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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一起还给你 (捻花待酒)

  《把我一起还给你》作者:捻花待酒
  文案:
  余凡尘刚上大学的时候只有16岁,且发育得有些迟,要不是看他拖着箱子拿着报到单,都以为是陪哥哥报到的小正太。
  小正太晚饭后与室友走散了,被不远处传来的“呜——”声吓坏了,并意外得到一个手机。
  内容标签: 种田文 甜文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余凡尘,湛恒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怎么可以吃兔兔
  余凡尘一个人坐了十几个小时火车来学校报到,刚到学校就引来了诸多目光,一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还有个原因是他看起来太小了。虽然已经16岁,但作为一个大学生来讲还是有点太小,这一般是高一的年纪,而且他似乎发育得有些迟,刚刚一米七的身高,连喉结都还不明显。要不是看他一个人拖着个大箱子、手里拿着报到单,还以为是哪家陪哥哥报名的小正太。
  本科宿舍是4人间,上床下桌,但偏偏余凡尘这专业的男生除以4之后,还多出来一个,多出来的自然只能和其他专业的一个宿舍了。对,这个多余的就是余凡尘。
  余凡尘到宿舍的时候,其它室友都已经收拾完东西开始吃零食聊天了。一看到他进来,大家都楞了一下。
  不一会儿,一个身材圆润,戴着眼镜,还留着点小胡茬的男子说话了。
  “小朋友,这里是F209,你找谁?”
  ……
  “我是余凡尘,4号铺。”4号铺就在进门的右手边,说完话他便开始打开箱子开始收拾东西。
  “我去,你是我们室友?你多大呀?”这次说话的是个个子很高的男生,皮肤偏黑,但是身材五官都很棒,一身衣服看不出牌子却透露着“老子不便宜”的气质。才上大一,就开始穿皮鞋走商务风了,还好他这形象气质穿起这身来,还算帅气。
  “16。”余凡尘看了他一眼,淡淡地答道。
  “16!胖子,你比他大4岁呀!这小朋友看起来白白嫩嫩的,你俩走外面,说你们是父子都有人信!哈哈哈哈哈……”那个穿皮鞋的应该话挺多,谈吐间有种莫名的自信。
  “不要叫我胖子,我不胖,是壮。我叫张轩,喜欢动漫、摇滚,我们三个是一个班的。”张轩指了指其余两人,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作为一个喜欢动漫的眼镜肥宅,张轩看起来却并不油腻,还有种蜜汁自信,虽然没有皮鞋那么自信。
  “我叫熊海金,性别男,爱好女,噢,爱好学习。”熊海金的皮鞋擦得铮亮,书架上书一本没有,香水倒是有5瓶,他坐在靠阳台的位子,夕阳把香水瓶照得熠熠生辉。
  余凡尘看到有点想吐槽,大哥,这么热的天,真的不买个USB小冰箱放香水吗?收在避光阴凉的柜子里也好点啊。
  “我是胡彪,嘿嘿。”说话的人坐余凡尘旁边。胡彪皮肤也黑,头发又粗又卷,眉毛浓,睫毛长,腿毛也多,皮肤略糙,但是瘦瘦的,话不多,一副很害羞的样子,笑起来眼睛特别弯,会露虎牙,一点也不彪。而此刻余凡尘纠结的是睡觉的时候是跟他头对头、还是脚对脚、还是脚对头……
  余凡尘东西不多,但做完卫生、放好东西也差不多到了晚饭时间。张轩提议一起去吃食堂,从没住过校的他,对食堂很感兴趣。
  “食堂有什么好吃的,没看到网上那些食堂的菜吗?生姜假装鸡腿,早上没卖完的白煮蛋剥了炒番茄炒蛋,那么大一盆菜才放一点点油,6点吃饭,8点就饿了。走走走,我请你们去外面吃,来了庆市,就应该先尝尝庆市的特色。”胡海金想起了路过食堂时闻到的味道,那气味儿让他想起了小时候家里没有阿姨,他妈自己做饭带给他的恐惧。
  “我也想去外面吃,我们AA吧。”胡彪小声地说。
  “A什么A,我请了,四个人又吃不了多少钱。”胡海金一边对着镜子撸发型,一边说到。
  “不不不,还是A吧,你以后有什么喜事的时候再请吧。”胡彪虽然说话声音小,说得也慢,但完全不唯唯诺诺。
  “行吧。胖子、小朋友,都去吧?”熊海金已经捯饬完自己,甚至摆好了pose。熊海金这表情是研究过的,对自己外型很有要求,决定走霸道总裁人设。
  “走走走,这学校太大了,不出汗地走到北大门,起码得二十分钟,我已经很饿了。”张轩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起身就走。
  “嗯。”余凡尘点点头,也起身跟了出去。
  他们转了好一会儿,最后选了一家吃兔子的,因为这家生意最好,顾客本地人居多。
  胡彪说话完全不区分平翘舌前后鼻,菜都点完了才突然来一句“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
  ……
  这兔是真好吃。
  尖椒兔虽然辣,却非常开胃,鲜嫩的兔肉和与清脆的辣椒形成鲜明的对比,舌头都辣痛了却让人停不下筷。还有一份酱香兔,兔肉炸得外焦里嫩,刚开始吃着不辣,还有点回甜,但是吃到后面竟比尖椒兔还要辣。
  还好有个清淡的兔肉汤,汤里加有面块和酸萝卜,兔肉是净肉,又嫩又滑,非常鲜。
  吃完饭,胡彪的普通话说得更艰难了,应该是舌头辣肿了。张轩一脸鄙夷道:“这个辣吗?我觉得一点都不辣呀。”但是您嘴唇又红又肿您知道吗?
