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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 (点点万)



温柔,向俨有时候挺温柔的,对待向兴学的学生尤其温柔。

硬气,他的确非常硬气,个性很强,也很独立,很有男人味儿。

小哥哥——向俨的年纪对于陆旻来说也确实是小哥哥。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向兴学觉得问题可能在那一声“小哥哥”上,他自己是向老师,向俨却是“小哥哥”,两个人好像差着辈——但是他俩的确差着辈,向兴学是叔叔,向俨是侄子,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是货真价实的叔侄关系。

向兴学感觉自己好老了,虽然只比向俨大六岁,但是好老了。

“是小哥哥吗?哇……有一点点浪漫。”

黄桃求着向兴学说想看小哥哥的照片,向兴学从被子里摸出一张照片来——行李是向俨收拾的,向俨当然不可能把自己的照片塞进被子里,是那天晚上向兴学放的。

向兴学的手机一直放在心口的口袋里,手机一直关机,但向兴学也一直用体温守护着手机的电池,他害怕几个月后需要用到手机的时候,电池却是坏的。他还是没有开机给黄桃看照片,所以掏出了纸质的照片。

照片上的向俨穿着沙滩裤站在海里,裤子被海水泡湿了一半,上身的白体恤把他衬得年轻异常。

那时候向兴学拿着相机,冲向俨说:“笑一个。”

向俨就大笑起来,笑得像湛蓝的海水,也像亮晶晶的阳光。

向兴学特别喜欢这张照片,可能是因为拍照的时候向俨乖得像个宝宝,让笑就笑了,他把这张照片影印了好多份,家里的相框里放一张,办公室的相框里也放一张,电脑的桌面是它,手机的屏保也是它,向兴学还有一个信封,里面存着十张备份。

向俨因为这张照片骂向兴学是“老变态”,骂了好多次。

小朋友常常冷冰冰的,有时候又很甜,甜的时候,向兴学都记得。

“好帅!”黄桃感叹,“我以为会是那种很漂亮的男生,没想到是帅的,真的很硬气。”

她忽然不说话了,皱起了眉头,“你们……算啦,你们肯定很幸福。”

向兴学不知道黄桃想问什么,他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刺激到陆旻,但陆旻微微地笑着,向兴学当那场喜欢已经过去了。

他对小姑娘的祝福说谢谢。

天黑的时候,加玛招呼他们吃饭。

哈萨克人过冬的食物很简单,主食是炸面饼或者馕,荤菜是肉干肉粒,没有蔬菜。吃饭时要布茶,茶是油茶,口感很厚重,能喝出动物脂肪的味道。

波塔喝茶喝得很豪放,一碗接着一碗往嘴里灌。热腾腾的茶能驱散白日里聚集的寒气。

加玛一直在为丈夫烧水泡茶,她的身形尚还灵活,不像孕妇的样子,波塔也没有让她坐下歇歇,他们配合得很默契,动作间流淌着温情。

向兴学悄悄地问黄桃:“你有照顾好加玛吗?”

黄桃说:“加玛不需要我来照顾,她很厉害,她跟我说她在荒原上把老大生了下来。”

哈萨克男人是荒野上的英雄,男人的妻子是家庭的主心骨,每一个人都是传奇。

冬窝子里只有一张大床,向兴学、陆旻、木拉提和黄桃都睡在床上。

黄桃害怕起夜时会吵醒他们,主动要求睡在外面,向兴学睡在黄桃和陆旻之间,木拉提睡在最里头。

大家对这样的安排心照不宣,黄桃知道向老师有男性/伴侣,靠着向老师睡不会害羞,陆旻把草原男人和汉族女孩儿隔得远远的,避免他们尴尬。

木拉提入睡得很快,发出响亮的呼噜声,向兴学躺在床上,却睡不着了。

他之前一直睡在帐篷里,有时候围着火堆守夜,迁徙的路途颠沛流离,如今进了冬窝子,安定了下来,心里又觉得空旷。

“向老师,你睡了吗?”黄桃悄悄地问。

“没有,暂时睡不着。”

“我也睡不着。今天你们来了,我有点激动。”

陆旻也轻轻地说了一声:“我也睡不着。”

“睡不着怎么办,我给你们讲讲故事?哈萨克的传说。”向兴学莫名觉得这两个小孩很可爱。

“哈萨克传说我都听腻啦。”

“向老师,给我讲讲您和俨哥的故事吧。”

向兴学沉默了一会儿,最终不忍心拒绝陆旻的请求,他说:“让我想想该怎么说。”

第五章 葬礼

“我在小俨出生时就见过他,哦,小俨就是我的爱人。”

