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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鑫爱诗)


  
  这些年,花清远明里暗里与花清逸有过不少接触,虽见面次数不多,但没碍住两个人,用别的渠道沟通。
  
  花清逸不但长了一张八面玲珑的脸,还是个极八面玲珑的人物,上到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没有他不结交、他结交不下的。
  
  这一点花清远非常佩服花清逸,但他从来没有像这一次这般感谢花清逸。花清逸帮他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他确实不愿意回老家。因为他不可能一个人回去。他必然要携程蝶衣同回。
  
  这一路都是战火销烟,谁知道会在哪里,遇到什么样的糟心事。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颗手榴弹,就能要了人命。还是家里的安全系数大一些啊。
  
  因着给关老爷子守孝,程蝶衣留在了北平。段小楼却不能留下来。他守过七七之后,就回天津去了。
  
  一是剧院的角儿不能都走开,哪怕暂时停戏,也得有压场子的。二是他的长子段奕风在意租界的小教,开始了学前起蒙。举家在那边,轻易怎能动。
  
  小笙因着上学,也不能回来。花清远和程蝶衣只好把小笙暂时托付给了花婉爱和段小楼夫妇,代为照顾。
  
  意租界的学习环境比北平这边好多了,至少那位教意大利语的基督徒,偶尔还会说些中国话,允许看中国的书籍。
  
  北平的小宅院里,还像以前一般。程蝶衣在小院的右侧角,栽了一棵梧桐树。
  
  从前,这院子本来有一棵的,日本人进了北平没两年,那棵树竟枯死了。后来,程蝶衣随着戏班子,搬去了天津,回北平的次数少了,也就不甚在意院子里缺什么少什么了。这次搬回来,看着空落落的院子,就仿佛他的心也空落落了。
  
  他与花清远的第一次相见,花清远就是坐在梧桐树下面的藤制摇椅里的。一副闲散贵公子的模样,程蝶衣每每回味起来,都意犹未尽。
  
  程蝶衣没有戏唱,花清远尽量躲避着去宪兵队。日子空闲下来,花清远开始手把手地教程蝶衣练习书法。
  
  花清远以前也教程蝶衣写过字,程蝶衣几乎是他一手启蒙出来的。但像现在这般,却不只是为了写字,而是真真正正地修炼着一种气韵了。
  
  “要把字写得有风骨,字如人、人如字,书法讲究的就是这种意境,不是字写得美就好,是字要有骨有肉有神有魂。”
  
  花清远很耐心很温柔地教着程蝶衣执笔,一张张的大字,写在宣纸之上,两个人身体贴得很近,往往字还没有写成几个,小火苗就蹭得滋滋做响了。
  
  在书桌上试过一次后,程蝶衣抓得花清远后背丝瓜条似的,瞪了花清远好几天。
  
  花清远却餍足地像只猫,跟在程蝶衣的屁股后面,也不管程蝶衣什么眼神瞅他,他都一如既往地谄媚十足,每晚拉着程蝶衣早早躺在床上。当然不是为了……,确实是上次书桌的时候,硌到了腰,需要按摩。
  
  流年如风而过,再苦的日子也是不经熬的,谈不上眨眼即逝,却在眨几次眼睛的时候,大半时光都已经消磨而去了。
  
  1944年末1945年初,二战战场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
  
  花清远就算没有预先知道历史,看到日本人派到华北战场的新兵时,也能推测出来,日本走下坡路了。
  
  “连半大的孩子都扔来战场了,这场战争打不久了。”
  
  花清远负手站立窗前,无论是他四哥原先看过的那丛野草,还是程蝶衣栽种的那棵梧桐树,长势都很不错,在春天将来之间,已经迎着冬日最后的残雪,勃发出生机来。
  
  程蝶衣对战争没有什么自己的见解。听到花清远说话,他放下手里的毛笔,从坐着的地方站起身来,走到花清远的身后,有些担忧地问:“咱们的军队,会打回来吗?”
  
