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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 完结+番外 (朱砂)


  “身手的确不错啊,力气也不小呢——”唐骥摸着下巴,眼睛却看着顾颐,“我看了黄毛的头盔,下巴的塑料兜带硬是被扯断了,而且你发现没有?劫匪把黄毛从车上扑下来,又把他拎出了好几十米去,这才抢了钱逃走。让我想想——从听见刹车的声音,我跑进来也就是一两分钟的时间,哎,要是你,提着黄毛走三十几米,要花多少时间?”
  顾颐怔了一下:“我没拖过人。”
  “不是拖。”唐骥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似笑非笑,“是提着走。我已经看过了,路上没有拖行的痕迹,劫匪是把黄毛提出去三十多米的。你说,这需要多久?”
  顾颐回头看了看背后昏暗的街道:“唐总,你看错了吧?黄毛就算个子不高,也有一百多斤——不是说提不动,只是——谁会特意提着人走啊?”
  “也对啊……”唐骥笑得意味深长,“谁会特意提着人走呢?要么这劫匪脑子不正常,要么,就不是正常人。”
  顾颐看他一眼:“这不一个意思么?”
  “一个意思?”唐骥笑笑,似乎还想再说什么。但他们已经走到了街口,张政等人都在那儿,一见唐骥出来,张政先就贴了上来:“唐少怎么这么久才出来?到底出什么事了?把我们都急坏了,正想进去找你呢!”
  唐骥一个猝不及防就被他搂住了手臂,几不可见地龇了龇牙,赶紧往旁边闪闪,装做伸手去裤兜里摸钥匙,不着痕迹地推开了张政:“不好意思,让大家担心了。现在没事了,走吧?”
  张政并不想轻易就放过他:“里边究竟出什么事了,唐少还没跟我们说呢。”
  “就是有个人被抢了。”唐骥耸耸肩,“挺巧的,可能就是领班说的来送货的。他也没受什么伤,自己不报警,就不关我们事了。”
  “真有人抢劫啊?”张政捏着兰花指惊呼,“唐少怎么知道的?海天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连自己门口都摆不平!”
  “那谁知道呢。”唐骥毫不在意地败坏着海天的名声,“看着挺不错的,没想到也这么不安全。下回我都得考虑考虑,还敢不敢来了。”
  “唐少怕什么啊……”张政的眼睛粘在他身上,脑海里还不停回放着唐骥刚才纵身翻过一道栏杆的矫捷身姿,恨不得马上就能化到他身上去,“看唐少刚才的身手,真是利索,练过的吧?”
  “哦,学过几天散打。”唐骥边说边往车旁边走,“时候真不早了。张少,睡得太晚伤皮肤,下次有空再聚。”


第13章 猎食者
  “哎哟——”张政捂住脸,从指缝里又抛了个媚眼,“唐少说得对。那下次再聚,唐少可一定得来。”
  “来来来。”唐骥一边敷衍一边赶紧上车,把车门关了才长吁了口气,“我的天呐,这位张少的脾气——他见谁都这样?”
  当然不是,他只有见了你这样的小狼狗才会化身美男蛇——虽然不大美。顾颐心里吐槽了一句,表面上却还是淡淡的:“我不太熟悉张少。”
  “哦——那熟悉李少吗?”唐骥在副驾上转过脸来,满眼的坏笑,“我可是看出来了,李天翌对你念念不忘啊。”
  张政对你才是要念念不忘了。顾颐默默地在心里说,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唐总,现在回公司吗?”
  “啊?公司啊——”唐骥摆了摆手,“算了,今天就当给你放半天假好了,感谢你陪我出来这一趟。你不是住滨江路么,离得不算太远,先送你回家吧。哎,你是穿41码的鞋吧?借我一双穿穿。”
  “鞋?”顾颐低头看了一眼,装做刚刚发现的样子,“唐总的鞋怎么了?”
  唐骥打了个哈哈:“突然就张口了,质量不行。”
  “我只有旧鞋子。”顾颐一边开车,一边在心里飞快地回忆了一遍,确认自己屋里并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要借鞋子,自然就要进他的住处,唐骥对他的疑心,仍旧还没有消除。
  “借我穿一下,明天还你新的。”唐骥往椅背上一靠,“你这总住地下室也不是个事吧?我听说海天给的钱也不少啊,就没找间好点的房子?”
  “主要是离市区近,找工作很方便。”顾颐目视前方,仿佛没发现唐骥打量的目光,“而且海天的底薪也不算多,主要靠小费。我在这上头——并不擅长,而且还需要补贴家里。” 顾义是每年都会往家里寄钱的。
  “也是。”唐骥耸耸肩,“酒吧那些人不识货,倒是浪费了你的手艺。不过,你在哪儿学的那么正宗的英式调酒?”
