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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风行 完结+番外 (令珑)


  从安家到香蕉园,骑自行车十多分钟的路程,孟朝阳二十分钟就跑到了。一路跑上睡觉的竹楼,进屋,关门,他杵着膝盖牛似的喘了了半天,才算把气给喘匀。
  因为跑得太狠了,大脑缺氧似的一阵阵发昏,他简直怀疑看到魏行风是幻觉。从火塘上拎起茶壶倒了杯冷水,他一口气灌下去,灵台总算清明下来。确认了没有出现幻觉之后,一股夹杂着不可思议的怒气陡然升起——那人是发的什么疯,不好好享受他的锦绣生活,跑这山旮旯里干什么?!
  好几年不见,平时几乎不会想起,老实说魏行风的样子,即使再见,也像是水中倒影一般,模糊得很。甚至那些往事回忆起来,都带了时间的陈腐味道,不太能触动他。但有一个认识却是深植于心间,难以动摇,那就是自己和那人已经一刀两段,路上偶遇都会绕着走。
  他是圣父没错,但也做不到“再见亦是朋友”,别说朋友了,最熟悉的陌生人都不行,最好是永永远远不见面!
  如今天不遂人愿,那人又出现在他生活中,本来平静的心境动荡起来,气得他直咬牙。
  不太确定魏行风的到来,是碰巧还是故意为之,孟朝阳坐在草墩上六神无主地想对策。所谓对策,无非就是能躲就躲,躲不了就少接触。其实他心里还是乐观地认为,重逢是巧合,魏行风不可能专门为他而来,最多的接触大概就是被迫叙个旧而已。
  他鼓起腮帮吐出口浊气,觉得魏行风是个瘟神,前世可能欠了他的债,跑到这么偏的地方都能遇上。
  没隔多久,村长和安旭就来了。
  村长向孟朝阳说明,接待魏画家是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是关系到村寨乃至县城发展的大事,无论如何得做好,而他又指定要和老同学孟朝阳见面,因此村长亲自来请小孟同志。这个理由太大了,让孟朝阳无法拒绝,只得硬着头皮回安家当陪客。
  这一次见面,两个人的意识都清醒了,开始从新的角度审视对方。
  魏行风坐在走廊上,看孟朝阳一步步从楼下上来。长期在亚热带地区务农,青年晒黑了,长壮了,眼角有些许皱纹,竟多了几分坚毅沉稳的气质,若不是梗着脖子动作僵硬,单从脸上的表情,并看不出他的不情愿。一路风尘仆仆的来回跑,旧T恤上泅着汗渍,头脸也不甚干净,可在魏行风眼里,这样的青年别有一番阳刚风采,是个黑里俏的汉纸。
  孟朝阳自下而上地瞪着魏行风,看他从人字拖到短袖衬衫都是名牌,头发一丝不乱,衣服干干爽爽,浑身散发着松柏味的男士香水,很好的诠释了“骚/包”一词。虽然两颊刮得很干净,但男人还是见老了,仔细看有些微的眼袋和皱纹,只因为脸上的微笑太耀眼,才很好的掩饰了岁月的痕迹。最明显的改变是瘦了,脸上瘦出了刀削斧砍得轮廓,配上苍白到发青的脸色,男人看上去有些病态。
  如果说,此时的孟朝阳唤起了魏行风的新奇激情;孟朝阳则在看清魏行风之后,原本忐忑的心情突然就冷静了,因为他发现这个人已经不是当年让他发狂的天才少年,并非魏行风变化大,而是自己的心态变了,没有崇拜,没有仰视,单单是看,面对面的,平行地看。
  “朝阳。”魏行风站起来,亲热地叫他,不等他回应,就张开手臂拥抱住他。
  孟朝阳僵了一秒钟便恢复自然,面无表情地任他抱。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请个假,后天更新。考试季到了,最近请假会多有一丢丢,小天使们见谅哈。


第46章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魏行风不敢太纵情,抱得短暂而克制,像一个真正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不甘心地放开怀中人,他拍了拍孟朝阳的胳膊,笑道:“好久不见,长壮了你。”
  孟朝阳皮笑肉不笑地说:“天天种地能不壮么?”
  魏行风像以前一样揽住他的肩头,亲切地问:“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孟朝阳淡淡地说:“空气好。”
  魏行风又说:“这么多年也不联系我们,你太不够意思了。”
  孟朝阳曲折地讽刺道:“你娶个洋老婆,住在大洋彼岸,我通知得着么?”
