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俨把脸转回来,微微张开了嘴,两片嘴唇恋恋不舍地告别,造出小小的声响,蚊吟般的声响,搅乱一池子春水,让向兴学定力全无,他把整根东西塞进向俨的身体里。
小朋友眉头皱了起来,却也没喊疼,乖得像收了爪的小猫。
“稍微忍一忍。”
“你动,这样太涨了。”
向兴学双手撑在床上,俯下身去吻向俨的嘴,下身缓慢而有力地律动起来。
“我想过……”向兴学想把往后的打算都说给身下的人听,又怕他被吓着,最后什么也没说,“你太瘦了,身上都没肉。”
屁股也小小的,但向兴学看来却足够了。
向俨没回话,眼睛里渐渐泛起雾,呼吸也急促起来,他夹着向兴学的腰,手环着向兴学的后颈,攀在他身上。
向兴学把他抱起来,胸膛贴着胸膛,两颗心贴在一块儿,热热地跳。
“不行——太深了。”
向俨终于叫了出来,眼泪要掉下来,又一副后悔的样子咬紧了下唇。
“别咬。”
向兴学想让他别咬嘴唇,小朋友却会错了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向兴学从善如流地受下这一睕,嘴角带着笑,“别咬嘴。”
这一回向俨是真的羞了,把头埋进在向兴学肩上,由着他狠狠地颠。
和男人做,与和女人做,很不一样。向兴学说不上来有哪儿不一样,向俨涨硬的阴茎拍在他小腹上,那儿是女人没有的东西,向兴学的皮肤受着这份轻飘飘的击打,像观舞的时候耳边听着鼓乐,舞姬身子舒展,乐声也张弛有度,让向兴学浑身上下每一寸毛孔都享受极端的美好。
小朋友不会叫,只会粗粗地喘,喘一口就被向兴学顶一下。
向俨终于熬不住激烈的撞击,闷哼一声,把精液全射在了两人身体中间,粘稠的白液,缀在肌肉上,攀附不住,慢慢地往下滑,小朋友整个人也在往下掉,穴口绞得死紧,向兴学想掺着他的胳肢窝把人提起来,动作间阴茎被咬得更紧,他无奈地笑笑,抚着向俨的后脑勺,也交代了出来。
他把人放在床上,用湿巾擦他的肚子,“疼吗?”
向俨用手臂盖着脸,泪水还是顺着脸颊掉下来,被向兴学吻进嘴里,“疼吧?”
他摇摇头,“你活儿不错。”
向兴学看了看穴口,有一点肿,穿上衣服和向俨说:“我去给你买药。”
向俨移开胳膊,盯着向兴学,小声地应了一声。
他又半跪在床上亲他的嘴。
向兴学始终记得那一晚,小区的路灯只开了一半,他上身是黑色的短袖,下身是松垮的运动短裤,他在灯下快步地走,影子拉得很长,行道树上蝉鸣不歇。他走得急,原路往返,身子浸在水气饱和的夏夜里。
空气那么湿,向兴学心里却温暖而干燥。
第三十七章 走失
暴雪在博尔塔木卡肆虐了整整一周,昼夜不停。
极度的严寒让波塔损失了十几只绵羊,那匹枣红的小马也在一个雪夜里逃出马厩。
牧民一家对这样的损失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波塔把那十几只羊扒了皮,交给加玛做成了晚餐,但他没有放弃小马,说要等一个雪停的时候在荒原上四处找找。
“雪这么厚,也不知道它能不能吃到草……万一被冻死了怎么……”陆旻有些担忧。
“呸呸呸,不要说不吉利的话。”黄桃打断了陆旻的话,“好歹是一匹在原野上长大的马,没点儿生存技能它敢跑吗?”
