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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爱吧,少年 (映小楼)




作者有话要说:
从此便心安。问沧海,历历过往,怎成桑田。也是恰逢良缘,啼笑两难间。疏欲断、世俗纷乱。我仍举酒欲沉醉,杯透尽,寡寡已无欢。情与貌,皆枉然。
最可叹一别两宽。斩往念,三四儿女,五六年间。七八旧梦皆望断,惟余二三真堪怜。不过年少多狂痴,到而今,都付笑谈。君去兮,勿再言。
————————————————《贺新郎》 映小楼





第28章 28 佩哥(第七 将把沉醉换悲凉)

伤感之际,又逢几天豪迈的大雨,仿佛把我所有的愤懑都倾倒了出来,心情仍然差极了,我真的不知道要用多久才能从这片阴影中走出来,也终于知道寝食难安、坐卧难眠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天气稍微好了一些,心情却没有好转。爸妈依旧是每天早出晚归的上班,我则自己呆在家里百无聊赖。下午,正心烦意乱看着电视不断的换着频道,却接到了佩哥的电话。

“哈喽,帅哥,干啥呢?”

“我在家看电视呢,没事儿干,无聊……”

“大好的天在家看电视,二不二呀,真是的!”

“干嘛,你来找我玩?”

“玩啥呀,你家有啥可玩的,下棋?你又下不过我!一会儿出去逛逛吧,在家呆着没意思。”

“外边那么晒,不想去……”

“晒个猴儿啊,刚下过大雨空气正好呢。再说了,又不在外边逛,出门就上车,下车进商场都有空调。出来吧,我去接你,几点了,我看看……”,那边顿了顿,在看表?“三点半到你那儿,东门口接你,提前下来啊,别墨迹!”

“额……行吧,你开车慢点啊,注意安全。”有气无力的回应他。

“哟……你这家伙现在这么会关心我了?是不是我要走,你舍不得啊。”

“那可不,就你这么一个土豪朋友,你走了我以后坑谁呀。”

“擦……我就没点别的好是呗?行了,别贫了,我下楼了,你快点拾掇,每次都墨迹!”

“知道啦!劲劲儿的!”

挂了电话,我赶紧回屋换衣服,生怕他等久了又吵我。

也许是爸妈的望子成才心切,从三年级的时候,我就自己一个人去寄宿学校了;后来频繁的转学,使得我求学时有着深厚革命友谊的朋友寥寥无几:佩哥算是一个。他全名叫翁卿佩,文雅的像个女孩的名字,乍一听起来又像极了“汪精卫”,我好几次三番都拿这话嘲笑他,他不只是抬手打我那么简单,每次都会丛生到派出所改名的冲动。

因为少小离家的缘故,我的生活少有安全感,小小年纪便在一落落的丛林里与人周旋,我要仔细留意周围的环境,以便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抉择。而他不,他在“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名号里无畏无惧;家境颇丰,成绩优良,有着先天而来的自信。

我们之所以认识大概是因为那时邻班的一群男生要找我的麻烦,而他看不惯,站在门口把事情拦了下来。后来我们的关系就渐渐的变得很好。按我的理解:你帮过的人,可能永远不会帮到你;而那些帮过你的人,却一直是你的左膀右臂。他对你付出越多,就会越发的珍视你。也许正因为如此,那时流氓一般人物的他,对我却好的惊人。

我和他向来有话直说,互不设防。这次回家呆着,也多半是因为他也在老家,这一阵子我们聚的比以往更频繁。过几天,他就要去英国留学了,好几年不能经常见面,多聚几次是应该的。而且,一想到佩哥,本来极差的心情也舒缓了很多。

我的天!不过看了两眼电视而已,穿好衣服在镜子前稍微鼓捣一下就三点半了,拿起手机,装好钥匙,我飞快地跑下楼。

大老远一看,他的车果然在东门口停着,惨了,又要挨凶。我一直跑到小区门口,打开车门,坐上了副驾。上车已经是一脸的汗,我边擦汗边说:“不好意思啊佩哥,嘿嘿,又晚了……”

“废物一个”,他白了我一眼,“空调关小点,浑身汗,别受凉。你就不会早点下来!傻跑一路,得意了?!”

“什么呀,只留给我十分钟的时间,找东西换衣服啥的……”

“亲哥!大夏天一共就穿这么两件衣服,你逗我呢……你不会里边套了好几条内裤吧?”他还不依不饶,掀我的上衣一下子。

“……滚蛋!”夏天本来也没啥穿的,我就是墨迹!

“回回整的跟化妆似的,又不相亲去……”

“我就是墨迹,来,翁卿佩,你弄死我!”我白了他一眼,“好好开你的车,这么多话呢!”

