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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人不回来 (大风不是木偶)


“哎!怎么出国了呢……”
总算把奶奶应付过去,江天晓挂掉电话的同时,手机电量耗尽,关机了。
但他接电话之前清清楚楚看见了,手机上没有一条微信,也没有一个未接来电。
又捱过一天,江天晓离开酒店时才发现,这两天他只喝了两瓶酒店送的矿泉水。
倒也不觉得饿,或者说,所有感官都变得迟钝。
江天晓走了很久,然后搭2号线到广埠屯,出站。
他走进武大南门,走向他和于朗曾经的家。
站在武大南门门口向珞喻路对面望去,有一家一点点奶茶。江天晓想起于朗刚开始教他灵术的时候,曾蔫儿坏蔫儿坏地支使他穿越整个武大,到华师门口去给他买一点点。
那家一点点总是排起很长的队,大都是莺声燕语的华师妹子。
现在,那家一点点门口仍然排着很长的对。
江天晓知道,他大概再也不会去那里买奶茶了。
晃晃悠悠到了门口,江天晓深吸一口气,掏钥匙,开门。
一进门,他就看见了于朗。
江天晓以为自己已经不会难过了,但看到于朗面无表情坐在沙发上的一瞬间,他还是觉得胸口一缩,仿佛心脏被一只大手狠狠捏紧。
“……你回来了。”于朗明显愣了一下,迅速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又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停下脚步。
江天晓站在原地看着于朗。
“你……”于朗停顿了好一会儿,说:“你怎么瘦这么多,我去做点饭。”
江天晓想说不必了,但喉咙像被塞住,说不出口。
他默默走进屋,看着于朗打开厨房灯,打开抽油烟机,从冰箱里取出几包菜。
这情景江天晓太熟悉了,不知多少个中午和黄昏,于朗就这么背对着他炒菜煮汤。
那时候他是怎么想的?也是为了作戏吗?
二十分钟后,于朗端上两碗面,一盘青椒炒肉。
“只有这些,先吃吧。”于朗不看江天晓,低声说。
江天晓走过去,拉开椅子,坐在了于朗对面。
他没想到自己还能和于朗面对面吃饭。
从于朗昏迷到现在也不过一周时间,然而两人之间的气氛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初的亲密无间,似乎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你知道为什么,我这么会做饭吗?”于朗停下筷子,略微低着头。
江天晓不语。
“因为活了太久,实在是……太无聊了。”于朗说完,惨然一笑。
第九十六章
江天晓从未在于朗脸上见过如此惨淡的表情,分神了几秒,才想,他又在骗我。
于朗太聪明,太了解他了,总能直攻他防备的最薄弱处。
江天晓没有接于朗的话,低头吃面。
然而连这碗面都像是于朗的计谋,面条细细白白,整齐排在虾仁浇头里,一筷子翻开面条,下面露出划了十字的香菇,和白嫩嫩的鱼丸。
江天晓心里忍不住地冷笑,这算什么,他们现在的关系,有必要大费周章地做这样一碗面吗?想留住一个男人的心先留住一个男人的胃?于朗这是——彻底没别的办法了?
尽管饿了两天,但想到这些,依旧没什么食欲。
江天晓干脆放下筷子,直接发问:“你和陈白是什么关系?”
于朗也放下筷子,低着头沉默了几秒,反问:“他们没告诉你吗?”
“告诉了,”江天晓平静道:“不过还是想听你亲口说出来。”
沉渊门的门主告诉他,陈白和于朗,是恋人。
那竟然是上上个世纪的事情了。
1856年,在永川做官的陈白和于朗相识,后来于朗离开沉渊门追随陈白而去——再后来,于朗和陈白在北京决裂,被陈白抽走了一魄。陈白失踪于妥明叛乱,于朗却因为被抽走了一魄,“活”到现在。
但于朗和陈白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沉渊门的人也并不清楚。
“我们……在一起过,”于朗两手手指交叉放在膝盖的中央,仍然垂着眉眼:“那是咸丰六年,1856年。”
他越说声音越小,仿佛不敢再说下去。
“然后呢?你为什么被他抽走了一魄?”
于朗的嘴角向下垮了一下,但只是一下,然后他语气平平地说:“我们在一起之后他被调任柳州,我便跟着他去了柳州;后来他升迁去北京做官,我也跟着去了北京。那时候我连20岁都不到……对外面一无所知。我和陈白,是十分不同的两个人……我们就不是一路人。我们之间渐渐有了矛盾,我教他灵术之后,我们的矛盾更加激烈。最后,他抽走了我的一魄,走了。”
江天晓暗自捏紧拳头,问:“他抽走的是你的哪一魄?”