  “以前跟一个朋友学的。”顾颐把从心底泛上来的一丝苦涩强压下去,淡淡地回答,“他也说我有英式调酒的感觉,不过我自己倒分辨不出来,其实就是不习惯做那些花哨的动作吧。”
  唐骥又摸了摸下巴,也不知是相信还是不相信:“是吗?那你可真是天赋过人了。马天尼说起来简单,要调好可不容易,不但要有好手艺,还要熟悉自己使用的酒的味道……”
  顾颐简单地回答:“那个朋友倒是很喜欢收藏酒。他藏在卧室里的酒有五十多种,我有幸尝过。”酒库里的就更多了。
  “有意思。”唐骥笑起来,“你这个朋友能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吗?难得遇到一个同好。我在国外也喜欢这些,但很难找到国内的白酒和黄酒。”
  他说得兴致勃勃,顾颐却兜头给他浇了一盆凉水:“他已经不在了。”
  “啊?”唐骥怔了一下,“抱歉,我没想到——那个,节哀……”
  顾颐摇了摇头,没有再说话。的确,那个人在他心里,的确已经是不在了——那个教他调酒,教他品酒,并且借机灌醉他的人,已经不在了……
  这个不太愉快的话题终于让唐骥沉默了,于是顾颐得以耳根清净地把车一路开到了自己的住处,带着唐骥走进了地下室。
  凌晨四点钟,走廊里静得像个坟墓,只有唐骥和顾颐的脚步声在响,一前一后,听起来居然有种奇异的和谐。
  唐骥打量着一排简陋的门:“安全吗?”
  “没什么可偷的。”顾颐打开门,做了个请的手势,“地方不大。”
  地方的确不大,两个身高将近一米九的成年男人挤进去,就显得更拥挤了。顾颐站在门边,环视自己的房间:“抱歉,只有白水……”
  “冰箱也没有?空调也不装?”唐骥也环视四周,“这屋子夏天会很闷热吧?”
  “空调贵,电费也贵。”顾颐示意他可以在床边上坐下,弯腰去床底下找鞋,“夏天的时候可以去附近的KFC或星巴克蹭空调。唐总不是也住过地下室?应该知道的吧?”
  唐骥咧了咧嘴,没说话。他是住过地下室,但大概总共也就住了一个星期,而且正是不冷不热的秋天,还真没过过蹭空调的日子。
  其实说实在的,这屋子现在就挺闷热了。魔都的梅雨季已经快要来到,墙角泛起灰色的水气,可以想见等到了雨季,那里说不定会长出蘑菇来。
  “你也不容易……”唐骥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当然他是经过各种历练的,其中也包括一文不名在贫民区里生活三个月,但那终究是不一样的。
  顾颐把一双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语气淡然:“大家都不容易,我还算过得去。”
  唐骥又咧了咧嘴:“你这种心态真是难得。哎,鞋很合适,看来咱们俩的脚一样大啊。”
  “真是荣幸。”顾颐把他换下来的鞋放进鞋盒,找了个袋子装起来,“唐总要拿走吗?”
  唐骥顿时乐了:“顾颐你可真贤惠。都破成这样,不能穿了。”
  “如果唐总不要了,也请把它带出去扔进垃圾箱。”顾颐把袋子塞进唐骥手里,向门的方向做了个手势,“唐总应该还有事,我就不耽搁唐总的时间了。”
  “你连杯水都没给我喝呢。”唐骥抱怨着,不过手机适时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算了,下回来再喝。我走了,你早点休息吧。”
  关上门,顾颐有一种送瘟神的感觉——终于走了,还带走了自己一双鞋。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冰蓝,黄毛,还有抢劫黄毛的那个——怪物。
  顾颐微微闭眼,试图回想那副情景——昏暗的小巷里,墙壁上有一块奇怪的阴影,在黄毛经过的时候,一只蝙蝠突然从阴影中展翅飞起,一直扑到黄毛身上,爪子大力掀开头盔的同时已经露出尖锐的犬齿,冲着颈部搏动的位置咬了下去。
  蝙蝠的确有一张奇怪的脸,因为口鼻部分的复杂结构,放大来看的时候完全就是个怪物,黄毛并没有看错。而他的感觉也同样正确,的确是有两颗牙齿曾刺穿他的动脉血管,但这个过程很快,分泌的唾液在几秒钟之内就会让猎物失去知觉,十几秒钟之后牙齿缩回,唾液开始促进猎物皮肤愈合。往往等猎物醒来的时候,齿痕便已经很不起眼,而麻醉效果犹存,很多猎物甚至会想不起自己经历了什么。
  但是黄毛身上的反应略微有些奇怪,首先就是他伤口的愈合速度。顾颐计算了一下时间:如果唐骥追了出去,那么很可能他赶到的时候抢劫者刚刚吸完血,那么再到顾颐过去,中间相差不会超过三十秒钟,而这三十秒之内,黄毛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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