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鸾举筷子的手僵在了半空。
他看向郑弘明,心道:你以为睿智如我爸,会不知道这鱼是钓的还是买的?
整顿饭,郑弘明一直阴沉着老脸,倒是燕宁心情尚可,吃到半饱就放下筷子,与郑飞鸾聊起了学校里发生的事。
燕宁已经过了五十岁,但样貌年轻,看起来才四十出头。风度翩翩,嗓音温润,专业课教得深入浅出,通选课教得趣味盎然,大受学生欢迎,连续十年霸占着渊大选课攻略上的热门位置。
年轻的学生们仰慕他,祭出纸笺、熏香、红印泥,拿毛笔一行一行给他写情书,以期博得欢心,展开一段灵魂共鸣的忘年恋。
文学系高材生们个个都是情圣苗子,引经据典,华章斐然,一纸情书写得比论文还用心,光是燕宁夹书进教室、脱风衣、摘围巾、再顺手扶一扶眼镜的动作就能吹五页。
燕宁之前带的一名博士生,还在毕业论文的致谢部分写了这么一段欠妥却深情的表白:燕教授,您的信息素清苦典雅,是旧书肆里一本泛黄的线装书。我三生有幸,得以成为您的学生,战战兢兢翻开几页,窥见您的睿思。谨盼久远的未来,时光仍为您添香。
学生们的追求如此热烈,却没有一个人成功过。
原因有二。
其一是燕宁自己婉拒了,其二则有些古怪。
隔三差五就会从不知哪个角落冒出风声来,说燕教授已婚三十多年,夫妻恩爱。Alpha还是赫赫有名的商界富豪,家境显赫,资产多达百亿。
学校里的穷学生们空有一腔热血,却身无分文,被这消息刺激得自惭形秽,纷纷败走。
放出消息的人是谁,燕宁其实清楚得很:郑弘明拿他当了二十年摆设,一朝浪子回头,居然去和一群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争风吃醋、斗智斗勇,也算奇事一桩。
饭后,燕宁朝迷离的阳光眯了眯眼,打了个慵懒的呵欠,说困了,要回房午睡。郑弘明眼见逮着了亲近的机会,跟着一块儿上了楼,没等进门,就被礼貌地挡在了外面。
郑飞鸾见状笑了出来。
但这轻快的情绪没能维持多久,笑过以后,他神色凝重地靠回了椅背上,望着窗外茫茫素白的积雪,按了按胀痛的太阳穴。
从十八岁进入久盛到现在,十二年光阴匆匆过去了。这十二年,他为久盛付出的心血远胜于任何人。然而仅仅为了一个Omega,属于他的王国就换了主人。
多么讽刺啊。
十二年,他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几乎不曾享受过假期。现在,他终于要迎来一场漫漫不见尽头的长假。
第二十七章
山野风寒,晴空远淡。
一辆银灰色跑车开出郑家大门,沿着山路飞驰而下,在内道潇洒转弯,扫开了大片扇形的雪雾。
速度往往能带给人几秒钟失重的轻盈感,短暂地减小压力。
郑飞鸾脚踩油门,风驰电掣,呼吸着灌入肺内的新鲜空气,却浑然不知这即将成为他最后一个完整、清醒的24小时——血液中流淌的高浓度安抚剂给了他足够的理智,使他得以在父亲面前冷静思考,做出不违背自身意愿的选择,同时也十倍、二十倍地透支了岌岌可危的信息素平衡。
回到市中心的住处以后,24小时药效覆盖期结束,受到压制的Alpha信息素疯狂反扑,他的寻偶症以意想不到的速度恶化了。
第二天凌晨,郑飞鸾是在一个陌生的街角被冻醒的。
他从方向盘上吃力地抬起头,脊椎与肩胛骨因为长久僵坐而咯咯作响,伴随着鲜明的疼痛。
隔着一层玻璃,车窗外正在安静落雪。
冬季的晨光就像冬季的人,慵懒不肯早至。长街天色尚暗,瘦高的路灯一根根孤单竖立着,照亮了无人来往的空街。昏黄的灯光下每一片雪都是昏黄色,落到明处成了白,落到暗处成了黑。
雾气太重了,灰蒙蒙涌淌在天地间。视线再往远一些,旗杆似的路灯隐去了踪迹,只剩一片又一片模糊的树影。
沿街有许多老旧的居民楼,低矮错落。楼底是一排店铺,都顶着俗气的仿宋招牌,垂着老旧的铁皮卷帘门。公共垃圾桶是丑陋的深绿色,塑料袋、一次性筷子和沾着汤汁的可降解饭盒堆得满出来,散落一地,掩埋在整夜积雪里。
他在哪儿?