其实他已经知道了。是非毒。
而非毒,控制的是人的爱。失去非毒,则无法爱人。
原来他从来没有爱过江天晓。他根本不能。
江天晓自虐一般,要于朗亲口承认。他知道自己需要于朗的承认,于朗承认了,他也就终于在感情上对于朗全然死心。而感情上都死心了,其他的,自然也就不那么难以接受了。
过了很久,于朗答道:“是非毒。”
“所以从那个时候起,你就已经没法爱别人了,是不是?”
“……是。”
好。好了。足够了。
烈火灼心大概也不过如此,江天晓颤抖着说:“其实你不用做到这个地步,你不仅要设计那些骗局,还要装作喜欢我……你不累吗?那时候,就算你不和我在一起,我也不会相信沉渊门的。”
于朗终于抬头看向江天晓,他双眼细长,像含了盈盈一捧水雾:“所以……你要走了,是吗?”
“是,”江天晓干脆地点头:“我不走,难道等着送死?”
“不是让你送死,”于朗低声辩解:“只是一个类似下灵的过程,我会保护……”
“但是有死掉的可能。”江天晓打断于朗。
于朗不说话了。
没错,但是有死掉的可能。
于朗通过占卜得知陈白尚有残魂留在人世,他找了这么多年,终于找到一个江天晓。江天晓的生辰八字,是于朗见到过的,最接近陈白的。
“我和陈白竟然是同月同日生,”江天晓冷笑:“以前我觉得自己运气太背,我如果不是那天出生,我爸就不会出车祸。你说不是这样的,不是我的问题——于朗,我真的不该那天出生。”
于朗急切道:“别这么说!”
“不是吗?”江天晓觉得这样挺没意思的,像个怨妇,可他真的忍不住:“我如果不是生在四月十七,也就不会生在阴历的三月十五,晚一天早一天都不会——我爸不会死,我也不会被你骗。不过,这都是命,我也认了,可能我就是比较倒霉吧。”
于朗起身,一把抓住江天晓的手腕:“你听我说,我——”
江天晓狠狠一挥胳膊,把于朗推开了。
于朗的胯骨撞上餐桌边缘,发出“砰”的一声响,他的五官跟着扭曲。
厚重的木质餐桌被撞得平移了一小截距离,江天晓知道,他这一下撞得很疼。
于朗靠在墙上喘着粗气,他的目光紧紧锁在江天晓身上,肩膀颤抖得像风中的一页白纸。
“你别走行不行,我后悔了,江天晓,我后悔了!我不会用你召唤陈白的残魂了——我放弃了江天晓,你别走了。”于朗竟然带上了哭腔,他一手还捂着刚刚被撞的胯骨,疼得弯下了腰。
“我什么都不要了,死不了就死不了吧,你最后相信我一次行吗?江天晓?”连绵的泪水滴落在地板上。
这姿态看在江天晓眼里,是多么卑微和低贱。
江天晓的心像被铁块坠着,又沉又痛。他想,于朗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我已经没法再相信你说的每一个字了,于朗。
“你做梦。”
江天晓说完,转身进屋。
他很快收拾好了东西,几件他从宿舍带来的衣服,一些证件,拎在一个帆布包里。
走出屋子,于朗曲着双腿坐在地上,仍旧是满脸的泪。
江天晓没说话,打开门,逃一般地离开了。
他把于朗留在了他们曾经的家里,他们曾经的家又舒服又漂亮,这个小区也是,好多树,秋天时落叶在地上铺起厚厚一层,真美。
几乎是小跑着出了小区,可街道也是江天晓熟悉的,左拐有三家水果店,右拐有一家7-11,小区对面有好吃的湘菜馆。
江天晓加快脚步,渐渐地竟跑了起来。他心里叫嚣着一个声音,快点,再快点,然后就能忘掉他!
发疯似的跑了不知多久,连呼吸都变得剧痛,江天晓使劲儿抹了把脸上的泪。
停下脚步时,他发现,他已置身于陌生的街道上。
此时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候,这街道是陌生的,街景是陌生的,路上驶过的车,路边走过的人,都是陌生的。
江天晓凝望着点点灯火,觉得自己好像是从一个美梦中醒来。
梦醒了。
第九十七章
江天晓回到了宿舍。
这时候毕业生都在写毕业论文,老大也回来了,见了江天晓,大惊:“你这是怎么了?!”
“嗯?”江天晓愣了愣:“我没事……”
“还没事呢,”沈哲凑过来:“脸色好难看。”
“……我这几天太累了。”
“我听说你做生意呢?”老大操着一口长沙腔的普通话,又问:“咋样?”
江天晓只好硬着头皮回答:“不怎么样,没赚到什么钱。”
“哎是,”老大往嘴里送了颗槟榔:“现在赚钱可太他妈难了,今年过年我手下一个副总,喝得都酒精中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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