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动□□引用的对,男人就是那种群居终日言不及义的生物。
他的头很晕,脚下如踏着轻云,理智点燃导火线,一杆子冲到九霄云外再也没回来。他忍不住要呐喊,因为完全听不到自己说话的声音,又恰巧误以为别人也听不到,这是所有酒鬼的误区。
“你,隋愿,我知道你,我知道…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他趴在车门上,已经需要依附静物才能勉强站稳脚跟,却挥挥霍霍的说,“我告诉你啊,菜团子,那是个脑袋里装满烂菜叶的怪咖,他为你跳楼。即使,他不是有意的,但你是间接因素,所以你得好好待他。蔡伯父,那天……”他忍不住打了个长嗝,扶着车门的手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了,“就…那天电话里,蔡伯父把他交给我了。我有什么资格?你肯定这么想的,对吧!你别不承认!但我跟你说,今天,嗯……”他又看一眼手表,再努力也无法看清纤细的指针,都不如抬头去看头顶的月亮,大自然的智慧比科技更可靠。“应该还是今天。今天,我把菜团子交给你了,你必须爱他胜过爱爱你自己,你必须把爱他放到你的日程里,必须时刻为他的智商考虑。如果……如果有一天你不爱他了,不要跟他讲,他受不了,你跟我讲,我带着他滚出你的世界。就这么简单!”
气氛在冷月下异常庄重,隋愿看着他,目光里尽道匪夷所思,他也看着隋愿,尽管被酒气冲击的非常迷离,但他真的没看清隋愿,他的眼睛大概在精神状态上瞎了。
隋愿伸出一只手,握住他搭在门框上的胳膊,用力,用力的推出去,然后狠狠关上门。
“司机,可以开车了,去御景园。”
第95章 第九十五章:我在黎明等你
一个人真能冷到令人浑身发抖吗?没错,能!相比今夜无云冷月,康明宇深刻感觉到月光折射在隋愿身上,像光的射线经过无数对立的镜子聚焦到最亮的宝石上,他把寒冷释放到了极致。
他可能听进去了,也可能爱答不理;他可能以为康明宇在耍酒疯,也可能认为他在小题大做装深沉。这些都无所谓,反正事后康明宇是连半分都想不起来。
他像人寰里游荡的孤魂野鬼,总觉得自己有一段尘缘未了,但想不起来,于是漫无目的的在萧瑟秋风里闲逛。他甚至错过了隋愿轻蔑的眼神,不然就冲他这一点火就冒烟的暴脾气,也势必要争论不休,这样隋愿就有理由更讨厌他。
暗黄色路灯下投向地面的影子,跌跌撞撞,仿佛要匍匐在马路上。空气中落了一层寒霰,朦朦胧胧,呼吸里都带着潮湿。
康明宇寻着记忆向前走,他不敢保证自己的记忆是不是最终版本的,只是没有停下过。
他走了很远很远,远得就像童话故事里经常提到的那句开场白,“很久很久以前”。可始终无法寻到故事的结局。
路边有个马革裹尸一般的乞丐,用破烂的黑被子把身子卷成墨鱼寿司,周围破洞里露出的粘满尘土的棉花大概就是佐料。他是上帝的一盘菜,但无人买账,只能任由风吹雨打,磨灭他原有的色香味。
康明宇在他身边的绿化带前坐下,寿司就睁开贼亮的眼睛看向他,也不动,也不说话,整片土地都是盛着他的盘子。
大概,动物真的是会根据自然界的嬗递而进化,这块寿司的眼睛像夜鹰眼一样亮,似乎已经习惯了黑夜。
“兄弟!”康明宇对他高呼,一面又拍打他的身体,方位差不多在肩膀处,“你,对这里熟悉吗?”
一位流浪汉在这条街上不知会遇到多少像康明宇这样的醉鬼,他们皆是意气风发、金玉满钵的人,如同自己日日栖息的这条灯红酒绿的街道一样,高兴时跟他打个招呼,生气时给他来上一脚。
但无论这个世界心情如何,有人慰问总是一件好事。
“我跟你说话那,怎么?还不愿意搭理我?”
康明宇站起来,焦躁的在流浪汉身边转悠,那地上有个碗,但没有缺口,可以见得现在的流浪汉也是有尊严的。
“我就跟你问个路,从这,到汇英名郡怎么走!”
