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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虔至深 (叶遍华)


  “好久不见。”沈芸说,目光并没有在他身上过多停留,“霍布斯先生呢?”
  “父亲在等你。”
  查尔斯·霍布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神情有些疲态。他保养的其实很好,看上去全然不像五十多岁的人,但这样的神情无端便给他带来了难言的老态。看到沈芸过来他神情也似乎全无波澜:“坐。听说你要结婚了?”
  “是。”沈芸微微一笑,将请柬和一张名片推给查尔斯,中指上的戒指分外夺目,“香港的婚礼十一月举行,之后Joe会和我一起留在北京。具体事项,您可以和我未婚夫谈。”
  “当年你父亲不想靠联姻来保住家业,宁愿把Joe送到英国来。”查尔斯口吻微有讥讽,“他大概也想不到,你现在居然也把自己的婚姻当工具。”
  “我同我未婚夫的事不需要您顾虑,至于Joe,他现在在北京。”
  话语中隐隐的示威显露无疑。相对无话了几分钟,查尔斯忽然笑道:“你也真舍得,让Joe从学校退学。”
  “他是暂时休学,而且这是Joe的决定。”沈芸神色不改,嘴角甚至微微扬起,“你只是把Joe当做要挟我的人质,为什么还要关心这些?”
  “你不懂!”查尔斯忽然失控道,“我爱他!他是我的孩子!”
  “他是我父母的孩子。”沈芸冷冷道。
  查尔斯紧紧握住沙发扶手,不语。
  他说的并不是谎话。他爱Joe,像一个父亲一样。一开始也许是利用与一星半点的愧疚,久而久之却真养出些感情。
  他的亲生孩子在懂得亲情之前,已经事先学会了提防,但Joe,那个被保护的太好,从小被疼爱着长大的孩子不一样。
  他是养子,他带给他的只有价值而不是威胁,何况他又是那么讨人喜欢------他会对他甜甜地笑,会勾住他的脖子叫他的名字,他从来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全身心信赖自己的孩子会是这么幸福的事,他以为自己可以做一个好父亲,在Joe身上,而他是成功的。
  “我爱Joe,你不能否认这一点。”他说,“我是真的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
  沈芸闻言轻笑,冷若冰霜,却艳若桃李,她看着查尔斯,问道:“如果Joe喜欢的不是演戏,你还会喜欢他吗?”
  如果沈乔喜欢的不是演戏,如果他同他的父亲与姐姐一样将精力都放在家族争斗上,他不是他的摇钱树而是一把抵在他心脏上的尖刀时,他还会不会喜欢他?
  “可Joe喜欢演戏。”查尔斯语音微微颤抖,“我想过利用他,但即便他对我没有价值,我也会喜欢他。”
  “你喜欢他什么,认为他可以满足你的父爱,你对亲情的需求?他是你寄托感情的工具,这也是他的价值。”沈芸冷冷地看着他,“但你永远不要忘记,他是我的弟弟,是我父亲的儿子。我不告诉他真相是因为不想让Joe痛苦,如果你还想有一个你喜欢的‘儿子’,最好也不要戳破?”
  “你没告诉他?”查尔斯一怔。
  “我希望这一切永远是秘密。我感激你给了Joe九年的照顾,让他现在还是一个好孩子,但你雇人刺杀了我们的父亲,处心积虑想占有我们的财富,我也一直记得。”沈芸站起身,“之后Joe想见你我不会阻拦,但我希望你明白,不论你想如何利用他,代价你都承受不起。”
  “我明白。”查尔斯冷冷地说,“你比你父亲厉害,别人吞进肚子里的东西,你都能拿回来。”
  “本来就是我们的东西,拿回来是我的本分,拿不回来是我的无能。您想维护家族,本来就不该用这种法子。”沈芸披上大衣,最后看了他一眼。那目光有轻蔑,有讥讽,还有一丝不加掩饰的高傲:
  “别人的,终究是别人的。”
  番外一:挚友
  沈期第一次见到沈乔的时间应该不可考:他们父辈有同门的交情,他们年龄又相仿,小时候定然是见过几面,指不定还一起玩过------但
  既然彼此都对儿时全无记忆,便算不得认识,第一次见面,必然得数到2001年的夏天,他们在桌球俱乐部里的见面。
  上流社会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香港种类多样的高级会馆就是最佳的交际场所。你昨天谈判成功的客户可能今天就跟你一起骑马,明天一起打枪的同伴也可能是你下一个谈判对象------在这些场合放松身体同时扩大人脉圈,何乐而不为?
