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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蜃楼 (不是荔枝)


  盛赞迟钝地转动脑子,对突如其来的同性的示爱感到茫然和震惊。
  说来奇怪,他样貌、家世、事业件件出类拔萃,明该是吸引人的类型,可从小到大,站到他面前表白心意的人屈指可数,其中大多数还是七八岁那会儿,更别说同性。
  早前盛赞一心只有大提琴,对情爱懵懂不知,也没有空闲去思考这个。于他而言,即便是学院合作的漂亮女孩儿,也不过只是同学和竞争对手,他在意的只有对方的技巧。那时候,他甚至可以一整天不开口,就静静坐在琴房,对着琴谱自我沉浸,不去理会外界复杂的人际社交。纯粹又自我。
  盛赞知道的,自己对旁人的心绪起伏感知薄弱,难以体会喜与悲,众人哄笑时他失措不知,悲伤时他更难感同身受。
  盛赞是个怪胎,他听过有人这麽形容。
  这种种、一切,让他本就狭窄堵塞的通外管道越发萎缩,具体表现是他越来越沉默,也越来越依赖陶宋。他曾一度需要当时正在上大学的陶宋时时陪着,他们一人上公共课,一人关在琴房练琴,不用说话,只要转头能看见对方就好。
  这份略显病态的依赖,使他可怜的防线在那次荒唐,陶宋的态度变化中骤然崩塌,他用类似讨好、挽留的心态,选择和陶宋成为伴侣。他甚至还无法理解“伴侣”的意思,他需要别人手把手的教授,加里和他说你要先学会承认对方的身份,所以他说“这是我的伴侣”,敏感发现陶宋并不喜欢听到“齐璨”,那他就不去见。
  这都是他在讨好陶宋,他知道陶宋想听。
  至于情爱,他或许只听说过一个“喜欢”,却没听说过喜欢的含义太泛泛,发现自己并不排斥,甚至渴望,那就是喜欢。他喜欢陶宋。
  可今天,周琛也说喜欢。他喜欢盛赞。
  显然,盛赞不能接受。
  他仿佛被某种怪力敲中,惊慌地退后一步,求救般看向一边面露冷色的小高。
  小高上前一步,对周琛皮笑肉不笑道:“周先生真会开玩笑。吃饭的事今天就算了吧,下次,下次让陶宋请。陶宋,您还记得吧?盛赞男朋友麽,管得严,钱都在他那儿呢。那就先这样,我们还有约,先走了。周先生一路小心。”
  周琛嘴角一咧,不置可否,还对根本不看自己的盛赞挥了挥手。
  小高护着盛赞离开,低声咒骂着周琛不识好歹,长得挺帅怎麽整天净琢磨着撬人墙角。
  在周琛目光炙烤下走近车子,刚解锁,两人步伐戛然而止。
  小高眉头重重一跳,后悔自己今天出门没有查黄历。
  ——那在车旁站着的,不就是逃课的盛向安,和齐璨麽。
  盛向安一见盛赞便慌张地撇开眼睛,齐璨却柔柔一笑,喊了一声:“盛赞。”
  作者有话说
  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啦,希望十二月能够继续快乐。(周末妹有更新.


第二十三章
  盛向安母亲是中视高层,他在这里自由出入盛赞不觉得奇怪,但搭上齐璨,就有的琢磨了。
  原本毫无交集的两人站在一起,盛向安似乎还有些抗拒,一直偏着头不肯直视,盛赞来不及问,被小高催着先上了车。
  车子没有发动,四个人沉默坐着,小高不动声色地观察了后座二人,在接触到盛向安的眼睛时,他直直盯着这个小孩,盯得盛向安心虚低下头。
  气氛尴尬,先开口的是齐璨。
  她穿着连衣裙和大衣,头发挽着,看上去优雅知性。她并不在意小高和盛向安在场,对盛赞笑:“我听说了,你的演奏会很成功,祝贺你。原先我是准备去的,但是临时出了些问题,最后错过了,你不会介意吧?”
