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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 (朽木刁也)


  ——只要从来没有得到过,那么就不会有失去,这样,也就不会有难过和绝望。
  顾亿恒见沈易久久没有接过袋子,脸上的笑容一顿,渐渐觉得有点尴尬了。
  沈易怎么不接啊,是不是因为太突然了,还没反应过来呢?顾亿恒有些郁闷地想。
  不对,等一下。
  突然?
  ……好像确实太突然。
  这时候顾亿恒才终于意识到,他跟沈易,满打满算,也就是见过三次,而且还要加上现在的这次,彼此之间根本就连认识的关系都算不上,还只是陌生人……最多算是邻居而已。
  结果他这么莫名其妙地去关心,又莫名其妙地买了一大堆药,肯定是会让沈易觉得很奇怪吧。
  ……
  顾亿恒突然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有些傻了。
  抬手摸了摸鼻子,顾亿恒轻咳了一声用来掩饰尴尬,说:“那个,我没别的意思,这些药真的就是顺手买的。”
  停下来想了想,顾亿恒又接着说:“昨天我出去吃烧烤的时候,在烧烤店里碰到了朋友,跟他们喝几杯酒,有点醉了,头疼,进药店是要买解酒药的,而给你买的这些,是顺带的,我就是觉得我们是邻居,应该互相照顾一下,老话不是还说了,远亲不如近邻啊。”
  顾亿恒说谎了,然而他想了半天,也找不出比较好的理由,他觉得自己如果不这么说的话,沈易肯定不会接受他买的药。
  但沈易现在的脸色跟昨天差不多,苍白苍白的,而且整个人也没精神,死气沉沉的,应该是还在生病吧,不吃药的肯定不行,他得先让沈易把药收下,然后吃药才行。
  沈易的脑袋虽然转的慢,但并不是转不过来弯,他听着顾亿恒的话,是明白顾亿恒在故意解释给他听到,而目的,大概就是想让他把药收下。
  顾亿恒是真以为他病了,想让他吃药,在关心他。
  被这么照顾,沈易说不出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是他很清楚地知道,他不想拒绝顾亿恒向他伸出的手。
  或许是因为向他伸出手的人,是顾亿恒,是他这三年来,最感激的人,所以才不想拒绝吧。
  沈易一直都知道他的病有多可怕,唯有死亡,才是真正的解脱,而如果选择活着,就要用很大的努力,也必须拼尽全力。
  而沈易选择了活着。
  可是这一条路,沈易走得实在太累,他已经到了觉得“活着就是恶心”的地步,真的很想停下来,就这么算了。
  快死吧,快死吧,死了就解脱了啊。
  他的脑海里,无时无刻不充斥着这样的话语。
  但是现在,沈易看着顾亿恒朝自己伸出的手,又看着顾亿恒真挚的笑容,忽然觉得,他还能再坚持下去。
  沈易想,如果自己抓住了顾亿恒伸出来的手,是不是就有可能,可以改变呢?是不是,他的病也有可能,能够减轻一些?
  沈易缓缓伸出手,从顾亿恒手里接过了袋子,“谢谢。”
  他想尝试,主动去接触太阳。
  见沈易终于把药接过去,顾亿恒松了一口气,他想了想,又叮嘱说:“你记得要吃啊,如果没用的话,就要去医院看了。”
  这个时候,在过道撒欢了半天的大金毛终于停下来休息了。
  灰兔迈着小步子,溜溜达达来到自家爸爸身边,撒娇地“哼”了一声,又晃了晃耳朵,一副求抚摸的样子。
  顾亿恒低头看了它一眼,微微一笑,如它所愿地摸了摸它,又说:“灰兔乖,你再去玩吧,待会儿就带你回家吃饭。”
  大金毛一听,满意地用脑袋蹭了蹭顾亿恒,接着又用亮晶晶地眼睛瞅着沈易,“哼哼汪汪”地叫了几声,声音软萌软萌的。
  灰兔:爸爸,我还要邻居哥哥摸摸头哒。
  顾亿恒看着灰兔从小小的,还闭着眼睛的一只长到现在这么大,对它的眼神动作,自然是了如指掌的,看到它这个表情和眼神,就知道它是想要让沈易摸摸了。
  尽管有些惊讶自家狗儿子居然会对只见过一次面的沈易这么喜欢,但无论如何,顾亿恒对此都乐见其成,非常满意的。
  如果灰兔喜欢沈易的话,以后他就有借口,能跟沈易熟悉起来了。
  毕竟他看得出来,沈易也非常喜欢灰兔。
  顾亿恒轻拍着大金毛的脑袋,抬头对沈易说:“灰兔想让你摸摸它。”
  沈易问:“真的吗?”