  沈期因此成为各大俱乐部的VIP客户:他年少时兴趣广泛,溜冰骑马射击击剑都学过一阵子,再练起来也有模有样。由此他认识了许多朋友,并由此发展出了不少上床的交情,可那些泛泛之交里维持了一辈子的,也只有一个沈乔。
  2001年7月18号,沈乔一个人在球桌前,一手握球杆一手握烟,吞云吐雾间右手随意一抬,两球入洞。 内行看门道,沈期也算半个台球迷,知道打台球不能看一杆,这球进了主球还得留个好位置,连续高分才有指望:要他看这主球位置就好,至少下一杆人愿意,还是能把球打进球袋里。
  二十五岁的沈乔,风华正茂,腰细腿长,眉眼轮廓完全脱离了少年时的稚嫩清秀,吞云吐雾间流露出格外吸引人的禁欲调调,英俊得不像话。那几年大概是他一生的颜值巅峰,要是他那时还在演电影,指不定得迷死多少人。 但那几年别说电影了,照片都没留下几张。
  他那时不清楚那么多弯弯绕绕,只一心觉得这人的样貌当真是一等一的好,要是能拐到床上,想必也是美事一桩。
  于是就这么认识了,沈乔是高手,他台球也打得不错,当晚两人的交情就到了互留号码的程度:沈期一向觉得就算是找床伴也得看缘分,多遇上几次各自有了意,水到渠成才是美事,但第二次遇到沈乔的机会比他想的还来得早。
  他推开会馆的门,一看来人,顿时乐了:“巧了,沈先生。”
  沈乔看到他也是一怔,良久才道:“是巧。”
  E.G.的生产权早几年被程叔包给了一个跟纽约黑帮关系匪浅的人,后来那人据说是出了车祸,E.G.的事就一直吊着,他现在总算在香港站稳脚跟,也腾的出手把E.G.的事理一理。
  程叔最开始的合作对象,原来是沈乔的亲姐夫。
  他们那天的谈判进行得无比顺利:双方没什么重大分歧,之前又有过愉快的交流,签完文件后痛痛快快地又去打了一场紧张刺激的桌球,晚上还是沈乔送他回的家。
  他的合作伙伴不少,聊得愉快的也不少,沈乔之所以特殊,大概因为他们合作的是E.G.------于他而言E.G.无关乎利益,只关乎感情,而对沈乔想必也一样。
  沈乔这人看着一脸拒人于千里之外,实际上着实有趣得紧:他是兴趣广泛样样涉猎,沈乔不仅样样涉猎,还样样皆精。某天在射击俱乐部,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枪靶上的三个十环,震惊道:“你什么时候练得?”
  “以前演戏时。”沈乔给枪上了保险,“我演过动作片,不想后期处理血浆麻烦,就干脆上真枪。”
  沈期由此对演员这个行业肃然起敬,多年来一直坚定认为但凡是在娱乐圈混出名堂的,大概都是声色艺全刀马旦。
  那时他们的关系还算得上君子之交:有空时一起打枪骑马,把香港各大俱乐部都玩了个遍,难得遇上如此投契的人沈期甚至忘了他勾搭沈乔的初衷------他本也不算个下半身思考的人形低等动物,精神上满足了,思考肉`体也没了精力。
  直到有一天他们在酒吧,沈乔不喝酒,到那里纯粹是陪他,他喝了几杯微有些醉意,看着眼前沈乔那美人皮相,顿时有了拾起初心的念头。
  “木头。”他叫起他给沈乔起的绰号,“明天没事?”
  “没。”
  那敢情好。沈期晃了晃酒杯,漂亮的眼睛直视着沈乔,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眼中的兴趣与欲`望: “没事,就上床吧。”
  那年沈乔把他当兄弟,他却想睡他。
  沈乔被噎了半晌,好半天才颤巍巍把手伸到他面前晃了晃:“没喝醉吧?”
  “没醉,开玩笑的。”他明白沈乔压根没那个意思,自己主动找了个台阶下,“以前跟人上过床没?”
  “上过。”沈乔本就生人勿进的脸又冷了几分,“别再问了。”
  他看得出沈乔大概不太想提到这个话题,内心掀过一阵疯狂脑补后明智地撇开话题,成功保护了未来天长地久的友谊不至于夭折于幼生期。
  后来通过对话,他得知沈乔现在有个稳定交往的对象,但情人床伴的称谓转了一溜,唯独没叫过他那对象男朋友。
  “你们约会,上床,不跟对方以外的任何可能引起误会的人交往,还不算谈恋爱?”
  “不算。”
  “那我告诉你,你们这关系不是恋人的话也不叫情人,叫包养。”
  情人不要求忠贞,包养却要求忠诚。
  沈乔无论是那张十多年后被审美帖拿放大镜观察各角度鉴定骨相完美无可挑剔的高级脸,还是从小养尊处优惯出来的名门气质,都散发出无可辩驳的高逼格气息,别说别人包养他,他包养别人听上去都不太靠谱。
  但沈期当年的确一语道破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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