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完汤,陆建瓴又喂了他一点果汁,然后给他漱口,刷牙,用毛巾擦干净他的嘴角,将他放平躺,开始给他按摩四肢,拍打背部。
这一套下来,就过去两个多小时。
陆建瓴躺上床,和孟清一起睡了个午觉。两个小时以后闹钟响起,陆建瓴起来,给他翻身,按摩,喂了点水,很快就到了晚饭时间了。
晚饭之后推着他去外面散了散步,绕着湖边走了几圈,起风了,就带他回家了。
时间还早,就把他抱到书房的躺椅上,弹琴给他听。怕孟清不喜欢那些老古董曲子,陆建瓴学了很多流行歌曲,变着花样的弹给他听。
时间差不多了,抱着他去浴室,浴缸放满热水,试好温度,把他剥的光溜溜放进浴缸里,蹲下来给他洗头发擦身体,洗的干干净净香喷喷的,抱上床去。
临睡前再给孟清读一会儿新闻,念几章英文书,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为了方便夜间给他翻身,陆建瓴就睡在他身侧,每隔两个小时就要起来给他翻一次身,他已经很久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觉了,但是他坚持不肯假手他人,必须亲自来做,他才安心。
每天的日子虽然单一重复,但是还算充实。
孟清喜欢旅行,陆建瓴就买了一架私人飞机,平均两三个月带他出去玩一次,去的都是些景色优美,人少安静的地方,待上十天半月,这样经常出门走走,生活不至于无聊。
以前陆建瓴一年从头到尾都在忙,即使是假期也经常想着生意上的事,现在闲下来,才发现生活可以这么悠闲,时光这样漫长。
之前他的人生都在为了无谓的东西而忙碌,以后他每天都为了孟清而活。
这样的日子习惯以后,好像也没什么难以接受的,陆建瓴甚至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无妨。
唯一遗憾的是孟清无法睁开眼,和他一起欣赏美景。
又过去一年。
冉冉要结婚了,新郎是他的同事,虽然知道孟清不会来参加他的婚礼,不过还是给他和陆叔叔寄去了请柬和喜糖。
陆建瓴收到以后,高兴地给孟清念了请柬,还剥了一颗喜糖喂进他嘴里,不过不敢让他真吃,怕呛到气管里,只给他含了一下就用舌尖勾到自己嘴里,替他吃了。
然后他给冉冉打了个电话,先是恭喜了一番,然后表示会带着孟清一起出席。
冉冉嗓音都是哽咽的,“陆叔叔,您带着孟清不方便,还是算了,您的心意我收到了。”
“没什么不方便的,你这么重要的日子,孟清当然要去,不然他醒了以后肯定要怪我。”
冉冉婚礼那天,陆建瓴带着孟清盛装出席。
出门前,他亲手为孟清换上了订做的西装,还请了造型师为他打理发型。
因为久病的缘故,孟清面色苍白,嘴唇没什么血色,造型室就为他稍稍上了一点妆。上完以后,他两颊红润,嘴唇水润,看起来就和正常人无异。
陆建瓴注视着他的脸好一会儿,低头轻吻了他嘴唇一下,“宝贝,你今天真帅。”
婚礼是在室外举行的,蓝天,绿地,五彩的鲜花和气球,洁白的婚纱,到处洋溢着幸福甜蜜的气氛。
一个身着西装的男人推着一辆轮椅悄然出现在婚礼现场,当他经过人群,人群不由自主地安静下来。
轮椅上坐着一个年轻的男孩,他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即使闭着眼睛,也能看出他面庞清秀五官俊美,就像个睡美人一样。
推着他的是一位相貌出众的男子,虽然他体型消瘦,面色憔悴,但是不减风度。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头发,一半白一半黑,交织成了一种黯然的颓败的灰色,让人不禁惋惜。
新娘子远远看到他们父子到来,顾不得矜持托着裙尾跑了过来,“陆叔叔,你们来了!”
