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成果然是提着一大袋钱去的,与梦里有几分相似。
只是,钱不是他的。
张阿贤口里的师生情,他嘴里勉强说出的缘份,让他又轻易得到了“施舍”。
有成第一次觉得:人情,确实可以带来很多,也可以失去很多。
阿芳把原先一身亮丽的衣服换了,换上了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制服罩衣,看起来朴素多了。她还把她的两根漂亮的辫子剪成了短帽盖,只用一根绿毛线扎了一绺头发,她想回到学生时代的朴实但还是掩饰不住她的成熟。
雨中的北街非常寂静。雨水洗过的青石板街上,看起来没有多少行人,商店的门都开着,但顾客寥寥无几;售货员坐在柜台后面,寂寞地打着深长的哈欠。老式房顶上,水迹明光,立着一行行翠绿的瓦葱。
天空灰暗的云朵一直低垂下来,和城外山顶上蓝色的雾气溶接在一起,缓慢上升着向北方涌动。
有成独自坐在街的一角抽着闷烟……
有成从南街人群里挤回去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人似乎拉扯他的衣服。是小偷——有成也听说操这行当的人现在多起来了。
有成一摸口袋,发现里面保存了很久的600块钱不见了,然后立马揪住刚才碰了一下他的有些鬼鬼祟祟的人,上来就是一拳。
“还给老子!”
他扭扭捏捏拿出了刚得手的还不知什么的一个厚实的袋子。
那600块钱包得严严实实的。
(2)忘掉一切
“喂,成,成儿在吗?”有些苍老的声音,
“请问您是?”王千雅看着陌生的来电号码问道。
“哦,我,我是他叔叔。”
“哦,是叔叔啊,您找有成有事吗?”
“那个,成儿在这儿吗?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说。”
“他……他不在这儿,您有什么事的话跟我说吧。”
“这,这样啊……”
山野里草木枯黑,一片荒凉。夜晚的时间明显地缩短了。
清明节的前一天,突然刮起了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黄风。风刮得天昏地暗,甚至大白天都要在房子里点亮灯。
清明那一天,黄风停了。但天空仍然弥漫着尘埃,灰漠漠一片笼罩着天地。
街头和河岸边的柳树不知不觉地抽出了绿丝;桃杏树的枝头也已经缀满了粉红的花蕾。如果留心细看,那向阳山坡的枯草间,已经冒出了一些青草的嫩芽。同时,还有些别的树木的枝条也开始泛出鲜亮的活色,鼓起了青春的苞蕾,象刚开始发育的姑娘一样令人悦目。
“叔叔,伯伯是什么时候过时的?”王千雅插完坟头的香,又往火堆里添了些纸钱。
“哎,有些时日了,自从那次他给成儿打了电话以后,身体就一天不如一天了。他不想打扰成儿,也不想让他担心,后来我打了个电话本想去告诉他,却发现他的电话已经是空号了。”
“哎……”
有成老感觉远方有一种东西在向他召唤,他在不间断地做着远行的梦。
前面等待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他难以想象。当然,有一点是肯定的——一切都将无比艰难;他一无所有,无异于一丛飘蓬。
还是顺从命运的安排?
不论在任何时代,只有年轻的血液才会如此沸腾和激荡。每一个人都不同程度有过自己的少年意气,有过自己青春的梦想和冲动。不妨让他去吧,对于象他这样的青年,这行为未必就是轻举妄动!
