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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 (惊鸿无双)


  走下去,就会懂。
  天渐渐黑了,太阳一次比一次早早落山,黑夜伴着冷风,肆虐每一条道路,冰冻每一颗心脏。
  送壮壮回福利院后,温与怜站在路灯下定格了好久。
  路灯晕出冷白的光,扰乱着微小生物的世界,看它们在偌大空间迷茫,直至消散。
  甜的东西,对牙不好,以后还是少吃点。
  这天晚上,温与怜又回到了32号的房子,这次,他是走正门进去的,难得心平气和没有跟大伯顶嘴,淡漠着脸,听他逼叨了几句,便上了楼。
  他只想和他的母亲待在一块,时隔稍长又生出一股执念,想要在今晚叫醒他的母亲,从地狱边界将她唤回来。
  他抱着必成功的心思,在床边守护了一夜,到第二天迟到的太阳升起……
  又一次经历自我折磨的失望。
  当天下午,周寻卿来接他去湛江十号,到了地方,顾闻起哄为他开了个头,温与怜便一瓶接一瓶灌着自己的胃。
  他不是买醉,他就是到了任何地方都觉得没事干,整个人都是空的,理应喝点东西充实自己。
  周寻卿是不喝酒的,温与怜这个被他借口骗来的奶糖自己却醉了,让他猝不及防看清了这个小可怜虫,头发是乱,衣服歪斜的样子,就是个还没断奶的小毛孩。
  顾闻也没想到他这么能喝,在周寻卿死亡的凝视下,从他身边挪开,自行寻乐。
  周寻卿趁他迷糊之威,将桌上的洋酒经他之手变成了放了杨梅糖的白开水。
  温与怜喝了一口,脸挤得邹巴巴的,舌头估计被酸的捋不直。
  周寻卿扶着他的肩膀,问道:“温与怜,温与怜。头晕吗?”
  温与怜捂着脸缓了好一会,道:“酸。”
  他的样子毫不设防,嘴巴被水浸的水润润的,乱射的彩光打在其上,像一款高档的棉花糖。
  周寻卿一把捏住他的下巴,将他嘴挤得变形,迫使他看着自己。
  “我送你回家。”
  说罢,他将人拎起,跟顾闻打了个招呼,出了这个闹人的地儿。
  扶出湛江,温与怜很没出息地走着斜线,傻乎乎地问周寻卿去哪。周寻卿告诉他要送他回家。
  温与怜一本正经道:“没有家。”
  周寻卿:“我家。”
  温与怜还说:“那也不是我的家。”
  那些洋酒的后劲全上来了,刺激的他脸颧骨顶着两坨红粑粑,可怜又好笑。
  他像脱了僵的野马,总是往湖里走。
  周寻卿拉回来又被扯回去,来回两次,他将人一个用力甩到自己怀里,道:“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温与怜怔住了,他垂着头,半晌抬起来看他,朦胧的瞳孔里忽而亮起来,他狠狠推开周寻卿,道:“老子就他妈是一个人,没有家,也没有朋友。”
  喝了酒的他各种乱心思全都涌上心头,那种种不太友好的记忆全都装回脑子里,一遍遍回放着,告诉他陪伴都是假象。
  他亦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贱到骨子里了,有那么点盼着别人对自己的好,随后同心底深渊的怪物作对,落败,仓皇而逃。
  多一个人就多一分扰乱,他还不够坚定,不能让别人闯进自己的生活,他应该一个人,也该一个人,活够这一生。
  温与怜捂着眼睛,那里有点发疼,牵扯到胀胀的神经。
  周寻卿对他说道:“吼得嗓子疼不疼,跟我回去喝点水。”
  温与怜摇头。
  周寻卿:“回去给你放动画片看。”
  “你他妈……”
  他没说完,周寻卿便打断了他:“温与怜,你骂人发疯的时候就像个小孩子,小孩子就应该跟大人回家看动画片。”
  “……”
  最后,发疯撒泼纠结的温与怜被他所谓的大人拎了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怎么了,自从生了一次病之后,精力就比之前差了,写个三千字要花好几个小时
我之前一小时两千字的魔法去哪里了……

