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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鑫爱诗)


  
  她妈早就和她说过了,那个女人不能留,至于那女人生的儿子,哼,没了那个女人,这孩子到她的手里,还不是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吗?
  
  她不管这些,她与花清迟的婚姻里,只能有她为花清迟生的孩子的,绝对不能有别人的。
  
  ——她妈说过,那些庶出的东西都是肮脏下贱的坏东西。绝不能留。
  
  “翠娘性子温顺,绝对不会做出这种烈性的事,一定是你,是你推她下去的。”
  
  花清迟与这个翠娘之间是有些感情的,这毕竟是第一个让他心动的女人。哪个少年不怀春,没有一段风流事啊,要不他也不会让翠娘为他生了孩子,还带回到花府里来。
  
  “花清迟,这话你不能胡说,你有证据吗?”七小姐梗起脖子来,花清迟怒视她,她也毫不客气的回敬。
  
  “你……”花清迟指着自己老婆,被气得半天说不出来话,这事,他是真没有证据。
  
  这段时间,花府上下都被他房里的事搅得不安宁,他是被他亲爹骂完又被亲娘骂。老夫人被气病了,倒是没有时间骂他,他也无颜去见偏疼他的祖母。回到房里,这女人又与他死哭活闹的,逼着他把翠娘赶出府去。
  
  他是绝对不会把翠娘赶走的,若是翠娘被赶走了,就是被逼上死路了,还有那个孩子,不管怎么说,那也是他的亲生儿子,虎毒还不食子呢,他怎么也不能这么做的。
  
  他没想到,他没有这么做,他这个狠毒的老婆反倒做出来了,这简直往他的心窝里捅上一刀。他是无论如何不能善罢的。
  
  花清远冷冷地旁观这事,他相信这件事到最后,他那个精明的爹一定会处理好的。
  
  至于秦若然,这女人巴不得翠娘消失呢,你看她现在强忍着笑出来的表情就知道了。
  
  花清远的目光最后落到了跪在一侧的小小人影身上。
  
  这个被堂上所有人忽略的孩子,把头埋在胸口,默默无声,但垂在身体两侧的手却紧紧地握在一起,成个拳头,想来是极恨的吧。
  
  ——花清远忽的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小一点儿的孩子,把他带去给蝶衣,蝶衣应该也会喜欢吧。
  
  
作者有话要说:圣诞节快乐,亲们,谢谢那一颗颗火热的地雷和热辣辣的留言,好开心!




☆、42章

  柳云芳为了这次亲事能成,不像上一次赵姑娘那般出了太多意外,特意把花清远叫去了花清远的三舅家,做一次面对面的相亲,那位白家姑娘也来了。
  
  白家姑娘是念过女学的,梳着那一时代最流行的女学生头,长长的齐流海垂在眉上,带着一股子羞羞涩涩的清纯模样,看花清远的眼神,并不直视,偶尔瞟一眼,倒也有一种别样的温柔了。
  
  总之,柳云芳很是满意的,特别满意白家的态度。
  
  由于两家地位相差着不只一厘半厘,虽够不上说是地位悬殊,但总归他们家是高门,白家是高攀了。
  
  要不是出了赵姑娘那事,柳云芳也不会舍□份的,好在白家贵在血统还算清贵,她也就勉强忍了。
  
  白家女眷的刻意奉承,也叫柳云芳找到一些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她拿捏着态度,端着身份,任由那些三姑六婆地相看着自己儿子。
  
  要说别的她没有信心,只说她自己生养的三个儿子,那是个顶个的好,从大到小就没有拿不出手的。
  
  大儿子生就严肃脸,却自有一股庄重的气势。二儿子……二儿子那就不用说了,有着那张王牌脸,别说姑娘婶子,就是大爷大叔,看到都会动心的。小儿子虽说没有大儿子的气势,也没有二儿子的锐利,但她小儿子性子好,极是温和啊。这温柔啊,他就是一把刀,刀刀割人心。
  
  柳云芳已经从白家姑娘的眼神里看出来这事铁定成了,白家姑娘那颗芳心怕是对着自己的小儿子动得不能再动了。倒是自己儿子的脸色,她越发看不透了。
  
  前几天自己儿子已经做了一件傻事了,别人都不要那个小兔崽子,他倒是接手要了过来。
  
  就算这孩子是老三家的祸根,老三想甩脱掉,那也不应该轮到她儿子的头上,还不是有老四那个同母亲兄弟吗?
  
