,他身材干瘦,胡子拉碴,脸色蜡黄且脸颊凹陷。
  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众人带着疑惑且防备的神情看着对方。
  中年男人有点手足无措,眼神慌乱,想着如何跟这帮少年措辞才能显得不那么奇怪可疑,他吞吞吐吐道:“你们刚刚的演出……很不错,我刚刚就在台下。”
  此时林逸站起身走到中年男子面前,带着惯有的友好笑容,语气温和地问道:“您好,谢谢您能喜欢我们的演出,请问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中年男人看对方是这四人里最年长的,相对比较沉稳,可以与之交谈。他清了一下嗓子,继而解释道,“可能这样说有点唐突,是这样的,我呢,很欣赏你们的演出,下周有个“天堂”音乐节,你们愿不愿意来做开场的暖场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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