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酩酊 (它似蜜)


  “哈哈!那我还蛮幸运,长胖倒是没有,挨骂的话,早就习惯了,网友真的很多人才,”祝炎棠讥诮地勾起嘴角,拿过吴酩的核桃,攥在手心里,“至于失恋……”
  吴酩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只得盯着那骨节分明的手指,拢着方才被自己揉烫的那两只油亮的果。
  “真失恋啦?”他挤出这么一句。
  “也不算,”祝炎棠喝了口茶,幽幽道,“从来没有追到手过,又何谈失呢?”
  宛如当头一棒,最不愿去细想面对的还是来了。自从那次祝炎棠在火堆前的惊天告白,吴酩自虐似的在网上翻来覆去看好几遍以来,这颗大石头就压在他心上。关于那个“恩人”,也算是自己的头号情敌,他有过诸多猜想,也考虑过诸多对策,可一看到祝炎棠在面前,他就强迫自己忘了这事,好好享受当下。现在却是不能再装瞎了,爱豆自己都主动提及了……
  “所以……你想跟我聊聊?”他一脸沉稳地问,“有时候都说出来会好受很多。”
  “你愿意做我的垃圾桶?”祝炎棠专心看着他,眼神淡淡的,“没有人愿意去接受别人身上的、和自己无关的压力。”
  “我愿意!”吴酩差点站起来,他点着似的激动起来,想说,你的事怎么能和我无关,可他没法儿说出口,他只能又给祝炎棠倒杯茶,“祝老师,你放心说吧,想哭的话,你就哭,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哈哈!我不想哭,我也不认为你会把我的事情告诉别人,放松好啦,”倒是轮到祝炎棠来安抚吴酩了,“其实也是很简单的故事。”
  吴酩洗耳恭听:“那就说。”
  祝炎棠轻描淡写:“我喜欢我的老板。”
  闻言,吴酩寒毛一下子炸起来……靠,还真是?!那些云云八卦瞬间涌上吴酩的脑海,是个男的,却不是自己,一时竟不知该悲该喜……“那个谢明夷?”他把全部力量集中在掐着虎口的两指上,努力不让嘴唇发抖。
  “嗯,是的吧,”祝炎棠垂下眼睫,目光蓄在下面,却又仿佛飘得很远,“我觉得我应该喜欢他。”
  吴酩立刻道:“什么叫应该?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应该是什么意——”意识到自己有点太激动了,他闭上嘴。
  “你理解错了,这个‘应该’是,合理、顺其自然的意思,”祝炎棠抬起眼,看着他,目光如此诚挚,又耐心,好像把他当作最亲近的人一样,“你听我讲讲为什么,就能明白。”
  我明白?我不想明白。吴酩没辙地捂了捂脸,对于祝炎棠的事,他这是第一次产生烦躁的情绪,他本以为自己能按计划平静倾听并出谋划策,在无形中显现自己的可靠与善解人意。可此刻,他从指缝中瞪着那人,那人也瞪着他,问他说:“本来就是很无聊的故事,你不想听可以反悔哦?”
  “我听!我没说不听!”吴酩越发心虚,翘起腿,大叫道,“祝炎棠,你什么时候这么婆婆妈妈了?”
  “……好啦,你好像在替我生气一样,”祝炎棠忽然笑了,“虽然我想起他,也经常觉得很生气。”他放下核桃,是要认真说事的架势,“黑料最多的那两年,你可能在网上看过有人在扒我的家庭背景。都是真的,我曾祖父在北洋时期,的确是军阀,祖父当然也是反动派,大概做过很多穷凶极恶的事情?建国后举家逃到台湾去了,后来去到香港。97年,香港回归之前,祖父病得要死,我爸爸顺着他的意思,又带我们全家逃去美国。”
  “你当时,才不到三岁?”