“你看,就没法跟你这样的人生气,以后约你,我就晚到半个小时,每次让你等。”

“等呗,兄弟我就乐意等着你!”,我又嬉皮笑脸起来,“去哪儿啊?”

“去尚都商场呗,那块新开了一个商圈,估计你回来之后没去过。听会儿音乐吧,新下载了几首好歌。”我打开播放器,音乐响了起来;刚刚好,不吵不噪。

尚都商场人来人往,特别热闹。我们就从一楼的首饰开始逛,也不买东西,随意走、随心看。

三楼男装,佩哥看上一件衬衫,进去试衣服,我在旁边走来走去。听到商场里弥漫的歌,忽然就又想起了子烁。

人来人往,我就站在人群里想,看,这个世界多热闹;可是一想到不能和他在一起,我又马上寂寥起来:到处都是人,可没有一个是你!离我那么近的可以随便是一个路人,却偏偏不是你!

你本来知道,有些人和你在一起,是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而有些人,他们和你在一起,只是想和你在一起,哪怕安静地坐在你身边,哪怕呆呆地看着你,仅此而已。

“过来看看”,佩哥喊我过去,撤回了我所有的回忆,我快步走过去。

他理了一下领口,对着镜子看了看,又转脸问我:“你觉得怎么样”。

佩哥人长得很英俊,穿衬衫和正装更显阳光,又添了几分成熟稳重,那种透着阳光和顽皮的稳重,最是难得。

“恩,不错,很帅,你本来就帅,穿什么都好看!”

“那还用说!”他指着刚才试过的另一件,“这两件哪个更适合我?”

“我觉得都还行啊,白色的显活泼,而那件深蓝色的更显贵气。”我盯着他身上这件,慢悠悠的说。

“光说废话!能不能有点参考价值。”他准备回去换另一件。

“这件白色的吧,你皮肤好,显得更帅气!”我一扬下巴,给他一个媚眼。

“恩,我也觉得这件稍微好看点,就听你的!”说着,交给服务员,结账走人。

逛了小半天,也累了,晚上就在外边吃点。

戏曲讲,一身之技在于脸,一脸之技在于眼;眼里藏着一个人的心性,我很爱看别人的眼睛。俗世染人,人越长大,眼睛愈发混浊;而小孩子的眼睛从来都是特别明亮:黑白分明、不含杂质。

今晚吃饭的时候,我就悄悄看佩哥的眼睛,果真,清澈见底。面目清朗、棱角分明,春风再美,不如他的笑。席间我们讲起高中的往事,某个老师罚我们跑了五圈并背诵元素周期表、睡前谁站在宿舍里甩干衣服被扣了分……诸如此类,我讲的绘声绘色、饶有兴致;他仿佛心不在焉;果然,证实了我一直以来的想法——佩哥是个粗线条的人!

我半开玩笑的对他说:“其实要不是考虑到咱俩这几年的革命感情,我是不乐意和你这种没心没肺没脑子的小朋友一起谈往事的。”他一脸的不情愿,“切,我一直在认真听的好吧,只是忽然想到了一点事情而已……”

接着,他呼气如兰、笑着问我:“小玉,你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像一只小狗吗?”本来好好的,把话聊成这样,要不是前面隔着桌子,我真得给他一巴掌。他却不依不饶,“那是一节物理课,你困成一坨趴在那儿,头枕在伸出来的手臂上,下午的阳光在窗帘的缝隙里射进来,正好落在你身上,那会儿,你真像个小狗,让人好生可怜。”听完,我竟然半晌说不出话来。有些场景就是这样,像冬日里的暖阳,它柔软、不动声色,悄悄地降服你。

“高中那会儿,你小心周全,而且心思又多,很多事我都要找你参谋,一般的事情绝对能全身而退;而这两年……”他顿了顿,瞥了我一眼,接着说,“我反而从你身上发现一种孤勇,是的,孤勇。”他点着头。

“你不在的这两年,我学会了奔跑和躲避”,我微笑着回答他,却低头看了一下手里的水杯,装作很不经意;这样的话不敢说的太认真。

本来就是,如果能得一生安稳,谁愿颠沛流离?我们并不想成为英雄,只是生活有时候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很多时候,我会忽然好羡慕佩哥,他有着敢做自己的胆量和能做自己的资本,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忧愁。

载我回家的路上,他把音乐调得刚刚好,让人陶醉。车窗曾被雨点轻叩,留有一行又一行的痕迹;明知所有的痕迹终将会被阳光抹去,为何依然如此,不遗余力?我想,也许是为了在回首往事时,少些叹息;决心放手时,多一分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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