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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虔至深 (叶遍华)


  1993年5月22日,沈乔的十六岁生日。
  “我姐姐说她只有明天过来。”沈乔挂了电话,蔫耷耷道,“飞机安检发现了问题。”
  “安检?”黎萧疑惑道。
  “恐怖分子往里面放了炸弹。”沈乔说,“这种事都能遇到,还好发现了。”
  “是啊,还好。”一旁的霍启渝说,他转身进了厨房,“那先过生日吧,生日快乐,Joe。”
  因为之前以为沈芸要过来,今年的生日派对设在了黎萧家。他家二楼有个电影放映厅,庆祝完三个孩子就窝在房间里看电影:“看完电影早点睡。”霍启渝嘱咐道。
  “知道了。”沈乔说。
  霍启渝带上门,下楼收拾一片狼藉的客厅,窗户有些没关紧,他上前掩上,余光却忽然瞥见花园外停着不止一辆车。
  他想起沈乔刚刚说的话,心中掠过一丝警醒。他动作自然地拉上窗帘,快步走到门口的玄关处,从鞋柜里拿出一把手枪,揣在左侧的衣兜里。
  大约三分钟后,门铃声终于响了。他迅速开了门,铃声统共只响了三秒钟。
  门外的人不出所料,是个穿着灰色西装的年轻人,五官轮廓与他见过照片的查尔斯·霍布斯颇为相似,开口是明显的Rp口音:
  “您好,霍先生。我是菲利普·霍布斯。”来人彬彬有礼道,“我来接我弟弟回家。”


第四十四章 :
  “您好,霍布斯先生。”霍启渝仍旧保持着微微拉开门的动作,可以与菲利普对话,但只要菲利普不硬闯,他就绝对进不了门,“Joe已经睡了。不如让他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我再送他过去?”
  “不必麻烦您。”菲利普说,“能帮我叫醒Joe吗?”
  “他已经睡着了,叫醒怕是不太好。”
  “没事。”菲利普声音微高,“如果霍先生害怕Joe不高兴,我可以亲自去叫。”
  “我说了,Joe已经睡着了。”霍启渝语调微冷,“别吵到孩子。”
  感觉到他话中隐隐的强硬,菲利普已经有些把持不住,口气也急躁起来:“我是Joe的哥哥,我要带他回家并无不妥,您是外人,何苦插手我们的家事?”
  “不论我是不是您家族的外人,这里是纽约,我不同意,没人能从我手上抢人。”霍启渝淡淡道,朝着菲利普比出送客的姿势,“请回。”
  几乎就在他说完那两个单词时,菲利普就感觉到他腹部似乎被什么东西抵住,他低头一看,霍启渝一直插在衣袋里的另一只手正握着一把手枪,枪口正对着他。
  菲利普骇然:“你------”
  他身后的一众保镖立刻纷纷举枪,霍启渝不为所动,握枪的手没有半分颤抖,显然,他是个老手。
  “你们是擅闯民宅,我有权击毙。”他说,“至于后续事宜。误杀霍布斯家族长子的责任,我还承担得起。”
  “放下枪!”菲利普大喝道。
  保镖们犹豫片刻,还是纷纷放下枪。菲利普盯着霍启渝淡漠的眼睛,竭力保持镇静:“杀了我,我的人也会杀了你。你没必要为了Joe冒这个险。”
  “即便您赶在我开枪前杀了我,那不论是外交责任还是L.H.的报复,都不是你和霍布斯家族能承受的。”霍启渝手指微微弯曲,作势要扣动扳机,“如果您为家族惹来如此大的麻烦,令尊将如何处置您?您没必要为Joe冒这个险。”
  菲利普额头上滴下一滴汗。
  父亲让他把Joe带回英国,告诉他的权限是“不惜一切代价”,但他能肯定,父亲最初的预估中,绝对没有包含霍启渝如此强硬的阻止。
  他知道这个男人在纽约的地位,他是洛克特家族的“军师”,甚至有传闻说他实际上是乔治·洛克特的同性情人,更何况在此之外他还有外交官的特殊身份,不论级别如何,他的非正常死亡被曝光后必然会引起国际纠纷。
  如果他今晚没有带回Joe,明天 Elizabeth来了他就更没有机会,可他根本不知道霍启渝还有没有后手,如果他铤而走险仍然没有带回Joe,那他根本没想过是怎样的后果。
  况且最最关键的是,他腹部现在抵着一把枪,死的随时可能是他。
  “如果您今晚收手,那最多是一次任务失败,可能会影响令尊对您的观感,但对于您和您弟弟的继承权争斗想来还算不上一锤定音。”霍启渝悠悠道,“但如果您想冒险,霍布斯家族此后能否存在都会是未知之数,您应该想得清楚个中厉害。”
  菲利普脸上阴晴不定,良久,他才咬牙切齿道:“走!”
