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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 (点点万)



红色的指甲油很抢眼,向兴学能认得那是沈云梦的手。

“操。”

他还没感叹完,他曾经的枕边人就出现在画面里。

向兴学不知道沈云梦是演技高超还是情真意切,她明明知道自己会被求婚,还是惊讶地用涂了红指甲的手捂住了嘴。

广场上的人都在喊:“答应他,答应他。”

一致的声音震得向兴学脑壳疼。

沈云梦伸出了手,男人给她套上光彩夺目的钻戒。

他们在一家餐厅里,那个富二代作家应该是包了场,屏幕上都是打着领结的服务生,他们礼貌且有序地起哄道:“亲一个,亲一个!”

广场上的路人也被浪漫的情绪感染着,高声喊:“亲一个,亲一个。”

那对爱侣吻在了一起,镜头没有给得很近,气氛却被欢呼声渲染得热烈异常。

向兴学用只能让向俨听见的声音解说道:“竟然还伸舌头了。”

求婚仪式结束,商场的大屏幕上却还放着“Marrry me, Vivian.”

向兴学魔怔了,人群散开,他还一直盯着屏幕看。

不再爱自己的前妻与内心毫无波澜地见证前妻被出轨对象求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理状态。

向兴学不后悔当时拒绝沈云梦的求和,可是忽然见证了一个仪式的完成依然让他感到难过。他和沈云梦结婚五年,其中貌合神离的时间可能有两年,沈云梦遇见了她现在的未婚夫,然后要和向兴学离婚,离婚半年之后,沈云梦说她依然爱自己,向兴学劝她好好地和现任在一块儿,在那之后仅仅过去了两个月,她就答应了作家的求婚。

向兴学觉得整个过程有点儿太快了,可是仔细想来沈云梦已经纠结了许久。

一直没说话的向俨忽然说:“她怀孕有四十多天了。”

向兴学终于低下了头,他慢慢地呼吸夏日的晚风,闻到向俨身上的草木香气,闻到走过的女士身上的花果甜香,还闻到商场里散出来的女用化妆品的味道。向俨身上的味道很淡,在向兴学闻起来却是浓郁的安慰,虽然小朋友的话足够伤人。

“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不够让她给我生个孩子。”向兴学觉得自己真的是太穷了。

“那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也不是你的,是我的。”向俨凉凉地开口道。

“嗯,是你的。”向兴学摸了摸向俨的头,他又想起沈云梦,想到她的红指甲,“下次她去你们医院检查,你要是遇上了,就跟她说,都怀上宝宝了,就别再涂指甲油,对身体不好,也别喷香水,那个也不好。”

向俨没吱声,然后小声地说:“对不起。”

屏幕里又开始直播涵洲上的烟花。

“我们去江边走走吧,看看他给你前任小婶放的烟花。”

浩瀚江水吸收了烟火的怒号,墨色的水面偶尔有光。

这一次向兴学不是放烟花的人,难过的心情也不一样,但还是难过。

“喝酒吗?”向俨问。

向兴学摇摇头,“我会醉,明天要去看你。”

“抽烟吗?”

他又摇头。

向俨买了半打雪花和两瓶橘子汽水,他拧开瓶盖把汽水交到向兴学手上:“陪我喝点吧。”,他拉开啤酒的拉环,泡沫从开口处涌了出来。向俨喝啤酒的时候很安静,不像中年男人那样畅快地叹息。

向兴学看他喝酒像灌水一样,不禁皱起眉头:“你怎么老是喝酒?”

“因为我心里苦啊,借酒消愁。”向俨笑着回答。

“严肃点儿。”

向俨正色道:“我喝酒泡吧,但我是好男孩儿。”

向兴学笑了,“你能不能让我好好地难过一下?”

“能。”向俨闭嘴了。

天地间只剩下烟花盛放的声音,没有向俨的玩笑,向兴学又觉得孤单。

“沈云梦在四月的时候来找过我,要和我复合。我没答应。”

向俨看起来很惊讶,但他没说话。

“她说那个人要和她求婚了,问我还爱不爱她,我对她已经没有感情了,我还跟她说她要学会分辨什么是爱什么是习惯。”

向俨说:“那你不是自己作的吗?”

向兴学喝汽水喝大了,他像看傻子一样看向俨:“你以为我在难过什么?”

