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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 (旧雨封池)


  可它同样也是值得欢笑的一天。
  厉从说:“跟爸爸说过话了吗?现在要回去么。”
  “说过了,”祝逢今点头,“你有什么想做的现在也可以去,我等你。”
  “没,我想告诉爸爸的事都在心里早早地跟他说了,这会儿就不用了。”
  两人并肩而行,墓园中有许多常青的树,与落叶的乔木错落,踩出的声音时响时歇。
  黑色的雕花大门外,停着一辆朴素又笨重的自行车。
  “我比较笨,”厉从摸摸鼻子,“早上四点来钟取完了行李,觉得那个时间回家会吵醒你。结果到的时候碰到买菜回来的陈姨,她告诉我你今天要来看爸爸。我也没仔细想,骑着自行车就过来了……想着你大概不会那么快离开。”
  骑过来还是太远了。
  他一路摇着车,只嫌车体太重,凭着记忆,盘旋着骑上山来,汗浸湿了他的后背和头发,下车时才觉得有些气喘吁吁、呼吸不畅。
  还好在祝逢今起身欲走的时候赶上了。
  他其实可以不用这么急切,再推迟一两个小时见到他也不算太晚,可厉从想祝逢今。
  想走过去,觉得太慢,于是变成了跑,跑还是不够,大概得学会飞才行。
  厉从在山腰看到了祝逢今的车,他挣扎了一小会儿,跨上车座,将围巾取下放在车筐里,两手扶着车把,舔舔发红的嘴唇:“我试过了,这个后座我能坐下,你比我瘦一点,应该也可以。”
  就是过程傻乎乎的。
  祝逢今已经想出了样子,他轻笑,侧着坐到了厉从的身后。
  后座明显矮上一截,因为面积小,坐着也不大舒坦,腿像是多余的,无处安放,可就是这样,他也不觉得有多勉强。
  缩在狭小的后座和厉从行南闯北或许有些难,但寂静的山峰间,这小小的一段,他愿意陪厉从走完。
  厉从叮嘱道:“下坡的时候可能会比较快,你记得抓住我,揪着衣服别放手就行。”
  祝逢今照做。
  他捏住厉从后腰的一块衣料,像厉从之前轻轻拉住自己一样,随后叹了口气,抱住他的腰。
  背上陡然多了一份重量,那只手放在腰侧,厉从有些遗憾他们不在夏天。
  少了能更滚烫的体温、盐味的荷尔蒙和剧烈的心跳。
  车轮缓缓动起来,压过细小的砂石。厉从骑得不快,祝逢今的鞋底偶尔会擦过路面,风慢慢地吹拂他的面颊,觉得还是有些冷,于是将厉从抱得更紧,头也渐渐靠到了他的背上。
  他身上有件柔软的毛呢大衣,贴在脸上不觉得扎人,祝逢今抬眼,目及之处是厉从平整的衣领和那截晒黑后还没白回来的后颈。
  一直以来都是祝逢今走在前头,似乎很少站在后面,去看看厉从。
  厉从的后颈修长,低头时能见到骨头凸出隐隐约约的样子,肌肉的线条流畅而精细。祝逢今没动,只是将脸埋在厉从的衣服里,在薰衣草洗涤剂的香味里分出了一种清淡又温暖的味道,就像干燥的枕头,和衣架上的白衬衫。
  下第一个坡时他们碾过了一块碎石,厉从感到抱住自己腰的手一紧,颠簸让骑行中的自行车差点失速,他努力地把控,觉得还是不行,回想来时诸多的坡道,最终在一段平坦的路上刹住了车。
  “咱们还是走下去吧,我怕摔着你。”
  祝逢今双脚落地,厉从低头看了一眼,那双锃亮的鞋头被蹭得灰扑扑的。
  要他坐上来本就是任性。
  祝逢今却毫不在意: “以后可以去江边,那里比较平。”
  厉从微讶,随即笑开:“好。”
  之后的一小段路,祝逢今将车抬到了自己右边,推着走,厉从空着两手走在他的左侧,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就掏出手机,给祝逢今看他滞留在机场的时候拍下的照片。
  “波士顿的第一场雪,”厉从连按了几次键,将小小屏幕上的白色小点放大给祝逢今看,“下得挺大的,很好看,就是赶不对时候。”
  又按了返回,镜头里是只立耳黑鼻、毛色油亮的德牧。
  双眼的颜色浓重,神色坚毅又忠诚。
  “他两岁,是刚被训练出来的警犬,”厉从笑,“不过圣诞节不工作,他的主人带他出去玩。酷酷的,在人面前又很可爱。”
  祝逢今听他这么一说,又看了看里头耳朵尖尖的狗。
  突然觉得那条德牧还挺像厉从的。
