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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金主的白月光好上了 (阿佾)


  我看得眼花缭乱,又不敢抬头对上那道如炬的目光。于是我佯作认真地翻开了一面,随后轻轻合上书,打算还给男人。
  男人没接,他兴趣盎然地看着我,“你最喜欢哪一章?”
  “我……我没看过。”
  “那你拿回去看。”他继续说。
  “不用了!” 我不假思索地拒绝道。
  感兴趣是假的,别说认真看了,这书当个睡眠读物还差不多,保证让我一眼入睡。
  许霄墨还是没接,而是说:“你拿着。”
  “送你了。”
  之后也不等我拒绝,他拿起外套,起身就走。等我反应过来,店门已响起铃铛声,男人推门走了出去。
  我下意识起身,下一秒口袋里蓦然响起的手机制止了我的动作。
  ……
  我把手机的亮度调到最低,半躺在车后座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刷着手机。顾尚在前边开车,路上车流不断,他得格外专注,看样子是顾不上我这边的。
  手机屏幕透出点点光亮,我视线却始终没在上边,而是右下角那条细短的挂绳。
  我借着手机的光亮,盯着那条明显断了一截的绳子,那缺了的一截原本是只毛毡猪。
  那日看到男人手机上挂着的狐狸后,晚间,我从抽屉拿出那只猪,鬼使神差地绑了上去。后来意识到自己的不清醒,打算解开时又发现自己打了个死结。
  于是我只得羞愤地绳子剪了。
  说起来,我上班已一个多月,几乎每天都能见到许霄墨。顾尚白天依旧忙得不见人影,我依旧被喝令等他下班,许霄墨依旧每日光顾咖啡店。店员早已和我相熟,日日傍晚都为我们留着位子,每回都会意义不明地打量我们几番。
  我理解他,两个大男人日复一日地坐着喝咖啡,怎么看都很诡异。
  许霄墨仍旧话不多,但偶尔也会应答几声。对方通常不是看书,就是看手机。我发现他看上去全神贯注,实则……倒很细心?
  就像今日这样,往往我朝他不经意看去几眼,也会被对方捕捉到。就像是时刻被注意着一样……
  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后,我揉了揉鼻子,觉得脸颊有些发热。
  我想起方才那本书,于是抓着手机往一旁照去。那本深蓝色的书静静地躺在座椅上,我拿起书,看到那不懂的标题旁有颗黄色的星星。
  今天在咖啡店时没注意,这会才发现那封皮凹凸不平的地方似是什么图案。
  还没等我凑近仔细查看一番,耳边冷不丁传来顾尚严厉的声音:“坐车不要看手机。”
  我有些讶异,这种光线都看得到?我抬眼,只看见男人的后脑勺。
  老板后边长眼睛了吗。
  我在黑暗中吐吐舌头,乖乖应了一声。
  随即我又听见他说:“也不要看书。”
  “……你怎么知道的?”我被惊到了,莫非男人后边真长了眼睛不成。
  我惊疑不定地往男人的后脑勺看去,前边的顾尚突然噗呲笑了出来,“想什么呢,我看后视镜看到的。”
  哦。
  “下车,我要停车了。”他说。
  我往窗外看去,发现果真已回到公寓了。顾尚停车有个毛病,无论位置多宽多大,只要旁边有墙或者有车,他都能把车停得你下不来。因为距离贴的太紧,后座的车门打都打不开。
  为了避免封闭事故,我听话地拿东西下了车。临下车前我听见男人喃喃自语似的声音,“而且我太了解你了。”
  我开门的动作一顿,但很快回神下了车,权当没听见。
  晚间我洗完澡,一出来便看到顾尚大大方方地站在我床头旁,手里拿着许宵墨那本深蓝色的书,男人翻着那本书,神情专注。
  我心里一惊,犹豫片刻后还是慢慢走了过去。
  顾尚闻声抬头看我,“洗完了?”
  “嗯。”我应道,同时不忘仔细打量他的脸色。
  我怕他认出那本书的主人。许宵墨走后我就没再仔细翻阅,那会也没多想,就这么拿着上了顾尚的车。
  现在我才意识到这件事有多冒险。大学那会班上有个书迷,也是待书如宝,不仅不愿借人,甚至还会在书上留下自己的专属记号。
  就算许宵墨在书上留的不是自己的名字,按金主对他白月光的痴情程度,只怕狗爬一样的记号他也是认得出的。
  思及此处,我更忐忑了。
  下一秒顾尚打消了我的恐慌,他把书递给我,脸上神色如常。我佯作镇定地接过书,又听见他问:“你这书哪来的?”