  花清远细细地想了一下,这段历史他不陌生但也不熟悉,隐约记得,好像是投降吧——那个时候美国军队已经进驻日本本土了。
  
  在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日本军队原地待命,直接向中国军队缴械吧。或许有几个不甘心投降的,剖腹自杀或者顽固抵抗。
  
  花清远上一世来中国的次数尚且有限,稀里糊涂的提提大方面还行,说到这么精准的历史问题时,就有些露怯了。
  
  花清远拉起他的手,目光依然在窗外,“昨天二哥给我来信,说这几个月必然混乱,叫我最好躲出去。”
  
  花清逸考虑的事情,也是花清远考虑的。
  
  日本人自己派到战场上的,都是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了。再说国际大形势不妙,日本人的铁杆盟友德国节节败退,美国和苏联已占优势。凭着嗅觉,汉奸们也有觉悟的。在意识到日本人,可能撑不下去时,聪明一点儿的,都开始为自己找退路了。
  
  有句话叫,狗到用时方恨少。汉奸们关健时候的倒戈,日本主人们,很头疼。
  
  田中浊三郎甚至开始叫花清远,插手审讯案犯、甚至参与行动队这种事了。这放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的。他是翻译,不是爪牙。
  
  这显示出一个极端危险的讯号。
  
  田中浊三郎在加大力度地拉他下水,若说最后日本人投降时,有那种顽固份子,田中浊三郎绝对算上一个。
  
  花清远没有办法处理,就得远离。
  
  被花清远拉着的手,一僵,“躲出去?为什么要躲出去?”程蝶衣惊讶地看向花清远。
  
  他不愿意花清远离开,他们在一起生活,快十年了,未有一刻长时间的分开,他害怕生出一点变故。
  
  如今,师傅去了,师兄另组了家庭,他插不到别人的生活里去,他只有花清远。
  
  “他要给我洗白吧。”
  
  花清远苦笑了一下,“我毕竟在宪兵队,做了这么多年的翻译,我说我清,谁信啊。”
  
  日本宪兵队里混了这么久,三教九流里,他都打过交道。要是没有几个人证物证什么的,他朝政权更迭里,他很容易成了别人的踏脚石。
  
  “还……还会这样吗?”
  
  程蝶衣的脸都白了。他根本想不到这么多。在他的心里,花清远是最好的,而且他亲眼所见,花清远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还帮过人的。
  
  瞧见程蝶衣脸色不对,握在自己手中的手,也一下子没了温度,花清远连忙说:“知道为什么《西游记》里的妖精,有的被孙猴子一棍子闷死,有的却怎么死都死不了,最后还被神仙领走吗?”
  
  程蝶衣就算没有看过全本的《西游记》,梨园行当里的猴戏,却是没少看的。
  
  他懵懵懂懂地点头,“白骨精就被打死了。”
  
  花清远伸手摸了摸他家小可爱的颈子,“是啊,这说明一件事,有后台的妖精,无论怎么妖都死不了。”
  
  很幸运,他就是那个有后台的妖。他相信他二哥的手段,他就算真一身黑,他二哥也能给他洗白了。别说他还没有沾黑。
  
  这就是社会的不公平,无论在哪个年代,都一样。不可能白纸一张。
  
  程蝶衣渐渐懂了,“那躲去哪里,躲多久?”
  
  花清远拿出神棍的嘴脸,还掐指一算,“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十年八年。”
  
  程蝶衣信以为真,惊叫脱口而出,“啊?那……那我怎么办?我……”我会一直等你的,但你会等我吗?明明已经差得那么遥远了。
  
  花清远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从程蝶衣不安的眼神里,意识到什么,“蝶衣,你自然是跟我一起躲了,我们是同林鸟,难道你还打算大难临头,先飞了不成?”后面这一句是开玩笑了。
  
  花清远没有想到,将近十年的时光过去了,程蝶衣在某些时候某些字眼上,还是敏感得要命,惊惶失措。
  
  “我怎么会,”叫他替花清远去死,他都愿意的,何况……,他的眼神渐渐亮了起来,“你没和我说……我们要一起的……”
  
  如果按花清远的二哥花清逸的按排,这次躲出去,一定是秘密的,会带上他吗?多少也算累赘吧。
  
  花清远立刻截口,“这还用说吗?我以前不是说过一万遍了吗?傻瓜,”花清远还像刚才那样摸着程蝶衣优美光滑的颈子,细腻的皮肤在手底下,产生一种奇妙滑腻的感觉,摸过无数次,也仍然忍不住心动,“我们一会儿去仔细研究一下,我们躲去哪里,既安全还能赏心悦目,全当是蜜月游了。”
  
  程蝶衣还不懂蜜月游是什么意思,但与花清远在一起,去哪里都行。哪怕是讨饭。
  
  他笑得满足,偎在花清远的怀里。花清远就势伸了胳膊,揽了过去。
  
  两个人一同望着窗外,夕阳落下,明天又会朝阳升起,日日轮回、月月如此,经年不变。易变的只有人心,只要守住了,就是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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