  厉从两天以来没有正经休息过,在家吃过午饭后本打算帮陈姨洗碗,却被亲切的妇人摆着手赶出了厨房,于是他溜到沙发上,环视了家里的陈设——大多保持着他离开前的样子,只是抱枕换了新的花纹和颜色,小几上有个低矮的花瓶,里头插着一束风干的玫瑰。
  他送的。
  半年过去,连他摘下摆在家中的次品都因为受潮霉变,吹过海风的这一束却还完好无损地开在这里,容易积尘的花瓣里见不到显眼的灰。
  不是贵重的东西,却以最认真的态度去珍藏。
  至于最珍视的人,宁愿不触碰,也不舍得破坏和伤害。
  祝逢今向来是这么做的。成熟而温柔,克己而理性。
  厉从想,被这样的人爱着,哪怕只是一点点,也会觉得拥抱了所有。
  他歪到在沙发上,翻出手机把玩了一会儿,困意来势汹汹,手不觉地将屏幕扣下,他闭上眼,沉进无梦的睡眠里。
  祝逢今从书房出来便看到沙发上蜷着的厉从。
  已经不再是年幼时那么缺乏安全感的姿势,他睡得很熟,呼吸绵长,不会发出粗鲁的声音。闭眼才觉得他脸上都是倦色,祝逢今为唤醒厉从而俯下的身又挺直,改道进了自己的卧室,抱出一床轻软的被子。
  厉从的手里还握着手机,他将其从手指间剥离,却碰到了某个按键,屏幕应之亮起。
  壁纸是他的侧脸。
  大概是从墓园回来,信步时趁他不注意将此定格。
  在和煦的光晕底下,他像是被镀上了一圈朦胧的金边。
  这就是厉从视角里的他。
  其实没有那么好。
  祝逢今起身,对有话想说的陈姐比了个“嘘”的手势,低声道:“让他睡。晚饭我来就行,今天辛苦你了,回家休息吧。”
  陈姐自然感激:“好。生日快乐呀,小祝。”
  祝逢今笑着收下这份祝福。
  他坐在沙发上看了会儿杂书,听见厉从偶尔翻身,不时走过去替他掖好被子。待到三点左右又找到围裙摸进厨房,拿出许久不用的厨师机,捡起很久没碰过的烘焙手艺。
  一整个戚风蛋糕让他烤了两次,第一次蛋清打发状态不好,烤出来回缩得厉害,祝逢今看了眼时钟,洗了机器重来。
  咖啡粉是现磨的,混在淡奶油里打发,祝逢今在切好的蛋糕片上刷了些朗姆酒,装点的时候很随性,奶油只是平整地抹了一圈,再擦上巧克力碎屑,筛上细糖粉。做个摩卡蛋糕是心血来潮,恰好,他最近对微微的苦味和甘甜混在一起的味道很是着迷。
  不然的话……他大概会烤个草莓的蛋糕给厉从吧。
  应季,厉从又喜欢。
  他把蛋糕放进冰箱,开了炉火,又忙起晚餐。
  厉从睁眼时,整座城市正在送走最后一点夕阳的余晖。
  橙色消散过去后,夜幕悄然降临,猛地坐起身来,懊恼自己怎么会把这半天就睡过去了。
  “醒了?洗个手正好吃饭。”祝逢今端着盘子,“没你陈姨做得那么精细,将就一下。”
  主菜是两块香气四溢的厚切牛排。
  除此之外,还有道沙拉,和两份汤。桌布被特意换过,红白的格纹铺陈在上头,像是置身于一家很田园的小酒馆。
  厉从心里一热,拖着椅子往祝逢今身边靠。
  直到他们的手肘碰到一起。
  “好久没有吃到你做的菜了,在那边的时候,隔三差五会想,什么时候能吃到你做的东西。”
  也好想你。
  离得越远,就越想,可如今近在咫尺,心却还是滚烫。
  “多吃一点,不过得留着些肚子,我做了蛋糕。”祝逢今搁下刀叉,“不是答应过你烤给你吃么……现在兑现。”
  他们没收拾餐桌,蛋糕被直接端到小茶几上,两个人席地而坐,手边就是那束风干的红玫瑰。
  厉从忽地想起什么,跑进自己房间捣弄一阵,随后捧着个CD播放器出来,一手还拿着几张光碟。
  《La Vie En Rose》,Edith Piaf的版本。
  慵懒而浪漫,带着些陈旧的质感,很适合房间里昏暗暖黄的灯光。
  厉从跟着哼唱了几句,在祝逢今耳里听得显然不标准,他不做纠正一类的事,只是给了厉从叉子与勺,看着少年随歌摇晃。
  一首歌的时间显然不够,厉从换了张碟,又是华丽的旋律倾泻而出。
  少年嘴里还含着勺子,那些甜滋滋的奶油已经被口腔的热度所融化,他笑弯了眼,像在发光:“逢今,跳舞。”
  祝逢今下意识拒绝,少年将勺子放回盘子里,过来拉起了他的手,一手揽住祝逢今腰侧,直接踩进节奏,跳着再基础不过的华尔兹。
  看来他还得多去几次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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