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琼听着他嘀咕,知道这是真的想开了。也不理他,催动虎类豹快走。
“哎!又赛马么?”表哥转眼间跑得没了影,罗成忙催动小白龙,顺手轻拍了一掌,道,“怎么都不知道跟上?”
过了几日,程咬金自山东接了程母、秦母和秦安,也到了北平府。意料之外的是,裴元庆的姐姐裴翠云竟然跟了过来。
秦胜珠可算是见到了老嫂子,两人唏嘘一阵,又为罗艺伤心了一阵,在程母的宽慰下才算是放下。
一时叙起旧来,讲起秦琼和罗成小时候的趣事,气氛逐渐缓和下来。
却不期然提起程咬金和裴翠云的婚事,秦胜珠又难免说起罗成和秦琼这些年只顾着在外面打仗,到现在也不娶亲。
秦母心知肚明,也盘算着如今既然已经在北平府自立,日子也算安定了下来,也便不能再由着这两个孩子胡来。但这事儿,也须得从长计议。两个都是带兵的元帅将军,总不能叫进来还是说“叔宝跪下”。
幽州之外,仍然是群雄逐鹿。
有了徐懋功和魏征相助,秦王李世民如虎添翼,轻而易举破了雷大鹏。
又逢裴元庆弃了瓦岗,被徐懋功三寸不烂之舌招进了长安,成了李世民麾下一员虎将。
这之后,李世民接连拿下大、小梁王,江南王、海州王,继续扩充实力。
单雄信到了洛阳,发现那洛阳王王世充并非可栖之木,故而也打算着溜达溜达就回山西,守着那一大片产业好好过日子得了。
却不想被王世充发现了行踪。设了个局,给妹妹招亲,那玉花公主的绣球不偏不倚就砸在了单雄信身上。
单雄信虽然心里骂这王世充使诡计留人,但又对于他的爱才之心挺受用,加上一城的人看着,面子上也不好做的太难看。
又想着反正拿不拿天下早就不是自己在意的事儿,能跟李唐抗衡抗衡,说不定能找个机会报仇呢。便顺水推舟,做了大郑国的驸马爷。
刘黑闼从北平府逃出生天,收集夏明王残余势力,兵镇明州,自称后汉王。
窦建德之女窦线娘,得知父亲死在北平府,刘黑闼又来夺权,甚至意欲侮辱。无奈之中逃到了太原,向表哥求助。
此时驻守太原的是唐朝的太子李建成。他早就苦于没有机会,像二弟秦王李世民一样建下赫赫战功,这太子当得极不踏实。
听窦线娘说完北平之事,突然有了主意。
92第八十九章
多年来驻守幽州,罗成早从父亲那里学来了生存之道。虽然表面上罗艺打突厥从不手软,但实际上,却也从来都不曾主动侵犯。
只要突厥不来犯,他便守着幽州过清闲日子。这不仅仅是因为罗艺没有野心。更重要的是,突厥和大隋,原本就是相互牵制的。处理好了这个结,便是两边太平;处理不好,幽州就是夹肉饼中的肉。
如今大隋已灭,中原多路反王割据,突厥也在频繁活动,培植中原势力,以为己用。
回到北平府已经将近一年,幽州的军政事务都已经处理得井井有条。有他们俩和程咬金在,也极少有人自不量力主动来犯。
罗成跟表哥商量过,决定亲自去一趟,主动笼络突厥。
行至瓦口关,守将史大奈不无担忧道:“少保,咱们跟突厥打了这么多年,您如今就带这么几个人去,万一他们不讲理……”
罗成笑道:“放心,始毕可汗野心勃勃,他想要的,绝不是小小幽州。放长线钓大鱼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当晚就在瓦口关住下,兄弟俩终于又住进了一间房。
罗成进了房间,门一关就把表哥推到墙上吻。
秦琼揽了他的腰温柔回应,唇齿间熟悉的味道弥漫,便似最香醇的酒,瞬间使人沉醉。
在北平府,两个人当着罗母和秦母的面,不敢太放肆,更不敢同屋睡,如今好容易脱离视线,自然是干柴烈火一般。
罗成一遍又一遍地索要,秦琼也打开身体予取予求。直到两个人筋疲力尽,罗成还是抱着表哥意犹未尽的样子。
秦琼笑道:“果然还是你年轻,再过几年,还这么精力旺盛,我可要吃不消了。”
罗成紧紧抱着,咬着他耳根道:“你不知道,战场上威风凛凛的秦大帅在我怀里吃不消的样子,我最喜欢了。”
虽然刚刚享受过床笫之欢,秦琼还是被他没脸没皮的话说得微红了脸,忙不迭转移话题道:“突厥牙帐时不时换地点,你去了,怎么找?”