向兴学是看着向俨长大的叔叔,这么说也对也不对,他没有一直陪伴在向俨身边,因此错过了许多向俨长大的过程。

他们的羁绊与亲情相关,开始于小小的向俨睁眼看向兴学的那一秒,但是真正的故事却在一场葬礼上拉开了序幕。

向兴学养父去世的那一年,他正好三十岁,在和沈云梦协议离婚。

沈云梦是向兴学的前妻,也是他全部的年少时光。

他们高中时一起做着有关文学的梦,大学时在校园的月牙湖畔牵手拥抱;向兴学为沈云梦写诗,为她填词,为她在广播里念散文,他们接吻,交换情书;向兴学曾经攥着身份证,磕磕绊绊地对旅店的前台说要一间大床房,他手里汗津津的,却被沈云梦紧紧地回握住,他们在破旧的床上水乳交融。

爱情像云,也像梦,向兴学的爱与灵魂,都属于沈云梦。

可是,云会碎,梦会醒。

向兴学的养父向义武病了两年,最后的愿望是见一见向兴学的小孩。在向兴学幼年的记忆里,他的父亲不是向义武,他也不叫向兴学,可是后来向义武就成了他爸爸,他也有了新的名字。

他们住的村子里一直有流言蜚语,说向兴学是私生子,可是向兴学的妈妈,陈明香顶着压力对他好。

向兴学知道自己肯定不是私生子,他和向义武一点儿都不像。

陈明香待向兴学好,向义武待向兴学也好。向兴学有理由报答父母恩情,再者,与结婚多年的妻子生养孩子,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沈云梦不愿意孕育,她说:“你现在只是个助教,身上背着房贷,在学校里还处处被教授压一头,我们怎么养孩子?”

沈云梦说得也有道理。

向兴学每次去医院,都会听到父亲,在清醒的时候,说俨俨小时候只有暖水瓶那么大,长大一点儿就会叫爷爷爷爷,爱哭也爱笑,可爱极了。

俨俨不仅是俨俨。

向兴学见到瘦脱了人形的父亲就会难过,还会自责,他寒窗苦读数十年,读硕士,读博士,追文学的梦,结果没有天赐的才华,没有喷薄的文字,只能在学校里做助教,他辛辛苦苦写论文,发期刊的时候却只是第二作者,有时候连第二作者都不是,作者永远都是他的恩师。当助教挣不了多少钱,所以沈云梦不愿意生孩子。

向兴学的生活进入了一个怪圈,他常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沈云梦也不快乐,沈云梦总说向兴学不再是为她写诗的向兴学了。

沈云梦是个矛盾的女人,她活在浪漫里,又格外现实。

后来她遇见一个作家,才华横溢,又含着金汤匙长大,能给沈云梦造梦。

她发现年少的喜欢也不一定是生命的全部,她还能在青春将逝的时候遇见新的爱情。

沈云梦要离婚,向兴学求她再撑一撑。

葬礼也会是这段婚姻的终点,沈云梦撑了足够久了。

她依然漂亮,穿着玄色的连衣裙,妆容精致又不失庄重,踩高跟鞋,挽向兴学的胳膊。

沈云梦很美,美得和乡村的葬礼格格不入。

在乡下,白事办得热闹,向义武活到了七十五岁,不算高寿,但依然值得庆祝——庆祝他在人间走过一遭,庆祝他年轻时从战场凯旋,人老了还同病痛殊死搏斗、倔强倨傲,庆祝他一生胜利。

唢呐吹得震天响,纸钱的灰烬在半空飘飞。

沈云梦的鞋根陷进了潮湿的泥地里。

向兴学看到她眉头微蹙,眼里全是不耐烦。

“沈云梦的鞋脏了。”

这是多年未见的向俨对向兴学说的第一句话。

向兴学印象中的向俨还是个高中生,很瘦,喊小叔的时候也很乖。他眼前的这个向俨和他差不多高,长结实了,也不喊小叔。向兴学忽然反应过来,向俨已经二十四岁了,是个大人了。

他尴尬地笑笑,自己完全没有在意沈云梦的鞋,只看到沈云梦的淡漠,向俨却知道她为什么不耐烦。向俨说沈云梦的鞋脏了,向兴学依旧无动于衷,他的妻子是他深爱的女人,但也是让父亲不能得偿所愿的娇小姐,他知道错不在她,却也不愿意关心她现下的困窘,向兴学觉得至少葬礼上他还是个愧疚的儿子,不想再顾忌沈云梦的情绪。

他没有动作。

向俨等待了一会儿,向沈云梦走了过去。

向兴学看着向俨踏过绵软的泥土地,每走一步都会带起小小水花,黑色西裤的裤脚沾上星星点点的泥渍,那些斑驳很小,向兴学看得却很清楚。

他感到有点儿迷茫。

他看着向俨蹲下身去,从口袋里掏出手帕,一手握着沈云梦的脚踝,一手用手帕托着高跟鞋的鞋底,那个动作应该是很轻的,看上去很轻,向俨帮沈云梦把鞋根从泥地里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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