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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怎么说 完结+番外 (风流书呆)


  肖嘉树扭头看他,眼睛湿漉漉的。季哥怎么能这么会说甜言蜜语啊?他的心脏都快受不了了。他立刻爬起来,扑到季冕身上反复亲他,从嘴唇亲到脸颊,又从脸颊亲到额头,然后顺着鼻梁、下巴一直亲到脖子和锁骨,把季冕弄得浑身都是口水。
  他第一次谈恋爱,根本不知道该怎样讨好人,爱意涌上来了就是一通乱蹭乱亲,像一只小狗。他坐在季冕的腰腹上,双手揪着他的衣襟,时不时便低下头啄吻他一口,发出吧唧吧唧的脆响,明亮的眼里满带眷恋与得意。
  季冕一只手扶着他的腰,一只手揉着他极富弹性的翘臀,唇角挂满温柔的笑意。他喜欢小树的热烈,也喜欢他的直白,他找不出任何一点不投契的地方。他的每一面,甚至于每一根发丝,都是他预想中最为钟情的模样。
  他把人拉进怀里,按住他后脑勺,交换了一个唇舌交缠的吻,叹息道,“幸好孟彪毁约了,不然我一定会被醋缸淹死。”
  孟彪就是之前毁约的那名演员,人如其名,长得五大三粗一脸横肉,惯爱在喜剧片里扮演恶人,很有一些知名度。肖嘉树想起孟彪的长相,再看看被自己压在身下,堪称俊美无俦的季哥,不免也打了一个寒颤。
  “季哥,还好你来了!”他把脑袋埋进季冕温暖的颈窝里,嘟囔道,“我现在才发现,自从出道以来,我们一直在合作。我数数看啊,我一共演了三部电影,每一部都跟你搭档,而且只有在与你飙对手戏的时候,我的状态才是最好的,你说神不神奇?”
  “这大概就是缘分?”季冕一边低笑一边亲吻小树发顶,手臂半搂着他,时不时在他胳膊上拍抚一下。他们并排躺在床上,什么事都不干,只是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天,精神世界却都愉悦无比。
  这样的状态就是季冕理想中最好的状态,也是他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生活。
  “对,我们的缘分真不浅,注定是要在一起的。”肖嘉树大言不惭地说道,紧接着又有些忧虑,“季哥,与你合作久了,我再跟别人对戏总觉得不太舒服,你说要是日后你不在剧组我就演不好戏了该怎么办啊?”
  “那我就追你追到剧组去,你在哪儿拍戏我就跟到哪儿,即便不演任何角色,我也会站在一旁看着你,这样好不好?”说完这句话,季冕满足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彻底完了,这辈子恐怕都摆脱不了小树。他何曾对一个人如此包容,如此依恋?
  是的,不仅小树依恋着他,他对小树的爱与不舍也同样浓烈,他就愿意待在小树身边,时时刻刻看护着他,没有任何理由,也不觉得疲惫或勉强。
  肖嘉树心里的忧虑立刻便消散了,翻身压住季哥,美滋滋地亲他的嘴,“季哥,你不用陪我去拍戏,你经常来给我探班就行了。当我元气快耗尽的时候,只要一看见你,我就能满血复活。季哥,你是我的精神支柱你知道吗?”
  “我知道。”季冕轻轻地揉着小树的腰,目光缱绻。
  两人躺在床上腻歪了很久,又聊了聊剧本的事,这才沉沉睡去。
  翌日,肖嘉树首先清醒过来,感觉小腹绷得很紧,便忍不住蹭了蹭季哥,然后才发现他也硬了,正笔直地杵在自己双腿间。男人都是这样,早上的时候比较容易激动,这很正常。
  肖嘉树是个适应力很强的家伙,昨晚还羞臊难言,如今却已食髓知味。他慢慢贴近季哥的身体,轻轻顶了顶他,却没料季哥猛然睁开眼睛,翻身将他压住,热烈地吻了他十几分钟,用手把两人的并在一处揉弄。
  一阵粗重的喘息过后,肖嘉树彻底瘫软在季冕身下,脸蛋绯红,眼睛濡湿,模样十分诱人。季冕双手撑在他脑袋两侧,吻去他眼角的泪珠,哑声道,“宝贝儿,早上好。”
  老公早上好!肖嘉树心里默默喊了一声,表面却怂得很,小声道,“季哥早上好。”
  季冕手肘一弯,顿时笑趴在他身上。
  肖嘉树掀起被子偷偷嗅了嗅,本就红润的脸颊快滴血了,嗫嚅道,“季哥,咱们去洗一洗吧,我的那个都沾在你肚子上了。”其实季哥的那个也沾了他一身,气味还非常浓烈,有点像栗子花,很好闻。
  他忽然就想起了在某本科学杂志上看见的一句话——嗅觉的感受对伴侣的选择与性欲的产生有着不可否认的功能,有时甚至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气味,就像每个人的指纹一样,各是各的,所以人类会因为“气味相投”而爱。这种爱的味道会狠狠渗入我们的心里,去驱逐躲在里面的孤独和不安。