  ☆、出事

  温与怜睡相好,不吵不闹,喝醉酒的头痛使他任凭周寻卿的摆布,乖乖地伏在他背上。
  进了家门,被开锁的声音闹醒,趴在背后闷闷道:“放我下来。”
  周寻卿听他声音空空的,满是疲惫,好说算来没有在暴躁的边缘游走,心底松了口气。
  “心里闷么,想不想揍人?”周寻卿掂了掂肩膀问道。
  “……”
  外面虽然冷,但喝了酒,又造出一身汗,内力衣服全都汗湿了。
  周寻卿将他放坐在沙发上,给他倒了杯温水。
  “今天心情不太好,怎么了?”
  温与怜嘴唇发干,深呼了好几口气心都堵堵的。“没什么。”
  周寻卿在他对面坐下,轻声道:“事情堵心里不好,容易长白头发。”
  其实他不说,第二天周寻卿一查,就什么事都明了了。
  温与怜不想说,抬眸看了他一眼:“你问这么多干什么?”
  “关心你。”周寻卿说:“我小时候心情不好只能喝凉水,喝到发烧,让那些人关注到我,然而他不过让人把我扔到医院,不管不顾。”
  那个时候,周寻卿只有自己一个人,哪还有什么知心大姐姐,大哥哥跟自己谈心,所有苦闷独自往肚子里咽,神经都憋出病来了。
  如今看到温与怜,想到往昔自己,便觉不要一事重现,重蹈覆辙。
  况且,倘若今夜不能陪在他身边,他亦孤独。
  换个角度来说,他周寻卿该幸运自己抓住了一个不得了的机会,而这个机会会为将来曙光初现铺好一条阳光大道。
  “你是告诉我,我很幸运还有酒喝?”
  空气凝固了一会,周寻卿摇头:“我的意思是,你有我。”
  他这句告白不算告白,肉麻过于心肌梗塞的话,鉴于当下气氛,实在暧昧难明。
  温与怜像只被针扎了屁股的小白兔,心里的小人上蹿下跳,想摔开门就跑,可若他这么做了,就丢了面子,往后也不用捡起来了。
  幸亏周寻卿有点眼力见,抛出个绣花球,又凌空勾脚将其接住,收敛了语气里的低沉哑气道:“我转学来这里没认识什么人,上次我发烧,是你送我去的医院,我想,我差你个人情。”
  ——把我自己还给你。
  周寻卿说到这戛然而止,顺下来的一句话还憋在心里,时机尚未成熟,他要是再说下去,就适得其反,真真逼人离开了。
  温与怜嘴笨,不怎么会说话,像是山里土著救了城里的人,听到谢意,扭捏地让人不用谢。
  “顺手而已,脑子抽了。”
  周寻卿:“敢问这种程度的脑子抽一年要发作几次,我觉得我可以每次都可以赶在你抽风的时候在。”
  “你……”
  “多占点便宜总是好的。”
  两人之间的谈话像播放尘封多年的录音带,顺一会,卡一会,至于谁顺谁卡,当事人心里最清楚,也最想骂娘。
  星期天,壮壮就要被接往新家,周寻卿陪同温与怜去了南郊福利院。
  现实里的夫妇二人看起来要比照片上更温柔一些,那女人牵着壮壮的手出门,到马路上的时候,壮壮看见了温与怜,松开她的手,走了过来。
  壮壮的新妈妈第一次见到温与怜,心下对这十六七岁的少年有了认知——清俊凉艳,就是背过身的气质过于阴郁。
  温与怜没有啰嗦说太多,只嘱咐了两句话。
  听话。家长都喜欢听话的孩子,有时候听话会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心悬明尺。希望以后不论如何,更广大的世界是对是错,心中总要有那杆称,那个永不后悔的指明灯。
  他说的话,壮壮定会牢记于心。尽管她小,但她已经经历过了人生几大悲痛,比阅历的话,相较一生一帆风顺的人绰绰有余。
  壮壮踏上她新父母的车后,回头死死看着温与怜,直到路的尽头,拐弯遮去了视线。
  抬头晴空万里,壮壮已经开始新的生活,温与怜也该重拾过去,过自己的平凡日子。
  只不过,这平凡日子多了味调料剂。
  温与怜不记得哪天开始,每次回头都会发现身边有个跟屁虫,这个跟屁虫有点帅,但很高冷,冷清的面庞,对外漠不关心,唯独对着他的时候,温言温语,戳的心痒难耐,频生一股别样的感觉。
  周寻卿会经常不动声色地邀他去吃饭,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他似乎算好了一切,温与怜的心情,自己恰当出现的时机,只要他说出口的要求,温与怜都会顺其自然的答应,事后一点感受不到违和。
  他也经常成为温与怜的守护者,不同那些嚼舌根的辩解,世界那么多恶意,只要他不秉持这份不好,就是在清理温与怜周边的空气。
  温与怜对他的态度也在冥冥之中温和了些,会主动给他发信息,让他——做作业。
  周寻卿也乐意,有天顾闻连环手机轰炸让他去唱K,去是去了,但过程中温与怜发来个消息,他二话不说出了包厢。
  事是没什么事,温与怜网吧双十一优惠,每个员工都分发到了优惠券,他没什么朋友,自己又在网吧里上班,思来想去没什么用,扔了又可惜,他就发信息说请周寻卿泡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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