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寻卿用勺子搅拌了几下,舀了点尝尝,他还没说什么感觉,只见温与怜眉头紧蹙,简直比他还要嫌弃遭罪。
“你干嘛这个表情?”周寻卿牙齿摸索了半天,才嚼到一颗米粒,口感难以言喻。
温与怜轻咳了两声,不自在道:“不能吃就别吃了,我叫外卖。”
纯粹良心发现,他觉得自己不行就别逞能,还是叫外卖来得实在,总比把人又一次弄进医院好。
那就真的说不好命都赔给他了。
周寻卿搅了搅,又捞出点仅有的米粒,问:“你在粥里放辣椒了?”
温与怜顿了下,说:“没有。”
但粥里确实有辣椒的味道。
“我放了点盐。”他说。
周寻卿仔细抿了抿,就只有辣辣的味道。他想,该不会是他分不清盐和辣椒粉,误把辣椒粉当盐了?
可这两样东西颜色也不一样,他就是瞎也不蠢吧,闻也能闻出来。
欣赏一番周寻卿变幻莫测的眼神,温与怜好好回忆了一下方才做粥的混乱场面。
锅炉冒着腾腾的热气,我们可敬可佩的勇士温二爷,心惊胆颤,半阖着眼,迎着蒸汽的侵袭,胡乱用勺子在旁边瓶瓶罐罐捣鼓几下,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将一大勺辣椒粉撒了进去。
撒完他就盖上锅盖了,蒸汽迷乱他的眼,哪还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他一个从不动手做饭,更别说照顾人的浪子,偶尔接地气给人熬粥喝,乃是上苍给予某人的恩赐了。
温与怜朝他伸出手,周寻卿望着他:“干什么?”
“给我。”不能吃就倒了。锅里还有半锅,总不能倒了浪费,温与怜盘算着自己可以喝点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味道不好,喝起来心里也舒坦。
周寻卿翻着眼皮,说:“没说不能喝,嘴里干,喝喝这个润润喉。”
这话真假参半,周寻卿秉持着上流社会富二代的堕落兼矜贵,肉体裸露在糜烂奢侈的酒池肉林,灵魂却高贵的掩藏在冷艳的表皮之下。他尚未脱离家之前,已然自己动手做饭,为自己打点好一切,以便往后独立顺风顺水。
正因为吃多了自诩优秀的手艺,难得尝到这么难吃的粥,周寻卿有点犯贱,觉得蛮新鲜的,细细品尝的话,也不是特别难以下咽,至少大部分米粒还是熟的。
温与怜无所谓拍拍手:“那你赶紧吃。”
周寻卿没有理他,细嚼慢咽品尝这碗辣死人的小米粥,为了解辣,仰头猛地喝了一口床头每日供应的新鲜白开水。
这一喝,周寻卿整个头都要起火了,他妈这么滚烫的水简直像另一个火球从他舌头上碾过,爆炸酸爽,提神醒脑。
温与怜自己尝了点,奔着吃完去的,哪想吃一口他就把半锅粥都倒了。
这么难吃,简直罪孽。
然后他又在洗碟精和刷锅碗挣扎了好一会,才造孽似的整理好衣服出门见邱哥。
这次的事尘埃落定算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邱哥因此安宁了不少,他曾经的上级还为他立了誓状,从今以后,只要邱哥不再沾黑,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就是受保护的。
邱哥直接为他摆了帮里的毒蛇,这样的交易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也因为此,从不让温与怜涉及社会漩涡的他产生了收纳的想法——他想让温与怜跟着自己,学还是照样上,不过毕业了得跟着他干。
邱哥请温与怜吃饭其一为表谢意,其二就是要谈这件事,他殷勤地为温与怜倒酒,毫不加掩饰的提了此事。
温与怜的反应挺冷淡的,他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而是提起了面粉厂的生死瞬间。
“邱哥,我很想知道若当时我没有读懂你的唇语,你会怎么办?”倘若温与怜当时并没有仔细看他,恐怕也错过了一个救命的稻草。
邱哥笑:“运气这种事就是要赌的,你若像我在每每生死一瞬混久了,就知道我现在安然无恙全身而退都是赌出来的。又或者告诉你也无妨,沈坤不可能杀我,他要做掉我的话,早在我提出退隐的时候就该动手了。”
邱哥无非经验实力还在,纵然沈坤说让温与怜代劳,必还是要让邱哥跟着,沈坤想赚外快,求稳才是他的宗旨,怎会冒险,他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想让温与怜听话罢了。
“我是有价值的,当然,你对我来说也有价值,所以他不会杀我,但不代表不会杀你,我保你的命,就是在赌。”
温与怜知道所有的一切不过是相互利用,人总是会选择给自己带来利益和好处的人合作,在没有获得盈利之前,命都不该绝。
这也许就是社会生存的法则,温与怜想要脱轨现在的生活,跟着邱哥不为是一种选择,至少,他可以摆脱大伯。
他了无牵挂,就算一百天不去上学,也无人打电话找他,毕了业混社会,是生是死,命是自己的,也不用每天陷入愚蠢的纠结。
只是他卧床的植物人母亲该怎么办,长睡不醒凑合过,若是发生了奇迹,温与怜那时早就是无命的人,又怎照顾她。
邱哥知道他的难处,给了他时间考虑,因为这是永久的,所以考虑期限为半个学期。
温与怜问:“邱哥你要我的点是什么?”