  现在,他正被季哥的气味包围着,于是所有的孤独和不安都跑走了,只剩下温暖与宁静。如果可以,他真想就这样黏糊糊地抱着季哥躺上那么几小时,等到赵川打电话来催再去片场。他对季哥的眷恋比他自己想象得还要深。
  然而他并不知道,他的眷恋已经像蚕茧一样将季冕包裹了,令他悸动难耐的同时更丝毫也不愿与恋人分开。他双手掐着小树的腰,嘴唇在他颈间游移啄吻,一边低笑一边喷洒热气,“等一会儿再洗澡,我现在只想好好抱你。”
  好吧,其实我也不是很想洗澡。肖嘉树满意了,悄悄把腿缠在季哥腰上。
  两人温存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洗漱,本以为今天铁定迟到了,打开手机才发现赵川给他们发来了短信,通知他们今天的戏份改了,晚上九点半开拍,让他们好好研究剧本。
  肖嘉树忍不住偷笑起来,立马提议道,“季哥,要不你今天搬到我那里去住吧,我们把行李收拾一下?”他的酒店和季哥的酒店离得太远了,来回很不方便。他顿了顿,又试探道,“咱们同居吧?回国以后也住在一起行不行?”这样会不会太快?但他喜欢晚上抱着季哥睡觉,更喜欢早上起来能看见季哥的脸继而亲吻他的唇。
  季冕愉悦道,“行,我有几处空置的房产,待会儿你选一处,我们回国就搬家。”
  肖嘉树笑得更开心了,凑过去亲了季哥一下,“能跟你在一起就好了,住哪里无所谓。”他丝毫也不觉得住进季冕的房子有哪里不对,他们已经成为恋人,而且还是以结婚为前提在交往,共同组建一个家庭不是早晚的事吗?
  季冕收拾行李的动作微微一顿,继而低笑起来。以结婚为前提在交往吗?听上去很安心呢。
  两人搬回肖嘉树的酒店,哪儿也不去,就在房间里腻歪了一下午,临到傍晚才前往附近的公园散了一会儿步。虽然肖嘉树比季冕小很多少岁,但他本就是个宅男,不喜欢出去疯玩,顶多打打电脑游戏,与季冕这种老干部很合拍,丝毫也没有所谓的代沟和隔阂。
  两人只要静静待在一起,亲一亲抱一抱,聊会儿天,看看电影或电视剧,就已经觉得很充实、很愉快,而季冕一直向往和追求的正是这种生活。
  ——
  晚上八点,两人从酒店出发,车开到半路,肖嘉树忽然说道,“季哥,等会儿若是看见路边有便利店你就停一下,我买一点饮料和零食。”其实这个理由是骗人的,他真正想买的东西是保险套和润滑油。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当然也不例外。
  只要一想到自己已经是季哥的男朋友了,还可以每天跟他做那些没羞没臊的事,他就兴奋得不得了。虽然他没啥经验,但他可以学嘛。
  季冕踩油门的动作有些猛,让车子瞬间飙出去一大截。
  肖嘉树连忙叮嘱,“季哥你慢点开,我们不赶时间。”
  季冕深深看他一眼,低笑道,“不赶吗?我怎么觉得时间有些太紧,恨不得再快一点。”
  “真的不赶,从这里开到海啸酒吧只需半小时,现在才八点过两分,时间很充裕。咱们慢慢开,不急,啊?”肖嘉树温柔地拍了拍季哥的手背。
  季冕恨不得把这小子捞进怀里吻个够,又恨不得扒光他的衣服,将他摁在方向盘上,让喇叭响一整晚……但他目前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暂时按捺下来。他轻轻踩了一脚油门,快速行驶在路上,五分钟后停靠在一家便利店的门口,摆手道,“去吧,我在车里等你。”
  原本就想让他在车里等的肖嘉树窃喜地闭上嘴,然后屁颠屁颠地朝便利店跑去。诶?买哪个品牌比较好呢?美国这边比较流行特洛伊,但是厚度比杜蕾斯的厚,会不会影响快感?我是中号,季哥肯定要大号的,不然会勒……
  他人已经跑远了,心理活动却还源源不断地传入季冕脑海,令他燥热难耐又忍俊不禁。他趴在方向盘上笑了好一会儿才满足地叹息一声。
  肖嘉树把两盒套套和一瓶润滑液藏在塑料袋的最底层,上面盖了许多零食和饮料,确定不会被季哥看出端倪才状似悠闲地走出便利店。回去之后他打算把东西藏进浴室柜里,假装这是酒店赠送的。他虽然猴急,但也是要面子的嘛,总不能像发情的小公狗一样求着季哥和他做爱。
  发情的小公狗?听见小树的心声,季冕再一次笑趴在方向盘上。他被小恋人逗得满心愉悦,却又浑身燥热,若非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而夜晚的街道又不太安全,他一定会把这只小公狗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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