  魏行风像是没听懂他话里的刺,一径地微笑感叹:“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孟朝阳实在厌烦这种虚假的对话,好在旁边人多,你一句我一句的和魏行风聊下去,他不开口也不会冷场。
  只是魏行风的手一直搭在他肩上,像是怕他跑了一般,捂出满手热汗也不肯放开。孟朝阳借着起身倒茶的机会甩开那爪子,不着痕迹地换了位子。谁知没过一会儿,不知怎么搞的,他又坐到自己旁边,爪子又搭了上来。
  吃饭的时候,众人集体挪进堂屋,魏行风仍旧紧紧跟着孟朝阳,坐来坐去总能坐在一起。万般无奈又不耐的孟朝阳坐在人堆里走了会儿神,谁知神思刚归位就碰上魏行风的深情目光,把他惊出了一身白毛汗。
  作为远道而来的贵客,饭桌上魏行风免不了要被敬酒,喝的多了,他就有点儿忘形,大长腿借着桌子的掩护偷偷地就往旁边靠。
  孟朝阳正为了不和他交流一味埋头苦吃,突然脚上一热,被光果的皮肤缠住了。筷子停在半空中,孟朝阳浑身僵硬地看向魏行风。那人正神态自若地推杯换盏,除了脸颊微红外,看不出丝毫异常。孟朝阳面无表情地挪开脚,继续埋头吃东西。
  岂料,没隔几分钟,那只脚又缠了上来。如此三番,孟朝阳坐不住了。屋里本来温度就高,不断纠缠的皮肤更是带来黏腻的触感,在他胸中拱出了一团火,真是恨不得两大耳刮子扇过去,让这货有多远滚多远!咬牙忍了又忍,勉强把那口气忍回去,却再吃不下一口东西了。
  恰逢安妈妈端上烤鸡,安旭对魏行风说:“你尝尝这烤鸡,孟大哥最喜欢吃了。”
  魏行风接过鸡,笑眯眯地说声“谢谢”,然后撕下一只鸡腿放进孟朝阳碗里,说:“你喜欢吃就多吃点儿。”
  一如既往的殷勤体贴,无疑于一桶滚油当头浇下,把孟朝阳刚刚熄灭的火苗硬浇成了勃然怒火。他把碗筷重重地放到桌上,霍然起身,一言不发地转头就走。
  众人被他吓了一跳,村长在后面叫他,安旭则追上来拉他。尽管知道自己未免失礼,可他一分钟都不想多呆!再呆下去,他怕自己会忍不住暴起。
  安旭一路叫着“孟大哥”,直追到院子外,孟朝阳才停住脚步。
  “你怎么了?”安旭问。
  “我吃饱了,”孟朝阳一抹脸,稍微冷静了些许,“我今天太累了,先回那边休息。”
  安旭:“……”
  孟朝阳且行且说:“你帮我跟大家说一声,不好意思了。”
  安旭的嘴动了动,但看他走得异常干脆,便只喊了一句:“你小心点儿。”
  孟朝阳随便挥了挥手,加快脚步,几乎是一路小跑,第二次逃回了香蕉园。
  推开院门,一条黑影敏捷地蹿到跟前,尔后,夜色里显得尤为凶恶的畜生犹如一只娇弱的萌宠,将大而坚硬的头颅往他膝盖上亲昵地蹭。孟朝阳弯腰伸手抚摸了它的下巴窝,轻声说:“对不起黑豹,忘记喂你了。”
  黑狗很委屈“呜呜”哼,伸长舌头舔了舔主人的手掌。
  孟朝阳摸黑给黑豹补上了晚饭,蹲在旁边看它西里呼噜好吃得好不欢实。
  他想起当年遇到黑豹时,它还是一只被遗弃的半大野狗,尽管瘦得皮包骨头却特别凶,村里的家养狗没一只敢惹它。它是让村民拿弹弓赶出村的,然后在这小院门口遇到了自己。奇怪的是,它见到自己时一点都不凶,又温顺又可怜,睁着一对大眼睛巴巴地望着人。自己给它喂了食,它就不走了,天天趴在院子外,只要一见到自己就跑上来求食物求抚摸求关注,然后,它有了黑豹这个名字,成了香蕉园的一份子。
  现在的黑豹,长得膘肥体壮,凶猛警觉。附近的人都知道香蕉园的黑狗不好惹,熊孩子摄于狗威,从不敢光顾这座果园。而孟朝阳每日与狗为伴,也少了许多寂寞孤单。
  摸着黑豹的脊背,孟朝阳小声感叹了一句:“你都长这么大了呀。”
  时间竟是这样快。
  在这山里,他不辨日月地,已经生活了快三年。虽然单调甚至是枯燥,但他却过得很安然。偶尔想起过去,依然历历在目,但总像隔了千山万水,已激不起一丝波澜。
  这样的平静,在今晚戛然而止。魏行风像个毒气弹似的,带着令人窒息的有毒气体从天而降。从他的表现来看,重逢并非巧合,分明是姓魏的有意为之。也不知魏大画家抽的哪门子风,突然又想起他这位旧友,千里迢迢地跑来撩个泥腿子?或许是又无聊、又没灵感了,需要来点原生态的朴实刺激?
  一想到这儿,孟朝阳就来气,抑制不住就想抄家伙揍人!魏行风到底把自己当什么?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遛狗玩儿呢?!
  把头扎进水盆里浸了一会儿,又用凉水从头到脚冲了几遍,孟朝阳不顾蚊虫叮咬钻进了蕉园。穿行在蕉林中,他仔细检查了每一棵香蕉。哪棵刚除过虫、哪棵要补肥,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别人眼里一模一样的果树,在他眼里却各有特征,因为每一棵都得了他精心的呵护,每一棵都凝结了他上千个日夜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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