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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 (惊鸿无双)


  末了,壮壮问周寻卿:“我这样说会不会很残忍?”
  周寻卿摸了摸她的头,比划道:“没有。”过了会,又道:“小女生应该开开心心地活着,心里不要放那么多事,但是,谢谢你。”
  壮壮愣了一下,随后点点头,眼里有一道亮光,被暖灯照着,生出一种别样的温馨。
  ——温与怜曾跟她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周寻卿抱她上去睡觉的时候,壮壮手不老实,跟他手语说:“明锐的父亲想绑架我,威胁哥哥拿钱,江秋期帮了忙,在医院的时候,我听见了他的名字,记住了。”
  “哥哥杀人是正当防卫,他不会坐牢吧?”
  周寻卿停住了脚步,用嘴型说了两个无声的字:不会。
  壮壮很放心,乖乖睡觉去了。
  墙上的钟过了十二点了,周寻卿站在卧室阳台上,看着繁星点点的夜空,手里摇晃的红酒,喝进嘴里,食不知味。
  他一直以为明锐或许跟温与怜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私下交易,却没想到是这种求而不得的执念。
  站在跷跷板两端的人,看不清前方道路迷茫,迈脚往前走的驱使欲望,谁都没有错。
  一个对爱过分依赖,一个对爱弃如敝履。
  这是一场关于爱恨的赌局,押宝人是明锐,但开罐者是命运,不是温与怜。
  不爱说话的人,最能隐藏真情实感。温与怜不爱说话,恰是如此。
  但周寻卿想,弱者需要强者的保护,那么强者身上与之世界碰撞的裂痕该由谁来填补?
  明锐至少把命握在手中,而温与怜早就将命交于黑洞交换明天。
  不只有愚蠢的人才不会照顾自己,那些飘渺人生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踏进地狱的人从来不过精致的人生。
  因为他们觉得人间不值得。
  可看他为了照顾伤病中的自己,笨拙的忙前忙后,一副厌弃的表情却有始有终的做到底,尽管结局不令人满意,尽管他或许并不是为了自己。
  周寻卿心中升起一股陌生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对温与怜有了不一样的情感。
  他想到四年前的一个雨夜,自己从绑匪手中逃脱,跌跌撞撞、马不停蹄地赶路,撞上一个跟他同岁的少年,少年神情倦怠,却一尘不染。
  周寻卿记不得当时在想什么,只是这一撞像是撞在了棉花上,一倒下去就起不来了。
  后来他记不大清,重要的几个点他记得相当清楚,少年将他带回家,给他包扎手腕的割裂伤,因为没有固定的胶带,少年用一个女性装饰品手链给他栓紧了绷带。
  他当时疼的厉害,脑子犯抽,对上少年的脖颈就咬了一口,很重,重到少年一脚将他踢出去……
  那时年少第一次萌生区别于亲情的情愫,周寻卿当时并未想咬他,只是那白皙柔嫩的肌肤像极了大白兔奶糖,他一时没忍住,重重咬了上去,尝到了一嘴甜腥。
作者有话要说:  明锐事件大部分解述完毕,还有些的,会在两主cp正式谈恋爱提到。
温与怜特别坚硬地拒绝了明锐,不想拖人下水就该这个态度,坚决点,嗯嗯,就这样。
其实我想说,故事进展才到三分之一,后来温与怜追求周寻卿才是重头大戏,嘿嘿
注意各位身体健康,表嫌我啰嗦