“心爱的女人要跟别人结婚了。”

“错错错!”向兴学用吹啤酒的动作吹了半瓶汽水,“我在难过我账户里头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

“是我的。”向俨纠正他。

“行,我的错,我难过的是我账户里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而这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还是我们小俨的礼物基金。而我,我一毛钱都没有。”

“向兴学,你要明白。”向俨压低了嗓子,声音忽然温柔了下来。向兴学以为他会说什么安慰的话,转头直视向俨的瞳孔。

“你不仅一毛钱都没有,你还欠我六块钱,两瓶汽水也是要钱的。”

“妈的,你一个富二代你怎么这么抠门。”

向俨抿了抿嘴,“你敢不还吗?”

“不敢。”

向俨笑了,躺在了江岸边的斜坡上。

向俨个子挺高的,躺下去却只有小小的一只,被柔软的细草簇拥着,像绒布包裹的宝物。向兴学慢慢地蹲了下去,随着视角的下降,小小的向俨慢慢地变大,脸还是那张脸,一点变化也没有,向兴学却以为自己见证了他的成长——明明是长大了,却依然可爱如初。

一束巨大的礼花如游龙吟啸升天,向兴学被不寻常的爆炸声惊了一个趔趄。

玫红的心在夜空中跃动。

向兴学之前一直不屑于这场烟火,浪漫则浪漫矣,却是向俨用过的把戏。看到这一株烟花,他终于看到了作家的用心,情深的时候谁不用心呢?想把天上的星子都献给爱人,捉不到星星就送她夜幕里的花,向兴学也用心过,十年前,或是十几年前,他还愿意为沈云梦捞游走的云。可他不是十几二十几岁的人了,他的爱情被岁月消磨成一缕青烟——是烟火燃烧的余孽,可是那烟啊,经不起风吹——

轻柔如初夏的夜风,也能把最后的形状吹散。

向兴学终于镇定了下来,他把手插进向俨的发间,感受向俨头皮的温度,感受他的脉搏。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两句,于是向兴学说:“小俨,我不再爱她了。”


第三十一章 有点甜

第三十一章 吻

“嗯。”

向兴学又说:“我很早之前就不再爱她了。

“我刚刚只是为自己难过,人到中年,一事无成。挺惨的吧?”

向俨抬了抬眼帘,拽着向兴学的衣角把他拉坐在草地上,“你不是扳倒了赵长云?现在也是讲师了,穷是穷了点,不至于一事无成。”

向兴学坐下来才觉得草地上有点潮,“你起来吧,草地上是潮的。”

向俨没动。

向兴学有点无奈,跟他一起躺了下去。

他不用抬头,就看到十几颗心在半空跳动,烟火响一声,向兴学的心就跟着跳一下,他在混沌中跟上了烟花的频率。

他似乎从未经历过如此美丽的夜晚——身下是湿润呼吸的青草,目光所及是一半绚烂一半深远的夜空,脚下大江奔流,身侧的少年说他并非一事无成。

向兴学侧过身对着向俨,用手支起脑袋,他看着向俨,忽然想起了晚冬的吻。

那一天家里灯光明亮,他喝了一口酒,酒里有催情的药,他知道他眼前的人是他的侄子,可他还是吻了上去。

心动的时候更早——好像是向俨放烟花那一天。

或者更久之前。

他记不清了。

沈云梦说的没错,向兴学爱上别人了。

一个叔叔,爱上了自己的侄子。

他一直不敢想,不敢解释所有因向俨而起的情绪,可是喜欢啊,喜欢一个人,看他笑眯眯地吃雪糕就能觉出甜味;看到别人喜欢他心里就泛酸;收到一束花,恨不得它常开不败。

喜欢是避不开的。

向兴学晃了晃脑袋,确定一口朗姆冰糕,一瓶橘子汽水不足以让他失去理智,他很清醒。

“小俨,我跟你说个事。”

向俨把头转向他,“你说。”

向兴学坐了起来,手心里有青草的湿气,也有温热的汗,他扒着自己的膝盖,凝视掩藏在黑暗中的小岛,“我现在不想做你叔叔了。”

他并不知道该如何摆脱叔侄这一层关系,也不知道该怎样和他哥、向俨他爸交代,但他不想做叔叔了。

“我想……”向兴学本想直接说“我想做你男朋友”,可他又不知道向俨会不会答应,他和向俨之前的男朋友、和小鹿不太一样,他不知道向俨愿不愿意换一种风格。

“我虽然没有钱……离过婚……不懂情趣……但我不会出轨。”向兴学发现自己真的没什么优势,他把头埋了下去,声音也越来越小,“我喜欢你。”

他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向俨的回答,便侧过头去看向俨。

小朋友看着夜空,没露出什么明显的表情,“你想干什么?”

“我想和你在一起。”

向俨弯了弯眼,“你猜我想干什么?”

“我不知道。别想拒绝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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