忘掉!忘掉从前,忘掉现在,忘掉一切人事,而把永远不可知的下一秒当作自己的正常生活……
眼前的生活仍然象梦一般。
落日再一次染红了梧桐山和古塔山。东方远远的天空飞起几朵红霞,边上镶着金色的亮光。
有成穿行于人群之中。在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里,他已不再象初来时那般不自在。城市是一个各色人等混杂的天地;而每一个层次的人又有自己的天地。最大的好处是,大街上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关心谁。他落魄,但照样可以在这个世界里自由行走,别人连笑话你的兴趣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回想自己第一次宣传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说这是一部长篇,然而只不过是写到了10万多字而已,却已有搁笔的打算,现在想来真是觉得有点好笑。才10万字,不过大神的一个零头,我便想着停止了。也就明白自己为何始终在写作路上没什么造诣了——向前走是成功的重要秘诀,世上是没有坐等来的成就的。
每一部小说,不论写得好坏,都是作者日夜耕耘来的成果(当然抄袭的除外),当我们作者以骄傲的心情发表出去时,希望得到的是更多的肯定——这其实是理想主义,事实上,现在我已经将每天的增加的哪怕只有一个点击量都看作是一种鼓励,因为,只要有一个人在看,我的写作就会增加意义。即使没有一个人阅读,它的意义也是存在的,意义的增加在于作者,也在于读者。
希望我们都不放弃,一直向前。以后我会尽可能地固定时间——晚上九点,我们共同前进。
☆、喝醉才好
不过三两酒,有成就不省人事了,睡了一下午,醒来后还脸色通红——做了一下午的梦。
在梦中有成与许许多多个不同的自己碰杯——大胆豪爽,坦率直言,牛气逼人,快乐无忧,昏昏沉沉,抑郁沉闷……这些,都是酒后的自己,有成觉得不一般。大事小事,有事没事,喝两杯,就是觉得特别快活。有时候可以快活得找不到北了。不过,北在哪里,喝了酒后,就不需要知道了。
但是,生活在哪里,喝了酒后,有成觉得非常有必要知道。有成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失去对生活的理解。
想不通就想不通吧,喝酒。喝了酒后,有成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摇晃,摇晃的世界里有无数个模糊的身影,还有,没有影子的未来。有成晃了晃脑袋,觉得,一切近在远方。
“你……你是谁?我……我又是谁?”有成抓住一个过路人问道。
“你,你喝多了吧?”
“我?我没……没喝多……”
“神经病!”
莫名其妙地,有成发现自己睡在大街上。
使劲挠头。
“呯!”酒瓶子摔得粉碎。
有成徘徊在冷清的老街,脚步又停了下来。
徘徊了一阵后,有成还是去了。
酒吧里果然一如往常的热闹,但往日有成来不是因为喜欢热闹,而是仅因为酒,相反,一杯酒,有成不知道热闹了,一下子进入了自己的世界。
不过今天来不是为了酒,虽然有熟悉的味道。
有成丝毫不理会前来搭讪或劝酒的人,径直走向自己往日常常独守一桌的地方。那个叫洁兮的服务员果然还在那里,只是没有了往日他常见到的自然——酒桌上分明有几个很讨厌的人。
“告诉你,今天你不陪爷几个喝完,我就砸了你们这破酒吧。”几个长相粗野的人喝得脸红脖子粗。
阿芳好不容易在这个酒吧找了个工作,却也在这里碰上一群无赖,她也为此感到烦恼。
“不是,几位大爷,我真的……真的酒量不行,我还要上班呢!你们就……”
“那不行,你必须喝,喝多少都算我们的。”一个装满红酒的酒杯就递了过来。
“咕咚咕咚”几口有成就喝了下去,“我来代她喝!这个给你。”有成把一个包递给了她。
阿芳一下子还没弄清楚是什么情况,反应过来后连忙说了几声“谢谢”。
“哟,你小子想英雄救美啊,好啊,老子今天就成全你,不把你搞醉我还就不出这门了。”
“少废话,喝酒。”有成往自己自己杯子里倒了一杯满的,也往他们的杯子里各添了一杯。
“好,是个爷们!”他们匆匆往嘴里倒,有成也不落后。
“不,你,你还是不要喝了吧,还是我来。”阿芳看着他们喝得那么可怕,有点担心。
“你,不能喝,你只要负责拿酒来就行。”有成一把推开她。
“可是……”
“快去拿酒。”有成挥挥手,好像已经醉了。
“哎,等等,要拿就再拿两瓶白酒。”几个汉子喝得眼睛已经快眯上了,却还叫着要喝白酒。
“这……”阿芳很犹豫。
“快,快去拿吧。”有成仍是挥手。
阿芳迈着缓慢的步子往里面走。
有成立马起了身。
“哎,你小子想逃啊!”一个长满络腮胡的汉子拉住他。
“逃?逃什么逃?喝的有点多,方便一下!”有成甩开他就走。
“你要是不来的话她就别想逃!”
“我来的时候希望酒杯里不要是空的!”
“呵,小子,口气不小啊。那个,什么芳的服务员快点拿酒来啊!”拍桌子的声音和他的喊声都很大。
有成来的时候,几个杯子里都有酒。并且几个酒杯都往他嘴边凑。
有成一笑。“咕咚咕咚”的,喉结上下不停地在动。
他们看着,有些发愣。
“你们的呢?”有成指他们的的杯子。
“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