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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十九瑶)


  郑飞鸾瞬间僵住了动作,呼吸顿止,后背阵阵阴寒。他如梦初醒地盯着屏幕上自己亲手输入的七个字,似被一盆冰水浇透了全身。
  他是疯了吗?
  他现在这样,和寻偶症发作有什么区别?!
  就在这个时候,屏幕上方跳出了一条新的消息。内容很短,只有两个字。郑飞鸾本想直接删除,一看到发信人姓名,顿时就愣住了:
  郑弘明:速归。
  半小时后,郑飞鸾赶回了临湖山庄。
  渊江今晨落了一场小雨,十一月气温很低,牛毛雨丝里夹杂了几羽零星的白雪。一打开车门,一股寒风卷着湿气呼啸而来,温度透骨奇冰。郑飞鸾没穿西装外套,当场鼻子发痒,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二少爷。”
  徐妈抱着一件厚软的裘皮大衣过来,仔细为他披上,心疼道:“怎么伞也不撑,外套也不穿?大冬天的光秃秃一件衬衣,像个什么样子。”
  “还行,车里不冷。”郑飞鸾踏进家门,问,“父亲在哪儿?”
  徐妈一指客厅边角的雕花小门,那处有一条碎石僻径,往湖畔而去:“老爷今天兴致好,说初雪天,风又静,鱼儿都要屯食,吃口肯定重,大清早天没亮就去小竹亭钓鱼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说着端了杯热茶给郑飞鸾:“暖暖身吧,徐妈给你加了甜枣子。”
  郑飞鸾接过喝了一口,又问:“爸呢?”
  “夫人还没起,在二楼睡觉呢。”徐妈压低了音量,“他前些天着了凉,精神一直不太好。你等会儿记得去看看他,别总让他惦念你们兄弟俩。”
  “好,我会的。”
  郑飞鸾搁下茶杯,推开小门出去了。
  门外一条宽约半米的碎石小径,穿过庭院,沿着山势向湖畔蜿蜒了百余米,尽头有一座四四方方的竹亭。郑飞鸾走近它,只见一个双鬓灰白的男人坐在栏杆边,手持钓竿,正在潜心垂钓。
  这就是他的父亲,郑弘明。
  郑父行走凡尘俗世几十年,是个说一不二的狠角色:金山银海他走过,刀山火海他也走过;鲜少施仁布德,也不算大奸大恶;一双手从没真的沾过血,但要说久盛的亿万家财一分一厘都来得干净规矩,不欠血泪与冤魂,那无疑是个天大的笑话。
  他已过花甲之年,体力的确不比从前了,便隐退下来,不再插手久盛的重大决策,整日钓鱼、下棋、烹茶,做些修身养性的事。在外人眼中,久盛的实权已经落入了郑飞鸾手中。可实际上,郑弘明依然稳如泰山地坐在董事会主席位上。
  郑弘明相貌儒雅,目光却精明锐利,融合了商人的冷血、果断与睿智。
  众人都说,郑家长子继承了父亲的气质,而次子继承了父亲的性格。可惜于郑弘明看来,他的两个Alpha儿子,一个狠厉不足,一个圆滑尚缺,还远远不够资格继承他的衣钵。
  尤其是郑飞鸾。
  当江祁在电话里吞吞吐吐地把整件事情全盘托出的时候,郑弘明简直失望透顶。
  他最器重的儿子,面对一个地位卑微的Omega,居然昏招频出,把一局必胜棋走到了今天满盘皆输的地步。
  够了。
  他不能坐视不管,纵容郑飞鸾不计后果地胡闹下去了。


第二十四章
  “父亲。”
  郑飞鸾沉着嗓子唤了一声,姿态谦卑,但脊梁挺直。
  郑弘明却像没听见似的,既不回应,也不转头看他,还是一动不动地望着辽落的栖山湖钓鱼。一枚长梭型浮标悬于水面,正随着波澜左右摆动。
  山间风缓,点点雪绒呈垂直状沉降下来,触到冰凉的湖水,似盐粒消融了踪迹。
  郑家家规严苛,长辈不发话,晚辈便不能擅作主张。郑飞鸾在外呼风喝雨,回了家,来到父亲面前,一样要做个恪守家规的孝顺子孙。父亲没准他进亭子,他只能在雨雪中等候。
  衬衫渐渐湿了,肩背处布料漫开一大块深色水渍,牢牢地贴在皮肤上,密不透风,好似背负了冒着寒气的坚冰,令人肌骨打颤。
  而郑飞鸾站得肩平腿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浮标倏然一沉,郑弘明眼疾手快,抬手起竿。一尾肥硕的银鲫被挑出了水面,破水之处洒落一方粼粼波光。
  他摘下那尾尚在剧烈挣动的银鲫,提在手里掂了掂,份量颇沉,于是满意地抛入鱼篓,拎着走出了亭子。
  “父亲。”
  郑飞鸾又唤了一声。
  郑弘明的心情这才愉悦了些,舍得搭理他了,只不过开口第一句就十足的冷嘲热讽:“当年他们老秦家生了个Omega女儿,全家捧在心尖上当宝贝宠。你倒好,稀里糊涂就得了一个,长到周岁还瞒着我们——燕宁有多想要Omega孙女,你敢说不知道?”