  ☆、入梦

  所谓妄想,
  难辞其咎。
  温与怜同志自从上了班就忘了家里的老大爷了。
  他打心底不愿待在别人家里,心里头膈应,这或许与他的成长环境有关,毕竟待拆危楼某个角落有个称不上家砖头房,有个经常对他动手的怪物,那个没有美好回忆的地方,被温与怜连带恶毒地诅咒了地球上所有名为家的东西。
  十一月十号,温与怜终于记起长青园最奢华的洋房有位需要自己照看的病患,他打了个哈欠,披上外套出了网吧。
  数不上多少个日夜,他以上班为由没有回周寻卿的房子,待在网吧的安然窝里久了,忽然毫无防备出现在太阳下,冷不防地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温与怜疑惑地抬头看着头顶倔强挣扎散发光明的太阳,吹了吹手,骂道,靠,什么时候这么冷了。
  北方的天冷的快,就像在路边好好走着,跟猫猫狗狗说两句话,下一秒,冷风刺骨刮得你爹妈都不认识。
  温与怜搓着手哈气,路过一家服装店,想着壮壮过冬该有件新衣服,进店挑了件白色的呢大衣,爽快付了钱,包装好满意出了店门。
  走到下一个路口之时,他又意识到另一件事,壮壮少说被自己忘在周寻卿家十几来天,吃喝全他管,自己在网吧远程操控周寻卿餐饭时,好死不死忘了还有壮壮这号人物。
  他是个马大哈,有时候对身边的人或事说忘就忘,他可能忘记吃饭,忘记睡觉,但最不会忘记的就是随时清空自己的昨日旧时,一下子推进回收站,忘了个底朝天。
  想来壮壮这么多天也没发信息来求助,必定被照顾的一丝不苟。温与怜捏捏口袋里的零钱,咂了咂嘴。
  买什么做谢礼呢?
  周寻卿的身高体重,他回忆了一下,一团虚影没注意过;路边摊有卖热乎乎的糯米莲藕,一般甜腻腻的玩意都是哄小孩子的,再说周寻卿又不是瓜娃子,不需要哄。
  烦人。
  温与怜想,他得着手考虑将壮壮送回南郊福利院了。
  本一心坐车回长青园,哪知到门口遇上抢劫的了,抢的倒不是他,但那抢劫估计第一次干这龌龊事,慌得像个皮皮虾,手持一把水果刀,一个刚抢的背包,一个猛子没看准就钻温与怜怀里了。
  那边有喊抓贼的悠长尖声叫喊,怀里抢劫哇哇尖叫,拿着刀对着空气乱挥一通,抢来的背包都给他抛了,他还一点感觉都没有。
  温与怜全程冷漠脸。
  几秒钟后,那抢劫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怔怔看着温与怜几秒,眼睛盯着他,脚下挪步,朝被自己甩丢的包走过去。
  温与怜不适时带的咳了一声,音有点大,这一次直接将这蠢贼咳跑了,包都没要,刀也哐啷掉地上。
  看他吓得屁滚尿流的样,温与怜无语地摸摸自己的脸,心道,自己长得熊吗,至于见到自己跟见到鬼似的。
  抢劫逃跑前后不过半分钟,被抢的倒霉蛋就出来了。温与怜拎着被遗弃的包扔给他。
  那人眼泪纵横,接到失而复得的背包怔愣了好一会,才开口想道谢,只是温与怜潇洒转身,没有给他机会。
  温与怜隔了半个世纪再开周寻卿家门,觉得空气都变了。
  壮壮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是无脑的动画片,而是烧脑又矫情的宫斗剧。
  温与怜头疼,这孩子什么时候能单纯一点……
  见到温与怜回来,壮壮从沙发上跳下来,蹦着步子扑过来,比手就划道:“今天有糯米莲藕?!我闻到香味了。”
  温与怜扬了扬手里的打包盒,眼里意味分明——你说呢。
  温与怜轻车熟路进了里间厨房,取了餐盒出来,随意瞥了眼楼上的卧房,朝壮壮挤眉弄眼,问周寻卿去哪了。
  壮壮耸耸肩,道:“不知道去哪了。”
  温与怜看了下手里给他拿的筷子,思量了下,放回了厨房。
  壮壮最爱吃甜的,吃多还不怕蛀牙,可能自出生咬着东西出生的,牙口特别好。
  温与怜看她吃的开心,跟她提起了回去的事。
  “你在这过得还好么?”
  壮壮点点头,单手比道:“顾闻哥哥天天给我买吃的,但我都放在房里,没吃。”
  她有些不习惯空降的好意,就像不习惯那时突然失去父母变成孤儿的寂寞。
  壮壮防人心重,纯粹的自我保护,不带恶意。
  温与怜又说:“送你回福利院行不行?”
  壮壮张了张嘴巴,挤出一个字:“好。”
  “等周老鬼回来吗?”壮壮眨巴眼睛。
  温与怜蹙眉:“周老鬼?”
  壮壮扑哧一笑:“顾哥哥说的。”
  多半是朋友之间的玩笑,温与怜了解,就如很多人喊他二爷,不过是个名头,弄得跟真的似的。
  “留个字条。”他说,或者发短信也行。
  温与怜将一半的糯米莲藕放进冰箱,贴了个条,让他吃的时候加热,而后粗略扫了下卫生,把周寻卿给他的钥匙放回原位,带着壮壮离开了这里。
  临走前,壮壮忽然道:“哥哥,我跟他说了,说了明锐的事。”
  温与怜脚下被石子绊了一下,就此顿住。他这个人,沉郁的不行,最不希望有朝一日沉冤得雪,他只活自己的,别人怎么想,跟他没有关系,所以壮壮说的话,让他心有不快。
  “谁让你说的。”温与怜少有将不悦放在脸上,他在阴沟里翻了好多次船,知道有些事不讲究在理,所以不追求辩解。
  壮壮撇了撇嘴,睁着水灵灵的眼睛,手语道:“我是觉得周寻卿是好人才跟他说的。”
  在他家待了有些时日,周寻卿是什么样的人她自认为表面可以装模作样,但潜意识第一反应却不会说谎。
  每天晚上十二点左右,周寻卿回准时出来看一下毫无动静的大门,那样子就像在等什么重要的人回家。如果他不关心温与怜的话,没必要这么折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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