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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总裁是辣么温柔 (北戈)


  而且越走到最后,你将越从容自若,越走到最后,你将越明白什么对自己最重要,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选择、岔路,那么我们选自己中意的一条坚持走下去,谁又知道这条或许在别人眼中错误的歧路,会带给我们怎样的惊喜,当你走到最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之后,谁又敢说你走了错路呢?
  余散成在安静的岁月中慢慢抬眸,或许他年少北漂,在绝大多数成年人的眼中是离经叛道,是错误的!但此时此刻余散成却无比庆幸他选择了自己的道路,你跨错了一步是错,但你错到了最后,兴许就奇迹般地变成了那些胆小、退缩人口中夸耀的对象,度过了他们羡慕的一生。
  余散成褪去了表面的浮华,真真正正地让心融进了普通人的生活里面,学会平静。乡村的空气一贯是自然又带着小清新的,深吸一口气仿佛人头脑都会清醒了不少,乡间早上鸡犬相闻,邻间的人会笑着打招呼,熟捻地说着乡间趣味,偶然有路过的货郎,他卖东西也收东西,从千里迢迢来到千里迢迢去。
  余散成不像以前那么急躁,也不会凡事非分出对错,他渐渐明白有时候是可以模糊处理。在这异乡的田间,他眼看这清晨之间的白雾漫漫,却越加想念别处的人,他不会放弃自己的演艺事业,他像个雄心壮志的少年一样,在短暂的踌躇不前之后又坚定地迈开步子,他会在光影斑驳中走过这一生,他会牵着爱人的手走过这一生,不会害怕,无畏风雪。
  结束一年的钟声在匆匆离别的岁月中敲响,王以歌坐在饭桌上,前面放着的电视正热闹地欢歌笑语,他自在地坐着,抬手喝了一大口酒,对旁边的余散成说道,“你觉得你王哥帅不?”
  余散成正笑着看电视,头也不回地答道,“王哥最帅!”
  王以歌笑咧开了嘴,嘟嘟囔囔地说道,“我也觉得自己长得挺帅的,这十里八乡没结婚的汉子,我算是其中的领袖人物了,怎么她一看见我就翻白眼……”
  王以歌刚嘟哝完,旁边刚还在看电视的余散成猛然转过了头,眼中露出亮光,笑眯眯地问道,“王哥,你有喜欢的姑娘了?”
  王以歌一怔,他酒气上头,这时也瞧不出是脸红还是其他了,他别扭地说道,“……我没有,不过是个凶悍的恶婆娘罢了,我才没有喜欢她!”
  余散成兀自闷笑,王以歌是自己没办法看见自个儿的表情,当然也不知道自己说话的时候,眼睛都瞪直了!
  大个儿糙汉子露出别扭的语气,不是对人家有意思是什么?
  春节过后不久,余散成终于见到了江如练口里说的那个女军医,女军医长得不差,脸上的笑容也带着特有的爽利与轻快,她坚强地活着,而且从来不在意自己比别人少了一条腿,该怎么活就怎么活,还活出别人没有的豁达通透来。
  她曾经上过战场,参与了战/争国家的武/装支援,在她手下曾救下过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什么缝补伤口、从身体里面取/弹是驾轻就熟的操作,更重要的是她曾在印/度帮一个穷困潦倒的男人免费接过生。
  这一切都是王以歌死缠烂打从女军医的嘴里知道的,但那男人不是余散成这样情况,他原本生下来便不男不女,后来做了手术才彻底地变成了男人,却没想到身体里面的另一套器官已经成熟。
  王以歌本着替余散成打通消息的想法,却没想到喜欢上了女军医,一天到晚至少有几个小时都在人家后面转悠,等到终于摸清了女军医的性格底子之后,王以歌才把人带到余散成面前。
  这女军医不过诧异了一下,然后仔细地替余散成检查了身体,男人怀胎胎位一般偏上,而且没办法像女人一样顺产,只有剖/腹。
  余散成听了她的话后,冷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原本性子便有几分娇气,后来又被江如练宠得越发骄横起来,但他性格里面坚韧占了很大一部分,这时候他只是温柔地摸着自己肚子,笑弯了眼睛、点头说道,“麻烦医生了。”
  等女军医处理好余散成的事情后,王以歌耷拉着眼睛便把人堵在另一个房间里面了,他笑嘻嘻地从衣柜里面拿出了一个左腿假/肢,这假/肢做得特别逼真,如果穿上裤子遮住连接部位,几乎能以假乱真。
  王以歌把东西拿出来之后,自己先不好意思了,这次他也没对着女军医大大咧咧地叫医生了,他瞪着那双漂亮的大眼睛认真地说道,“刘芬,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个,不过在我心里你怎样都是最好看的……”
  王以歌光注意着女军医的自尊心,也知道自己冒昧地给人家买了假/肢不太礼貌,他嘴上没毛、说话不牢,没想到把自己的心里话全抖出来了。
  女军医刘芬还没有从假/肢的冲击中回神,便一头撞进了王以歌忐忑的神色中,她也完全愣住了,这人天天跟在她后面,跟小混混找茬似的,没想到心里居然对自己有意思,“你……”
  王以歌背脊一挺,生怕她说出什么拒绝的话,当机立断地把假/肢塞到了刘芬手里,“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想问你怎么不带个假/肢,不然一跳一跳多不灵活!”
