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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鱼缸 (冰糖糯米小麻花)


  庄尧头也没回,慕宁以为他要撂什么狠话,谁知他只气冲冲地说:“……哪儿也不去!我下楼抽根烟。”
  待庄尧走了,慕宁才起床穿衣服。
  他穿着浴袍,走向洗手间。请客房服务替他送了一把剪刀上来。
  片刻后,慕宁对着镜子,望着镜子里姣好而苍白的脸庞,一刀剪断了属于莱西的长发。
  慕宁对庄尧撒谎了。
  其实他什么都记得。他记得在昏暗的房间里,庄尧的呼吸夺去他的呼吸,记得庄尧的手抚过他的每一寸肌肤时久违的战栗,也记得他们的身体交叠在一起,快感击打过脊柱,自己的浑身颤抖的感觉。
  那一刻,他真正与莱西告别,找回了自己的灵魂。在拥有庄尧的一瞬间,从前到如今,总是会让他感到无比的快乐。
  但作为慕宁,第二天早上醒来,在切断理智的酒精蒸发后——他还不能,也不敢记得。
  作者有话说:夜店原型:Berghain (这不是一章蹦迪指南,不是)


第七十一章
  慕宁与庄尧在欧洲玩到八月,才回到英国。
  英国右方驾驶,伦敦的路窄而繁杂,庄尧考虑到慕宁不会开车,于是住在了考文特花园的地铁站附近。联排公寓,房间都不大,室内装潢也比较简洁。家里有位菲裔阿姨,不知是不是这里终日闲置,今天终于有了些人气,阿姨显得很热情,围着慕宁和庄尧忙前忙后。
  三个月的时间,两人几乎一直在路上。虽然一路住行都是最好的,并不累,但若能在某一座城市安顿下来,也还是比停留几日便又起程要好些。
  这场漫长的旅行,于无声中修补着他们之间的裂痕。
  甚至不能说是修补,倒像是摔碎了一面镜子后,将碎片拾起,熔了,然后再彻底重做。他们偶尔在异国他乡的酒吧和夜店里一醉方休,第二日必定在同一张床上赤身裸体地相拥醒来。
  但醒来之后,就又都默契地不提起夜里的事。
  他们心里清楚,这样的相处方式不会永远保持。但拥抱彼此时的快乐与满足,谁也不愿意先破坏。他们好像都在等。等一个彻底敞开心扉,可以交谈的契机。
  九月的某一日,庄尧出门与老同学聚会,慕宁一个人在伦敦闲逛。经过花园时看到一只瘦骨嶙峋的猫,脏兮兮的,细长的瞳孔透露着警惕。背上是很普通的橘黄色花纹,唯独一只爪子是白色的。慕宁看了一会儿,从兜里掏出刚买的鸡肉三明治,指尖夹出一片鸡肉,扔到了猫咪不远处的草坪上。
  橘猫试探片刻,去闻了闻,而后狼吞虎咽了起来。
  慕宁也蹲在路边,兴致勃勃地观察着。
  庄尧开车来接时,慕宁与那只猫已经混熟了。他打着双闪下了车,走过去问:“哪来的猫?”
  “它老是盯着我,”慕宁回头对庄尧说:“我给他喂了点儿吃的,现在好像碰瓷儿呢,不让我走了。”
  庄尧失笑:“那怎么,带回家?”
  慕宁的眼睛倏然亮了起来:“可以吗?”
  “当然可以。”
  是一只母猫,庄尧说叫Bella,慕宁要叫Izzy。
  庄尧觉得Izzy是个太美式的名字,慕宁却很坚持。两个人僵持不下,将猫带去宠物医院洗澡打疫苗体检时,一个叫Bella,一个喊Izzy,弄得护士满脸问号。
  又过几日,庄尧回家时带来一条项圈,圈上挂着铭牌,上面刻的字是:“Izzy”。
  慕宁心领神会,亲手给小橘猫戴上了。
  家里有一扇朝南的落地窗,慕宁在窗边养了绿植,死了一棵就又种上一棵,锲而不舍。
  庄尧请的菲裔阿姨做得一手好中餐,是以两人中午很少出去吃饭。晚上慕宁则会跟着庄尧去吃那些值得一去的馆子,无论是米其林还是街边小店,庄尧就如同一张伦敦活地图。
  他时常坐在窗边看剧本,Izzy在脚边蜷成一团毛球呼呼大睡,庄尧则在对面的躺椅上看新闻,关注国内的形势。两人偶尔对话聊天,对方的咖啡少了,便顺手帮忙添满。
  慕宁现在收到的剧本邀约,全都是独立影片,国内的商业电影制作人们似乎已经放弃了他。但他却乐得自在。
  这里的时间慢的好像人都不会变老一样。
  到了金秋十月,慕宁与庄尧已经长达五个月没有回国了。这天他刚吃完早饭,便听庄尧说:“郭成伟把《爱你长久》的成片发过来了,要看看吗?”