  “嗯,花好多钱偷渡过去的,我们住在布朗克斯地铁站旁边的贫民窟,当时很穷很穷,一直到我十五岁,”祝炎棠不咸不淡地摆弄着手指,也不去看吴酩,“父亲想做生意翻盘,结果欠了高利贷,一直没有还干净,突然就死掉了。”他拢了拢耳后的碎发,“一辆破烂车,被大货车碾过去,我妈妈、我哥哥,一起在车上,一起死的。”
  吴酩已然说不出话了。
  却听祝炎棠平淡稀松道:“之后我才发现,他们买过那种客家人卖的,黑市的保险,受益人都填的是高利贷的债主,只有我没有买保险,我也没有上那辆车,没有被撞死。”
  见吴酩不接话,他又道:“所以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我经常在想,是不是债主为了保费雇人把他们撞死?还是他们觉得这是唯一还钱的办法,所以主动死掉的,不给我买保险还是保护了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不过对当时的我来说,这也都是没办法的事,我必须继续打工,继续还钱,因为单单保费还是不够的,不还完钱,也就不能安静过活。”
  “……你再喝点茶。”吴酩低下头,烫那紫砂壶。
  “你听我讲完,”祝炎棠目光颤颤的,声音却仍是无所谓的样子,“我只想赚钱还债,去到同性恋酒吧打工,因为普通酒吧不收我,也去给人家看小孩、看狗,去倒卖假冒烟草,数不清楚,”祝炎棠脸上忽然闪现出明艳的笑意,好像忆起了什么乐事,“还去百老汇演过尸体,挤进去的话,就有午饭可以吃,很有趣的。他们活着的时候,我幻想过要去表演学院上学……到十六岁,还是这样,我毫无进步,有一个晚上被灌了脏药,从酒吧逃出去,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然后我遇到谢明夷,他用家乡话对我说,要带我学习,回国,做大明星。”
  有点头绪了。原来“恩人”是这个意思。也的确是恩人。已经不仅仅是星探那么简单,这是救命,又怎能用知遇之恩概括。吴酩紧紧攥着手指。
  “我觉得自己不可能更惨,就相信他了,他也没有骗我。二十岁的时候我已经不是半路辍学的、只有一张脸能看的问题人口,我们回到中国。”
  吴酩凭着那些道听途说的记忆,问:“然后他做了你的经纪人?只管你一个艺人?”
  “是呀,”祝炎棠呼出口气,“后来不做了。”
  “那你是,”吴酩小心翼翼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
  祝炎棠抬头看天,好像在苦恼:“不知道,我一直没有精力去想那些事,刚出道的两年,我唯一想要的就是快快赚大钱还债,后来还干净,那些曾经乱七八糟的事也都被公司抹得很干净,一点证据都没有了,我就得意忘形,觉得自己可以做个自由的人。”
  “你本来就是,也应该是自由的人,过去,还有现在,”吴酩也抬头看天,秋高气爽,“曾经过得那么不容易,还帮父母还了债……到现在,你把本职工作也都做得很好,就算你喜欢你的老板,也没人能说你错。”
  “突然变成夸我?”祝炎棠笑眯眯地搡了他一把,搡得两人的秋千座都摇摇晃晃,“但很多事情并不是努力就能改变。比如,现在已经把债清干净,可那些放高利贷的还是会时不时骚扰我,拿我的过去说事,上个月就有过一次。又比如,我大概不能继续喜欢明夷哥了。”
  “为什么?”吴酩一开口就后悔,放下高利贷暂且不提,他质问自己——不继续喜欢不正是你想要的吗!
  可祝炎棠那落寞样子,就像毒药似的诱惑他把这话问出口。
  当你真心喜欢一个人,他想要什么,和你想要什么,有时还真挺难权衡。
  祝炎棠似乎也深受其扰,回忆道:“他是直男呀,有一个喜欢了十年的女人的那种。他确实很温柔,但是对谁都是一样的。在纽约学习的那段时间,他喜欢的女人的弟弟在普林斯顿上大学,成绩极好但是脾气品性都很差劲的那种。他好像老爸一样照顾他,每周都要开车过去请他吃饭,看看他有没有死掉。”
  他又笑了:“我也跟着去过几次,那家伙当时真的,乖戾得很,现在倒是变了。对了,他也喜欢男人!前段时间还为了自己的一见钟情,当着全香港的面出柜,把他姐姐气得要死,所以明夷哥也气得要死。”
  “所以,祝老师,你受了刺激,这就准备放弃了?”吴酩一边痛骂自己是个心软成泥的无脑傻叉,一边继续说了下去,“喜欢这么多年,这种感情的产生的确很顺其自然,人家也一直是直男,结果就突然放弃了?”
  “因为他准备求婚了呀,也早晚会结婚,我再坚持是不是太贱了?”祝炎棠耸耸肩膀,“以前,给梦中情人挑节日礼物都要我陪,说我审美好,其实也是为了让我趁早死心吧。节目上出过那件事后,干脆再也不找我了,求婚戒指也是找其他人帮忙一起挑的——我还是上个月从人家口中听说的呢!”
  吴酩跳起来:“他知道你喜欢他?”
  祝炎棠挑眉:“大概。”
  “那还叫你一起给他女神挑礼物?工作上压榨完劳动力,平时也不放过你?”
  “哈哈。”
  “这也太狗逼了,”吴酩掐着腰杆走到鸟笼下,别着脸,祝炎棠看不见他的表情,“什么谢明夷,我还明夷待访录呢……你还是别再喜欢他比较好!”
  “我也是这样想的。不过,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祝炎棠也走到鸟笼下,他忽然觉得身上很轻松,有关自己那点龌龊事,诸如不堪历史,诸如痴心妄想,又诸如,他一边在公众,尤其是女孩子们面前营造出“完美情人”的形象,一边弯成回形针,无望地喜欢一个脸热心冷的直男这么多年……他从没想过会有一天跟谁说出口,就算真的说出了,结果也必然是惹人讨厌,甚至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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