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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撩 (王老吉)


  程谍点点头,伸手在床上划拉了一下,碰到了那只熊,在他身后安安静静地躺着,床前站着刚刚暂时代替他履行职责的人形抱枕萧襄。
  “刚才我看你侧着睡没办法冰敷,想把熊拿出去,结果你就一直把我当成熊拽着了,看过医生之后也没有放手,我只好在床边等着,没想到自己也睡着了,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萧襄忍着笑说道。
  “医生?”程谍有些迷惑地重复了一句。
  “嗯,刚才我请了医生出诊过来,已经给你打了退烧针,看你烧退了才走的。”萧襄说,指了指床头柜上面的药片,“这是医生开的药,之后按时服用应该就可以痊愈了。”
  “诊费是你帮我垫付的吗?客厅里我常背的那个包里有钱,你看看现金够不够,不够的话我明天取了还你。”
  “不用了程哥,说是医生,我也叫一声叔叔的,算是我家的世交,付个药费就算了,回头我请他吃个饭。”萧襄说。
  “那回头我也请你吃饭吧,今天真的谢谢你。”程谍想了想说。
  “不用客气程哥,不过我多一句嘴,你这样听之任之的烧着,万一温度降不下来,搞不好会烧成肺炎的。”
  “我知道,我会注意的。”
  程谍觉得萧襄的话很诚恳,他确实是太宅了,而且放任自己的宅属性持续发展了下去,饮食方面也不太规律,萧襄说的话他听进去了,并且觉得自己确实需要改变生活方式。
  同样的话,何聪叨逼叨过不下百遍了,可是程谍一听一过,他刚刚清醒了一点儿的逻辑此时此刻还不能分辨自己到底是因为何聪也是宅属性而没有听进去,还是因为说话的人萧襄就听进去了,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叮咚。
  就在程谍的脑回路还在急转弯的时候,他家的门铃响了。
  “是聪哥。”萧襄跑出去应门,过了一会儿把何聪迎了进来。
  “打你电话也打不通,本来应该明天回来的,我还特地提前回来了一天。”何聪进了房间,风尘仆仆地说道,一看就是从外地急三火四赶回来的模样。
  “发烧了,我想着吃两片药睡一觉就行,没想到这次挺严重的,多亏了萧襄。”程谍看着何聪灰头土脸的样子,过意不去道。
  “这回也该听听劝了,你们家靴靴性子野,正好领着上河边遛一遛,反正现在你俩是狗友,还有个照应。”
  “靴靴不算狗。”程谍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颜狗也是狗。”萧襄补了一刀。
作者有话要说:  用什么奶瓶?啊?用什么奶瓶!用嘴啊!


第25章
  就这样,靴靴被当成了颜狗,纳入了遛狗大军的行列之中。
  说是大军,其实也只有程谍这个光杆儿司令和萧襄这个狗头军师。
  程谍这次听人劝吃饱饭,暂时把作息稳定了下来,同时也向厨艺大佬萧襄低头,渐渐跟靴靴一起接受了对方的投喂。
  他发现萧襄的伙食其实不错的,并不像之前他想的那样吃不饱,但也有可能是拍戏所得的酬劳,让这个年轻男孩儿的生活渐渐的宽裕起来,虽然这样,程谍还是会定期买一些食材送给萧襄当做是时而蹭饭的谢礼。
  有时候萧襄去公司点卯不在,程谍就会把茄子土豆什么的堆在他家的门口,让回来的萧襄有些哭笑不得,怎么看都像是靴靴有时候放在他家门口的小鱼干,还真是有其仆必有其主。
  “程哥,我看你送我的蔬菜,袋子都是生鲜店的啊?”有一次遛狗(猫)途中萧襄问到。
  “嗯,你还在长身体,吃点儿好的。”程谍说。
  萧襄的感觉有些微妙,但是因为今年确实又往上蹿了一厘米,竟然无法反驳对方的“倚老卖老”。
  “程哥总是在生鲜店买东西吗?”萧襄问。
  “嗯,可以送货,挺方便的。”程谍的回答极具肥宅风格。
  “其实生鲜店或者超市的东西未必比菜市场的新鲜,尤其是早市,买得到近郊的农民自家种的蔬菜。”萧襄说。
  “这附近,有早市吗?”作为一只常住人口,程谍问出来暴露自己宅属性本质的问题。
  他的生活跟其他肥宅的区别只有一条,那就是并不肥,而且拾掇拾掇还能看,非常能看。
  “有啊,我早起带着一桶散步的时候就遇到过,东西挺便宜的,一般家常的蔬菜都是几块钱一斤,金贵一点的时令菜稍微贵一些,还有河鲜和海鲜。”萧襄介绍到,顶着一张美少年的脸,操着邻居大爷的心。
  “程哥想去的话,我明天早晨带你去看看?”
