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的学校比我的学校小很多,可是,一个大学2万多人,我该怎么找到他。在QQ上问宪,我应该怎么去找你啊,宪却只回复了一句,你要是想找,用心找,你一定找得到。
我不喜欢这个游戏,可是为了我的爱情,我必须进行下去。我从小就缺乏安全感,最害怕的就是被人所遗弃,在这个偌大的校园里,我完全陌生的地方,凭借着一点点的信息,要找出一个大活人,这对我来说,好难。
我打电话给宪,能接通,宪却总是不接或者挂断,这让我的恐慌感再一度加深,我整个人都处于慌乱中,可是我知道,我必须找到他,我这辈子都应该和他在一起。为了我一生只爱一个人,一世只牵一双手的信念,我也得找到他。可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当时的心态,叫做执念。
我怕我找他的时间过长,让宪失去了耐心,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所以,我不时的在QQ上给宪发消息,他看到消息也会偶尔的回复。我很好奇他那天为什么扔下我一个人打车走了,为什么给他打电话不接,发QQ不回。他却冷冷的答复了我五个字,你应该知道。
天地良心,我真的不知道,所以说尽好话的让他告诉我,在我的再三询问下,宪告诉了我原因。原来宏志哥就出了名的挖墙脚松土专业户,喜欢给别人家的花松土,专门爱挖朋友的墙角,睡朋友的对象。他还告诉我,老少恋,老的贪色,少的图钱,年轻情侣,每次聚会都会换伴侣,并且称呼伴侣们为“货”,唯独那对师生恋,可能还有纯粹一点的有感情。
既然这个朋友圈子是这样的,那宪又为何非得跟他们相处纠缠在一起呢,我即便是想问,却也不能说出口,因为我怕宪会生气,只能自己好奇。边聊天边找,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太阳晒的头晕晕的,眉心一热,我就流下鼻血来。我以为他一直都藏在了我的身边,看到我流鼻血,他会心疼的跳出来,可是并没有。对于宪这次的捉迷藏,不知道是他的小恶作剧还是故意报复,因为,我曾经跟他说过,现在的情形是我最害怕的。
我大概了解了宪生气的原因,我便把那天事情的经过告诉给他听,明确告诉宪,我并没有主动留电话号码给他,只是帮他找电话才拨了他的号码,并且也保证,即使宏志哥联系我,我也不会搭理他。表过衷心后,向他索取找到他的信息,希望能快点见到他。宪好像很享受这种,我求着他,他施舍着我的小情节。
可能是因为宪的气出过了,觉得对我的惩罚也差不多了,他便给了我提示,提示的内容只有《金枝欲孽》这部剧的名字。宪知道这部电视剧是我的最爱,所以他给我这四个字的时候,我便去努力的回想所有精彩的细节。
偶然间抬头看天,发现蔚蓝的天空上,飞着一只老鹰风筝,我便猜出,宪会是放风筝的那个人。随着风筝的指引,我一步一步的走向他去,每一步都无比的坚定且充满了勇气。
放风筝的人果然是宪,他看到我时,本来是想装的酷酷的,结果却是猛地向我飞奔过来,把着我的肩膀,把我转来转去的检查,我被他转的都迷糊了,推开他,赶紧向小凉亭的方向跑,跑进去,一股就坐了下去。宪追上之后,还要扳住我肩膀再翻转检查,紧张的问着我,你到底怎么了,衣服上怎么有血。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刚才流鼻血的事情。
看到他,我就很开心,告诉他没事,流鼻血而已。宪突然对我吼了起来,问我是傻子么,流鼻血不会处理一下么,身体不舒服不知道照顾自己么。大热的天为什么出门不带个帽子,怎么进学校了不知道去买瓶水带在身上。而这个时候的我,只是像痴汉一样,傻傻的看着他,看着他为我着急,为我心疼,这种感觉真好,宪对我真好。
宪把我带到他寝室楼下,让我等他一会,然后他从2楼打开窗子,扔下来一件薄外套让我先穿上。把衣服穿在身上,心里美滋滋的,脸上热扑扑的,这衣服上,能清晰的闻到宪的味道,被他的味道包围着,我的心跳都在莫名的加速中。
在楼下站了十几分钟,宪也就从寝室楼里出来了,一身运动装,背着一个双肩包,径直的走到我的前面说,走,去吃饭。我就像跟着母鸭子的鸭宝宝,一步一步的跟在他的身后,看着前面健硕的背影,心里想着,这个男孩是我的,真好。一出了他学校的门,他就仅仅拉住了我的手。
吃完饭,我们两个漫无目的的散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我曾经摆摊的位置,宪笑称这位置,可是我们的媒人。他说到这了,我才想起来,那天怎么会那么巧我抓到的手刚刚好就是他,这是不是莫大的缘分。
宪笑了笑,对我说确实是缘分啊,那天,他就看到摆地摊的人好像是我,所以就在我身后的摊子上吃烤串,看看我在干什么,也想看看我是有多忙,为什么QQ上的留言,我竟然一条都没有回复,并且他也不相信,他是见光死的相貌。
