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鸽来说,生命真是一场幻觉。但她也不得不承认,都说贵妃醉酒的媚态让人迷恋,可麦苗就算昏迷不醒在浴缸里泡着一动不动都能唤起她心底深处最炙热的情*欲。这和看到阿莱的裸*体不一样,人都是吃五谷杂粮的俗物,看到美好的身躯都会挪不开眼睛。曾经任鸽也以为她对麦苗的身体是同样的反应,到这刻才恍然惊觉这感觉并不相同。她被阿莱诱惑的时候,左脑虽然有些许兴奋,但右脑却还在盘算这人的动机。而见到麦苗,她便一片空白的只想把麦苗揉进自己的肋骨,爱恨情仇变成了无足轻重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热情感谢剔红饕餮夔龙纹君的霸王票,在这忽然热起来,蚊子无比多的秋天让于受感到一阵温暖。。
吃了饭就犯困。。。。
115第114章
靠着最后一点薄弱的意志力,任鸽还算得体但也稍显猥亵的把麦苗全身给打理干净。该擦的不该擦的地方都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从浴室到卧室的距离并不远,可任鸽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兴奋的喘了好多次气才把麦苗扛到自己床上,让她躺好,仔仔细细的盖上被子。还是忍不住偷偷的在麦苗的额头上印上了自己的吻,她自嘲般的笑了笑,在床头柜旁边放上一杯白开水,悄悄的留下一盏台灯的光,才关了卧室的门。她在客厅里枯坐了半个小时,心里是满满而怪异的幸福感,就像这个从来都当成窝的地方因为有麦苗的气息所以变成了一个家。任鸽开卧室门数次只为了确认麦苗是否在里面。直到整个天全黑下来,才发现自己连晚饭都没吃。
自从到了A市之后,任鸽就极为讨厌一个人吃饭。那段时间她把KFC或M记当成了每日朝拜地点,虽然一个去一个人点餐一个人吃,但大堂里总是坐满了人。后来有了单位便一日三餐都在食堂解决,如果没人也一定要拉着蒋雨到外面吃。她就是害怕一个人面对电视,寥寥草草吃一顿到最后自己都不记得到底有没吃、吃没吃饱的感觉。任鸽以为这就是传说中的初老症。现在才知道是缺了这个人,天地之间的一切才会这么让自己看不顺眼。她随便的吃了两口泡面,打开笔记本开始敲:《周建安,一个山里娃对于老百姓最深切的爱》这么闪瞎人眼睛的文案。
直到十一点,任鸽才摸摸索索的从沙发上起身,洗澡刷牙准备睡觉,本来今天准备写三千字的初稿,因为麦苗在她床上躺着,而让那在办公室躺着的第一段在两个多三个小时之后依旧是第一段。脑子里乱乱的,这感觉就像是多年前第一次和暗恋的女同学一起看电影,挺小的电影厅里因为情人节而满满当当的挤着许多人。没有交谈不敢牵手想都没想过拥抱,可是就是激动,没来由的激动。
明明她从很久很久就在隔壁住着,为什么自己这般情不自禁,任鸽在浴室里看着自己涨得通红的脸,自嘲得笑了又笑。可这并没有缓和她的情绪,而是让她的耳朵都被脸染得通红:“你没救了,任鸽”她拍了拍自己的右脸,狠狠的叹了一口气。
最后,她过分坚定的选择去客房睡觉,她十分惧怕自己一不注意就犯下错误,可走到半途又觉得虽然蒋雨已经告知她会搬走,但她的东西依旧在房间里放着,自己一声不吭的就到人床上睡是不是不礼貌?自问自己是一个礼数十分周到的人,不能犯下这种低等错误,便关了客厅的灯,开了自己卧室的门。
其实十五分钟之前麦苗就已经醒了过来,她今天最后清楚的记忆是吴用拿着手机到自己面前,炫耀的把一张任鸽和她所谓的性工作者朋友的照片给自己看。
吴用找这照片大概花了不少时间,所以期待麦苗五雷轰顶的反应就很明显。可麦苗就是忍着,平平淡淡的把手机接在手上再仔仔细细的看完最后不声不响的还给吴用。她的这种表现让吴用很沮丧,因为从吴用和麦苗结婚后,麦苗从来对任何事情都是这种态度。连到A市这么大的事情,她说走,连和他商量一下的余地都没有,更不要说吴用那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妈了。所以吴用为了麦苗做的任何事都显得特别没有价值,他的关心、关怀还是打击都似乎对麦苗没有用,到现在连任鸽的亲密照片她都这副模样。
这让吴用绝望,他挥舞着手机就像挥舞着马鞭:“难道你就没什么好说吗?”
