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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十九瑶)


  三秒钟后,他被反剪双手,麻袋一样“嘭咚”扔回了床上,腕上拿枕巾捆了个死结,挣都挣不开。
  程修恨得眼珠冒火,边扭边骂:“还三份工,一份工你都请不起我!知道我以前月薪多少吗?”
  戴逍懒洋洋打了个呵欠:“既然有钱,先把半年房租给我付了吧。”
  “……”
  程修一秒哑火。
  戴逍乐了:“敢情人家是电子存折,你是嘴炮存折啊?”
  “滚,我那钱都换成固定资产了。一百四十平米的房子,渊江市中心黄金地带,左手博物馆,右手话剧院,贵得要死,你赚的这点破钱连月供都不够。等那套房子卖出去了,我保证一次性付清租金……不,我要把你隔壁的客栈买下来,精装修,大减价,专门抢你生意。”
  戴逍于是更乐了。
  恶性竞争,不用我出手,镇上收保护费的混混马上教你做人。
  程修没听到戴逍内心的嘲讽,以为他认怂了,火速享受起了报复的快意,讽刺道:“喂,你这么好心,该不会看上我家何岸了吧?听哥一句劝,别肖想何岸,他就算丧偶也轮不到你。知道他家Alpha活着的时候多牛逼吗?你们全镇客栈的房间加起来还没他家一栋楼多。”
  “闭嘴吧,话这么多。”
  戴逍抓起一床被子抛给程修,自己拿了俩耳塞塞住耳朵,翻身睡觉了。
  住进青果客栈的第一天,程修就和戴逍结下了梁子。连何岸都没想到,两个性格这么好的人居然会彼此看不顺眼,搞得鸡飞狗跳。
  程修因为一张床记恨上了戴逍,总爱挑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向何岸吐槽,试图把戴逍描绘成一个镶进钱眼里的葛朗台,钢针都挑不出来的那种。偏偏何岸又知道,戴逍心地善良,是个非常招人喜欢的Alpha。
  当戴逍身穿背心、露出花臂,宽厚的肩膀上驮着一只六百六的时候,画面奇异地违和,又奇异地温暖,让人无比留恋落昙镇的生活。
  日子就这么细水长流地过了九个月,像一支卡农,重复着,重复着,逐渐就融入了少许美妙的不同。
  今天没有六百六惊扰,鸭子们梳理完毛发,跳入水中,荡开一圈圈碧波与树影,钻过低矮的桥洞,集体朝镇东游去了。
  “丫丫再见。”
  铃兰挥了挥小手,向它们告别。
  视野中央,一轮旭日从东方升了起来。朝霞是瑰丽的赤金色,天空渐趋明朗,雅闻一条街的店主们逐一卸下木板,开门营业,只有热闹了半宿的酒吧还在沉睡。
  街角有一家书店,何岸曾经去过许多次。那儿卖插画集、烹调宝典、植物图册……唯独不卖印着西装半身像的商业杂志。属于城市的东西,偏僻的小镇上无人关心。
  可是今天,何岸有些好奇了。
  过了九个月安宁的日子后,他忽然很想知道,千里之外那座飘着烟尘与尾气的大都市里,那个驱逐了他的男人……现在过得怎样。


第十七章
  天色浑浊,烟尘呛鼻。
  这是郑飞鸾清早打开窗户的第一感觉。
  但事实上,天气软件显示今日气温适宜,体感舒爽,空气质量指数低于30;卫星地图中,渊江植被密布,绿色覆盖了80%的城市面积;社交圈一水儿的照片,随便点开一张就是无穷无尽的晴空碧水、鸟雀花荫。
  可惜那个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别处。
  它与郑飞鸾五感隔离,无法在视网膜上成像。
  属于他的世界更像一张被无限锐化过的照片——边缘尖利,色调刺目,酸臭的气味分子被放大了数倍,争先恐后扑入鼻腔,生怕他呼吸到哪怕一缕清甜的空气。
  从不知哪天起,强烈的感官不适就一直死死纠缠着他,如同镜片上抹不去的污浊,令人厌烦,偏偏无可奈何。
  郑飞鸾关上飘窗,去浴室洗了个澡。出来时,床边已经摆好了一套衬衣。
  高支海岛棉,那不勒斯手工定制,最好的布料与裁剪,穿上之后却不断摩擦着肩颈与手腕,产生了类似劣质亚麻的糙刺感。没等系完扣子,郑飞鸾已经忍耐不下去,扯开衬衣掼到床上,烦躁地踏进了衣帽间。
  但是直到布料铺了一地,他也没找到称心如意的。
  衣架晃动的巨大声响引来了张婶,她匆匆赶来,只见那个她从小照顾到大的男人正裸着上身站在衣帽间中央,肝火大动,手里还攥着一件Brioni衬衣。
  她战战兢兢地问:“飞鸾,这是怎么了?”
