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像是笑了一声:“你也喝多了?好好地突然说这些。”
我口干舌燥,答不上一句话。
“今下午孔英光说的话,惹你不高兴了?”
宿舍楼里的日光灯突然大亮,宿管大爷趿着拖鞋出现在门边,呵欠连天地摇着蒲扇。
“没有,没有。”我咽了口唾沫,缓解酒后喉咙里的干渴,“太晚了, 我回去了。晚安。”
孟先生突然伸手拽住我的T恤:“你回去该进不去宿舍门了。睡我宿舍吧。”
“不不不——不行!”
他拖麻袋似的拖着我往宿舍走,我差点栽个跟头。宿管大爷站在门边,像在看耍猴戏,一把充满旱烟味的嗓子吆喝道:“你们进不进来?要进来就赶快!我要锁门儿啦。”
“为什么不行?”他笑得像头发出呼噜声的大猫,声音全闷在喉头,“以前是谁每天抱着枕头来找我睡?”
“你少瞎扯!我才没有每天去你家找你!而且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
孟先生一脚迈进大门,我抓住门框不撒手,他冷不丁被这股蛮劲儿带得往后一仰,转身正好撞在我脸上。鼻子顿时一阵钻心的痛,眼泪冲进眼眶,我下意识双手去捂,人已经被拖进了宿舍大门。宿管大爷皱眉嚷嚷像什么话,孟先生笑嘻嘻地解释说我喝醉了,大爷表情沉痛地拿扇子在鼻子前面扇了几扇,嫌弃不已。
“一身酒气!现在的大学生真是,哎!”
刚才撞在我鼻子上的依稀是孟先生的锁骨。
一股微微的热意从领口升起,扑进鼻子里,还残留着若有若无的香气——也许是洗衣粉或者香皂,我猜是柠檬味的。夏天皮肤的高温和汗水使得这些隐约的香气蒸腾起来,愈发浓郁,以至于熏得我昏昏沉沉的,脑子深处某个羞于示人的角落猛地开闸,锁在笼里的烈兽脱困而出,四下巡视,拱得上下如焚。
孟先生在402门前停下,我猝不及防撞到他背上。他反手往后按住我的腰,右手伸进裤子口袋摸钥匙,走廊上静悄悄的,我借着说话的功夫,朝他耳朵后面吹了口气:“你室友都不在?”
“嗯,打通宵麻将去了。”
说话间,他推开门,里面果然一片漆黑,走廊的白炽灯只照亮我们脚下的一块大方砖。我把门踢上,孟先生一手到墙上去摸灯的开关,一手推我,为防他把我从背上撕下来,我干脆从后往前用两只手勒住他的脖子。
“何獾,别闹。”他被勒得轻轻咳了两声,一下按亮了灯,眼前突来一片光明。
澡堂早就关了门,好在每个宿舍都习惯备几开水瓶的热水,兑上冷水,这季节冲澡正好够。我先洗完,挨个儿检视了其余五张床,都觉得躺不下去。而且没有征得人家同意,也不可能擅自睡人家的床。
孟先生收拾好出来,发现我还坐在桌角发呆,问:“你坐这儿发什么愣?”
我没搭理他,他也不在意,刚走到门口准备关灯,“啪”一声灯就熄了,屋里顿时暗如墨浆。
他按了开关,说:“躺床上去,小心别碰着头。”
我没动,他似乎没发现,经过我身边,掀起一阵微风,我一把抓住了他。
“怎么了?”
我眼前的景象还停留在灯光熄灭的前一刻,一滴水珠从他沾湿的发尾沁出,滑进T恤后领。那仿佛是倏然转眼的事,但我分明看清了每一个滑落的动作。
像这世界诞生之初的第一颗雨点,正巧落在欲望的毒焰上。我准确无误地捉住他的脸,咬到了那片嘴唇。
据说黑暗会放大人的感官,这一点我并没有清晰的体会,反倒为不能看见孟先生此刻的神情感到非常遗憾;然而内心穷凶极恶的欲望毫无征兆地汹涌而来,将我稀释成与这沼泽般的黑暗同样粘稠躁动的液体,好让孟先生在吞天欲海里心甘情愿地坐以待毙。
我盖住他按在我腿上的一只手,引着他往上走。
“帮我一下吧。”
拂在我脸上的气息滚烫,他朝我伸出手来,如同一尾夜猎的蛇。
第33章
今晚上关庭在她的公共平台上有个抽奖活动,但她要赶飞机,所以让我帮忙账号把奖抽了,免得被举报“散布虚假抽奖信息”。
我问她能不能黑箱操作让我也中个奖,她没有回答,露出十七世纪欧洲贵族式的神秘微笑。晚上我登进账号一看,原来奖品是三套维密内衣。
“消息提示”一栏里显示有将近一千条未读评论,我大致翻了翻,除了“就喜欢山竹姐这么敢说,疯狂表白山竹姐”,“山竹姐公布地址吧,我要给你寄二十斤山竹”这类,打嘴仗的评论数不胜数,到后面我已经不认识“婊”这个字了。
关庭账号的个人简介里赫然高挂着一串红字:“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点开最新动态,昨天晚上发布的一篇文章标题跳入眼帘:“你的初夜:荷尔蒙冲动还是仪式性献祭?”
