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新与小混混》作者:忽的猫
文案
一个用爱发电清新脱俗每每热泪盈眶的小清新,遇到了一个抽烟打架坑蒙拐骗的小混混。
不服就干的干,是干架的干。
………
一个太早长大,忘记了被爱着是什么滋味;一个得到的爱太多,忘记了应该长大。两条完全不同轨道之中的星星,遇到了彼此,摩擦出了夺目的光芒。
一人一世界,两个世界融合之后,才是圆满。
前途光明,道路曲折,一起努力吧!
小混混攻,小清新受 1V1 HE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甜文 因缘邂逅 欢喜冤家
主角:韩诚,林宇研
第1章 谁告诉你我是要饭的?
林宇研是个内心充满爱与和平的小清新。听民谣,看艺术电影,爱护小动物。空闲时间,他会写写文章,逛逛博物馆,再去参加一下志愿活动,会在路上给擦肩而过的路人一个温暖的笑,也会定期去给孤寡老人和孤儿小朋友献爱心。
总地来说,这是个高尚的人,善良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林宇研能够成为这样一个清新脱俗的小清新,主要功劳在他妈。
他妈早年留学欧洲,主修西方古典文学,学成归国在某高校做一名西方文学史讲师,在那个改革开放不久,大学生们向往着诗与道德的年代,美丽脱俗还有点洋派的年轻女教师林宇研他妈,俘获了众多优秀男青年的芳心。但是林宇研他妈不走寻常路,选中了某地下摇滚领军人物,也就是林宇研他爸。
林宇研他爸,是决定了他如今的清新脱俗的第二号人物。
试想,林宇研三岁就背诗经,四岁听荷马史诗,幼儿园读物是爱的教育,中学开始通读文艺复兴以来古典文学著作——不包括叔本华、尼采和所有现代派,因为林宇研他妈不喜欢。于是那重视人的价值人的精神和人的欲望,闪烁着夺目人道主义精华的古典人文思想,就形成了林宇研价值体系的基石与底色。
等到他上了高中,开始考虑叛逆这件事的时候,才发现,什么纹身酗酒吸烟早恋疼痛青春,都是他那个前*摇滚教父*亲爹当年玩剩下的套路。然而现在他爹天天坐在家里喝茶撸猫洗手做羹汤,除了没有大腹便便,做饭时还喜欢叼着棵烟,其他时候与别的中年大叔没什么区别。都说叛逆是子女单方面与父亲的割裂,但是林父情况实在特殊,让林宇研无从叛起。哦,叛逆的种子啊,还没有发芽就被扼杀了,虽然没有看过叔本华,林宇研依然感觉到了一种无望的人生的虚空。
于是他继续做他用爱发电清新脱俗的小清新,偶尔在校晚会上露一手遗传自他爸的歌喉,配个吉他独奏,再即兴朗诵首十四行诗,稀里糊涂地当上了校园情歌小王子,然后回到家被他爸嘲笑得体无完肤。
一般这种时候,他就会愤而离家,出去随便逛逛,顺手打包个外卖配上干净一次性筷子,送给路边乞讨的老人。然后在对方的道谢声中满意地归去。
今天,他献爱心的对象是个衣衫单薄的青年。青年坐在肯德基的门前,似乎在等待什么,又似乎单纯是无处可去。在这个有点寒冷的夜,林宇研自己套了厚卫衣还觉得有些冷,但是青年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运动外套,沾上了秽迹。他面前是一个破旧的鸭舌帽,底朝上摆在那里,看样子是用来代替小碗的。但是里面一分钱都没有。
一般林宇研不怎么会去帮助这些年轻力壮的人,因为他觉得,比起他们,那些孤苦的老人与孩子更需要帮助。但也许是青年茫然而孤独的眼神打动了他,让他觉得,这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男青年,他的眼神里,写满了故事。
这个眼神促使林宇研破了例,他转身走入肯德基点了一份套餐,饮料换成热饮,然后打包好。
走出店门,他半蹲在青年面前,让自己的视线与对方平齐,而非居高临下。
“我点多了,吃不完。送给你吧,都是干净的食物。”他微笑着。
对方抬起眼睛。看起来十分年轻,与林宇研自己差不多,他并没有笑,也没有接,只说了一句话,
“你有病吧?”
哦不,是两句——
“你特么的哪只眼睛看出来我是要饭的了?”
林宇研觉得,自己是瞎了眼才会觉得他眼睛里写满了忧郁孤独和故事。明明里面写满了两个字——傻逼。
“你不是不要了么?”
