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应得》作者:你佳猫
文案:我把渣攻害的很惨,现在他回来复仇了。
正文完结,番外持续更新中。
我背叛了他,我的爱人。经年的爱恨哪有金钱得来美妙。
贱受害得渣攻一无所有,当几年后渣攻东山再起准备复仇时。贱受正偏安于城市的一角。抱着渣攻的猫,独自叹息。
第一人称沙雕文, 渣攻贱受, 有钱攻X有病受。狗血复合囚禁梗出没,先甜后虐再甜。
主角:秦淮X江临
PS:感谢老友@卿心的绘制的封面~
围脖@你佳猫 欢迎来玩,感谢大家的陪伴,暴风哭泣~
第1章
我们认识的过程很简单。
两年前的一个夏天,正值酷暑。
烈日下,我穿着玩偶服在大街上傻兮兮的分发着没有人要的传单。
没有营养的早餐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我的肚子开始发出一串串令人尴尬的“咕噜”声,更不用说在气温持续飙升的情况下,玩偶服内早已形同火炉。
当时,我只想摆脱一切,在这里的每分每秒都是折磨。我只想躺下来,扔掉厚重的皮,躲进凉爽的空调房;或是临阵逃脱,回图书馆小憩,再喝上一杯冷饮,一边打瞌睡一边学习。但我不能,这是我所能找到的唯一一个时间短,薪水高的工作了。如果我不想在未来一个月的时间里每日与馒头、海带条为伴,那么,咬牙坚持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还在读书,并且一笔急需能够让自己生存下来的钱。自从大学的某一日,我从昏昏欲睡的课堂上醒来,家中房间里的“珍藏”被打扫房间的老妈发现以后,我就被单方面从家里赶了出来,与家里保持着除了大吼大叫以外无话可说的联系。这不能怪我的父母,他们养育我已经够麻烦的了,谁又能料想到我还喜欢男人:毕竟我从小就是个性格内向的、除了学习和长相外一无是处的怪胎。
保守的小镇不能容忍一个变态,喜欢男人是比小镇上几十年前张家女儿未婚生子更可怕的一件事,绝对会让我父母脸面无光,甚至是永远抬不起头来。值得庆幸的是我有一个姐姐陪伴在父母身边。但是她也不喜欢我了,而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在他们眼里这成了我一生中最大污点,它盖过我所有曾经存在过的优点,跨越相伴相知的日子,直至我六亲不认。我知道,我应该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我知道,喜欢男人并不是我的错,只因我生来如此,但喜欢秦淮确实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了。
和女孩合照的时候我强颜欢笑,尽管她们并不能看到我的脸。
女孩子们三五成群,叽叽喳喳,充满活力。她们摆好造型,凭空抓出了一个猜拳输了的姐妹去承担拍摄任务。在拍摄结束后还可爱的给了我一个拥抱。我本应该感到荣幸的,但在我眼中,更可爱的是她们手中的冰糕和遮阳伞。我挥汗如雨,借机塞给她们每人两张传单,直到她们全都心满意足的笑着离去。
如果我能在对面街角的冷饮店里喝上一杯冷饮,我想我愿意把我的炎热和快乐买给隆冬的魔鬼。
但我不能。
唉,有小屁孩开始揪我的熊尾巴,我凶他,他却对着我大哭。
我也想哭,可是这世界上我还能依靠谁?
他妈妈严厉的瞪了我一眼,很快把他拉走了。
更多的人并不停驻,他们一心只想赶去的目的地。
秦淮也是。
秦淮经过这条街道的时候,他没踩着七彩祥云,也不是我的英雄。他手提公文包,眉头紧蹙,行色匆匆。一张英俊而禁欲的脸,笔挺的定制西装,修长的四肢,优美的步调;我只是瞥了他一眼,就完全不能移开我的双眼了。
我还需要做什么?我只能舔着自己干涩的嘴唇,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几乎带着些眩晕,妈耶!他可真帅啊!
嗯,就是衣服的太多了,在三十四度的高温下,肯定很热。他和我一样,是烈日下的傻子。
我的大脑已经当机了,我当时肯定是误认为自己即将死掉。生命中的这个时刻,错误的认知使我变得毫无理智、大胆而肆无忌惮起来。我开始行动:毫不客气的伸出熊手把秦淮从三米外的街道上拦下——把一打传单在摆他眼前前摇晃,摘下熊头套,扔到一边,露出一口小虎牙。整套动作一气呵成,仿佛我生来有这样演变的能力。
“帅哥,有没有兴趣看一看这个活动。”我用偏大的眼睛锁住他那好看的轮廓,使他无法逃离。
“不了,谢谢。”他皱眉,随即冷淡而又礼貌地拒绝。
天啊,他可真是赏心悦目。其实我并不认他会关注传单里的商场酬宾。但并不重要,是吧,他多迷人呀。
“您可以看看,很有趣的。”我说,一边把手搭在了他的手臂上。
“你可以给我几张传单,我得走了,抱歉,我有点赶时间。”他耐心地说。
“只占用您一点时间。”我卷出一个俏皮的微笑,并垫脚凑近他的耳朵。
他眉头微皱,感到一丝不悦。打算摆脱我,继续前进。
我绝对不能让他跑了,我的大脑开始疯狂旋转。
我冲他轻声说:“ 那您要不要看看我?”
