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权不去反驳自己逃跑路线次次被料中是因为对方太变态,而不是自己智商不够,却执意要得到后一个问题的答案,“这个问题怎么就智障了?”
孟衍弯腰盯着他的眼睛,声音没有起伏地一字字说道:“废你胳膊,当然是因为,我高兴啊。”
刘权:“……”
说得好有道理,竟无言以对。
孟衍不再管躺在地上的刘权,他边掏出手机边往外走。
“丹藤市的这个我已经帮你截住,你派人来提。名单上其他几个人,详细资料都已经给你发过去了,自己解决。这次若再叫人走脱,我会直接取消你合作者的资格。”他说完挂上电话,跨出门口时,刘权在后面拉开嗓子大声问了一句:
“所以你是要复出了吗?”
孟衍竖起风衣的领子,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我从不曾离开过。”
回到自己车旁,孟衍打开车门,将放在坐椅上的两根葱拿起放到后备箱,和里面的萝卜排骨放在一起。在他关上车后盖时,手机震动,响起收到信息的提示音。
摸出手机点开微信来看,是一张图片——准确来说,是一张犯罪现场的照片。
赤裸的尸体被肢解成一块一块,摆成两个字母。
两条大腿和手臂,摆成“H”;头被砍下来,放在躯干上方,形成一个“i”。
组合起来仿佛有人在打招呼,说了声——
Hi.
第34章 创伤(二更)
史柯看庄笙躺在之前尸块横陈的地方——尸块虽然已经被收走, 但地毯上的血迹还在,庄笙却仿佛一点不在乎,平躺在那里,双手交叠放在腹部,安详地宛如要睡去。
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史柯没话找话地问道:“小庄,你说凶手将尸体摆成那样是给谁看的呢?这么残暴的杀人方式, 真是很多年没见过了。”
庄笙仿佛没有听到史柯说话,他平静地睁眼望着天花板,之后视线缓缓移动, 直视前方的梳妆镜。看了一会儿,他突然往后退了一步。
史柯看得满头雾水,但至少知道这个时候不能打扰庄笙,遂控制住说话的欲望闭上了嘴巴。庄笙躺在地上装尸体, 他便屋子里四处走动,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线索。
除卧室, 其他地方都很干净,没有受到破坏。似乎凶手把活动限定在卧室,男主人被一枪射死,尸体就倒在窗口下, 全身赤裸着。
被分尸的是屋子女主人,身上布满施虐的痕迹,脖颈处有明显掐痕。下身开裂,可见死前受过暴力侵犯。床上和房间的地毯上到处都是血, 从现场看,都是女主人的血。凶手直接在卧室肢解的女主人,然后把尸块摆成“Hi”两个英文字母。喷溅的血把整床被子都浸湿了,因而流在地板上的血就没那么多。
在现场没有找到凶器,也就是凶手用来肢解死者的工具,所以推断应该是凶手自己带来的,杀人肢解之后又带走了。
屋子里血腥味刺鼻。凶手离开后将门留了道缝,邻居通过那道门缝闻到屋子里浓重的血腥气,已经还在播放的音乐,心里起了疑。进去查看时才发现屋里的两人被杀害,这才报的警。
当时卧室里的画面对那位邻居来说冲击太大,现在被吓得躺医院里还没有出来。估计今后要有很长一段时间离不开心理医生了。
史柯正四处看着,一条信息涌入手机,他点开来看,血淋淋的照片下面只有短短两个字:
“他呢?”
史柯都不用过脑子,自动自发把这个“他”代入某人。他朝某个方向看去一眼,竖起手机又拍了张照片,然后点击发送。随后还附着一句自己的感慨:
“你们搞侧写的,办案方式都这么清奇吗?”曾有幸见过孟衍侦破案件的过程,所以史柯倒是对庄笙在现场的举止没有感到疑惑,大概能猜得出来他躺地上做什么。
发过去的信息一如既往地没有得到回复,史柯已经见怪不怪了。若是哪天孟衍在不提及某个人的情况下回复了他,他一定会怀疑那个孟衍是被掉包了的。
等到史柯收起手机回头去看时,却发现庄笙不知何时已经从地上起来,站在那里盯着镜面上的血色五芒星一动不动。
“看出什么来了吗?”史柯走过去问。整起凶杀案,除了异常血腥残忍、冷血暴力加变态外,就是镜子上的那个五角星让史柯感到最不解。
正着的五角星,他很清楚其中的含义,可是倒着的,史柯表示,没有研究过不懂。
“凶手肢解完尸体后,是故意对着镜子摆放那两个字母的,并且和尸块躺在一起,看留在镜子上的标记。之后他站起来,稍微走远点,与尸块及镜子保持一条直线,欣赏自己创造的杰作。”
庄笙一边说一边走动,他的声音听起来是一种客观的冷静,描述凶手残暴行为时没有掺杂进去一丝个人情绪。
史柯想像着那个画面,不由得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能做下这一切的凶手,一定是精神有问题的疯子吧。”
庄笙淡淡看他一眼,那一眼没什么情绪,“即使是疯子,也是一个冷静的疯子。”
史柯听得皱眉,“疯子还分冷不冷静?”
