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和七夜默默的把视线移开,严重怀疑这只鹦鹉因为常年憋屈已经精神失常。
是的,金光和七夜又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踏遍了山脉的各个角落,幸运只有这一次,他们没有再发现第二个玉晏真人——对了,玉晏真人是须弥之境主人的名号,不是大鹦鹉的名字。他们准备下山了,当然会带上认主的须弥之境,大鹦鹉就无家可归了。大鹦鹉不想跟着金光走,它虽然嘴里说讨厌这个地方,其实没有离开的意思,它的讨厌大约针对‘不得不’守护的须弥之境。
关于须弥之境,金光认主成功之后,知道了一些大鹦鹉不知道的东西,比如须弥之境和芥子空间,储物袋之类的都是修真者常用的空间灵器,差别在于灵器的外貌,以外貌命名为须弥之境或者储物袋。须弥之境比储物袋等空间类法宝好一点的在于拥有者可以进入其中,金光进入须弥之境后,须弥之境便化为一点微尘,除非灵力神识强于主人,否则是无法被发现的。除了主人及获得主人允许的人外,外人无法主动进入须弥之境,且修为不如主人的修真者进入须弥之境后,一切身家性命都会受到主人的主宰,除非幸运的杀死原本的主人!
金光得到的这个须弥之境,是被原主人遗弃的。等级并不高,储存其中的物品基本被搬空,留下的是对金光他们来说少见稀奇对真正的修真者来说如同垃圾的东西。
寻宝变成了捡破烂,金光的心情可想而知。
一个月一无所获后,金光便提出下山。
第42章
进山之前,金光顶多能让树木自动建个树屋,现在能让一切树木化为他手中利器,一把种子洒下去,瞬间能长成一片树林。金光估计现在就是全盛时期的燕家父女一起上,他亦有把握胜过他们。想到这一节,他颇有些意动,忙屏气静心,消除心中杂念。
他走的是木修一脉,讲究体悟自然,可不比七夜走剑修道路,刚猛霸道,杀伐决断都是应有之意。两人选择不同,修炼的成效也大不相同。剑修乃是所有修行者中攻击力最强的,金光和七夜几次切磋都落在下风,一方面剑修的确杀伤力惊人,另一方面七夜的进步一直都比金光快。金光当然不服气,可是若七夜故意相让反而令他感觉受辱。
这些都是二人的感觉,他们没有长辈指导,仅凭太虚散人的玉简修炼,其余靠自己摸索,因此修炼过程慎之又慎,到现在仍然在炼气期徘徊。连辟谷都不做到。
在山上月余,两人自然是连练功对拆都带着甜蜜缠绵简直有山中不知日月,人间极了无穷的感受。下了山见到聚集的人群,袅袅的炊烟,又觉得人间的烟火气充满生机。
金光决定在山下的村庄住一晚。
山路崎岖,村落少有过客。好客的村民给客人收拾出了干净的房间,奉上热腾腾的饭菜。“看来我不适合避世隐居。”金光喝了一口菜汤,感叹道。
七夜倒是对相伴山间的日子回味无穷,也许是迷情阵法的作用,他的眼里心里都只有金光,无论是荒无人烟的山野还是繁华热闹的城镇,他的眼神永远落在金光身上。一旦金光的心神分给了别的事物他便不开心。“荒山野岭也别有趣味……”
“什么?”金光没听清楚。
“明天我们往哪个方向出发呢?”七夜心知金光不会喜欢他的想法。
“明天的事明天再说,来,尝尝这个,这些日子我一心扑在修炼上,连顿号饭菜也没给你准备。”金光夹了一筷子香菇放在七夜碗里。
金光夹的就算是稻草也是世界上最美味的稻草,七夜细细咀嚼满心不舍的咽下去。“果然美味。”煞有其事的说。“我还要。”
金光抿唇,依言再夹了一筷子香菇,正要放到七夜的碗里,只见七夜迅速俯身,连筷子一起含住,眼睛变成两道弯月。
七夜粉红色舌尖探出,灵活的卷去香菇。
“你这是……”金光无奈的摇摇头。虽然表情是无可奈何的,但是顺手又夹了一筷子停在空中,七夜笑眯眯的依样吃了。
时时刻刻的相处,尽管金光不愿承认,但事实上,他对七夜的亲近越来越习惯,也越来越自然了。
收留二人的大婶收拾碗筷时心里直嘀咕:难道咱家採的香菇特别好吃?怎么两位客人把一海碗的香菇吃个精光,别的动都没动?