  我手上的力度蓦然一松,书本从我手中脱落,被反应灵敏的顾尚接了个正着。
  “你怎么拿本书都拿不稳。”男人皱皱眉,问,“你最近在学法语?”
  我一听,彻底放下心了。方才还当对方在试探,这会看来金主并不知情。于是我瞎说道:“见封面好看就买了。”
  事实上这本书虽不大,但工艺的确精致,书封面的纹理似是浮雕,加上颜色偏暗色系,显得整本书别致又精巧。
  我觉得这种性冷淡一样的风格,倒还挺适合许宵墨的。
  顾尚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我就奇怪,你居然想学法语。”
  而后他又笑了笑,“你想学也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你会?”我眨眨眼,没记错的话,顾尚并没有出国留学的经历,大学修的也不是语言专业。
  “之前大学那会学过,本来打算去法……”顾尚说到这便停了,他不知想起了什么,脸上的笑容一下退了个干净。
  我隐约猜到了顾尚学法语的原因,老板眼中显露出的情绪十分熟悉,国外那段时日我见过不下一回。
  是因为许宵墨。
  顾尚应当是很喜欢他吧,亦或是爱他。能为一个人尽心尽力,保持初心守身那么多年,换做我,或许是做不到的。
  老实说我对爱这个词没有什么概念,因为没真的经历过。我对它也没什么执念。长那么大有好感的时候很多,真的喜欢上一个人那次栽顾尚身上了。
  但因为对方是个痴情种,我理智至极的,在它萌芽时掐断了那根小苗。
  现在看来,那会当真做了个正确的决定。
  但羡慕许宵墨这点是真的,我没有怨过,倒是十分艳羡。特别在见过本尊之后,这种情绪更强了,却不再是羡慕顾尚喜欢他,而是潜意识想向他靠近。
  我说不清,我是怎么了,也不知道自己有时候在想什么,更不知道许宵墨在想什么。认识至今,我认为以许宵墨的眼力,不可能看不出顾尚的心思,特别是在看到我之后。
  也是,就连我都看出来了,许宵墨有什么理由看不出。
  可对方非但没有鄙夷走开,也没出声询问过,而是莫名其妙地,同我这个冒牌货亲近了起来。
  或许,对方是把我当朋友了吧。那我呢?
  我脑子如同乱成一团的毛线一样,越理越乱。我在心里叹口气,索性不去想了。
  顾尚手里还拿着那本书,整个人却像被按了暂停键似的。我从他手里拿过书,看出男人情绪不对,有心转移话题道:“这书叫什么啊?”
  “你应该看过。”顾尚漫不经心地道,“小王子。”
  “小王子?”
  “对,这本应该是原版的。”顾尚说。
  我拿起书,发现上边凹凸的图案上有一颗星球,上边是个头戴皇冠的小男孩。
  我自然是看过这本书的。
  里头除了小王子还有一只狐狸。
  第二日下午我没见着许宵墨,却见到了李行。我推门进去时,李行正在买咖啡,他看着墙上木牌上刻着的咖啡品种,脸上写满了纠结。
  我走过去和他打了声招呼,他见到我,大喜过望地说:“你来得正好,快帮我挑一杯。”
  我奇怪地问:“玛奇朵不够甜吗?”
  李行却说:“不是我老板要喝,是我要喝!”
  我意识到自己想太多。
  李行想的却比我还多,他补充道:“老板今天过不来。”
  我张嘴想说我不在意,又觉得有些欲盖弥彰,索性嗯了一声。
  我们刚坐下,李行便开始叫苦连天地同我抱怨起工作来,“总算能正常下班了,这几天我就没试过十点前离开椅子的。”
  李行说城西那边划了块地出来,面积不大但由于那块正处开发区,明晃晃的一块肥肉。想要的人很多,也因此忙得不可开交。
  我突然想起这阵子忙里忙外的顾尚。
  “那你们忙完了?”我问。
  “还没。”他想了想,说,“还有一些交接工作,不过后续工作交给下边就好。”
  李行又说:“不过眼看马上就到竞拍的时候了,老板这几晚都得去应酬,来不了这儿。”
  我忍不住说:“他来不来和我没关系。”
  说罢又懊恼地咬了咬舌头,忙改口道:“我和你老板没那么熟,你不用刻意和我说的。”
  李行却露出疑惑的神情,他说:“可是是老板叫我和你说一声的。”
  ……
  啥?
  我半晌没接上话,又听李行道:“我还以为你和老板是朋友?”
  “是吧……” 我随口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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