  “嗯,好啊。”程谍点头答应了。
  结果答应的当天晚上就来了个活儿,是熟人加单的,因为是长期合作的关系户不好推辞,程谍只好又熬了个通宵,到了第二天凌晨差不多四五点的样子才堪堪的忙完了。
  程谍想了想,简单冲了个凉,用皮筋把刘海绑成了一束呆毛就直接出门了,结果在门口遇到了人模狗样的萧襄和一桶。
  人是什么样的人,衣冠楚楚的人,狗是什么样的狗,风华绝代的狗。
  天气有点儿凉了,又是凌晨和早晨的转捩点,萧襄穿了件飞行员夹克,内搭了一件简单的白T恤,底下搭配牛仔裤和工装靴,显得很有元气。
  程谍是学设计的,虽然自己是肥宅不肥的属性,但鉴赏能力毕竟摆在那里,可以看得出萧襄的衣品很好,而且是经过自己做了功课搭配出来的。
  再看一桶的操作比他的家主更加骚气,显然是刚刚洗过澡做过造型的样子,一如既往,高贵冷艳。
  相比之下,程谍的螺纹背心大裤衩,花臂呆毛黑眼圈就显得不是那么正式。
  “你等我一下好吗,我换一件衣服。”程谍想了想说,并且在萧襄阻止他之前闪身进屋。
  萧襄紧走了一步想要跟进,结果被扑出来的靴靴抱了个满怀,使劲儿在他的裤管上扒住不动了,并且招来了狗子蹲在门口吸猫。
  这样一来就进不去了,萧襄想到,不过很快,程谍就换了一套行头走了出来。
  是他所渐渐熟悉的白骨精套装。
  认识以来,萧襄逐渐发现,程谍似乎只有并不肥的肥宅和白领骨干精英两套look来回换着穿,一套是在家或者实地工作时的装束,另一套则是跟人谈事儿等正式场合才会一键换上的橙装,可能是血厚攻击力强。
  现在程谍去逛菜市场却换上了橙装,那就表示他对于萧襄的重视,反正肯定不是为了表示对狗的重视就对了,萧襄看了眼在那里吸猫现场的二狗,颇有自信地想到。
  “程哥,这身儿行头逛早市是不是有点儿……”虽然被重视的感觉不错,萧襄还是处于善意提醒了一句。
  “没事,走吧。”霸道总裁程谍摇了摇头并且干净利落地按下电梯下行键,用自己果敢的行动淡化了只有两种衣服的尴尬处境。
  萧襄只好看紧了狗跟紧了他,并且想象着自己是浮华都市大街上跟随在花花公子身后的遛狗小弟。
  虽然还不到早晨六点,早市已经相当繁华,五行八作做买做卖应有尽有,一派忙碌奔波熙熙攘攘的烟火气。
  来赶早市的大部分都是已经退休的大爷大妈,间或几个漂亮的主妇或是自由职业的年轻人夹杂其间,脸上多多少少都带着一点儿不耐烦的神色。
  可是萧襄却觉得这烟火气很舒服,让他有种踏实的感觉,这样的拥挤与喧嚣似乎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虽不至于捂暖了他,至少能够平添一丝活气。
  两个人逛了没一会儿,萧襄数了数,一共二十五个哈欠,虽然都是别过脸去用手抵住薄唇打得很有教养,但是只怕程谍困了。
  “程哥昨天又修仙了?”
  “嗯,关系户,加单催得紧,我平时都不熬夜了。”可能是之前答应听劝的关系,程谍说完原因之后又找补了一句。
  “早知道今天不约你出来了,赶紧回去补个觉吧。”
  萧襄心里一紧,程谍真是个言必信行必果的人,很多人如果遇到临时加班的话都会取消第二天跟朋友的约会,可是程谍并没有这么做,他是否知道他很重视这次的出行,如果知道,他的心里又是怎么想的呢。
  “睡不成,我还要去交活儿,上一趟市中心。”程谍摇头。
  “哦,那正好我也要去市中心,今天有车来接,程哥搭个顺风车吗?”
  “嗯……那就麻烦你了。”程谍想了想说。
  ……
  萧襄和程谍回到小区安顿好了蔬菜和狗就出门了——为了统一管理,菜狗都放在程谍家里,因为狗可以吸猫,靴靴也省去了在阳台上暗中观察的做日常,属于猫狗双赢的局面。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小区的大门,程谍看到门口停着一辆保姆车,上面还非常高调地拉着横幅——《二狗》剧组。
  不愧是演员,还真的可以在翩翩佳公子和村口二溜子之间随意切换,刚刚演完了一个天潢贵胄,一转眼就可以投入这么富有乡土气息的剧组的怀抱。
  程谍不疑有他,径直走了过去。
  “哎,程哥,这边。”落后了几步的萧襄眼见势头不对,赶紧追了上来,指了指停在稍远地方的一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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