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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爱情故事 (清水湛之)


  “在呢。”
  “给我看看你肩膀。”
  林彦下意识地摸摸自个儿肩膀,打算搪塞过去:“我没事儿。”
  焦嵘不说话,就这么盯着他。
  “好好好,”林彦缴械投降,把衣领一拉,轻而易举地露出肩膀,“真没事儿。”
  心虚,怕焦嵘发现淤青。
  然后迅速把衣服弄好,启动车子,往医院去。
  他确实没开过跑车,路上被一奇瑞车主超车,得到一个不屑的“切”。
  医生看见焦嵘的伤口,“哎哟”一声,问:“咋弄的?”
  “人咬的,比狗还凶。”林彦接。
  接种的护士乐了,把针头推进去注射完拔出来:“什么深仇大恨啊这,真狠。”
  弄完护士又给做了个皮试,林彦就拿着医生开的药方去抓药缴费,观察后发现焦嵘对头孢不过敏护士就收拾收拾端起托盘走了。
  折腾这一趟12点多,林老板更心疼了,合着老板娘今儿遭人咬了口又挨两针,忒难受。
  医生还不让沾水,洗澡是泡汤了。
  林彦让焦总脱的只剩内裤坐在浴缸边上,拿毛巾打湿了帮他擦身体。
  焦嵘不太习惯这种贴身服侍,有些拘谨:“我自己来就好。”
  林彦笑:“该看不该看的都看过了,害羞什么?”
  焦嵘闭了嘴,乖乖坐好,比第一天上幼儿园的小朋友还听话。
  连手掌心儿的纹路都仔仔细细擦过了焦总才被放过。
  “好了,床上等我。”林彦歪着嘴角笑。
  被一股大力按到墙上,浴缸还在放着水,哗哗作响。
  焦嵘扣着他的腰,胳膊垫在他身后防止他撞疼,林彦想亲他,突觉右肩一凉。
  焦总看见那红里泛青青里泛紫的一块儿,想触不敢触,低下头拿嘴唇轻轻蹭了蹭。
  林彦心里跟被又轻又软的大羽毛搔过似的,一塌糊涂,湿软得不像话。
  关灯睡觉时一点二十七分,林彦打了个哈欠在被窝里拱了拱,面朝焦先生闭上眼睛。
  夜如潮水般涌来,成群结队的黑天鹅飞过城市上空,翅膀笼罩整个房间,繁华都市由喧嚣归入安宁,陷进沉睡魔法。
  林彦睡得很沉,神情舒展放松,呼吸均匀,一副好眠模样。
  或者说,在焦嵘身边他一直都好眠。
  黑天鹅的魔法在这里失效,焦嵘的眼睛仍旧亮着。
  他爱怜的目光一寸寸从林彦眉骨滑到下颌尖,最后拥抱他眼角睫毛根部的一颗小痣。
  每分每秒一举一动都不愿意错过。
  生人的气息令我几欲作呕,他们多脏啊,不要去接触别人了好吗?
  我真的,真的快要不能忍受了。
  焦嵘闭着眼,各种疯狂的想法在他脑海中翻涌升腾,相互博弈,终于出现了吞噬八方的优胜者。
  “嘻嘻,”它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不要放他走。”
  不要放他走。
  清水湛之有话要说:外围简单来说就是鸡,焦总黑化倒计时,他有病例啊别忘了


第三十章
  十一假期还是很可观的,一周七天的时间可供挥霍。
  林彦挺开心的,自从酒吧开业后鲜有这么长的假期跟焦先生腻歪。
  但有一点说不上来的东西令他感觉不大舒服。
  就是有时他背对焦嵘做些什么的时候总感觉背后冷冰冰的,刺痛的寒意从尾椎骨蔓延至头顶,会让他忍不住打个激灵。
  这究竟是什么?
  他找不到原因。
  林彦坐在画架前拿起画笔,熟悉的凉意又爬上脊背,他突然向后扭头。
  焦嵘刚把书翻动到下一页,抬头疑惑:“怎么了宝儿?”
  林彦心想自己真是疑神疑鬼,摸摸鼻尖说:“没事儿,刚看到一只虫子飞过去。”
  这个谎撒得尽是纰漏,也不甚高明。家里从来都没有虫子。
  焦嵘端起茶杯吹了吹:“虫子而已,不怕。”
  林彦点点头,继续画画。
  两个大男人在家里,餐食向来都是对付一顿,林彦想叫外卖来着,焦嵘说:“我去煮面。”
  一张餐桌,一对儿热气腾腾的碗,两双筷子,两个人对着吃面。
  早上起得晚,林彦吃完没有半点儿困意。
  他跟焦嵘说了声去书房打游戏,好久没碰吃鸡手痒痒。
  他从冰箱拿了两听可乐准备上楼,焦嵘刚给自己茶杯添满水,茶叶上上下下一浮一沉,垂着眼睛叮嘱:“少喝些碳酸饮料。”
  林彦笑嘻嘻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又带走三支牛奶棒棒糖。
  书房的玫瑰凋谢了,枯败得令人厌恶,像干尸。林彦被自己的形容恶心到,抓起花瓶准备把玫瑰花丢掉。
  他实在是烦这些毫无生气的枯花,碍眼。动作粗暴又迅速,带掉了桌子上的东西,啪一声摔地上。
  林彦把花瓶放一旁,蹲下身子去捡那黑色封皮的笔记本。
  应该是焦先生的,他想,开始收拾其中夹带的正散落一地的纸张。
  林彦没想看这些东西,他向来注重隐私问题。
  一张对折的纸沿着折痕展开来,正面朝上,要将身上的信息传输到面前人的脑海里。
  魏浣?
