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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保佑 (秦三见)


我那时候的心态跟现在显然是不一样的,整颗心都打开着,就等着一个人大摇大摆走进来。
有时候回忆起那段时光,觉得当时的自己可悲又可敬,关于爱情,当初的我知之甚少,可不知者无罪,不知者永远幸福。

大二那年的初夏,我认识了方白林,然后开始了我们长达十年的感情纠葛。
是的各位,非常不好意思,我故事里占大头的这个人终于出现了。
那年我刚好20,一脚迈进二字打头的世界,觉得新鲜刺激,有种终于成为了大人的错觉。
后来在走过了那么多路之后才明白,是否成为大人跟年龄无关。
说回方白林吧。
我们的遇见,还他妈的真有点儿意思。

那年眼看着就要到夏天了,要热不热的时候,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周一晚上,我从学校跑出来,到后海的酒吧喝酒。
这片儿我太熟了,我这个人其实念旧,熟悉一个地方就不愿意换地儿。
那间酒吧现在都已经没有了,前阵子我去后海的时候发现变成了炸酱面,味道还成,勉强凑合。
那天我吹着风,喝着酒,看着窗户外头的人。
不远的地方一个男人抱着吉他唱歌,跑调,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死了的那谁,还有他那个兄弟以及没火起来的乐队。
我从酒吧出去,手里还拿着酒瓶。
周一晚上这边没多少人,我就蹲在唱歌那哥们儿对面,唱得真够难听的,可我听得津津有味。
有个跟我岁数差不多大的男生蹲到我旁边,手里也拿着一样的酒,我看了他一眼,是个帅哥。
他跟我碰杯,我们一人喝了一口。
他问我:“这什么歌?”
“《上帝保佑》。”我说。
他又问:“原唱谁啊?”
“窦唯。”
他了然,喝口酒笑着说:“王菲前夫。”
我特烦别人这么说,对他的好感立刻就没了。
我站起来想走,他也站起来。
我进了附近一家音像店。
他也跟着进来了。
现在这音像店也早就没了,其实从那时候开始就看得出生意惨淡。
我一边喝酒一边在货架上找,终于找到了窦唯那张专辑。
上面都落灰磨损了,被老板藏在了最角落里。
这专辑真是有年头了,我家里有一张,有时候都舍不得听。
我拿着它,一回头就看见了那个跟着我的人。
我冲他挑挑下巴,他过来,我把专辑放到了他手里。
“窦唯就是窦唯,这歌儿没那么难听。”我往外走,“刚才那人,没一个字儿在调上。”
出门的时候竟然下雨了。
那年的第一场雨。

06

其实如果人生真的像游戏一样可以存档重来的话,我会选择那天晚上不走进那家音像店,不找到那张专辑,不把它丢给方白林。
但一切都不能重来,后悔也没用。

那天我从音像店出来,准备继续去喝酒。
谁知没走出几步,听见那家店开始放那首《上帝保佑》。
我站在门口一直听完。
当时我有预感,觉得这是一个浪漫的夜晚。
果然,算是有些浪漫。
方白林拿着开了封的CD出来,问我:“听得过瘾吗?”
永远过不了瘾。
但我当时不是这么说的,究竟我说了些什么,不记得了。
我们就这样相识,那年我20岁。

人在20岁的时候总想做点儿惊天动地的事来,就算惊动不了天地,惊动自己的世界也好。
跟方白林相识的第一个晚上,我们喝了个烂醉。
第二天早上醒来是在宾馆里,我们什么都没做,衣服都没脱,毕竟醉成那样,哪儿干得动啊。
以前总看影视剧里扯淡说酒后乱性,我是不知道别人怎么回事,对我来说,喝得真烂醉如泥了,硬都硬不起来。
再者说,喝成那样到了宾馆,就只想消停地睡一觉,谁他妈敢碰我一下,老子真的能掰折他那根东西。
所以酒后乱性在我这儿是行不通的。
我是男人,我太了解男人了,所以很多年后方白林跟我说他做了那事儿是因为喝醉了,我当时就笑了。
多年后的事情暂时不说,我们得从头捋着时间线来。