  盛赞许久没见她,之前被压着头碰面的机会都是盛母和齐璨父母软硬兼施凑来的,他和她没什麽话可聊,但齐璨貌似格外满意他,第一次见面便邀请他单独聊天,这样亲近又暧昧的语气她最擅长。因为周琛,盛赞心情不太爽快,是以只干巴巴回了一句:“没关系。”
  小高摸出手机给陶宋报备,却见齐璨拍了拍盛向安肩膀:“我在门口看见他的,正好我还在担心怎麽能碰见你,多亏了小安。”
  听闻,盛赞从内后视镜中看盛向安,他低着头,肩膀一让,甩掉齐璨的手,却抿着嘴一句话不说。
  今天周四,盛向安该上课,在这里出现,除了逃课没有第二可能,但盛赞不想在齐璨面前谈论这点,原以为她还有什麽要说,下一秒她就开门下车了。
  “我还约了朋友,就在附近,不打扰你们了。”她的头发掉下来一缕,垂在耳后,浸了水的目光落在盛赞身上,旁若无人地说,“再见,阿赞。”
  门轻轻关上,车子停顿一会儿缓缓驶动,路过齐璨,周琛也早已不见人影。
  盛向安偷偷回头看逐渐缩小的齐璨,他隐约看见她在笑,这让他清醒少许,懊恼后悔。
  小高提前订了位,位子二楼靠窗,盛赞和盛向安面对面坐着,一个发呆望着楼下热闹非凡的街头,一个捏着手咬牙发抖。
  “你逃课了?”盛赞回过神,问道。他早之前听陶宋说过,盛向安自从升入高中就像变了个人,逃课打架样样不落,明明本性羞涩又怯弱,盛赞起初半信半疑,但现在看来不是假话。
  盛向安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盛赞了,局促得像个陌生人。他不住地悔恨自己为什麽鬼迷心窍,答应齐璨来找盛赞,他一方面因为被戳中事实而难堪,另一方面因为害怕,但又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麽,干脆就像个鸵鸟似的缩起了脖子。
  盛赞没得到盛向安的回答,有些生气,加上今天经历的人和事实在叫他心头发堵,也不说话了。
  小高点餐回来,发现两人之间气氛异常。
  他莫名其妙地看了盛向安一眼,对盛赞说:“小陶哥马上过来。”
  知道陶宋在赶来,盛赞舒服了些,盛向安却坐立不安起来。他绞着手指,把咬秃的指甲又硬生生掰出一小块放进嘴里啃,盛赞发现,问:“怎麽还有这个习惯?”
  盛向安喜欢啃指甲,跟着盛赞学的。盛赞小时候孤僻,说是拉琴的,一双手却咬得惨不忍睹,指缝里流着血是常事。他上课要啃,看书要啃,发呆要啃,总之只要手没在工作,就一定要往嘴巴里塞。后来盛赞能慢慢戒掉,是陶宋时时刻刻盯着,只要他一把手往嘴唇靠,陶宋就握着他的手,轻轻搓他的手指甲,盛赞当时狠得很,报复似的把陶宋细嫩的手心掐得全是月牙,有几回还破了皮。
  盛赞被人看着戒掉了啃指甲的坏习惯,盛向安却没有。他只有凳腿高的时候就跟在盛赞屁股后面跑,小叔叔什麽都是好的,他一点点跟着学,自己却根本不清楚对错与否。他好像什麽都可以学习复制,兴趣、谈吐、习惯,许多亲友都说他活脱脱是翻版的盛赞,可谁也不知道——除了盛向安自己——他模仿盛赞到骨子里,却缺少一件最重要的,也是最致命的武器。
  他没有陶宋。
  陶宋只是盛赞的。但陶宋不是盛向安这样崇拜似的跟从,而是一味的,盲目的,他钟爱盛赞。
  盛向安没有这样的陶宋。
  “小安,别咬了。”盛赞喊他,“出血了。”说罢递了毛巾给他。
  让盛赞提醒,盛向安才后知后觉手指钝痛,血溢满了整个指甲缝,瞧着叫人有些犯恶心,他大概是让这份丑陋刺激到了,慌忙将手指在毛巾上擦了一把,接着粗鲁地退开椅子站起身,眼睛却不敢抬起:“我,我不想吃,先走了。”
  他落荒而逃,顾不得盛赞在背后喊他:“小安!”
  眼前像罩着纱,他横冲直撞,冷不防肩膀一疼,撞到了人。
  “对不起。”他下意识道歉,抬起头,骤然眼前一黑。
  是陶宋。
  陶宋被他撞得后退一步,俯视这张阴沉的少年面孔,又跳过他去看后边站着的盛赞。他看着盛赞,嘴微微张合,却是对盛向安说:“去下面等我。”
  盛向安下去了,陶宋喝了口水,摸摸盛赞的后颈:“这里不好打车,我下去看看。你先吃饭。”
  盛赞看着他下楼,收回视线问小高:“小安是不是怕宋宋?”
  “有吗?”小高叼着布丁,睁眼说瞎话,“没有吧,我没看出来。”
  晚上风凉,盛向安只套着一条薄夹克,里面卫衣拖出一条灰色尾巴,他低头捡球,尾巴掉到地上,沾了泥。
  小男孩儿开心地从他手里接过球,笑得甜甜的:“谢谢哥哥。”然后撅着屁股跑走。
  陶宋抱手看着:“盛向安。”
  不见转头,他走上前,把即将挪到路中间的人拽回来:“你和齐璨怎麽碰见的?”
  盛向安像受惊似的耸起肩膀,眼睛四处乱飘,就是不敢看陶宋。
  “听不懂?你和谁玩都可以,齐璨不行。”
  “为什麽?”盛向安反驳,“她,她会和盛赞在一起的。”
  “齐璨告诉你的?”盛向安飞快地抬起眼皮,尚未看见陶宋的脸又坠下,“看来是。”
  陶宋不说话了,从口袋里掏出一盒软包烟,抽了一根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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