她这一手拟标题的绝活,不去做娱乐八卦记者真是屈才。
关庭是个真正的女权主义者,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虽然现在“女权主义”几乎和“性别为女的脑子进水的傻缺”划等号,我依然坚持这是个中性词——然而这篇文章下面的热门评论里,却有好几条都说她是被男权主义洗脑的垃圾。
表达者的一句话,听者能理解出截然不同的另一番意思,或许也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神奇特点之一,毕竟动物不会搞不清自己的同类是在示好还是示威。由此看来,似乎高度发达未必全然是好事。
有条评论说:“初夜之后,女孩就变成了女人,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次经历,我会珍惜地把我自己交给我此生真爱的那个人。”
下面附和声众,许多尚且未经人事的年轻姑娘表示要郑重守护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等待和自己要共度一生的另一半共同分享。其中很多人还不忘言辞犀利地嘲讽关庭的“荡妇道德”。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我跟孟先生的第一次实在平淡无奇,并不比我生命里其他任何一天更重要,甚至比起第二天早上的期末考试的重要性都差得远。
大三开学没多久,孟先生在校外租了房。小区虽然老,但紧邻学校,生活方便,里面的租客大半都是学生,关庭也搬了出来,独自在另一个单元住。起先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孟先生的同居邀请,但耐不住三天两头往他那儿跑,有时玩得太晚错过了宿舍的门禁,就在他屋子里赖一晚上。
书,衣服,电脑,总之屋子里我的东西越来越多,在宿舍里反而常常找不见东西。有一次系部让我交一份盖好章的资料,我满身大汗地把宿舍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之后在孟先生屋子的茶几上发现了——当天晚上我就收拾好大包小包搬了进去。
第二天一起去学校的的时候碰到关庭,她嘬着一盒牛奶,嘴里念念有词地背课文,忽然眼睛一亮,卷着书凑上来:“哟,咱们狗獾的同居生活怎么样?”
我说她净打听这些,也不害臊,她轻蔑地哼了一声,挎着包施施然去了,像只刚把尾羽烫成大波浪的孔雀。
住在一个屋檐下,没有个擦枪走火的时候才说不过去。说起来那会儿是真的生理常识匮乏,中学的生物课上,人体和生殖那一节老师都跳过不讲,男生们也只会指着生殖器的图片发出下流的笑声以此让女孩子难堪。所以当我洗干净在床上打滚等孟先生洗澡出来,心里却油然而生一股视死如归的壮烈情绪,想到白嘉轩的第五个女人恐惧跟他上床,因为传言说他裤裆里长了狗的家伙,长着倒刺还有毒汁,能把女人的心肺肝花捣得稀烂。
一想到孟先生成那样,我在床上笑得打嗝,一点没注意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半湿的毛巾往我头上一扔:“傻笑什么?”
我把这段讲给他听,他的表情仿佛在说我脑子有问题:“你又不是没看过。”
这倒是大实话,小时候我还摸过,谁家小男孩儿没在上厕所的时候比过看谁尿得远的把戏。
但这天晚上的战况非常惨烈,很长一段时间都高居我“必须带进坟墓的丢人事情”榜首。不止第一次,前两次我们都半途而废,因为实在痛得要命。孟先生担心见血不敢硬来,替我拿纸,我躺在床上揩掉疼出来的眼泪,顺道擤鼻涕,发誓愿意和右手过一辈子性生活。
孟先生为此有了一点心理阴影。
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在床上已经非常愉快了,我问当时是不是吓到他了,他才承认。他打了个比方,说是一个人拿好刀叉坐在餐桌前,揭开盖子准备大快朵颐,一叉子扎下去,盘子里的火鸡突然惨叫一声跳起来,大骂“操你大爷”。
我没想到他竟然说我是火鸡。
孟先生解释说,獾是濒危动物,要保护,不能吃。
这话要是换成别的人说,我一准儿揍他。
期末停课之后,关庭一个人回了趟家,回来后开始整天愁眉不展。
大二暑假他爸妈终于扯了离婚证,过了俩月她妈再婚,她爸先前处的女朋友吹了,父女俩在大别墅里闷了两天酒,她爸为了补偿自家掌上明珠,恨不得把钱全拿给她花了。我有回跟我爸随口说到这事,他反应淡淡的,只说:“老关最近投了几个资,我觉得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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