  顾亿恒点头,说:“嗯,灰兔很喜欢你。”然后,他又说:“你来摸摸它吧。”
  沈易蹲下,伸手去摸灰兔,在摸到灰兔毛茸茸的脑袋时,他的眼睛亮了一下,涌现了些许的生机,不再只是死气沉沉,毫无□□。
  灰兔蹲坐在地上,在沈易的抚摸下,半眯着眼,享受无比地,尾巴也一晃一晃的。
  ——嗯,哥哥的摸摸果然超级舒服哒。
  摸了一会儿,沈易收回手,又对顾亿恒说:“谢谢你。”
  这一次,他不再是木着脸,而是费劲全力后,终于成功地扯出了一抹微笑。
  顾亿恒看着沈易对自己露出的笑容,欣喜到不行。
  他在心底给自家狗儿子点了个赞,之后决定,一会儿午饭的时候,给儿子多加根鸡腿,表扬它!


第10章
  作为一只能get到爸爸小心思的贴心狗,灰兔这一次也照样点亮了自己的贴心技能,在沈易松开了抚摸它脑袋的手后,它就突然一溜烟跑进了沈易的家。
  灰兔:爸爸肯定很想进邻居哥哥的家哒。
  进去后,大金毛又像是巡视领地一样,在宽敞明亮的客厅到处转了一圈,然后就窝在地毯上摊成了一只废狗,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直盯着沈易,又乖又萌。
  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沈易怔在了原地,半天没反应过来。
  顾亿恒也呆了一下,但他比较快就反应了过来。
  摸了摸鼻子,顾亿恒对沈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歉道:“抱歉抱歉,灰兔可能觉得你家很整齐干净,它比较喜欢整齐一点的地方……我这就让灰兔出来。”
  他刚搬过来,家里还没有全部整理完。
  稍微往前走了一点,顾亿恒贴着门边站到门口处,探头往里头看,在看到窝在地毯上当废狗的自家大金毛后,就对它招手:“快出来灰兔,这不是我们家,是别人的家。”
  灰兔动了动耳朵,尾巴摇了摇,继续不受干扰地窝在地毯上,它的两只前爪交叉叠着,脑袋正好枕在上面,舒服地发出“哼哼”声。
  十分理直气壮地占了地毯,把地毯当自己窝。
  顾亿恒:“……”
  沈易这时候才回过神来,他看了一会儿待在家里地毯上舒舒服服的大金毛,接着又偏过头看了一眼正努力想把大金毛从自己家里叫出来的顾亿恒,想了想,问:“你要进来吗?”
  顾亿恒愣了下,他转头看向沈易,有些意外,又有点惊喜:“我能进去吗?”
  沈易点头,说:“嗯,你进来吧。”
  家里一直冷冷清清,如果能够招待一个客人的话,会不会热闹一点?
  沈易家里从来没有客人来过,自然不会有备用拖鞋,所以顾亿恒在脱了鞋后,只好光着脚走了进去,好在现在不是冬天,不然他这么赤脚走在瓷砖上,估计是会被冻得透心凉的。
  走进客厅,顾亿恒才明白过来灰兔刚才为什么会一反常态,一溜烟跑进沈易家里窝着不走了。
  怎么说呢,就是很舒服。
  墙纸的色系,装修的风格,甚至就连地上铺着的地毯,都能让人放松下来。
  顾亿恒忍不住想,难怪他家狗儿子进来就不想走了,他自己都不想走了啊!
  其实装修成这样,沈易完全是为了控制自己的病情,不让病情加重恶化。
  这是他病情最严重的时候,心理医师给他建议的,所以他重新装修了一次房子,把原来的冷色调换成了暖色调,就连吊灯,都选了一款圆形的,没有棱角,看着柔和舒服。
  置身在里头,整个人都能够放松下来,很惬意。
  虽然是沈易主动邀请自己进来,但顾亿恒也不好意思呆的太久,他刚才送药的行为已经有些冒失了,这会儿可不能再给沈易留下另一个不好的印象,让沈易觉得自己居心不良。
  因此,顾亿恒一到客厅,就直奔他家的狗儿子走了过去。
  一看就是进来逮狗的。
  不过向来很听的大金毛今天忽然变得非常调皮,任由顾亿恒蹲在它面前好说歹说,就是一步都不肯挪,死活赖在地毯上一动不动。
  而且它还赖得高高兴兴的,耳朵一晃一晃,尾巴一摇一摇,就差撒娇卖萌十八式全用上了。
  “……”顾亿恒也很无奈。
  儿子啊,你虽然很给力,让你爸爸跨了一大步,直接能进到沈易家了,但是你这么赖着不动是几个意思?
  你再继续不动,可能会让你爸爸被讨厌啊。
  沈易其实不介意的。
  像今天这样多了一人一狗的热闹感觉,是他这三年来从来没有体会过的。
  沈易自己独了三年,每天都呆在家里,冷冷清清,过得像是个孤寡老人,还是行将就木的,而现在猛地被这样的热闹包围,他才有了一点真正活着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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