  保镖们挨个上了车,霍启渝收回枪,旁边一个保镖立刻扶住菲利普。临上车前,菲利普忽然回头看了一眼霍启渝:“结怨过多,你将来也不会有好下场。”
  “跟你们结怨,太有必要了。”霍启渝没理会菲利普的暗示,随手掩上门,“走的时候小点声。别吵到孩子。”
  “昨天多谢了。”
  餐厅里,沈芸倒了一杯酒,跟霍启渝碰了碰杯。霍启渝微笑道:“无事。”
  沈芸来纽约前发现飞机上被安放了炸弹,惊愕之余立刻开始排查身边情况,如此一来势必不能赶来。当时暗自庆幸,现在想来却更像是调虎离山:如果昨晚不是因为霍启渝,沈乔可能已经跟菲利普回了英国。
  “你跟霍布斯已经撕破脸了吗?”霍启渝切着牛排,问道,“据我所知查尔斯·霍布斯还是很在乎Joe的学业。”
  “他在乎Joe的学业是因为他想让Joe帮他在好莱坞洗钱,但现在对于来讲,要挟我是Joe更大的价值。”沈芸淡漠的瞳孔映照着室内温暖的灯光,却仍然像是没有倒影的镜面,“再不动手,他在香港的产业就会被清洗一空。”
  “你已经决定全面迁到北京?”
  “白道上的,我一分也不会留给霍布斯。至于黑道上的,如果没有用处,我可以等它慢慢衰落。”
  在查尔斯·霍布斯掌管离岛沈家那六年中,他做得最多的事就是往其中安插亲信,并深度捆绑两家的产业,这样沈芸即便回来,合作也是她不得不为之的路。
  对此沈芸采取的方式是产业转移。她开始通过变卖、转让的方式出让产业,再不断在北京------这个查尔斯·霍布斯无法插手的地方购置新产业,诚然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但沈芸有底气在北京东山再起,查尔斯·霍布斯却绝对没办法再要挟她。
  这条路某种意义上也是她父亲的遗策,他生前家族正值鼎盛,却从未对外扩张,反而不断向主流靠拢,但要说是想洗白却也不太像,沈芸隐隐约约觉得,父亲想走的并不是传统的由商转白的道路,而是学习近代曾并不鲜见的招安:如果你的势力是为国家所用,那壮大反而是好事。
  “那很好。”霍启渝点点头,“下次见面应该就在北京了。”
  “你要调回去了?”
  “也不算。副总让我回国后递交辞呈,然后去中津任职。”他微微一笑,“那里更适合我。”
  建国之后西方对红色中国进行全面封锁,为了获得一些特殊物资,中津企业便担任了在香港与内陆的沟通职责。而为了保证运输的顺利进行,中津与港岛的黑道势力颇有牵扯,她父亲最早与中央扯上关系便是由此。改开以后中津虽然重组,但多年积习,也不是一朝一日能改的。
  想到霍启渝的特殊背景,这里的确很适合他。
  “恭喜。”她同霍启渝又碰了碰杯,“北京见。”
  “北京见。”霍启渝将红酒一饮而尽,他忽然又想到了什么,问道:“Joe怎么办?”
  “什么意思?”
  “他不能再留在纽约。”霍启渝说,“查尔斯·霍布斯是美国戏剧学院的校董,这几天你在纽约他可能不敢动手,但你走之后难保他有天又过来。他最好早点去北京,留在你身边他才最安全。”
  “那你帮我劝劝他,如果没有必要,我还是不希望他知道父亲的事。”
  提到父亲,沈芸神色便微微黯然,原本疏离而冷漠的美,都因为这个细小的变化而有了一丝脆弱的色彩。
  目睹父亲死去时,她也才十七岁。他听说过他的死因,被达姆弹击中心脏,几个小时后,不治而亡。
  他后来见过中了达姆弹的人,明白了那是怎样痛苦的死法,每当想到这一点时他心脏便情不自禁绞痛:他记忆里那个温和英俊的男人,他那样敬重的人------他怎么能这样死呢?
  “我不会的。”他说,情不自禁握住沈芸绞在一起的手,“我会保护你们。”
  沈芸低下头,微微一愣,他这才意识到不对,赶紧缩回手:“对不起。”
  沈芸忽然笑了。
  她绝非那种美而不自知,平白消磨了容貌的美人,只是在她眼里,美貌从不是她的资本。她总是保持着冷淡而缄默的神情,但她笑起来时,颠倒众生的美丽才真正显露:
  “我老师告诉过我,当年你来我家做客,父亲曾经说过一句话:‘如果Lizze喜欢,他会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女婿’。”
  “你的意思是......”霍启渝声音微微颤抖。
  “你上次的提议,我想清楚了,对于我们而言,那是很好的关系。”沈芸放下酒杯,微微勾起唇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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