陆建瓴冲她灿然一笑,掏出一个厚厚的红包交给她,“新娘子,真漂亮,恭喜。”
“不用了,您能来我已经很高兴了……”
“拿着吧,这是孟清给你的。”
“……谢谢。”
冉冉接过红包,蹲下去看着孟清,上过漂亮眼妆的眼睛迅速红了,“孟孟,你来了我真高兴……”
陆建瓴赶紧把她扶起来,安慰道:“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可要开开心心的。”
冉冉收起眼泪,“您和孟清的座位在第一排,我带您过去。”
“我们就坐后面吧,待一会儿就得回去了。不用关照我们,你去准备你的事吧。”
陆建瓴挑了个最后一排最角落的位置,把孟清抱到座位上,让他靠在自己怀里。
婚礼开始了,新郎新娘在台上交换了誓言,交换了戒指,在人群的怂恿下,抱在一起接吻。
陆建瓴凑近孟清耳边说:“都说女人最美的时刻是她在婚礼上穿着婚纱的样子,这话果然不假,冉冉今天实在太漂亮了,新郎官看起来不错,长的挺精神,面相带着憨厚,会是个好丈夫。”
到了新娘抛捧花环节,本来是只给女生的,但是在场的男生嚷嚷着也要,最后干脆就一视同仁一起抢了。
新娘是在座位后面的空地上抛的,离陆建瓴的位置不远,陆建瓴还饶有兴趣地回头去看。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冉冉故意的,那束捧花直接朝陆建瓴这边飞过来了。
一瞬间,陆建瓴心里萌生了一个想法。
他伸手一接,将捧花稳稳地抓在了手里。
一群单身男女回头一看,先是抱怨自己没抢到,然后又一起鼓起掌来。
陆建瓴站起来向大家点头表示谢意,“我都一大把年纪了,就把它转赠给我的儿子吧。”
陆建瓴把捧花放到孟清怀里,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
冉冉再也忍不住,捂住嘴哭了起来,刚刚父亲把她的手交到新郎手里的时候没有哭,和新郎交换戒指的时候也没有哭,现在却哭的那么厉害,新郎在一旁不知所措,“哎,怎么好好的,说哭就哭呢……”
陆建瓴没有吃酒宴,带着孟清提前走了,没想到在停车场碰到了韩晔。
韩晔通过孟清认识了冉冉,虽然两人不是很熟,但是知道她今天大婚的消息。
他知道孟清今天一定回来,所以在停车场等他们。
自从陆建瓴把孟清接回家里之后,他就禁止韩晔来看望他,韩晔已经吃了无数次闭门羹。
陆建瓴远远地看见他,停住脚步。
韩晔快步走过来,先是看了孟清好一会儿,意外地发现他气色不错。
他忐忑地问陆建瓴,“叔叔,孟清还好吗?”
陆建瓴不愿与他多谈,“他很好。没事的话请你让开,我要带他回家了。”
“叔叔,您还在怪我吗?”
“我不怪你。我不让你见孟清,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想耽误你。孟清这种情况,你们是不可能在一起了。你还有你的人生。孟清有我照顾,他不需要你,也请你别再打搅他。”
“我知道……我只是想偶尔,偶尔看看他行吗?”
“没必要。”陆建瓴推着孟清继续走。
韩晔望着这对父子的背影,欲言又止,这两年来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告诉陆建瓴真相,告诉他孟清和自己是假扮的情侣,孟清的心里自始至终只有他一个人。
但是他最终还是不忍心,这个可怜的男人已经够心痛了,如果让他知道真相,他并不会多么开心,他只会愧疚更后悔。
所以还是算了,就这样吧。
孟清通过这种方式证明了父亲对他的爱,得到了他全部的关注和无时无刻的陪伴,也许他现在是幸福的。
或许这就是天意吧。
第四十四章
孟清昏迷的第九百一十八天,同时也是他二十二岁生日那天,陆建瓴向他求婚了。
陆建瓴穿着笔挺的新西装,扎着领带,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跪在轮椅旁,深情款款地看着孟清说:“孟孟,今天是你二十二岁生日,祝你生日快乐。”
“今天还有一件事,可能有点突然——我要向你求婚。”
说完,他看了看孟清的反应,孟清闭着眼睛,一语不发,不知道是什么态度,不过也没阻止,陆建瓴就继续说下去了。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首先我年纪比你大那么多,头发都白了皱纹也有了,已经是半老头子了,你正青春年华,你又喜欢帅的、年轻的,如果你看到我这幅样子,肯定看不上我。”
“我前半辈子风流成性,毫无节操,正是你最鄙夷的那种人。但我向你保证,从今往后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你,身体和思想都对你忠贞不二。”
“我没有恋爱经验,不懂浪漫,还和你有代沟,不过我会努力去学,学习你们年轻人时兴的东西,学着浪漫,学着有趣,学着讨你欢心。”
“从各方面来说我都是个很差劲的对象,只有一点,我爱你,但也只能口头说说,没办法向你证明。也许只有等到我生命最后一刻,才能问心无愧地对你说这句话,你愿意花一辈子时间来考验我吗?”
陆建瓴望着孟清,等他的回应。
“不反对,那就是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