邱哥优雅地喝了一口咖啡,道了四个字。不是坚强勇敢,坚韧能打,而是——
没有未来。
邱哥虽不知温与怜家庭的情况,但看他一年下来上不到几节课,却不退学浑浑噩噩过日子,身上还时不时挂点伤,就知道他若不是遭受了家庭暴力,就是天天在外找架打,眼神清亮却没有方向,唯有夹着香烟掩盖迷茫,却欲盖弥彰。
做我们这行的,命最不重要,所以无欲无求,毫无牵挂的人是宝藏。邱哥像反社会教育者,猛灌温与怜毒鸡汤。
“没关系,想好了再来找我。”
温与怜轻轻点了点头。
无牵无挂,没有未来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
温与怜走在街上,脚步不自觉地慢下来。
不在乎天气变化,不在乎国家大事,不在乎政府出台哪些政策;亦不在乎今天哪的商场打折做活动,茶余饭后议论的热点话题,更不会心烦路边摊的大妈饼做的好吃,却无人问津。
天上下雨,赶路的人除了自己都在慌忙找地方躲避,将一些基础的规则渗入骨子里,不是为了优质活着,而是活一天是一天。
学想上去上,人偶尔见见,大多时候还是一个人架着空神游;构架不出庞大的世界做英雄,温与怜百无一用看到的只有琐碎不耻的黑暗。
想了很多,他发现自己真的很空,很腐朽。
他不爱多说话,心里对每件发生的事都有恶毒无望的阴郁理解,对他来说世上没有做好事做坏事,一切的泾渭分明都是人心不古,不轨地激起人们的导向舆论。
但是他想的也需要有一杆秤来衡量。
临近商场地下通道有几个卖小吃的摊子,板栗,烤肉,鱿鱼摊位前人满为患,只有大妈买的煎饼摊子人少。
温与怜和平常一样,要一个饼。
大妈特别热情地边聊天边忙活起来。
中国式煎饼没什么市场,这年头有情怀的都在夜里喝酒,年轻人更喜欢吃烧烤,偶尔来这买煎饼的,大半年来一次。
温与怜是常客,隔两天买一次饼,大妈都认识他了,偶尔路过,她都会挥着铲子跟他打招呼。
大妈做的饼很干净,动手之前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她熟练地摊了面团,操着一口别扭的普通话说:“小温啊,你有一个多星期没来了啊。”
温与怜应道:“嗯,有点事。”
大妈抬眸看了他一眼:“没事吧,感觉你瘦了啊,眼角那块怎么青了?”
温与怜眼角处有块疤,一两公分长,延伸到太阳穴。那是小时候调皮被铁丝刮的,随着时间增长,痕迹消淡了许多。
“不小心磕的。”温与怜下意识摸了摸,面不改色的扯谎。他总不能告诉她说这是跟坏人搏斗时揍得,人年纪大了,有些话听不得。
“那你得小心哦,磕磕碰碰不小心就磕坏了,到时候可就没有人来照顾我生意啦。”大妈说着给饼子多加了一块肉。
温与怜张了张嘴,没吭声。
大妈经常给他饼子加料,加量不加价,看的也就一个情谊吧,她在这摆了一年多的小吃摊,只有温与怜一个可叫得出名字的常客。
温与怜在她收尾的时候,随便聊了几句:“您每天什么时候回家?”
“我啊,我早着呢,一般晚上十一点吧,中午不回家,家里没人,还不如出来透透气。”大妈语气轻松,还有些调侃的意味。
在这买了长时间的饼子,温与怜还是第一次知道大妈家没人。
大妈看出他的惊讶,说道:“我家人走的早,没给我留儿子,但是我有他相片,每天看着就行了。”
大妈心肠很热,一和人聊天就没够,况且她没有孩子,温与怜的年纪正好可以给他当儿子,这话说的开始慰人起来。
“看你今天情绪不太对,怎么啦,学习不顺吗,没关系,好好努力就行。我刚才听旁边人说哪个高中有个小孩因为考试没考好,怕爸妈骂,一下子从楼上跳下去了,啧啧,这是干嘛呢,考不好下次来嘛,要我说,成绩没有生命重要,要是我孩子啊,他要是开心就行了,别学坏,该干嘛干嘛,做个好人不也比成绩重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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