麦苗依旧强迫自己保持一定的专注能力,连情绪都被压在底层的底层,上面覆盖着一层冰霜:“我确实没什么好说的,我们俩早已经分手,她喜欢做什么、爱什么人和我没关系。”
吴用脸气得通红,他花了大代价搞到这张照片不是为了看麦苗十年如一日的没表情的脸,他想看她崩溃,要她体会被人扔在脚底被踩来踩去的感觉:“真的没关系吗?那你为什么死活要到A市来?就为和她隔着墙么?听到她和她新女友上床,或者她劈腿的□上床也会让你性*□?原来是这样,这才是你不愿意和我做*爱的原因吧?”
之后,麦苗记得自己摔了遥控器,而吴用正准备看好戏的时候他的电话催命,五分钟后他带着一脸的怨念和一箱子行李回了Z城。而她自己。。。似乎在吴用关上门那一刻便开了最近为了睡眠常喝的威士忌和伏尔加豪饮。似乎只有酒才能稀释她对任鸽的绝望。她一直担心的事情终还是发生,她和任鸽这几年的感情在这些或大或小的绝望面前终抵不过陌生人能给的温度,任鸽爱上了别人,而她则丧失了爱人的能力。她真的想问任鸽,既然已经不爱了,为什么还扛着为了她好的牌子行走在江湖上,她宁愿任鸽诚实的面对她。于是在酒精的刺激下,她浑浑噩噩的下楼,颠颠撞撞的走到地下停车场,她一定要在任鸽回来的时候逮到她,质问她。之后。。。她就再没记忆,现在的全身疼痛和棉被熟悉的香味,又让她不想睁开眼睛。
怕一睁眼,所有的一切都烟消云散。
可是逃避总不是办法,虽然心痛从和任鸽分手之后便已经开始,从撕心裂肺的尖锐到现在可以一天一夜无时无刻都能忍受的钝痛,麦苗擦了擦一不注意就叛逃的泪水,习惯性的往床边找水杯。才发现这并不是自己家,可水杯却没有因为空间的变幻而放在不一样的位置上。
这是哪里?麦苗想,这时听到门把被扭动的声音。有个人施施然却又轻手轻脚的进来。她蹲下小心翼翼的摸了摸麦苗的头发,关了灯,爬上了自己的床。
任鸽第一次上自己的床这么紧张。她怕把麦苗吵醒。如果她面对一个依旧醉得稀里糊涂的麦苗,会手足无措;可面对一个清醒的了,她也不知道说什么。
还是睡着了的麦苗比较好处理,她想拥抱的时候可以偷偷拥抱,想亲吻的时候不必找大把没必要的理由。就像三十年代的默片里的镜头,任鸽刚刚开始规规矩矩的睡在床的右边,然后慢慢吞吞的翻了个身,发现身边的麦苗呼吸均匀,似乎睡得很熟,便像一个无耻的宵小,沉默又胆小却无赖的把她静静的抱在自己怀里。闻着她的熟悉的香味,狠狠的叹了口气。
然后在心里从一百倒数,倒数到1的时候再默默的抽出自己的手,定了一会儿,又再翻过身,就好像刚刚的那一个时间段是从另一段空间偷出来的一样。
这种拙劣的伎俩让装作睡着的麦苗受不了。她反手抱住任鸽,十分暴力的扒着任鸽的睡衣。
如果任鸽是个意志力特别坚强的人,她一定会说:“夫人,我们不能这样。”然后挥一挥衣袖,扯着自己的小睡衣宁愿去睡沙发也不要和麦苗纠缠在一起。毕竟,她知道,如果这一步踏错,会付出多大的代价。可惜她不是个意志坚强的人,或许应该这么说,面对麦苗的任鸽不是一个意志力坚强的人,在麦苗的手触到她肌肤的那一刻,她就想叩头对麦苗SAY:“女王。”
不过任鸽还有那么一点点羞耻之心,虽然各种迫不及待在内心深处扑腾扑腾的冒着泡泡,还是在没投降之前为了敷衍自己那一直不坚定的灵魂还是假模假式的拒绝了两句“不要这样。”
“不要爱你,还是不要爱我?”麦苗像一只夜行捕食的哺乳动物,啃咬着任鸽的脖子,双腿紧紧缠在她的腰间问:“说,是不要爱你,还是你不要爱我?”
“不要。。。”任鸽喘着粗气,受不了这刺激,禁欲这么久,鼻血都要喷了:“不要在脖子上种草莓,上次就被同事笑了整整一个星期。”
麦苗没说话,任鸽还以为她默认同意。结果这一晚麦苗折腾她的脖子就足足折腾了数个小时,又抓又挠又吻。第二天任鸽起床上班的时候,发现脖子上竟然被麦苗啃出“M”型的字母,她在浴室差点暴走抓狂。这事的结果就是一直到她离开A市很久很久以后出现在颁奖典礼上,当初的同事都还会指着电视机对着自己亲戚朋友说:“你看,你看。别看这家伙现在人五人六的,当初在A市电视台的时候,你都不知道她有多疯狂,明明都快夏天23、4度的天气了,还穿毛衣,毛衣哎。那时候我们都在猜想这家伙是不是个精神病。”不过。。。这是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