罗成继续咬耳朵,道:“我自有办法。倒是你,留在北平,别被舅母找来的哪家姑娘骗走了才是。”
秦琼耳根被他吹得红红的,挣了半天却也挣不脱,只好作罢,咬着牙道:“这么没自信?”
罗成这才离了他的耳朵,正色道:“说真的呢,我听罗金说,我母妃和舅母最近都在张罗找儿媳妇,这段时间我不在,你可不要被她们攻破了。”
秦琼心里叫苦,这俩老太太刚凑到一起,怎么就想起这桩事儿来了?万一真提起来,罗成又不在,自己虽然战场上迎敌还有些智计,但到了长辈面前,可是向来连拒绝都学不会啊。
罗成看他苦着一张脸,“噗嗤”笑道:“现在就开始发愁了?不然,跟我一起去?”他说着话,手又开始不老实。
秦琼一把抓了胸前作恶的几根修长手指,放在手里把玩,愁眉苦脸道:“嗯。表弟,带我走吧。”
罗成笑得被子都掀了,这愁眉苦脸的表情,就是在四平山差点被杨林困死的时候都不曾有过。他坐起来揉着笑疼了的肚子,道:“带你走,让四哥自己守着北平?”
秦琼看着他白皙精壮的身体发呆,半晌才叹口气,把他拉回被子里。脑袋在他肩头蹭蹭,道:“那你可快点儿回来,我可应付不了两个老太太。不对,三个老太太。”
程咬金和裴翠云的婚事办得红火热闹,程老太太几乎上了瘾。如今秦罗老太太要找儿媳妇,她怎能不掺合一把?
次日清晨,罗成带着张公瑾和一个百人队,扮成商队从瓦口关出发。
多日晓行夜住,终于到了洛水。
天色已晚,又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罗成让人就地扎营,自己带了两个随从,说是到附近转转。按理,水源附近,应该有人。只要有人,就不难问出牙帐的方向。
却没想到没见到炊烟先看见篝火。
篝火边,大小两顶帐篷,一顶虽矮却不小,容得下四五个人住。还有一顶,虽不是崭新,但帐篷边缘隐约的金、银线点缀,却也足以说明主人的身份尊贵。
水边,一个高大俊朗的大胡子青年正兴致勃勃的叉鱼。那肥硕的鱼儿被刺了个两穿,却还是拼命扑腾,身上带出来的水溅得青年一头一脸。
罗成朗声道:“一叉一个,这位兄弟好功夫!”
青年回头,正看到一个丰神俊逸的白衣少年,目若朗星,唇若涂朱,正在拍手叫好。若不是他声音浑厚、形容豪爽,一看就是练武之人,他几乎要以为这是个文弱书生了。
他自然也是豪爽之人,哈哈笑道:“公子看起来也是好功夫,要不要试试?”
罗成也不客气,衣袍下摆掖进腰带,鞋子脱在岸边,裤腿一卷就下了水。
青年递过特质的鱼叉,道:“这附近常年无人捕鱼,鱼儿们都懈怠得很。只要安静站着,等他们从腿间游过的时候动手就可以了。”
罗成掂了掂手里的三股鱼叉,拿在手中握好,安静等待。
不一会儿,果然有鱼游来,罗成眼疾手快,三股鱼叉破水而入,正中鱼腹。
大胡子青年拍手道:“好!公子一点就透,看来不但是功夫练得好,还是个聪明人。”
罗成笑道:“哪里。我常年在外,生逢乱世,也学了一些功夫傍身。最常用的,就是一杆枪,跟这鱼叉,用起来也差不多。”
两人寒暄一阵,赤脚上岸。
早有大胡子青年的侍从送来纯白的手巾,两个人擦干了腿上的水,整理好衣冠,坐在篝火旁喝酒。
罗成知道眼前这人必是突厥贵族,但此时显然并不愿意被人知道身份,恰好他自己也没打算现在就以北平王的身份相见。
于是两个人竟然很默契地都没有自报家门。
“草原上的酒就像草原上汉子的性情,入口便是迎头而来的烈。爽快!”罗成说着,将碗中之酒一饮而尽。
大胡子青年哈哈笑道:“爽快!我原本以为商人都是重小利的蝇营狗苟之辈,没想到也有公子这样的爽快之人!只可惜我有事在身,不然真应该陪你转转草原的风景。”他看到罗成的马队驮着些许木箱,罗成又穿得华贵,便以为他是来做买卖的客商。
这本就是罗成乔装的目的,他自然不会否认,只是笑道:“说什么可惜?若不是恰好有事在身,你我又怎么会在这洛水相遇?若不是在这洛水相遇,我这趟草原之行,岂不是少了下水叉鱼、上岸饮酒、还有如此这般英雄人物相陪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