  都是花盛璋那个混蛋,心偏得没有地方了,他就是欺负自己儿子什么都不懂,给自己儿子下个套,谁知道自己儿子竟如此心软,花盛璋刚提个头,他就应了下来,结果那个小东西就到了自己儿子名下了。
  
  这让自己儿子将来怎么讨婚事啊,虽说不过名不记名,只说是先养在那处,等事情平息了再做处理,但这事,她只要想想就堵得慌。
  
  所以,儿子的婚事必须早早订下来,到时候,把那孩子推到老四那边,花盛璋他们也就说不出什么了。
  
  花清远觉得他这一刻就像动物园笼子里的大猩猩,任人观赏,却还要做出一副请君随意的样子,相亲这活,真不好做啊。
  
  花清远脸上淡淡的笑意,至始至终都挂着,很给自己老娘的面子,一点没顾忌着对面那姑娘已经被他的笑意迷得五昏八素,不知里外,已在心中暗暗发誓,非他不嫁了。
  
  这一出相亲持续了一个时辰,最后又在柳云芳三哥也就是花清远的亲三舅府上用过饭后,两方才陆续回去。
  
  回去的车里,柳云芳追着花清远问着,“清远啊,白家姑娘你还满意吗?”
  
  花清远把玩着手中因长期许久磨擦磨出自然光辉的珠子,若无其事地点头,“还好了,娘,你满意就好,儿子始终觉得,婚姻大事,娘为儿子做主就好。”
  
  柳云芳再一次满意地点头,“那这事就这么定了吧,我过几天选个好日子,着人去下聘礼。”
  
  “一切都听娘的,”花清远把假珠揣回到贴身的衣兜里,拉住柳云芳的手,“娘,劳你为儿子操心了。”
  
  “说什么操心,你是我身上掉下的肉,我自是希望你好的,”柳云芳另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花清远抚在她手上的手,“那孩子,你不用担心,等你这婚事定下了,娘去你爹,把他转到你老四那儿。”
  
  “娘,那孩子我挺喜欢的。”
  
  自前几天那孩子住进自己的小院后,自己就吩咐小凳子贴身服侍,一应事物竖决不假第二人之手,就是怕他三嫂余怒未退,把毒手伸过来。
  
  “可有什么好喜欢的,又不是你的,你若喜欢孩子,赶快娶了媳妇生一个就是了,娘也好抱孙子。”
  
  柳云芳说起这事,不厌其烦。花清远也不厌其烦地听着,并伴随着柳云芳的语调点头应着,一副乖儿子的模样。
  
  背后里,花清远做得却不是这样了。
  
  叫小笙的孩子实在不适合姓花,花清远总觉得他们花家的子孙名字再不出奇,断不会有叫‘花生’的。
  
  那晚花清远把小笙从花家正堂抱出来后,直接抱回了自己卧室,从那晚开始,小笙就住到他的床上了,一连几宿了。
  
  这孩子晚上睡觉不安稳,花清远要拍他几次,他才能睡着,睡着的时候还能说几句,睡醒后却是一句都没有,一点不像小孩子,花清远很有点头疼,——这副样子不能领到蝶衣那里去啊,那不是给蝶衣找麻烦吗?
  
  他还是自己先头疼着吧。
  
  谁叫这孩子多少沾着点花家的血统呢,他和程蝶衣是不可能有孩子的,养外面捡来的,他还不甘心,他很相信血缘这件事的,但他自己亲哥哥的孩子,他实在打算不起。
  
  他大哥古板到死,绝不可能出现私生子,他大嫂生的,还得匀给他大嫂的娘家那边两个呢。
  
  至于他二哥,哎,蓝眼睛、黄头发的,他消受不起。他二哥倒不一定能为那个西洋女人守身如玉,但他二哥聪明绝顶,绝不会留种在外面,轻易让哪个路边摊女人为他生孩子的。
  
  所以,他三哥这个私生子,是他最好的选择了,特别是死了妈这一点,十分对他的心思。
  
  孩子还小,不过四周岁,慢慢养着,就养出味道来了,这一点,花清远很有信心,——还没有他养不好的孩子呢。
  
  “主子,你回来了?”小凳子见花清远进来了,连忙递了湿帕子过去,花清远接过来擦擦手后把帕子扔回给了小凳子,顺便问:“小笙今天怎么样?“
  
  “小笙少爷很好,喝了半碗粥,今儿还开口说了话,”小凳子迫不急待把这件他以为的大好事说给花清远听。
  
  花清远翻着文件的手顿了一下,“噢?说了什么?”
  
  “唤了主子您,”小凳子喜笑颜开,他这几天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那位金口少爷总算说了话。
  
  “唤我?”花清远微微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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