庄笙在专业问题上向来有问必答,“分的。”说着指了指放在房间柜子上的酒杯和剩半瓶的红酒,“和餐桌上的酒杯一样,杯子里都没有液体剩下,整齐地摆放在一起,可见都被凶手喝干净了。”
史柯赶紧伸手拦住他往下说,“等等,你怎么知道杯子里有剩余的酒,又是被凶手喝掉的?”
庄笙又淡淡看了他一眼,说道:“餐桌上杯盘的摆放方式,和房间里酒瓶杯子的摆放方式一样,这种方式跟屋子的整体风格不一致,所以应该不是主人家自己放的,而是凶手所为。”
“……再等等。”史柯略显艰难的开口,“什么方式,为什么我没看出来,顶多桌子上被收拾得挺干净而已。”
这回庄笙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不错,凶手有一定的洁癖和强迫行为。卧室这么多血,客厅却一点没沾上。进行肢解行为时,凶手身上不可能没溅上死者血液,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凶手肢解死者后换过衣服。此外,凡是凶手动过的东西他都会收拾整理好,而每一样物品的摆放间距都是一样的,这家的主人则不太爱收拾,物品摆放比较凌乱。”顿了顿,他又补充了句,“而且在那种情况下,受害者应该无心收拾这些东西才对。”
史柯:“……”
虽然被赞了可一点没感到高兴。
以及,那种情况——想到两名受害者都赤身裸体,以及身上可疑痕迹,史柯顿时更加沉默了。
庄笙神色依旧平静,继续在现场揣摩凶手的行为和心理。
“凶手有自恋倾向,他不仅在施虐中获得快感,还通过展示尸体来炫耀。留下独属于自己的标记,是一种宣示,同时也是一种挑衅。”
史柯越听眉头越皱得紧,可不就是挑衅么?用这样残忍的方式杀害两名死者,犯案后还留下标记。尤其那个用尸块组成的“Hi”,简直就是对他们办案人员赤裸裸的嘲讽!
不过——
“那个五角星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是五角星。”庄笙摇头,“是倒转的五芒星,在西方文化中代表黑魔法,一般用作恶魔撒旦的标记。”
史柯愕然,“西方?撒旦?难道杀人的是个外国人不成?”
庄笙淡淡扫他一眼,语气平板极了,“信上帝的不一定是教士,拜佛祖的不一定是僧侣。画个倒的五芒星,不代表凶手就要是个外国人了。更何况——”庄笙说到这里顿了顿,垂眸声音低下来。
“这种作案特征,确实有一名国外的凶手非常符合。”
史柯听了顿时眼睛一亮,“是什么人?”
庄笙抬眼看向他。
“理查德.拉米雷斯,恶魔的首席门徒,已经死了。”
史柯悚然一惊。
“所以,这是模仿杀人吗?”
——
庄笙工作到很晚没下班,他联系了以前的同事,要来有关拉米雷斯的资料查看。看得越多,发现凶手留下的作案特征越是与其相似。甚至一些当年不曾向公众披露的细节,也非常的吻合。
理查德.拉米雷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杀人犯之一。作案特征是潜入室内,将里面的男人杀害,女人和孩子则会遭到暴力侵犯。之后把人杀死,肢解,最后留下一个倒转的五芒星标记。
这次发生的凶杀案基本与之吻合,除了用尸块摆字,以及进食过后将餐具收拾摆放整齐等行为外。
因为很晚没回家,导致孟衍亲到局里来接人,强行把他押了回去。
坐在餐桌前,喝着孟衍亲手炖的排骨汤,庄笙还在怔怔地出神,一口汤喝完了还举着勺子,半天不放下。
孟衍看了庄笙好一会儿,无声地叹了口气,伸手将他的勺子拿走。庄笙终于有了反应,怔怔地向他望来,眼中浮现迷茫。
“笙笙,虽然命案的发生不受我们控制,但我们的生活还是可以自己掌控。你想把自己的生活,变成只剩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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