看这条街脏污的样子,怕是渊江的某处市郊。
车里冷极了,天窗玻璃压着厚重的雪,空调早已停止了运转。仪表盘背光全灭,内饰灯全灭,只有恪尽职守的IWC石英表还显示着当前时间:
05:30 AM。
郑飞鸾动了动手指,关节被冻得不太灵便,皮肤丧失了大半触感,竟摸不出方向盘上的牛皮纹路。他试图发动车子取暖,但引擎如同一只冬眠的野兽受了惊扰,喉咙里一阵咕噜咕噜低吼,不满地抱怨了几声,便又倒头睡去了。
空调打不开,车内的气温还在持续下降,直逼冰点。他穿着单薄的衬衣马甲,寒气侵入肌骨,冷得止不住打颤。
他低着头,双手紧握方向盘,却吐出了一股滚烫的鼻息。
因为打颤的根源并不是寒冷。
而是欲望。
下腹燥火干烧,那根冥顽不化的东西硬得不像样,钢棍似的撑在裤裆里,蠢蠢欲动地向他索求着什么。囊袋鼓胀得厉害,精液接近满溢,却没有射出的助力。它渴望Omega紧致的甬道,迫切地想被吞裹、吮吸,从根部摩擦到头部,然后尽情地射空一切。
它箭在弦上,一秒也等不了。
但是——
去他妈的!
现在掌控这个身体的人是我,我什么都不会给你!
郑飞鸾重重一拳头砸在方向盘上,身体后靠,用力压住椅背,死咬牙关,借此抵抗体内汹涌的欲望。
嘀——!!
喇叭猝然发出尖锐的鸣响,一遍遍回旋在长街上方。
他看向后视镜中的自己,觉得熟悉又陌生:胡子拉碴,目含血丝,未消退的欲火在眼中熊熊燃烧,浑然是一头困于发情期的野兽。
这就是“他”寻偶的样子?
太丢脸了。
郑飞鸾猛喘了几口气,闭上眼睛,开始深而缓地呼吸——没事的,他已经清醒了,残留的寻偶欲望会随着“他”的沉睡而淡去,不会影响他太久。
可是事与愿违。
闭眼之后,在欲望的驱使下,无数迷乱、香艳的画面在虚空中晃动,让他的性器变得更硬。
他看见了他的小夜莺,他们放平皮椅,正在后座狂欢。小夜莺脱得一丝不挂,含羞带怯地骑在他腰杆上颠弄,臀间的小洞将他含得极紧,瘦薄而白皙的身子就像深海里的一艘船,舷抖帆摇,左飘右荡,随时可能倾覆。
车内满是动听的呻吟,忽远忽近,一会儿紧绷如弓,一会儿酥软如棉,魅惑地环绕在耳边,勾着他的心起起落落。
舌尖濡湿,嘴唇干燥,一粒红痣点在胸口,像玫瑰色的血珠,诱着他去亲吻。
激烈动作间,小夜莺弯翘的发梢颤了颤,抖下一滴热汗来,正巧落在他唇边。他用舌尖舔去了,甘甜的滋味一路舒爽到心脏。一刹那他欲望爆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伸手扳过那截脖子,张嘴狠狠地咬了下去。
就在浓郁的Omega信息素扑入口鼻、即将安抚他所有躁动的时候,幻觉化作一阵尘烟,消散不见了。
车窗外,大雪在无声飘降。
郑飞鸾坐在阴影里,胸膛起伏,呼吸已然乱成了一盘散沙。胯间那团血肉正凶悍地挺立着,将布料顶出了更明显的轮廓。
一念之间,他突然明白了寻偶的感觉:
高潮成结的前一刻,他失去了怀里的Omega,整个世界在濒临坠毁的情欲面前变得一文不值。心脏充血,阴茎持续勃起,强烈的射精需求碾碎了一切所谓的理智,只剩下寻找的本能。
谁也别来拦他,谁也别多说一句安慰的屁话。
闭嘴,滚开,他只要Omega。
所以……
一些记忆的片段开始在脑海中影影绰绰地闪回。
所以他才在十一月末的午夜出了门,冒着严寒,茫无目的地驱车飞驰一整夜,转过了几百个街角,耗空了一箱汽油,却寻觅未果。他在绝望中斜冲上路旁的石砖步道,被消防栓和路灯死死卡住,一条惨烈的刮痕横贯了前后车门。
车子熄了火,温度迅速下降,视线开始变得模糊,眼皮也沉沉地盖了下来。
他知道天快亮了,属于他的时间要结束了,可即使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仍然固执地盯着对街一扇幽黑的窗户,盼望它能亮起灯光。
何岸,这是你住过的地方。
你消失后,我来了这里几十次,每一次迎接我的都是一间灰尘浮扬的空屋子。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所有关于你的消息都石沉大海——它们总是在天亮后抵达,而那时的我在沉睡,阻止不了“他”把一切删空。
何岸,我只是情欲催生的人格片段,零零碎碎,昏昏沉沉,时常拿捏不准轻重。最近这半年来,我的脑子里灌满了你,你让它变得笨拙、迟钝、木讷,许多之前我能轻易做到的事,现在都力不从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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