  熊海金是真不怕辣,面不改色心不跳。余凡尘已是满脸通红,胃也火辣辣的。
  他们一边抽烟,一边慢慢往回走,不停打量来往的人,路人也看他们。
  余凡尘不抽烟,一个人走在前面。来到这陌生的城市,余凡尘冷静地打量着四周,这儿就是接下来几年都要待的地方。
  学校很大,北区建筑是欧式风格,高大的罗马柱,乳白的墙体,绿化面积非常大,香樟树亭亭如盖,即使是正午,宿舍到大部分教学楼也不会晒到多少太阳。
  一路上喧闹的大学新生跟刚从保温箱来到圈养房的小鸡仔一样,三五成群,笑语不停,以为终于步入了大人的世界,叽叽喳喳宣扬着自己的独立。明明是刚刚认识的人,就已经熟络地挽起手臂走成一排,试着给彼此取绰号,其实更多的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好听的绰号,这似乎标志着与从前的自己说再见,用新的人设,开启新的生活。
  余凡尘一边想着自己这几年大概会怎么过,一边凭感觉往宿舍走,回过神来时周围已经没了人,只有一片漆黑的树影,一个老旧的教学楼。
  往亮的地方走吧。
  不止飞蛾会扑火,人也是趋光的。
  运动鞋踩在晒得焦脆的树叶上,发出喀嚓喀嚓的声音,让余凡尘感到很安心,甚至有点莫名的雀跃。
  呜呜呜—— 呜呜呜——
  余凡尘隐约听到前方呜声,只觉后背一凉,一股酥麻的感觉瞬间从头顶炸到了脚后跟。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就算真有什么灵异事件,有生之年能遇到一次也算值了。
  余凡尘轻轻上前拨开树枝,瞬时看到一名男子蜷在一个单杠旁抱膝呜咽。
  男子头发很短,穿着普通的T恤短裤,腿很长,肌肉匀称。手指因为太用力而关节突出,把自己的手臂都捏得发红。
  “是个男鬼?该不会是想骗我过去,就抬头露出血盆大口要吃了我吧?变个女人小孩儿会更好一点吧?有灯的地方不坐,偏偏躲在不会露影子的地方……我要过去吗?”犹豫间,余凡尘脖子一凉,不知什么东西滚进了他的后领,本就紧张的他瞬间吓得跳了起来。
  “啊!”
  “槽!”
  ……
  看来是人类了。
  再看过去,原来的地方已经没人了。余凡尘突然觉得很对不起他,毕竟这么大一男人躲起来哭本就是不想被人看到,他不但看到了,还突然从树丛里跳起来吓人家一跳,还把人家当成了鬼……
  抖出了掉进衣服里的香樟果子,然后从树丛中小心跨出来,余凡尘仿佛看到刚刚那个哭包坐过的地方有个什么东西。
  是手机啊。
  手机屏保是一男一女,女子揽着男子的肩头,非常亲密,笑容灿烂。被一个大美女搂着,男子却是一脸不耐烦的样子。男子也是很帅了,眉毛浓密,鼻子挺直,略有点阴沟,嘴唇偏薄,紧紧地抿着。看身型,和刚才那男子有些相像。
  余凡尘不禁脑补了20万字平时作天作地死傲娇、一朝被甩变哭包的脑残青春恋爱剧。
  啧,酸臭。
  余凡尘没有谈过恋爱,也暂时没有这个意向。
  “先带回去吧,失主会打电话来的。”
  这是个篮球场,球框是坏的,边上有单杠、双杠、云梯,地上满是落叶,几乎没有人来的样子。余凡尘当即决定把这里当成自己的秘密健身场所,毕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应该勤加锻炼。
  运动一阵后,余凡尘才慢悠悠回到宿舍,那三人正聊得起劲。
  随便聊了几句后,余凡尘决定还是早点睡吧,明天要开班会,要置办点东西,还要把手机还给那个人,余凡尘突然担心那人会不会反过来说是他偷了他的手机,或者太激动非要请他吃饭,如果吃饭的话,还有点想吃今天吃的兔子,不过也要看那人怎么样,吃兔子的话就不点尖椒了,太辣了,那个汤可以来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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