  刘芬方才有些感动的心,马上就被酸涨的热水泡过,最后她半响无语,只有露出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瞪着王以歌,果然不该对这人太好,太好了之后说话踩人伤疤一踩一个准!
  不过刘芬看着手里的假/肢,却话也说不出了,从来没有一个人,像这个傻瓜一样关心自己,那些人认为她不在意,实际上无心人指指点点的目光有时也会让她疲惫,想要依靠。
  ………………
  肚子大了之后,余散成便不像以前那样出去闲逛了。转眼之间,春天姗姗而来,它来得不迟,恰到好处,一场一场贵如金油的春雨飘落在这乡间土地一寸寸地滋润着大地万物,王以歌的屋子正好坐落在山脚,所以余散成坐在窗前,打开窗户一看,那初时不显眼的绿色便渐渐地浓密起来,最后层层叠叠蔓延在大山。
  满眼皆春意。
  春天经常是阳光灿烂,那鲜活的阳光下,一朵朵稚嫩的小花骨朵儿缓缓地绽放自己的花蕾,这个时候余散成就会坐在窗户边,看那阳光一寸寸的撒在人身上。
  他会慢慢地摇着身下的木椅,一遍遍地哼着不成调的歌,一般是想到哪里便唱到哪里,一会儿下来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刚才唱了什么,不过肚子里面的孩子这个时候却会安静下来,静静地听着外面的声响。
  王以歌包的后山,全种满了橘子树,一颗颗挺拔的树开出的花朵却是一小朵一小朵的,像玉脂一般的白,又相当厚实的白色花瓣,它们影影绰绰地开着葱绿的树丫枝头。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面,余散成开着小窗都能闻到橘子花特有的香味儿,不像很多花一样浓,反而有着一股特有的涩味儿,但这种涩味儿和泥土味道结合在一起后,让人一闻便能想象到生命的广阔无边,并能从中感觉到一股磅礴的生机活力。
  孩子是在五月的一个晚上出生,满打满算在余散成的肚子里面呆满了十个月。王以歌和刘芬早就收拾了一间空屋,里面满满当当地准备了所有可能用到的东西,刘芬当过军医,下刀又快又准,余散成被打了麻/药,正昏昏沉沉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清脆地哭声。
  然后王以歌走过来,泪流满面地对他笑道,是个漂亮的男孩。
  余散成勉强露出了一个微笑,便被深深的疲倦拽入了更深的黑暗之中,他昏迷得不省人事,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大出血差点死掉的。
  王以歌一个大男子汗,双手颤抖地抱着弱小的生命,看着满目的鲜血差点吓晕了过去,他一遍遍地抱着孩子说,保佑他活下去,保佑他活下去……
  孩子错过了橘子花最香的时候,也没抓住橘子成熟后最多汁的时刻,他就像一个吃饱睡、睡醒了吃的一个小懒猪,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面也舍不得睁眼一下。
  但是到了晚上却变成了最磨人的小魔王,哼哼唧唧地不睡觉,连余散成小时候也没他娇气。
  余散成半搂着孩子,轻柔地在他背上拍拍,哄他睡觉,但孩子反而睁大了眼睛看着余散成。
  小孩子长开了几个月,眼睛特别大,里面的眼珠子随了江如练一般黑漆,睫毛又长又细,好像被人专门梳过似的。余散成半眯着眼睛看他,耐不住孩子磨,最后在小孩子的脸蛋上轻亲了几下,“好了,不能耍赖了,乖乖睡觉。”
  余散成不知这孩子随了谁,黏人撒娇的本领好像生来就有,晚上娇气,非要亲几下才睡觉,而且除了余散成,他还谁也不让抱,十足一个娇气奶包。
  孩子眨了眨眼睛,眼睛里面映着床头的一盏小灯,显得波光粼粼,余散成含笑点了点孩子的鼻子,他坚定地认为这娇气的性子不是随了自己,肯定是随了另外一个人。
  “你在一山的橘子树下出生,以后就叫你小橘子好了。”
  而孩子则认为大人在陪他玩耍,他小手费力地抓住了余散成在点他鼻的手,愣了一会儿,傻呼呼地塞到了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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