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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 完结+番外 (朱砂)


  这边的研究所,可跟亚洲那个不大一样。他们走的是“正规流程”,来试药的人一部分是身患重病无药可医,索性来碰碰运气;一部分则是为了钱,即使明知道会用副作用也在所不惜。
  “而且他们看起来也的确就只是用了一种新药而已……”唐骥有些疲惫地说,“甚至还有人觉得自己的病情大为改善。停药之后的迅速衰竭反而让他们更加相信药的效力,毕竟只要持续用药,他们的情况就很好嘛。”
  顾颐也不由得无奈地笑了一下:“好吧,至少他们生产的是药,还不是那些混合种……”
  “那你说,我们做的这些事,真有意义吗?”唐骥把手枕在脑后,有点出神地盯着天花板,“如果席勒没有拿到魂戒,他还会不会做这件事?有些试药人都已经六七十岁了,不试药他们也可能在几年之内就死去,试了药或许还能多活几年,那他们是愿意这种药继续生产呢,还是愿意它停掉?工会只能处罚猎魔人,非法制药的事不归我们管,但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猎魔人受到处罚,背后的那些人只要作出经济赔偿就可以了,这公平吗?如果不公平,我们又能怎么样呢?”
  这些问题,顾颐一个也无法回答。他想了一会儿,把手上的苹果塞进了唐骥嘴里。
  “唔——”唐骥被一个苹果堵住,用力咬了一大口,嚼得咔嚓咔嚓地响,杀气腾腾。
  “这些问题,我想你都找不到答案的。”顾颐喂他吃了半个苹果,才缓缓地说,“但是不管有没有答案,你还是会去做应该做的事。比如说,你还要抓路易吗?”
  “当然了!”唐骥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拿着那大半块魂石跑了,还不知道要干出什么事来!万一真的被他控制了一个三代血族,那天下岂不是要大乱了!”
  手里有了魂石,路易简直是如虎添翼,虽然顾颐的最后一击用屠刀在他后背上又开了道口子,但他凭借着魂石的加持,还是从猎魔人的包围中逃了出去,顺便还带走了那个搬尸体的血族。这样一来,顾颐和唐骥的计划,其实等于是失败了。
  顾颐微微一笑,用指尖理了理他乱七八糟的头发,顺便在他耳朵后面挠了挠:“既然这样,这些问题都可以等到没事的时候再去想。”
  唐骥被他挠得抖了一下,赶紧握住了他的手腕,嘟囔道:“这件事完了还有别的事,哪儿有没事的时候啊……”
  顾颐笑了:“那就不要去想了。”人生在世,把自己能做的事情做好,就可以了。很多事情都不能尽如人意,那就做到无愧于心便好。这其实有点无奈,但人生的意义,有时候就是在这些无奈之中守住自己的路。
  唐骥也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叹了口气:“不想了不想了,苹果再给我吃一口。”
  “不给了。”顾颐悠然地把手收回来,咬了一口苹果,“你不是削给我吃的吗?现在都被你吃掉一大半了。”
  “是你给我吃的啊——”唐骥试图继续去咬那个苹果。
  顾颐把苹果在他面前晃了晃,慢条斯理地举到自己嘴边又咬了一口:“你搞搞清楚,我是伤员。跟伤员抢苹果吃,侬想吃生活啦?”
  唐骥噗地一声笑了出来:“你说什么?”
  “说你想挨揍啦。”顾颐把苹果核扔到废纸篓里,有些疲倦地也躺平下去。喝了几袋血浆之后,他胸口那些深可及骨的伤已经基本愈合,但血脉反噬的后果还没有完全过去,仍旧会觉得虚弱难受。这会儿真要打起来,估计他还真揍不动唐骥。
  “我也是伤员啊,为什么要揍我?”唐骥哼哼两声,两人一起在床上躺平了装死。
  “你哪里受伤了?”顾颐从眼角瞥了唐骥一眼,实在不想动。
  “我失血了啊。”唐骥理直气壮地说,还抬起手腕往他眼前伸,“看看,看看,伤口还在呢!”
  顾颐瞥了一眼,忍不住嘴角抽搐。唐骥手腕上的牙痕早就消失了,尽管他皮肤白,现在从上头也找不出什么痕迹来。但是这家伙居然硬是自己用指甲掐出两个印子来,伪装咬痕!
