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与非人之间的爱情得到的尽是周围人的反对,别鸣不用他人提醒,自己心里明白得很。
而又是为什么,心里明知道其中原因,却还是要跟茂十一在一起。
“十一,你是妖怪吗?还是神仙?”
茂十一亲了亲别鸣的额头:“很可惜,让你失望了,我就是浮春山上的一只九尾猫。祁歌是我亲哥,也是只猫妖。”
别鸣点头,他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想要的,只是茂十一亲自的确认。
其实说起来,也没有很失望。就相处来看,人与妖怪在生活中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他和茂十一生活在一起,说起来还是茂十一牵着他的手,带着他回到生活最日常的轨道上来的。别鸣失望的不是眼前这只妖怪,他对这只入乡随俗的妖怪只有爱和崇拜。别鸣失望的是自己。他原来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和与自己一样的人和平共处了,最后谜底揭晓,与他关系最近的几个,除了姜尔歌以外,全都是妖怪。
“怎么了?”茂十一看出别鸣不对劲,干脆脱了鞋上床,盘腿坐在别鸣身边,“知道我是妖怪了,在想什么?是不是在盘算找个什么借口跟我分手?我说,你这种人挺棒啊,你知不知道你这种行为叫仙人跳?你这是白嫖啊。”
听茂十一的口气,像是在开玩笑,又像是认真,别鸣一时分辨不出,赶紧坐起来向茂十一解释:“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说,我何德何能,遇上了你。我不管你是妖怪还是神仙,不管你是弼马温还是齐天大圣,我都跟定你了。”
先不管别鸣这番话说的是真是假,茂十一只是听他说这番话时的语气,便觉得不一样。
该怎么形容呢,仿佛突然硬气了起来。
别鸣“硬气”的脸上忽地抚上一层薄红,又瞬间回到了茂十一熟悉的那个柔柔软软的模样,他扭过头,故意不去与茂十一的目光对视,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稍显尴尬地问道:“十一,你能活几千年吧?”
茂十一不明白别鸣的心思,只当自己的命长是炫耀的资本,一抬下巴道:“昂。”
别鸣主动握住了茂十一的手,拉着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胸膛上,皱着眉头,严肃又认真地说:“如果你能一直爱我,就爱我十年,就陪我十年。十年之后,我三十岁,你爱去哪儿去哪儿,爱做什么做什么,不用管我,也不用想我。”
“嗯?”茂十一显然是没有跟上别鸣的思路,“为什么?”
“我在最好的年岁遇上了你,你把我从黑暗里拉了出来,我很感激,我也爱上了你。但人妖毕竟殊途,十年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可能一条皱纹都不会长,但是对我来说,二十岁到三十岁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时间。在这十年里,我一定好好活着,快快乐乐地活着,争取跟你一起看遍全世界的美好。我三十之后可能就老了,你别管我,走就行,我肯定不回去寻死。所以,哪怕是你变了心或怎么着,就当施舍给我十年。反正十年对你们要来说,就是弹指一挥间的事。”
茂十一脸上青白交替了好一阵:“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对你的感情不真实,还是意有所指吗?”
“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的!”别鸣又急得想哭,他要怎么说,才能让茂十一明白自己的心呢?
他只是不想束缚他而已。
他只是不想因为区区一个连百年都活不到的人类,耽误了茂十一千岁万岁的妖生而已。自己何德何能啊,遇见了一个姜尔歌,遇见了一个夏目狸舟,最后爱上了眼前这个人。如果时间可以重来一遍,他仍然愿意用承受所有的抑郁和痛苦,以等待茂十一的到来。
别鸣缓缓地低下头,看着两人相握的手。
不,不是的,自己并不是不想束缚他,相反,可以说,自己是太想把他锁在身边了。
可自己只是区区一个连百年都活不到的人类啊...
无论如何都不能跟九尾猫妖相比较吧...