流浪汉在路灯下伸出一只黝黑的手,指着东方说:“前面第四个红绿灯右转,路上有广州路的方向排,跟着它。”
你们无法想象,当康明宇听到猫头鹰忽然发出布谷鸟盈润的叫声时,那种耳目一新的震慑。
流浪汉的声音并不像想象中沙哑枯燥,而是婉转清澈,预示着他夏日壮苗的年纪,只是打结的长发盖住了半张脸,仿佛是个只长了两只眼睛的怪物。
他的手黑如煤炭,而且严重变形,形容起来可以参考一种名叫泡脚凤爪的零食。
说完,他把手瑟缩回去,在单薄的棉花里取暖。
康明宇有一阵无言的呆立,不知该说些什么,也许最好什么也别说。
“谢谢。”他抽筋似的点点头,临走前又补充一句,“哥们儿,你声音真好听啊,我音控,一听到那种清流急湍,我就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我跟你说,就声优都没你声音好听,而且你特别适合讲故事,说书一类的,肯定圈粉。唉?你别不信,这个世界上的人之所乐,什么都有,就有一种人特别迷恋纯洁的声音,不过,也有人是手控,特别喜欢看修长纤细的柔夷,都各有所爱嘛。”
如果抛去最后一句话,估计这位流浪汉是要感激涕零的,然而,康明宇就是这种手一抖、坑队友的人,永远学不会正确补刀。
他走了不远又忍不住回头寻觅,却见原先躺着寿司的地方空了,正前方有个站立的棉被在夜色下蠕动,一起一伏,时高时低,那一摊毫无形状可言的影子也如风过水面一般波澜起伏,逐渐远去。
“难道?他怕我喝多了找不到路,回来还跟他算账?”小心眼的人在潜移默化里就没有正常的思维。
他摇摇头,唉声叹气的继续前行。
又走过一条十字路口,他感觉大腿根外侧有点痒,像微小电流在经脉里奔走,一会儿痒一会儿麻。
下意识的摸摸口袋,原来手机屏幕亮着,剧烈的震动让他抓不住这条乱跳的“鱼”,而且这鱼还会唱歌,偏偏爱唱五行传奇的主题曲。
“喂?喂!谁打的电话,有病啊!”
对着手机嘶吼一阵,他翻过来一看,“靠,原来是闹钟。”
手机屏幕上铺满流动的玫瑰花瓣,簌簌下落,到屏幕尽头就消失殆尽,不知去了何方。
那上面粗体红字写着8.19、00:00。日程栏只填了四个字——“伏龙一世”。
他的脑袋嗡的一声,发出红色预警的警报,醉意顿时消散。
还记得吗?三年前的这一天,康明宇和伏龙一世在游戏里玩了一整夜,他说心情很差,康明宇就昼夜不离的陪在他身边。哪怕只是虚拟的影像,哪怕没有过多的语言,伏龙一世坐在红海岸桥上,康明宇就喋喋不休的逼叨。
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他说,从来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他说……并不是每个人生来都被需要着,很多时候,我们要花大把时间为自己找一个位置,既能服务别人,又能得到幸福。
康明宇就告诉他,放心,从今天开始,我就能记住你的生日,我就在心里给你留个位置,我需要你,而且绝对会耗尽你最后一丝能源,直到我们都老去。
伏龙一世说,死后要化作一颗星星,远远观望这无情的人世,看许多生灵擦肩而过,他们吠叫、忙碌、奔跑、在碗里舔食残羹剩饭,在草地上盖着黑夜成眠,第二天还有重重的担子要挑,沿街叫卖,看人脸色,用血汗盖一座房子,穿一次红衣,到民政局领一本注定要压在箱子底下的红纸,然后用后半辈子去经营,无数次的轮回,了生死,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师傅,那我就化作一颗渺小的星际碎片,永远围着你转可好。”
后来,凌渡和伏龙一世失去了联系,但每年的这一天,康明宇都能在睡梦中收到他生日的消息,然后就问自己,怎么这条备注还在。
偶尔想他想到夜不能寐,告诉自己把它从日程中清除掉,接着又忘记还有这么一件一年一度的事,在下一年轮转。
三年来,那些没有康明宇陪伴的生日,不知他过得如何。三年来可能互相想起,又沦为淡漠。
康明宇望着没有尽头的街道,忽然就明白自己为什么找不到家了,因为他要去的地方,一直是汤恩的心里。他走过最长最曲折的路,怕只是伏龙一世的心路了。
他在路边等车,越想越兴奋,安耐不住这等待的躁动。他必须前行,在街道上不时回头寻觅THX,但仍未停步。
他想象着汤恩穿着睡衣给他开门的模样,他的头发应该有些凌乱,眼睛在半睡半醒间朦胧,像羽毛在心里一下一下的摩挲,挑拨着自己。他会去厨房煮热cocoa,一人一杯对坐在阳台的懒人吊椅上,让夜色为他们披上棉被。
多么美妙,他送的玫瑰花还安静的守护在客厅里,花香盈袖,画意盎然。
康明宇乐得合不拢嘴,口水几乎垂涎三尺。
又是为心爱的人准备惊喜时那种亢奋的心情,他敲响汤恩家的门,像心跳一样剧烈的律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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