  林彦看见这个名字和照片心里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他只稍稍思考了下便得出答案:高中校长,找他谈过话。
  不过为什么他的详细信息会出现在这里?
  谜团纠缠越来越大,林彦忍不住翻开这个神秘的笔记本。
  扉页的“焦嵘”二字还是苍劲有力潇洒漂亮,看起来比现在的签名青涩许多。
  偷窥的快感很奇妙,有点上瘾。
  好奇心支使林彦继续往下翻,看见“日常:弹琴练人体写作业补课”一句勾起嘴角,高中时期的事情。
  再到大一,他好像很烦社团活动,每每提及都是用“无趣”一笔带过。
  学生时期的焦先生真是太可爱了,林彦想。
  很快,林彦只觉热血上头——
  他看见了自己的照片。
  而从这以后,焦嵘的日记内容突变,没有记录自己的日常生活,全是关于林彦的。
  “他叫林彦,名字真好听。”
  “他好像很喜欢甜食。”
  “他的嘴巴真漂亮。”
  后来的内容愈加疯狂,日期愈发接近,逐渐精确至每时每分每秒。
  看见这些文字,林彦滚烫的血液瞬间降到零度,浑身发冷,手指不受控制地往后快速翻动。
  “我必须占有他。”
  日期是两年前的今天。
  林彦瘫软在地,这些内容对他大脑和心理的刺激远远超过前二十七年的任何一天。
  他终于明白那股说不上来的寒意源自何处了,那是猎物在即将迈入猎人陷阱时身体给的预警。
  往后翻是焦嵘执行报复计划的记录,林彦机械地一行行看过去,他已经无法思考,最平淡的文字宣布恐怖的事实:养父母一家和高中校长意外死亡,焦嵘是幕后主使。
  笔迹还很新鲜,就是今年的事情。
  为什么一个人的心思能缜密到这个地步?为什么?
  而这一切的一切,是为了自己。
  原来真正的杀人凶手是我吗?
  林彦从来没这么慌乱过,都是因为我,他脑内疯狂重复这句话。
  原因,原因,原因又是什么?
  林彦拾起那张照片,封闭许久的陈旧木门被外力推开,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
  六月份,周日,下午四点半。
  太阳很毒,过往行人恐避之而不及,行色匆匆从树下穿过。
  小路出现了一位少年,白衬衣很干净很好看,但还是可以看出袖口磨得有些起毛,是旧衣服了。
  高二的少年才十六岁,他刚刚结束了给一户人家的小孩子的补习,拿到对他来说是笔不少的补课费。
  他看起来心情不错,一边哼着某歌曲中的片段一边行走。
  小路不长,他走得不慢,直至尽头要拐弯处他皱了皱眉头。
  他非常不情愿回那个名不副实的“家”。
  那里有阴阳怪气的养母和猥琐不堪的养父,经常对自己拳打脚踢的表哥。
  但他没有选择,他需要填饱肚子然后去上晚自习。
  于是他放慢了脚步,一点点挪向不远处破旧的小楼聚集处。
  有只三花猫跳出来咪呜咪呜冲他叫,软绵绵的嗲音,少年眼前一亮,他素来对毛茸茸的小东西没什么抵抗力。
  他蹲下身来挠挠猫咪的下巴,猫猫嗓子里发出舒服的呼噜声,继而舔舔他的手指。
  “你饿了呀?”少年眉眼弯弯,“等我一下。”
  猫咪像是听懂他的话似的,在原地乖乖蹲下等他。
  他向不远处的小卖部走去,用准备犒劳自己的棒棒糖经费买了一根火腿肠。
  撕开包装纸,把火腿肠掰断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放在猫猫面前,他看猫咪慢悠悠美滋滋地享用晚饭,忍不住笑:“真是个猫大爷。”
  猫咪喵喵叫了两声算是回应,温顺地任他抚摸。
  他眉眼弯弯,笑容明亮更胜阳光一筹。
  只不过,他在十一年后才发现这一瞬间被在此进行某一课题调查的人用相机定格下来。
  齿轮转动,将他的生活与这位相机持有者严丝合缝地卡扣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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