秦淮拔腿就走的姿态突然停驻了,大概被我不要脸的直白所震惊。
我再接再厉,攀上他的肩膀对他的耳朵吹气:“要不要联系方式啊?”
我肯定是中邪了。
秦淮的把我从他肩膀上推开,他的脸变得冷酷起来,好像要发火。可是我没在意。我只是争分夺秒的欣赏他的脸,以至于几秒钟被放大了成了千万秒;时间变得漫长起来,周围的景物逐渐模糊,我感到一阵眩晕,眼前倏地昏暗起来,我向下坠,却被一双温暖有力的手托住。
接下来的进展一切顺利: 秦淮拖着我去街角的冷饮店,我眯着眼半躺在座位上。秦淮蹲下/身,用从服务台要来的凉冰冰的湿巾擦我的脸,用小勺喂我喝水,最后是一整个奶油冰淇淋。最妙的是,由于店里的空调过冷,我得到了秦淮的外套。期间收银台白衬衣的小姐姐不断扫视着我俩,仿佛我们是她一天的快乐源泉。
我们坐了大概一个小时,期间秦淮去外面接了一个电话。我们没什么正面交流,他只是不时地问我诸如“好点了吗?”“感觉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看看”之类的废话,我全都含糊应答,要不是他的声音低沉悦耳,我都想捂住他的唇,让他闭嘴了。
我的心思都在别处。秦淮的外套很披在我身上,他的气息包围着我,我将手肘戳在桌子上,手心环住一杯柠檬水,一边沉浸在相遇的白日梦里。我已经飘飘欲仙了,此刻唯一能做的,只剩下对他咧嘴傻笑了。
他很有耐心,直到后来我完全恢复正常,他才起身告辞。
三小时后,我结束了灾难性的玩偶服工作,老板念在我差点晕倒的情况下没有为难我,我拿到了全部的钱。可是我一点也不开心,我抱着秦淮的外套跳上公交车,一路跌宕,晃的我想吐。当快要到站时有人推了我一下,我与衣服一起顺势跌倒在地。当我站起来的时候一张红心便签从衣服口袋里划出来,翩然落地,上面潦草地写着:
——
晚上九点
新月街 202 号,401室
6日下午 秦淮留
——
我下车,我毫不犹豫地改变了方向。
一个半小时后,我到达了目的地:一幢星灯闪耀的大楼,一个江临鼓足平生勇气才敢踏足的地方。
我鼓起全部勇气,走入其中。
我那时不了解一个道理:
对于秦淮来说,送上门的,新鲜可口的猎物哪有不要的道理。
尤其是我这种天真又愚蠢的人。
一周后,我搬离了自己的狭小的出租屋,秦淮成了我的男朋友。
作者有话说:欢迎客串,和受合照的女孩们属于亲爱的读者们*^_^*
第2章
我的朋友说我很愚蠢。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想打他,可他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了。
李暮是我大一时认识的隔壁专业的学渣。我们有过一段深厚的革命友谊:一起熬夜背题,通宵看球赛,赶稿创意比赛。他是个幽默风趣的人,也不那么在乎我的性向;我和高中的闺蜜小花曾帮他制定过一个追求院花的锦囊策划书:其过程之精妙,情节之曲折几乎可以写成一本《深情学弟恋上我》。不过令人气愤的是,他们两个革命战友,最终决定抛弃虚无缥缈的女神,把我也一脚踢开。只用了一个月,他们就在一起了。结局皆大欢喜,李暮拐走了我的闺蜜,就此加入了悲惨的异地恋大军。
他们俩在得知我的近况时并没有嫌弃我,这是在学校里所认识的很多其他人都做不到的。
所以我不得不放弃让他闭嘴的冲动,绷紧脸看手机屏幕中冒出的一连串喋喋不休的说教。
我失去过两波朋友,第一次是在我出柜的时候,第二次是我被认定为变态的时候。
我不清楚这是不是他们的错,但肯定是我的错,因为我的人生如此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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