木拉提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这种天气丢个一两匹马也挺正常的,被冻死也挺正常的。”
“去找找吧,我们一起去找找,等天晴的时候。”向兴学说,“虽然说天大地大,但这儿没有遮蔽的地方,找一匹马,虽然难,但也没有那么难。”
能找着是缘,找不着,或者找到一匹尸身,那便是命。
他想起家里的猫——叫猫猫的猫,他带狗子去做绝育,狗子委委屈屈地做完手术,路过小猫崽儿住的笼子,忽然走不动路,可怜巴巴地盯着向兴学,于是向兴学便把猫领回了家。猫猫从小被宠着,被向兴学宠,被向俨宠,被狗子宠,养成了很臭的脾气。它偷偷地跑过一次,从阳台上跳出去,让向兴学和向俨找了好几天,最终还是狗子在树丛里找到的,后来它就收敛了脾气。向兴学几乎以为找不着了,他印了寻猫启事发在小区里,可是没人说见过。找到猫像一件天大的喜事,向俨为了这个事特地请向兴学在高楼的旋转餐厅吃了一顿烛光晚餐——也不光是为了猫,更像是为了他们俩。
向兴学想着想着,心里就抽抽地疼。
那一顿饭可能是向俨的道歉,但是向兴学也怪自己。
“去找吧,一定能找到的。”他把自己从痛苦的回忆里抽离出来,重复了一遍找马的提议。
剩下三个人都点点头。
山谷在风雪之后,终于等到了一个晴天。
波塔边用手比划,边说着寻马的安排,木拉提在他身边做翻译,“如果天阴沉下来,或者飘起小雪,就赶紧往回走,不能再往外走了。暴风雪可能还会再来。”
波塔去东边,木拉提去南边,陆旻去西边,向兴学带着黄桃往北走。
“走不动了就回来。”这一句不是波塔的话,木拉提自己又向汉人叮嘱了一遍,“牧场里有很多变数,不能逞强。”
黄桃翻身上马,向兴学牵着缰绳走在前面。
荒原上雪积得深,一脚踩下去踩不着地,向兴学低着头,慢慢地用双脚开出一条孤独的路。
“这件羽绒服真是越看越暖和。”黄桃在马背上忽然笑出了声,“大红色……等我回城里,我也要买一件大红色的衣服。”
向兴学用围巾把嘴围实了,才躲在羊绒后面嗡嗡地开口:“你家那里太阳本来就辣,你穿大红色,别人看着你都嫌热。”
“也对,只有在雪地里,大红色才最好看。”她才说完,又叹了口气,“诶,怎么我没有那么懂事的男朋友。俨哥真的很会。”
向兴学没做声,拉着马走直线的路。黄桃身上穿着一件军绿色的防风羽绒服,向兴学在屋里的时候没觉得这颜色是冷调,走在雪地里看到她的外套才觉出阴沉。对比下来他身上这件看着就暖和不少——他不知道这种观感是真实的,还是被黄桃捧出来的。黄桃没接触过向俨,凭着一张笑的照片,就觉得向俨是个温暖贴心的小哥哥,向兴学也一直在给她巩固这种概念,于是在黄桃眼里,向俨做什么都对,做什么都好。用年轻人的话说,黄桃算得上是向俨的迷妹。
向俨买羽绒服的时候真的会觉得红色暖和吗?还是这个型号没有别的颜色?
向兴学说不上来,但他也愿意相信向俨是特意买了红色的。
出发的时候风还不大,走着走着才呼啸起来,风吹在山间,山又给风回音,层层叠叠的风声听得人心里发慌。
黄桃一开始还能引向兴学说两句话,风大了之后她也沉默了下来。
气流能割开人的喉咙,与说话产生的痛感相比,沉默变得容易忍受。
向兴学默默地走了许久,肌肉一开始酸酸胀胀的,后来就开始发涩,他快要走不动了。
雪地里反射的阳光渐渐暗淡下来,天被风卷得发灰。
“向老师!”黄桃惊喜地叫出了声,“你看前面那个坡上,是不是有东西在动。”
向兴学抬起头,他视野没有黄桃开阔,看不到什么东西。他把黄桃接下马,翻身上了马背,看到枣红色的一点。
是那匹小马驹。
“我看到了,它还活着!”向兴学也亢奋了起来。
他用手在马屁股上拍了一掌,让身下的大马嘶鸣出声。
小马驹与他们隔得太远了,像是感应不到这声呼唤。
向兴学的兴奋很快被风吹冷了,他们与小马隔了大概几公里——如果地上没有雪,马儿能跑起来,他只要几分钟就能骑着马到小马身边,可是在雪地里,大马也只能一步一顿地逡巡,如果天气好,他慢慢地走,能走过去,但是这会儿正好变天,他不敢往前继续走。
辛辛苦苦寻觅的小马就在眼前,可向兴学却觉得怎么也触碰不到。北的方向就像一道无法僭越的束缚,向兴学一路向北,离团圆一步步地远。
黄桃看出了他的犹豫,“向老师,我们再走几分钟,实在不行,就回去好吗,或者我去,你看着我走,我不累,这几步路还是能走的。”
向兴学回头看了看他们的痕迹,马蹄印和足迹都还在雪上。
他皱了皱眉头,“我们再走十分钟,如果天色变得更差了,就回去。”
大马好像也感知到了同伴的存在,不用人牵着就向前走了几步。
天越来越暗,小雪飘了起来,他们艰难地继续向北进发,原本只能看到的一个小红点变成了小马驹的身形。
向兴学拽着马顶风向前,不安渐渐地涌上心头。
他在风声里忽然听到了小马的嘶吼,声音不雄壮,细细小小的,让他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黄桃,你有没有听见?”他用围巾捂着嘴,扯着嗓子喊。
“听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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