林宇研:“……”
他的手僵在半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在他十九年充满了爱与和平与人道主义的人生里,从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太尴尬了。然而他还想要挽救一下,于是他开口说道,
“不好意思,可能有点误会,我以为……”
“误会个屁。”青年无情地打断了他,然后站起来,拍拍屁股,拉紧外套,伸手去拿林宇研手中的外卖袋,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自然而然。这份理所当然,让林宇研完全没有搞清楚状况,手指下意识地捏紧,那青年一抽不出,再接再厉,终于把袋子拽了出来,掏出一个汉堡大咬一口,蹭了一嘴的酱汁。这时候,他终于赏脸抬起眼皮看了看林宇研。
“啊,那个,其实……”
青年并没有打算听他说了什么,直接把剩下半个汉堡也塞进了嘴里,用汉堡纸顺手抹了抹手上的酱汁,团成个小团儿,丢在脚下,捡起鸭舌帽戴在脑袋上,外卖袋往胳膊底下一夹,大踏步走了。
“……不用谢。”
林宇研默默地目送青年远去的背影消失在街道尽头,用脚踢了踢脚下那团汉堡纸,然后捡起来,攥在手心里。一路都没有看到垃圾桶,小纸团就被他一路攥回了家,在他掏钥匙开门的时候,蹭了一裤兜的酱汁。
他觉得那青年眼神儿非常犀利,说的一点也没错,自己就是个大傻逼。
今晚的林宇研,带着比离家时更多的郁闷回到了家中。造成他离家献爱心的罪魁祸首他老爸,正翘着二郎腿喝着熟普洱一手捏着一袋薯片一手捧着本《男人装》,看得不亦乐乎。儿子回来,他眼皮都没眨一下,用下巴点了点茶壶,示意老子看到你了——以及老子的茶壶没水了。
林宇研乖乖给他老爸续上水,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在沙发上,把自己今天的遭遇吐槽给他爸听。一般来讲,他爹不会是一个好听众,他一向以打击自己儿子为乐。可惜秉承着爱的教育理念的娘亲不在,林宇研别无选择,不吐不快,也就不挑了。
“所以,你这番举动的本意是为了让一个饥饿的人在今夜填饱肚子。”他爸一边翻书一边总结。
“没错,可是……”
“然后有一个没吃饱的愤怒青年拿走了那包垃圾食品,回去填饱他自己的肚子。”
“……大概吧。”
“那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求仁得仁。”
林宇研总觉得哪里不对的样子。但是他爸的逻辑简单粗暴无从反击,在他苦思不已的时候,他爸又补充了一句,
“当你想要评价别人的时候,你要记得,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
……从小就拥有这么多的便利条件。《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初中就看过了。林宇研在心中默默接了一句。
“……有一个这么牛逼的爹。儿子。”
林宇研觉得,想从老爸这里得到些许安慰的自己,果然是个傻逼。他突然有种再出去晃悠一圈的冲动。这次,买份香肠找条流浪狗喂喂吧,起码小狗吃完了会跟他摇摇尾巴,不至于连吃带拿还用眼神骂他。太伤感了,整个人都不好了,想做一个善良温暖的好人,怎么就那么难呢。
第2章 我不是要饭的,但我不介意你主动请我
韩诚夹着外卖袋,晃悠到了市第一高中门口。伸手摸摸里面的饮料,还好,还挺热乎。想了想,他脱下外套,把外卖袋包好捧在手里,又小心地把衣服下摆往里掖掖,上面的秽迹藏藏好。
仲秋傍晚,路上的行人都穿着厚外套,一身短袖单裤的他格外醒目。
“哟,这不是韩艳艳他哥么?又来给你妹妹送饭啊?”一个老师经过,笑着打招呼,“年轻人身体就是好,穿这么少,也不嫌冷。”
韩诚傻笑着连连点头,向老师问好,又道别,要多殷勤有多殷勤。
下课铃响。高一高二的学生都背着书包回家了,高三的才出来,边走边抱怨着,老师又拖堂了。他们还有两个小时的自习课需要熬,这时候就出来吃吃晚饭,轻松一下,为接下来的文山题海补充能量。
韩诚瞅啊瞅,终于看到了他妹,赶紧挥手挥手,献宝一样把外卖袋掏出来双手捧上。韩艳艳快走几步,笑嘻嘻接过,“呀,肯德基!哥你今天怎么这么大方!”
突然,她不笑了,伸手去拽韩诚手里的外套。一个拽,一个躲,拉拉扯扯好像拔河,最后还是韩艳艳胜利。拿到手里一看,上面那大大小小的,果然是血迹。
“你又出去和人打架!是不是替人打架然后拿的钱,买的肯德基!我不吃了,你拿走。”
“那怎么行,等会还得学习,饿着肚子脑子不好使。听话。”韩诚赶紧解释,“上次洗衣服没洗干净,你哥我,洗衣服连洗衣粉都不放,就冲冲完事。这真不是打架拿的钱,哎呀,人家给的,朋友。”