  郑飞鸾心一沉,意识到最后那层窗户纸被捅破了。
  郑父掸了掸肩头碎雪,沿着小径一步一步朝别墅走去。郑飞鸾跟在他身后,说:“您二老要是喜欢孙女,我保证,今后一定还会有的。”
  “你保证?你拿什么保证,就拿你那点破精子?”郑弘明回过头,毫不留情地剜了儿子一记眼刀,“燕宁要Omega孙女,我要Alpha继承人,你是有多大能耐把这俩给我生齐了?”
  “父亲……”郑飞鸾很是无奈,“您要真喜欢那孩子,我明天就抱回来给您养,行不行?”
  郑老爷子气不打一处来:“你真当我在乎一个吃奶的丫头片子?孩子抱回来养,那个Omega呢——跟你百分之百契合的那个,也接回来养?”
  郑飞鸾脚步一顿:“不可能。”
  “为什么?”
  “因为我不爱他。”
  郑弘明用力点了点头,像是接受了这个理由。下一秒他脸色遽变,高声道:“少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你现在是爱不爱的问题?!”
  “我……”郑飞鸾语塞。
  父亲究竟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江祁吗?
  要真是江祁,按他那过分谨慎的性格,恐怕不光透露了何岸父女俩的存在,连昨晚出炉的信息素报告都一并交了底。
  郑飞鸾自知瞒不过去,只得咬牙道:“父亲,我不爱他,也不需要他。”
  郑弘明一声冷笑,干涩嘶哑的嗓音把讽意深深扎进人心里去:“你不需要?这些天你过的什么混账日子、干的什么混账事,自己心里不清楚?”
  郑飞鸾攥了攥拳头,硬着头皮强撑道:“父亲,我很好。”
  “很好?是好到天天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出去满街找人,还是好到不打安抚剂就没法保持清醒?”郑弘明几乎震怒,“亏得江祁还剩了点脑子,知道你死了他得跟着陪葬,把这事一五一十给我讲了,否则大概等久盛彻彻底底毁了,我都不知道它是毁在一个连正经工作都没有的Omega手里!”
  果然是江祁。
  这人医术精湛,却在关键时刻选择倒戈,投向了他的父亲。
  郑父推开雕花小门,带着一团汹涌的怒火进了客厅。
  徐妈烧了一壶山泉水,打算为他们烫壶沏茶,听到声音,匆匆擦着围裙过来迎接。她先见到郑弘明愠怒的脸色,不由一愣,再见到郑飞鸾衬衫湿透的模样,就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老爷,二少爷,您俩这、这是怎么了?”
  郑弘明把沉甸甸的鱼篓递给她,粗着嗓子说:“拿去厨房炖了,炖白汤,要熬得烂些,剔干净刺骨,给燕宁送一盅。”
  “好好好,我这就吩咐下去!”
  徐妈接过竹篓,看到里头那条鲜活肥美的银鲫,高兴得喜不自胜。她向厨子交代完炖汤事宜,捧着毛巾过来想给郑飞鸾擦擦身子,那父子俩早已不在客厅了。
  二楼书房,暖气开得很足。
  郑飞鸾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他没擦脸,雨水不断从下颌、衬衣和西裤边缘滴落下来,洇得沙发湿了一圈轮廓。
  郑老爷子一点也不心疼儿子,沉着脸,顾自点了根烟,狠狠地熏着旁边一盆正在舒叶抽芽的银边墨兰。
  落地窗将严寒隔绝在咫尺之外,离正午越来越近了,温度不见回升,刚才还能看见几丝小雨,现在只剩了茫茫飞雪。原本细如盐粒的雪沫也结厚了,仿佛抖碎了千万只鸭绒枕头,一层一层白茫茫地往下压。
  “周五股东会开始前,把人接回来。”
  待抽去半根烟,郑父终于开了口。
  “抱歉,我做不到。”郑飞鸾拒不妥协,“父亲,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自己可以解决。”
  郑弘明冷笑道:“你从一开始就舍易求难,用了最糟糕的办法,现在不悬崖勒马,还想拖到什么时候?那个Omega不是喜欢你、自愿跟着你吗?你把他领回来,给他一间房,当花当鸟地养起来。他一没名分,二没身家背景,市井底层一只蝼蚁,顶破了天也碍不着你什么。你照样可以出去花天酒地,今后想娶谁娶谁,需要信息素了就回来上一次床——这很难吗?”
  郑飞鸾正色道:“不难,但我并不喜欢他。”
  郑老爷子被他一脸的严肃逗笑了,夹着烟,慢悠悠地问:“不喜欢怎么了?这世上有谁喜欢吃药,又有谁家里不屯药?”
  “他是人,不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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