☆、第四十六章 发第二遍会火
与别鸣一样,郝恩玄也是辛苦码字,在网络上连载自己构思和心血的小说家。
虽然没几个人看他们两个的作品,但是对于别鸣来说,只是将自己心中的世界建构出来,将其中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写下来,就能让他满足了。码字这件事,曾经是活下去的一种手段,现在是别鸣发自内心想要完成的一个梦想,也是他用来记录与茂十一点滴故事的小手段。
只要不是那些乱写乱编,不是某些总裁买□□、国土面积送给爱妻的无脑文,大部分的小说家,暂且不管他们的文笔或知名度,都还是真心实意地对待小说里发生的剧情,爱意满满地对待小说中出现的人物。
每一部小说,都是他们的一个孩子。甚至小说中的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都是他们关注爱着的孩子。
从无到有,从粗糙到精致,从须臾片刻到地久天长,从轻描淡写到刻骨铭心。
别鸣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或多或少中都带有他的影子,不论是在性格上面,脾气方面,还是在面对一件事的决策方面。
庄周梦蝶,不知蝴蝶是我,亦或我是蝴蝶。
真正喜欢写小说,而不是只关注稿费和名气的小说家,大概都会有这样分不清里里外外的时刻吧。都说写小说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塑造个性鲜明、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而不是千篇一律的“经典”模板。小说家不能将自己的情感强加到人物身上,每个小说里的人物从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是完全独立于小说家之外的人了。
这就像是生孩子一样。
父亲和母亲,怀了十月胎,这时候他们的孩子完全依赖于母亲为其提供的温床。但当其呱呱坠地之时,便是完全独立于父母两人意志之外的个体了。按理说,接下来人生中的所有选择,都得交到孩子手上,让其自己去思考、权衡,再与父母两人的意志无关。
但对于像别鸣这般的小说家来说,故事里面对选择的人物,都会带上他自己的想法。
可以说,别鸣在做决定的时候,几乎没有设身处地地感受过小说人物中的身世和处境及性格,他笔下人物所做的选择,都是他自己的选择。如果别鸣做了父亲的话,一定是个很顽固的父亲,一定是个在孩子眼里完全不通情理的父亲。
该说是好呢,还是不好呢?
也许这就是没人愿意读别鸣小说的原因之一吧。
每个小说家在写小说的时候都有自己的癖好。
有俗语不是说了吗?没有经历过别人的人生,就不要去随意评判他的生活方式,之类的。
无脑文、总裁文、种田文、脑洞文、玄幻文、权谋文之类的也好,原创文、纯爱文、同人文、言情文之类的也罢,只要有人愿意去读,不管是抱着只涂一笑的想法,还是想要认真体味的心愿,只要有人想要去读这篇小说,那么它就有存在的价值。
是存在的价值,而不完全是文学上的价值。
郝恩玄开始写小说,是在初中的某节课上。因为不喜欢物理这门课,在听老师讲的时候如听天书似的也不懂,干脆拿出练习本来开始在上面涂涂画画。但郝恩玄的画技实在不能恭维,画一个物理老师的大圆脸,都能画成没有一条对称轴的多边形。
他把班上同学对物理老师的“爱称”写下来,假装认真听课地观察站在讲台上口水横飞的“秃驴”老师,然后把他的性格特点、口头禅等全都记了下来,最后想象“秃驴”老师如果生活在侏罗纪时代会发生怎样的囧事。
就是这样,郝恩玄开始了他的小说创作生涯。
郝恩玄喜欢写不切实际的东西,比如修仙玄幻、妖魔鬼怪、魑魅魍魉等等,创作了很多小说人物,也码出了很多深情的、感人的情节。郝恩玄文笔不好,又不会设置悬念,所以常常有人读了他的前一、二章,下文则没有了浏览量。
一开始,写小说不是郝恩玄的梦想,而是他用来打发无聊时间的方法。
但所谓感情,都是慢慢培养出来的。
后来,郝恩玄开始称呼它们为,孩子。
我的孩子们。
同时,郝恩玄也开始希望他的孩子们能够给他争气,希望他的孩子们能够成龙成凤、出人头地。他知道养孩子需要时间,孩子在外打拼也需要时间,所以无人问津的局面,他并不担心。
因为他相信总有一天。
总有一天。
很美好的相处,对吧?
但现实总是难料,幸福似乎也总是不如苦难在一个人身上来得长久。
忽然有部玄幻小说一夜爆红,几乎所有的平台上都有关于这部小说的推送信息,郝恩玄不可避免地看到了。
郝恩玄不是特别喜欢去看别人的小说,因为他觉得,看多了会影响自己在创作中的表达。但是因为这部小说的主角跟郝恩玄很喜欢的一个自家孩子重名,出于好奇,郝恩玄点进去看了。越往下看越能够确定,这部小说几乎全篇抄袭了自己的小说,《鹦鹉与肋骨》!
郝恩玄赶紧找出自己的小说来进行比对,发现这位笔名为“某啊”的小说家居然整段整段地抄了自己的小说,全篇看下来,不过是改了几个人名,在句子里面加了几个文绉绉的形容词,前后的情节交换了一下出场顺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