  郑飞鸾手一扬,那件衬衣犹如一块不值钱的抹布,被毫不留情地掷到了张婶脚边:“你就让我穿这些东西出门?!”
  张婶吓得头也不敢抬:“飞鸾,我真的……真的已经按你的要求熨衣服了,柔顺剂也加了双倍的量,连裁缝都说……”
  说他们找不出更舒适的面料了。
  千篇一律,每天都拿同样的借口搪塞他,却连最简单的穿衣问题都解决不了。
  郑飞鸾竭力按捺住怒火,随便拽了一件衣服穿上,冷冷地道:“张婶,你在郑家做了也有三十年了,父亲一直夸你尽责,才选了你过来照顾我,怎么一离开本家,你就不会做事了?到底是我的衣服特别难保养,还是我比不上父亲,可以随你敷衍?”
  这诛心之论实在骇人,张婶一下子面色煞白:“飞鸾,你、你怎么能这样说话?我从小就最疼你,对你和对我的亲儿子没什么两样……”
  “出去。”郑飞鸾寒声道。
  张婶有苦难诉,只得委屈地离开了。
  郑飞鸾系好七颗贝母扣,又抓起了一件熨烫平整的西装。衣物一着身,他就像被发红的烙铁烫了肩,额头爆筋,牙齿咬紧,几乎想把张婶喊回来再骂一遍——这哪配称做西装?!简直就是一件透气性奇差的雨衣!
  布料沉甸甸地裹住躯体,汗液无处可去,在密闭的夹层间蒸发。闷热、潮湿、黏稠,还不如梅雨季节一床永远干不了的湿被子!
  他攥着衣领,许久才缓缓呼出一口气,没让暴躁的情绪掌控自己。
  餐厅里,张婶摆好了一桌子早餐,从清粥豆浆到可颂咖啡,中式西式一应俱全,唯恐不合郑飞鸾的胃口,但挑剔的郑少爷依旧没赏脸。
  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小口,随即脸色一变,“呸”一声全吐了回去,然后将杯子往桌上粗暴一砸,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住处。
  什么咖啡豆才烘焙得出这种味道?
  难喝得要命!
  这个世界大约是疯了……不,一定是疯了。
  张婶做的菜他从小吃到大,几乎可以说塑造了他对食物的一套评判标准,无论米其林三星还是藏于民间的珍馐美味都不能与之比肩。搬离郑家大宅后,他曾抱怨吃不惯新厨子做的饭,父亲便让张婶跟了过来,专门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可即便是这养刁了味蕾的菜肴,也渐渐变得一顿不如一顿,以至难以下咽了。
  每一天,郑飞鸾的生活都在相似的混乱中开始。
  上个月是这样,上周也是这样,到了今天,衬衣、西装、早餐……这些他指出过十几遍的问题非但毫无改善,还愈加糟糕。所有人都劝他“平心静气”,他却不知道除了圣人,还有谁能“平心静气”地忍受这样的生活。
  早晨七点半,黑色迈巴赫准时停在了楼底。司机拉开车门,恭敬地请郑飞鸾入座,然后回到驾驶座,发动了汽车。
  他正准备出发,郑飞鸾突然道:“下车。”
  司机猛打了个激灵,一句话不敢多问,立刻开门下车等在外面。不一会儿,又听郑飞鸾说:“上车。”
  便诚惶诚恐地再次坐了进去。
  这辆车的隔音效果奇好,内部极为安静,凝重的空气沉甸甸压在肩头,将司机吓出了一身冷汗。他忐忑不安,又不知郑飞鸾什么意图,只能挺直背脊,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郑飞鸾的目光游弋在衬衣袖口上,一边以指腹轻而慢地摩挲,一边淡淡地道:“刚才,我看了一眼油表读数。”
  司机神色大变,肩膀明显僵硬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连续三天,你来接我的油量都是10%,不足二十升。”郑飞鸾抬眼,一束凌厉的目光打在了后视镜上,“昨晚是我自己开车回来的,进库前注意了一下油量,不多不少,正好50%——那么剩下的40%一夜之间去了哪里?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的语气极冷,司机打了个寒颤,哆嗦着说:“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郑飞鸾轻声重复了一遍,似乎觉得相当幽默。
  司机魂都要吓出来了,慌忙道:“郑总,我……我说实话。其实每天早上我过来的时候,您的车都是、都是空油的。”
  “空油?!”
  郑飞鸾倏然坐直,死死盯住了司机的后脑勺。
  司机吓得额头冒汗,大颗大颗汗水顺着鬓角往下滑:“对、对对对,大概从半年前开始,您的车……每个月都会空油那么两三次。我没啥准备,只好临时抽了点自己车里的油,偷偷给您的车灌上了。”
  他咽了口唾沫,继续说道:“不过,不过打上周二起,您的车就是每天都空油了。我寻思着迈巴赫应该喝不惯便宜货,总不能一直灌低品油吧,就每天带一桶新油来。您的车油箱大,一百多升呢,我这小小的一箱油灌进去,撑死也只能到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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