他吃了一会,看我的生意还不错,就想着不要给我添乱了,等我不忙的时候再来个偶遇就好了。结果没多久,就看见城管来了,他看到我在慌张的收拾东西,便猜到了,我根本没有摆摊的资质,所以想过来帮忙,结果谁知道,他刚到我身后,就被我头都不回的拉着就跑。跑都跑起来了,索性就不吭声了,就想看看我能跑多久,也想看看我发现拉错人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或者有多错愕的表情。
我摆摊的地方已经被一个美女承包了,她在卖很有趣的情侣手链,我的目光就直接被吸引过去了。宪在那一堆珠珠里挑来选去的,最后让美女编了两条手链出来,一条套在了我的手上,另一条套在了自己的手上。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的上面刻着小宝,他的上面刻着小野,这以后就是我们的代号了。那个时候的我,心里甜出了蜜。
冷战结束后,我便开始了实习生活,去到的是一家旅行社做计调。旅行社的离学校好远,每天5点30起床,才能保证我8点30之前到单位。每天5点30下班,回到学校,也要9点前后了。
实习真的挺累的,不过,我每天也都会在宪的学校门口下车,去简单的和他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之后再走回学校。即使再累,我的心里也是充实的,是甜的。不过另一个念头,也在我的心里滋生了起来,我想租一套房子,学校的宿舍就要让我们搬出来了,虽然才大二,可是2+1的学制,我也就算是毕业了。
宪已经是大四下学期了,除了论文和答辩外,每天也都没有什么可做的,那这样想的话,我们应该能够同居了。
对于同居的生活,我期待着、也向往着。
第9章 宪 下
林夕,我最熟悉的陌生人,他的一首《大城大事》把我所有的悲戚都写了出来,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都会尽量不去触碰这首歌。当我听到他的《再见二丁目》时,我的落寞,也不过如此。尤其听到那句,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衫薄,即便我薄了衣衫,也不见得我的岁月能更长。
跟宪说了租房子的念头,他很快便同意了,那段时间,我们两个都沾沾自喜即将有自己的一方小天地,我们聊天的内容全都关于房子。报纸、网站、中介,即使是跑断腿,也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我们看过筒子楼,看过平房,看过阁楼,最后,选择了一个40平的一居室房子租了下来。
租房用去了我大部分积蓄,所以每天我都在盘算着以后的生活,而宪,他是天生的乐天派,对于生活上的琐碎,我是不愿让他操心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两个人一起去逛超市,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去夜市吃小吃,所有的事情都是两个人一起,就是我最大的满足,我虽然想要的不多,可是我却贪心,我希望,天长地久能发生在我的身上。
住在一起之后,生活上的习惯就要有所改变,我不想宪因为我变得不自在,所以,我便试着去改变我自己来配合宪的生活。宪家境优越,在生活中花钱自然是大手大脚,而维持家计的我,则要能省就省,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宪在的时候,我准备着丰富的四菜一汤,宪不在的时候,便清水煮挂面。
从小便知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道理,拿着微薄的实习工资,第一次感受到了生活的重担,我一度感觉到被压的喘不过气。和宪在生活上,也逐渐有了矛盾,他说我是那种宁愿花5块钱买压缩碟片也不会进电影院的小市民,他是天生爱浪漫的双鱼,而我是精打细算的金牛。他每周近1000元的生活费,总是不够用,需要我的补给,我却每个月除了和他在一起外的开销不足500元。
Marlboro,宪很喜欢这个烟,我却对这个烟敬而远之,我们两个人抽烟都抽的很厉害,只要宪在的时候,我每天要给他买两包Marlboro,我自己则会买两包3元钱的哈尔滨。有一次宪从家里过来找我,给我带了两条哈尔滨,着实是感动了一下,可他却抱怨着,为了买这两条破烟,跑了好多地方,不明白这烟有什么好抽的。是啊,我也想知道这哈尔滨有什么好抽的,这世界上抽烟的男人,谁不喜欢口感绵软醇香的中华,谁会喜欢这辛辣呛鼻的最便宜的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