  “你——”顾颐索性一把拉过他的手腕,一口又咬了上去。既然这样,那再吸他点血好了。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唐骥的血好像特别的美味,最重要的是,喝他的血好像全无心理负担,不像他从前进食的时候,舌头和胃在叫嚣着味道不错,大脑却是一阵阵地厌恶欲呕。
  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顾颐咬着唐骥的手腕,一点点吸血的时候,从美味的享受里抽出一点儿理智来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心情好吧。即使吸的是他的血,这个人也不会用看洪水猛兽或者什么人间渣滓的眼光来看他。同样的,他也不会像路易那样,觉得吸血就如同人吃牛排一般的天经地义。
  顾颐不是很能说清楚自己厌恶的到底是什么。也许是厌恶路易那种把人类当做食材的态度,也许是厌恶被普通人类当做异类来恐惧或唾弃。但不管究竟厌恶的是什么,反正唐骥都不会给他这种感觉。
  其实血族吸血,是因为爱。
  顾颐忽然想起他曾经看过的一本诗集。诗人当然是个血族,不过很少见的,他既不是“充满激情的艺术家”托瑞多,也不是“优雅的堕落者”勒森魃,甚至不是“文雅高贵”的梵卓,而是一个吉米魑。
  科学家里出诗人,这种事还是挺稀罕的,所以顾颐把那本诗集好奇地通读了一遍。现在,那诗集的内容他都记不太清楚了,但写在序里的这句话,他还记得很清楚。
  这种说法其实在血族的传说里一直都有,比如说只给自己所爱的人初拥什么的,被那些崇尚浪漫的血族口口相传。这样的血族,后代一般都很少,因为他们只会把自己的爱人转化成同类,以便两人可以相伴永久。
  当初,顾颐也是相信这个的,所以他以为路易是爱他的,于是也就回报以自己所有的热情。然而事实证明,不管这个传说是真是假,反正路易并不相信。于是那之后,他也就不再相信了。如果吸血一定要是因为爱,那血族岂不早就饿死了?
  不过,顾颐现在觉得,这种说法大概是真的,因为他现在吸着唐骥的血的时候,就觉得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和甜蜜感。
  他吸得很慢。手腕上虽然是静脉血管,但如果血族愿意,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就吸走大量血液的。但是顾颐现在一点儿也没有这种急迫的想法——他当然不能吸掉唐骥太多的血,最多就吸个二三十毫升尝尝味儿,所以就要慢慢地吸,就像小孩子吃一块特别稀罕的糖果一样,一会儿舔一下,一会儿再舔一下……
  顾颐知道这会给唐骥带去什么。血族可以分泌多种唾液,比如让猎物失去反抗能力的麻醉唾液,又比如促进伤口愈合的治疗唾液,还有就是——会给猎物带来愉悦感的那一种……
  顾颐用眼角余光瞥了一下唐骥,后者一手枕在脑后,正侧头半眯着眼睛看着他,表情愉悦而满足。嗯,不仅仅是身体上感觉的那种满足,这人的表情好像——顾颐忽然觉得,像是给宠物投喂的主人,看着宠物吃得特别香,便深深地觉得愉悦起来……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顾颐有点恍惚地想着,仍旧在慢慢地,一丝丝地吸吮着。新鲜的血液从口腔到胃袋,带来了一路美好的感觉。于是他忽然有点儿怀疑,他是不是把自己分泌的那种唾液也吸下去了,为什么会觉得这么……
  顾颐还没想出来该用个什么词儿形容的时候,已经被一个影子罩住了。唐骥撑在他身体上方——因为一只手还在充当美食,他的姿势不免有点儿困难,但是这丝毫没妨碍他一直凑到顾颐耳边:“这么好喝啊?”
  “嗯——”顾颐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回应。他自己都觉得这声音好像太绵长太柔腻了一点儿,尾音仿佛还拐了弯儿。到底被麻醉的是谁啊?
  “我也饿了呢……”唐骥的呼吸吹在皮肤上,温热得让人发痒,“是不是也给我吃点儿?”
  “你要吃自己啊?”顾颐总算把尖牙从唐骥的手腕上收了回来,有点恋恋不舍地用舌尖舔了舔那两个齿印。
  “你吃我,我当然是吃你才公平啊……”唐骥的手一得自由,立刻就从顾颐嘴唇边上往下滑,开始解他的衬衫扣子。
  好吧,这种唾液是有那么点儿——咳咳,是有点儿那个效果的。所以经常有血族一边吸血,一边……
  “啊嚏!”小小的喷嚏声从旁边响起来,唐骥的身体一僵,转过头去,只见小安把脸躲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双大眼睛,小心翼翼地抽了抽鼻子。
  “啊!”唐骥咕咚一声从顾颐身上翻了下来,“你这个小家伙!”他刚才就快要得手了啊!要知道前两次都是顾颐占了上风,他这好不容易找到机会,为什么还有个小电灯泡在啊!
  小安又往被子里缩了缩。他本来是想装做不存在的,但是被子里有散碎的绒毛,他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顾颐觉得自己简直要笑软了:“别,哈哈哈哈,别生气嘛,哈哈哈……”
  “啊啊啊啊!”唐骥看起来恨不得在床上打几个滚,“你当然不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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