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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人不回来 (大风不是木偶)


江天晓点点头,没再多说。
日子又恢复到遇见于朗之前的状态,老大和沈哲夜夜开黑,白天补觉,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写毕业论文。江天晓则终日浑浑噩噩躺在床上,半睡半醒。
“服了江天晓,我看他就差个导尿管,然后上厕所都不用下床了……”沈哲一边疯狂敲击键盘,一边吐槽。
老大哈哈大笑,江天晓也笑了两声。
现在的感觉就像从一场绮丽而繁复的梦境中醒来,醒是醒了,但还没醒彻底。
白天渐长,有时凌晨四五点的时候,沈哲和老大的鼾声此起彼伏,江天晓一动不动望着窗外泛白的天空。
那些记忆像狂风一样呼啸而来,席卷他身体里每一个最微小的角落。
于朗现在在做什么?在武汉吗?他的身体怎么样了?
于朗怎么能骗我?他真的没有一丁点爱过我么——是啊他根本没有那一魄。
那天中午他们吃过螺蛳粉走在柳州的街道上,阳光猛烈空气潮湿,淡淡的油烟味从居民楼开着的窗户里飞出来。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在一起,可那场景让江天晓无端想起一生一世。他想如果能和于朗在市井之**度一生一世就好了,他是个庸人俗人没出息的人,他不向往星辰大海,说实话也对打倒沉渊门没什么欲望。
他想就这样和于朗在一起,在阳光下,慢慢散步。
“**到很老很老的时候也不厌倦。”
搬回宿舍一周之后,龙克来了一趟。
正巧沈哲老大和同学出去聚会,江天晓便直白问:“怎么了?”
“你……”龙克看着江天晓,半晌别过目光,叹了口气。
“我没事啊。”江天晓说。
“没事的人不会说自己没事,你知道么,”龙克摇头:“你下一步怎么打算的?”
“没什么打算,毕业了就找工作。”
“留在武汉么?”
“……看情况吧。”
“哎,”龙克皱着眉坐下:“江天晓,你——你和他,已经彻底……断了么?”
“嗯,”江天晓平静道:“已经完全没有联系了,也没再见过。”
“他……”龙克顿了一下,减小了音量:“他也很可怜,你别太恨他,虽然我知道我这么说难为你了。”
“他苦?”野火般的愤怒又冒出来:“我高中的时候就……一直到现在,被他耍得团团转,还差点把命搭上,他苦,那我找谁说理去?”
“我知道你是受害者,你别接,”龙克连忙道:“只是,他已经活了快二百年了,除了被迫活着他又能怎么办呢?他的确——的确是实在没办法了。”
江天晓眼前浮现出于朗那个惨淡的笑,于朗说他之所以很会做菜,是因为活着的时光太漫长,太无聊。
那个画面江天晓似乎能想象出来,于朗独自一个人对着或宽敞或逼仄的厨房,默默切菜,加水,调味。等待的间隙,他面无表情地站着。
寂寞吗?的确是寂寞的吧。
“而且他那个病,你也知道,”龙克说:“这些年他开始出现昏迷的情况,也不知道原因。他很害怕这种情况会越来越严重,但实际就是如此。我听说……很多年前于朗试过服毒,他想杀死自己,但是没有死成。他甚至差点去跳楼,可他又怕跳楼之后变成活僵尸……”
江天晓难以置信地问:“跳楼?于朗?”
虽然于朗想要找回自己的那一魄就是为了让自己重新变成正常人,结束永生的状态——但自杀,于朗那样强悍又冷酷的人会自杀?!
“一开始我也不信,不过的确是真的,当时就是我老汉儿给于朗说小心变成活僵尸,于朗才放弃了跳楼。”
原来是这样,江天晓想,怪不得于朗和龙叔那么亲近。
“……反正我以后和他没有关系了,真相我都知道了,他也没法再把我骗过去,”江天晓闭了闭眼,说:“可能时间长了,慢慢的就不恨他了吧。”
“那就好,”龙克拍拍江天晓的肩膀:“再多的话也没有了,祝你事事顺利吧,我也要回重庆了。”
“你要回重庆了?”江天晓忽然想起来:“龙叔和于朗关系不是很好吗……你还能回去吗?”
龙克原本是帮于朗的,但最终还是背叛了于朗。
“老汉儿一直知道这事,其实你和于朗到松溉的第一天老汉儿就暗示了你,他往酒里加了点东西,能显出于朗的血的颜色,于朗没了非毒,服了酒里的东西,颈动脉到心脏的血会变成黑色,你看到了吗?”