晚上睡觉的房间是主人家儿子的卧房,匆匆收拾一番,热情的防住不好意思的说:“简陋……怠慢……见谅……”
金光和七夜都是长居高位的人,手下的奉承受着坦然,此刻却有些招架不住,难以做到心安理得。好说歹说终于让主人家相信自己没有嫌弃,反而受宠若惊,再三感激对方收留招待等等。
被褥和枕头都是干净的,触手有些硬。应该是白天晒过,有阳关的味道。
“阳光也有味道?”听七夜这么说,金光匪夷所思。
“万物有灵,当然也有味道。”七夜理所当然的说。
“那我为何从未闻过?”金光随口道。
七夜浅笑。“你出生在人间,无时无刻不沐浴在阳光之下,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习惯了所以闻不见。但是我在阳光永远照不进的魔界长大,第一次涉足人间见到阳光的时候才知道阳光是那么好闻那么舒服。近乎奢侈……”
金光奇道:“魔也喜欢阳光吗?”
“有的喜欢,有的讨厌。也和人差不多,各有所好,呐,就像有的人喜欢吃辣有的喜欢吃酸,有的人喜欢红色有的人讨厌。比如小倩也喜欢阳光,而我母后就讨厌。”
金光还是觉得喜欢阳光的妖魔挺稀奇。他一直以为七夜从来没有表示讨厌阳光是因为他法力高强无所畏惧。
金光想了想,道:“这么说的话,举族厌恶阳光惧怕阳光的只有鬼吧。如花妖、树妖之类,它们还是植物时没有阳光便不能存活,所以成妖之后也对阳光有天然的依赖。”植物类的妖魔性喜阳光他从小就知道。
“魔界除了我和小倩之外,喜欢阳光的的确大多是植物类的妖魔。不过我母亲是例外,她虽然是树妖却讨厌阳光,可能是讨厌人间所以一并讨厌人间的一切。”
“你想聂小倩了?”金光不悦。
七夜惊讶:“没有啊,你怎么这么说。”
金光别开脸:“这是你今天第二次提到小倩了。”
七夜:“我只是顺嘴提而已。的确小倩和我都喜欢阳光。”
看着七夜无辜委屈的表情,金光实在不好意思把自己吃醋了的话说出来。其实……其实他相信七夜是顺嘴说的,就算不相信七夜的真心,也相信自己的法术啊。可是,尝过了七夜毫无保留的眷恋,他已经开始介意聂小倩的名字从七夜的嘴里出来。简直……简直像个小心眼的妇人!
金光摇头,不行!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如此作态!
“怎么了?”
“没有。你喜欢说便说吧。”金光没脸说出自己的心思。
“我不是喜欢提起小倩,我只是想举例而已。”七夜解释。
金光藏起醋意,换上笑容:“我知道,对了,你为什么那么喜欢阳光呢?你既不是树又不是草更不是花。”
“可能……因为我是人。”七夜迟疑了一下才回答道。“阳光的温暖,明亮。虽然我在魔界生活了二十年,可是第一次踏足人间被阳光包裹时我却觉得有一种说出来的感觉……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很温暖很温暖,回到魔界之后我一直忘不了,我甚至觉得我应该是生活在阳光下的。”七夜很神往,他提到阳光时脸上充满喜悦和眷恋。“我想,也许我真的是人也说不定。虽然我知道,人和魔之间的差别。”
这是这么久以来七夜第一次提起他的身世。
也是第一次他从七夜眼中看到了沉郁。
才一个多月,七夜不提,金光几乎忘记了阴月皇朝。是了,这些日子以来,今天也是他第一次提起聂小倩。
金光瞳孔微缩——难道阵法开始失效了!
“不光阳光有味道,星星,月亮都有味道。每一种味道都是独特的,是自然赋予,天道恩赐。不仅有味道,还有声音。”
金光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恨不得立刻敲晕七夜检查一番。幸好他还记得不能赢起七夜的怀疑,所以顺着七夜的话说道:“是吗?”
七夜认真的点头。“不信的话我可以让你闻到听到。”说完拉着金光的手出了房间,跳到屋顶上。
屋顶搭着茅草,松垮垮的,七夜揽着金光的腰,指着头顶对他说:“你看。”
夜幕之上,繁星闪烁。没有月亮的晚上,星星的光芒璀璨夺目。
“可惜没有月亮。在魔界,月亮是很重要的存在。魔界看不到太阳,只有月亮是唯一的照明,尽管也隔在重重浓云之后。魔界传说月亮之上住着月神,向她祈求能够实现自己的心愿。每过十年,魔宫会举办阴月大祭,那是魔界唯一一次热闹的时候,许多窝在深山老林的妖魔鬼怪都会出现,大家一起祭拜月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