  慕宁自打杀青后,还没有回头看过。他弯腰摸了摸Izzy的下巴,小猫咪舒服地眯着眼睛,将毛茸茸的脑袋往前送。庄尧也不逼迫,只是沉默地等待着回答。
  “看吧。”最终,慕宁道:“我觉得我表现得应该不错。”
  那天下午,庄尧与慕宁在书房里看完了《爱你长久》。
  慕宁看得泪流不止,在莱西对邵飞舟求而不得的那几段戏里,慕宁明白自己拍摄时,是从心里的某一处角落,掏出了他爱庄尧的那些年所有的体验。那些忽冷忽热,忽近忽远,至今仍让慕宁心有余悸。
  但或许,也是那些感情成全了莱西?
  慕宁在影片结尾几分钟前,控制不住,起身离开了家里。他没走远,就在楼下。倚着路灯,身上左掏了掏,右掏了掏。一筹莫展。
  追出来的庄尧料事如神,递给他一盒烟。
  “谢谢。”慕宁裹紧了外套,伦敦的夜色降临,一阵凉风袭来,他随口道:“妈的,还有点儿冷呢。”
  庄尧便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到了慕宁的肩膀上。
  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起了去年慈善晚宴门口,庄尧的那件大衣来。两个人默契地不发只字片语,只是静静等待一支烟燃尽。
  “明天跟我去个地方吧。”庄尧提议。
  “什么地方?”
  “谢霖的墓。”庄尧说完,又向慕宁介绍道:“《爱你长久》就是他写的。”
  ————————————————
  谢霖丧生于一场恐怖袭击。
  那时庄尧正与家里人斗争,每日压力大得背都直不起来。他不愿意回国跟着二哥做实业生意,他想演戏。于是跟家里人僵持了数月也不放弃。出事的头天晚上,谢霖还在跟他说等毕业后,就回国拍戏。一定得坚持,我剧本都快写好了——你演邵飞舟,然后找一个漂亮的男演员和你搭戏。兴许你们因戏生情,就成了呢?
  庄尧当时只是笑骂,你少他妈放屁了。
  等第二天庄尧再见到谢霖,便只剩一具尸体,和一张死亡证明。
  《爱你长久》被谢霖忘在了庄尧家中,因此幸免于难。只是还有大概两场戏没能完稿。
  庄尧人生的一切转变,都是由谢霖去世的这一天写就的。
  谢霖真正的墓在国内。但庄尧知道谢霖同自己一样,他们更爱这里的自由。家庭的存在,只会让他们更想要逃离。所以在谢霖去世后,庄尧替他建了这样一座这样衣冠冢,希望他能够留在他喜欢的地方。
  慕宁望着那墓碑不言。
  身边的男人半蹲下去,抚摸着墓碑,掸了掸上面的落灰。
  “好久不见。”他说。
  在谢霖的墓前,庄尧将一切坦然相告。
  见到慕宁的瞬间,这部戏与慕宁的关联,这十年间他所有的逃避和抉择,和慕宁之间,自心深处而无法承认的爱意,一切的一切,庄尧都坦然地,如同告解一般地,尽数袒露了出来。
  慕宁望着庄尧的眼睛,深深看去。伦敦秋日的风吹起慕宁的额发,他也有万千想说的话,但最终,他只是轻轻地拥抱了庄尧。
  如同那日夜里,庄尧失魂落魄地出现在他门口,他也什么都不说,只是拥抱,竭力地将自己瘦弱身体里无穷的热量传达给对方。
  慕宁对庄尧的爱,永远是没有逻辑,飞蛾扑火的热烈。
  他想,哪怕是场梦也好,是错觉也罢,只要还在他怀里,就希望时间能停留在此刻。
  庄尧的眼眶发热。原来这十年间,兜兜转转,分分合合,除了慕宁,谁也不能与他分享自己心中的苦楚与脆弱。
  原来他们之间的事情,也是如此简单。不过就是承认非他不可,承认他独一无二,承认自己有了要害与软肋。
  不过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爱情本来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庄尧将怀里的人抱得更紧了些。哪怕过了这几个月,他们终究要回国,终究要为彼此都闭口不谈的关系做一个句读。
  可他眼下,抱着心中所爱之人,他只盼望,时间能停在此刻。
  ————————————————
  庄尧的一位朋友弟弟,在中国街附近开了一间酒馆。朋友得知庄尧旅居伦敦,想请他去捧个场。
  “想去吗?”庄尧问。
  慕宁点点头:“去看看。”
  两个人都想找机会多喝多点儿,借着酒劲儿,到了晚上可以顺理成章地做个爱,第二天早上再假装不记得就完了。这几个月都是这么过来的。他们很适合这个模式。
  可惜他们不知道对方也是这么个想法。
  刚入夜,店里便陆陆续续有客人来。庄尧和慕宁来得晚,庄尧前去与老板打了个招呼,回来时慕宁已经开始喝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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