江天晓想起在松溉古镇时,那天中午于朗被灌醉了,他给于朗脱衣服时,的确看到了于朗黑色的血管。
那时他以为于朗又昏迷了,急得半死,然而于朗并未昏迷。
原来是这样。
“老汉儿不同意于朗用你的身体召唤陈白的残魂,他一直觉得于朗根本是自己骗自己,已经过了这么久,陈白的残魂怎么会无缘无故还在世上呢?那时候到处是战乱,又有天灾,人死了找不着很正常……但他也阻止不了于朗。”
江天晓的心猛颤一下,一把抓住龙克的胳膊:“到底陈白的残魂在不在?!”
“我们不知道,于朗说他占卜的结果是还在世上,可也许是他自己安慰自己呢?他实在也没别的办法了。”
江天晓:“可如果是自己骗自己,他有必要费这么大劲找到我……”
“人在最绝望的时候,”龙克轻声说:“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啊,更何况,他处在那种绝望中,已经很久很久了。”
龙克走了。
江天晓默默坐了很久。
是,于朗是很可怜,他永生,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人出生又死去。外加上这些年那不知原因的症状,一次次昏迷,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会变成活僵尸吗?
为求死而活,该有多痛苦。
可这是他欺骗的理由?江天晓想,甚至,有可能于朗和我谈恋爱只是为了消磨时间。
如他自己所说的,太无聊了。
龙克走后,江天晓的生活彻底沉寂下来。每天窝在宿舍里,颠三倒四地写论文,睡觉。
后来老大实在看不下去了,拉上江天晓和沈哲去江滩的酒吧看乐队演出。是一支武汉本地的乐队,房东的猫,两个女孩子。主唱的声音清澈至极,伴随着干净的吉他声,有一股令人沉醉的力量。
江天晓在歌声中出神,脑子里什么都没想,又好像想了很多。后来他干脆喝起酒来,啤酒一瓶接一瓶。
演出结束,老大才注意到江天晓:“我靠你怎么喝这么多!”
“我没事……”的确喝得有些多,但还不到酩酊大醉的程度。
三人赶着末班地铁回了学校,十二点宿舍门禁,一路上沈哲都在催促:“走快点啊老铁们,被关在外面了又要给大妈求情!”
终于,到达宿舍大门口的时候,十一点五十四分。
沈哲:“走走走……江天晓你干啥呢?”
江天晓站在原地,不动了。
“江天晓?”沈哲叫道。
“……你们先进去。”
“先进去个蛋啊你回去再耍酒疯好不,大哥!马上关门了!”
江天晓没说话,直直看着不远处,树下的那个人。
是于朗。
第九十八章
老大和沈哲进门去了。
江天晓上前两步,看见影影绰绰的树影落在于朗身上。他就这么一动不动站在树下,目光凝固在江天晓的脸上。
江天晓也不说话,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同学,关门了!”宿管大妈喊道:“快回来!”
江天晓闻言,转身向宿舍走去。
“天晓!”于朗一把拽住江天晓的手腕,哑声道:“你……”
“滚!”江天晓狠狠甩开于朗的手,带着醉意大吼。
于朗的手被甩开,又迅速抓住江天晓,这次他直接抓住了江天晓的手。
于朗的手凉冰冰的,紧紧攥着江天晓的手指。
“我们换个地方说话行不行,天晓?”于朗的声音又低又急,满含乞求。
江天晓想要挣脱于朗的手,甩了一下没挣开,他干脆也不动了,冷笑一声问于朗:“你要脸吗?”
于朗沉默了两秒,重复乞求道:“天晓,我们换个地方,行不行?你听我说,我……”
“你怎么样,和我没关系,”江天晓一字一句说:“我们已经完了——结束了,你懂不懂?”
于朗目光一僵,忽然整个人扑上来,死死抱住了江天晓!
这时正是不少学生赶着关门前回宿舍的时候,小跑着经过的人一个接一个。
江天晓怒道:“你放开!你他妈有病啊!”
“你听我说……行不行?”于朗的声音嘶哑如枯木。
宿管大妈操着暴躁的武汉话冲两人吼:“搞么子啊?!”
江天晓只好低声说:“你放开!我听你说!”
“跟我走,行吗?”于朗还是没松手。
“……行。”
一路上,于朗走在江天晓的身后。
江天晓简直无奈了:“我不至于跑了,你不用这么看着我。”
“我……想看看你,”于朗声音越来越小:“我很想你,江天晓。”
刚刚折腾一通,江天晓的酒醒了大半,人也冷静下来。
于朗说想他。
可笑。
江天晓自认为已经想通了——或者说,认命了——于朗是一个活了一百六十多年的人,一百六十多年啊这是什么概念?按照历史书的说法,那是从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活到了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社会。
他活了一百六十多年,看过多少花好月圆,过眼云烟。
他怎么会爱上江天晓呢?江天晓配吗?如果不是那偶然的八字,他怎么会出现在江天晓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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