醉酒之后头疼,我躺在宾馆的床上,用了好一阵子才想起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个地儿。
怎么说呢,人真的是一种很容易鬼迷心窍的动物,而人类中的男性,除了容易鬼迷心窍,还容易精虫上脑。
醉酒的时候我硬不起来,但酒醒之后我能。
我当时看着在我旁边闭着眼睛揉太阳穴的方白林,觉得自己口干舌燥。
那天早上我们俩做了,做/爱,还挺激烈的。
他抱着我在床上滚了两圈,枕头被子全都被弄到了地上。
那种上了年头的宾馆隔音不好,我估摸着左邻右舍都能听见我们俩的声音。
但是管他呢,老子开心就好。
我那时候其实已经对待爱情不抱什么期望了,连续碰见两个直男跟我闲扯皮,我已经信了这世界上就我一个gay了。
当时跟方白林做的时候,就觉得他技术不错,把我弄得秒/射不说,浑身酥酥麻麻,有那么几秒钟大脑都是空白的。
他那根东西尺寸也不错,我挺喜欢,那会儿想,管他是不是gay,管他出于什么原因跟我做/爱,只要他愿意,往后当个酒友加炮友,不是不行。
我被他压在床上,一点一点下沉,最后沉溺在了他的亲吻、抚摸和顶弄中。
那天做完之后,我胳膊都被他掐紫了一块儿。
这人是真他妈的狠。

中午退房,前台是个大妈,看我俩的那眼神儿就跟看两坨屎一样,这样的眼神在后来的这些年里我无数次遇见,见怪不怪了。
我们俩从宾馆出来,我被他搞得走路都外八了,他还看着我笑。
他倒是爽了,我疼得不行。
我们俩找了个包子铺吃了口饭,然后他要送我回学校。
那时候我才知道,这家伙有钱,比我大三岁,刚参加工作没多久,开着他爸给他买的车满城嘚瑟。
有车坐,我当然不会拒绝。
不过坐他的车是要“付费”的。
他把我送回学校,把车停在我们学校后山没人的地方,我俩在车上又做了一回。
不得不说,车震是真爽,在狭小的空间里两个男人半/裸着,他时不时让我以为我会被他干死在车里。

07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我跟方白林是炮友关系。
毕竟吃一堑长一智,我在遇见他之前已经摔了多少个跟头,我自己还记得。
爱情这个狗屁东西,我不期待的。
所以对方白林我也没有任何期待。
每天照例上课、翘课,方白林找我,我就跟他见面,他不找我的时候,我就浪荡在任何我想去的地方。
我们俩见面也几乎没什么可聊的,就只是做爱。
在他车里、在宾馆里,偶尔也去过一两次他家。
当时他住在一个租来的一居室里,据说住这里是因为上班方便。
他说他在城北有栋别墅,要我有机会跟他去那里,可以从阁楼一路做爱到院子里。
他就是个精虫上脑的家伙,不过我不在意,因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除了做爱也确实没什么别的可做。
我们又没在谈恋爱。
那是我第一次维持一段稳定的关系,尽管这关系并不算很健康。

大三下学期的时候,有个历史系的男生竟然突然跑来跟我告白。
这事儿挺有意思的,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我的性取向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当然除了我爸妈。
那时候我还没胆子告诉他们,只能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风流快活。
当时学校风气其实没那么开放的,很多人知道我是同性恋之后会刻意跟我保持距离,这无所谓,他们不想接近我,我也懒得理他们。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完全看缘分,强扭的瓜多恶心。
另外我这人还有个毛病,那就是别人对我什么态度,我就对别人什么态度。
我觉得这很公平。
所以当时我朋友其实很少,男女都包括,屈指可数。
在学校活成了独行侠一样的存在,没事儿的时候就往外跑,跟方白林厮混,或者在酒吧里跟着陌生人群魔乱舞。
和我告白的那个男生是历史系的学霸,年年一等奖学金。
当时他跑来我们宿舍找我,我刚好要出去和方白林见面。
我对这个男生没有任何印象,都不记得自己见过这个人。
据他说他是在去年的校篮球赛上看见了我,从此就开始关注我。
这无所谓,我又不喜欢他。
因为我急着出门,所以我们就一边往校门口走一边聊,他跟我说喜欢我的时候,耳朵都红了,切下来可以直接下酒了。
而我呢,只是笑笑,劝他还是算了。
我一点都不想谈恋爱,因为怕被骗,怕被甩。
我承认,那时候的我已经活成了一个胆小鬼,爱情是我最害怕触碰的东西。
我们俩一起走到大门口,方白林靠着他那辆车正抽烟。
看见我之后,他直接招手让我过去。
我就跟那个历史系的男生说:“我要跟他开房去,你要一起吗?”
后来,很久很久以后了,每当我再回忆起这段的时候,也会觉得懊恼。
如果那时候我没跟方白林走,而是选择了那个男生,那么后来那些糟心的事可能都不会发生。
但如果历史真的改写了,恐怕我也不是今天的这个我了。

归根结底,一切因缘际会都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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